畏途——海笠
海笠  发于:201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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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一点也不回避地看着他,目光直直戳在他脸上:我自己什么样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

那男同事脸上挂不住,沉默一会,起身走开了。

沈欢相当讨厌这样自以为是的判断。她最烦别人对她说,女人嘛,结婚生孩子才是正经,赶紧找人成家吧,不然一个人多累啊。每次听到这样的论调,沈欢就忍不住心里直爆粗:你他妈知道什么是正经,正经个屁。

她也想过是不是叶素秋改嫁让她不再相信婚姻了,可仔细想想发现不是。叶素秋跟着沈家良那会儿就不用说了,就算现在和郑远扬一起生活,两人感情也很好,相敬如宾。沈欢只是不明白,每个人都在劝她结婚结婚,可万一她就不结呢?

为此郑远扬急昏了头,心都操碎了,他愣是表现得比叶素秋还激动,成天张罗着要给沈欢安排对象,于是每次回家就成了沈欢的劫难。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急迫的脸,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硬是给咽了下去。

沈欢想,不就是相个亲么,相就相呗,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就有了一连串的相亲经历。每次沈欢都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在她郑叔期待的目光下出门,回来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一脸平静地笑笑,转身便回了房。郑远扬一个电话打给男方,人家一律支支吾吾嘟嘟囔囔,绕了半圈说了一堆废话,最后终于落到了沈欢个性太强将来掐不住的点上。

郑远扬一怒之下摔电话:混账,居然嫌弃我家姑娘个性太强?窝囊废!

叶素秋倒是不急,一边定扣子一边劝他:消消气,老郑,她不结就不结吧。

在一连串的相亲失败后沈欢终于得以消停两年。幸好她在外地,天高皇帝远,她郑叔就算想伸手也伸不过来,索性随她去了。于是渐渐地,沈欢成了一个事业小有成就却越来越无人问津的单身老女人。这样的头衔压在她身上倒没把她压塌,更没让她产生什么恨嫁的心思。相反的,沈欢慢慢学会了享受一个人的时光。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不需要任何依托,也不需要任何附属;她与孤独融为一体,并且成为了孤独本身。在这样的融合过程中沈欢没有任何畏惧,她曾经坚硬的外壳就这么软化下来,兼收并蓄,济济一身。

沈欢自己也没料想到,她居然变得善良了,也变得温柔了。然而这样的善良温柔并没有为她招来什么桃花,甚至连一朵烂桃花都没有。按照公司后辈的说法,就是沈姐只可远观遥望,不可存非分之想。沈欢刚听到这说法的时候很不给面子地呛咳出来,咖啡沫喷了一桌,又淡定地拿纸拭去,只回了一句,别乱说,折我十年阳寿。

其实她自己心里清楚,什么只可远观,都是狗屁,无非是被嫌年纪太大。三十好几的女人,保养得再好,那也是凉了的黄花菜,没人感兴趣。脾气再稍微差一点,还会被人说闲话。所幸沈欢并不怎么在乎。她工作顺利,存款上涨,还买了辆车代步,没有男人也过得很好。

闲暇时分,沈欢经常坐在自家窗口眺望这座城市,算作一种短暂的休息。她守着那一小方空缺望出去,抬头是被高楼切割的天空,低头是被街道贯穿的土地,视野狭窄,色调黯淡。她见过这座城市在夏日里等待,等待着下点雨。她也在熬夜赶工的时候见过天空瑟缩着等待黎明。她不喜欢交际,也没什么话说。沈欢想,当一个人再也无话可说的时候,她是不是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人死是有诸多原因的,而根本原因就是活不下去了。绝症也好,车祸也好,天灾也好,都是理由,但根本原因是,有什么东西让你相信、并向你证明你活不下去了。沈欢一天天耗着,耗来耗去,心底竟对这份旁人避之不及的证明产生了模糊不清的期待。她希望这种生活能产生一点变故,发生一点冲击,最好让她心甘情愿地萎靡下去,就此一颓不振。

结果她等着等着,却等来了郑远扬的死讯。

……

13.

沈欢隔空飞过几座城市赶回去的时候,心里不知被怎样的情绪涨满,又酸又疼。叶素秋的来电正赶上她开会,手机调了静音,自然没有接到。叶素秋也没一个接一个地打,只发了条短信,语气一如既往的干脆,没有丝毫赘余。她说,回来,你郑叔病危。

沈欢看到这条短信是在会后。她盯着来信人和来信内容反反复复看了许久,脑子浑浑噩噩,嘴唇发麻。两分钟后她回了电话,叶素秋的声音透过电波显得异常疲惫,弱不可闻。叶素秋说,你郑叔脑溢血,突发的,怕是不行了,你想办法回吧。

沈欢挂了电话,转头去找公司老总请假,举止得体,神情正常。老总问原因,沈欢咬住下唇顿了顿,清晰又快速地说出理由。

她说,我爸不行了,我得回去送送他。

说出我爸两个字的时候她险些掉了眼泪,却又硬生生憋住了。她显得如此沉稳,拎包快速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脚底生风,没有半分失态。她一直撑着,从家里撑到机场,从机场撑到医院,从医院撑到郑远扬的病房门口,都没有显露出一点哀恸。

沈欢站在病房门外,带着无限的耐心朝病房里头望着。她知道她郑叔叔快死了,而她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感情。这并不是她不伤心,而是她正在面对一个无法更改的现实:你出生了,你的父母离开人世;后来你老了,你也同样要死掉。

于是叶素秋抬起头来的时候,正看到她的小女儿一脸死寂地迈进房里。沈欢走到叶素秋身旁,看看卧在床榻上的郑远扬,闭上眼,复又睁开,终于抖着嗓子叫了一声,妈。

恍惚间,叶素秋眼前的这个场景和几十年前沈家良死去的那个下午重叠了起来。当时她笔直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成一团,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想。她只觉有股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她心尖上,压得她眼前发黑,身子发软,压得她想就这么倒下去,再也别起来。直到沈欢的声音唤醒了她。她一抬头看到她小女儿惊慌失措的脸,被汗濡湿的头发乱七八糟黏在脸上,那股沉甸甸的东西突然就从心头滑进了胃里,隐匿进更深更难以被人察觉到的地方。那时她看着沈欢想,如果自己不撑起来,两个人就都垮了。

而现在,面对这似曾相识的情景,叶素秋觉得可以放下一切了。当她看到沈欢的那一刻,看到那张曾经挂着泪痕的稚嫩脸蛋如今罩着一层果决的坚毅,看到摇摇欲坠的冷静被迫在这张脸上站稳了脚跟,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背负那么久,终于可以休息了。

一切都有她女儿撑着,所以她同样也没什么好怕了。

叶素秋拉过沈欢的胳膊,搂住她腰,把脸贴在她小腹上。这个太久没做的亲昵动作换来的只是沈欢的沉默。她站在原地,抬手轻轻抚过叶素秋的背,感觉到与自己紧贴的身体正在微不可察地颤抖,越抖越狠,越抖越狠,直到第一声呜咽透过她的骨血先于空气传入耳朵里。

沈欢搂紧她,就像沈家良走的那天下午叶素秋对她做的一样。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深深印刻着皱纹的脸,突然意识到她郑叔叔已经六十岁,而她也快三十五了。在活到这个岁数的人面前,沈欢惶然觉得对方不会再继续老化,只有自己朝着前方的苍老飞速坠落下去。但确实郑远扬不会再继续老下去,因为他就快要死了。

叶素秋侧过脸,声音模糊不清,还带着浓重的鼻音:丫头,妈妈累了。

沈欢收回视线,低头看着叶素秋贴在她腰上的小小头顶,快要六十岁的叶素秋那渗进许多银丝的头发刺痛了她的眼睛。在此之前她从没觉得叶素秋有多老,现在她却觉得搂着自己的是个脆弱的小老太太,除了她没有别人可以依靠。

于是沈欢低下头,红着眼睛,像哄一个孩子似的说,妈,别怕,以后我守着你。

当天晚上郑远扬在叶素秋和沈欢的注视下离去,三天后出殡,埋在了城市西郊的一片墓园里。沈欢忙前忙后没歇脚,葬礼的事全由她一手操办。叶素秋负责把家里郑远扬的东西全扔了出去,衣服被褥用具一个不留。她又急又难过,在家里转昏了头,嘴里喃喃着要收拾的东西,收拾来收拾去反而越收越乱。

沈欢跑了一天,联系了殡仪馆看了墓地,临到晚上才在灵堂站定,第不知道多少次地给郑远扬磕头上香。灵堂设在客厅,大门敞开,方便邻里家属前来吊唁。上完了香她坐在沙发上,看着叶素秋无头苍蝇似的在房里冲撞,眼睛不知是急的还是怎么红了一圈。那一瞬间沈欢特别难受,她眼见着叶素秋在她眼皮子底下迅速苍老下去,而她无能为力。

出殡那天,沈欢领着叶素秋早早来到殡仪馆候着。当郑远扬从停尸房里被推出来的那一刻,叶素秋竟比她想象中平静。沈欢仔细看了看她郑叔叔,发现他睡在纸馆里的身体居然那么瘦小,神态如生前一般平静亲切。在某一瞬间她甚至觉得郑远扬没死,觉得他只是睡着了,抑或不想理她。

沈欢想,先是沈家良,再是郑远扬,然后是叶素秋,最后是她自己,所有人都在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活着看似很艰难,死却一下结束了,轻快又方便。甚至连每个人烧出来的骨灰都一样,没烧烬的骨头全都白得亮眼,坦坦荡荡。叶素秋去捡骨头入殓的时候还被烫了一下,没提防,然后她居然笑了,好像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叶素秋低垂着头说,老郑,我哪里对不起你,临走前给我来这么一下。

她顿了顿,神情霎时柔软下来,又说,别惦记我们,一路走好啊。

……

14.

沈欢把工作辞了,退了房子,车也处理了,一身轻便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她在私企找了个主管后勤的活儿,朝九晚五,不费脑子。工资够两人生活,月底还能落点结余。

新单位的工作很新鲜。沈欢什么都得管,却又什么都不能全管。应聘找她,辞职找她,电梯坏了找她,甚至门口保安吵架了也找她。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一个头两个大,回来往沙发上一倒,恨不得就这么睡过去,饭都懒得吃。叶素秋见她这个样子,当然心疼,但也不好开口劝什么。也是,她还算年轻,除了工作还能干什么呢,总不能老在家里囚着。

于是叶素秋成了沈欢的忠实听众。以前沈欢一个人在外地奔波的时候,下了班很少开口说话。她往往一个人回到家里,逗逗猫赶赶工,再多的话都烂在肚里,久而久之没有了与人分享的习惯。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叶素秋的饭桌是一个闲聊的好场所。新单位小姑娘多,屁大点事都能闹起来,勾心斗角划分派别,互相打小报告全打到她这里。沈欢哭笑不得,也懒得掺和,只象征性调解几句,把人打发回去该干嘛干嘛。

在饭桌上沈欢撑着脑袋问叶素秋,诶妈,你说现在小姑娘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哪根筋搭错了还是怎么着,在单位也能耍性子。

叶素秋不急不缓地把嘴里饭菜咽下去,看了沈欢一眼,神情居然带着点嫌弃:你别这么说,你以前不也一样么。

沈欢讪讪地笑,末了站起身来,自觉收拾碗筷。叶素秋看着她在厨房刷碗的侧影,看着她娴熟的动作和因专注而抿紧的唇,不觉叹了口气,又满足又心酸。满足是因为她的小女儿终于被生活打磨成了现在的样子,心酸亦是如此。叶素秋觉得有些愧疚,愧疚于自己没照顾好她,没让她保持那副无拘无束的剔透模样;可她同样也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叶素秋曾以为沈欢和她是截然不同的个体,也曾不止一次地为沈欢担忧,担忧她走得是自己一无所知的路;现在她知道自己错了。她们两人是如此相像,以至于恍惚间叶素秋能从沈欢脸上看到一切行将发生的细节,看到她现在和将来的每一道皱纹,以及被生活消耗殆尽的热情和打磨光滑的棱角。她偶尔想起沈家良,便觉得他一定不会高兴,他似乎无论如何都不能忍受沈欢提前拥有这样苍老的神情。但这是生活赐予的,她无法拒绝,也不能讨价还价。

接下来的日子太简单,简单到连描述都显得过于苍白。沈欢和叶素秋无非就是一天天地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疲倦地重复那些不得不做的琐碎细节,不觉得无聊,也没什么改变。

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单纯寂寞里过去。沈欢年轻的时候从不觉得这句话对,她还想说这话的人是不是太消极了,完全不懂生活情趣。而今逐渐苍老的她慢慢体悟出些许意思来。这确实是一种过日子的方式,你知道,和某个亲近的人住在一起,细水长流地过日子;然而有人陪伴并不意味着自己从寂寞的中心远离了出来。沈欢还是得一个人走她的路,并且在走累的时候望望另一条路上叶素秋的背影。她们彼此观望,互相鼓励,却从不搀扶对方。

这就好像叶素秋给郑远扬织的那件新毛衣。她本来已经收尾了,奈何郑远扬没福气,去得突然。从那以后,叶素秋就跟这件毛衣较上了劲。她白天织晚上拆,总能找到不满意的地方。沈欢知道,她郑叔叔这件毛衣怕是永远都打不起来了。叶素秋无休止地拆了织织了拆,不过是为了给明天留点念想;她不是为了排解孤独,而是为了恪守孤独。

况且叶素秋也老了,耳朵犯聋,眼睛发花,成日坐在沙发上,开着电视也不知道看些什么。很多时候沈欢下班回家,打开门就看见叶素秋歪着身子窝在沙发一脚,脑袋后仰,嘴巴张开,那轻微的鼾声被电视里震耳欲聋的歌舞节目给完全淹没了过去。她看着叶素秋那张老态尽显的脸,突然间再也记不起了她妈妈年轻时候的模样,仿佛从出生起自己面对的就是这张布满皱纹的蹙缩的脸。这个时候沈欢的内心便自然而然涌起了无尽的怜悯,她再也搞不懂自己以前为何非要跟这位老太太作对了。

关于叶素秋改嫁后沈欢进行的那场长达十余年的冷战,她们彼此都再没有向对方提及过。这是一种默契,一种将过去抛到脑后的共识。然而沈欢内心是有一丝悔意的,在快要迈入四十岁的当口,她终于完全理解了叶素秋的做法。这与爱情无关,也与忠诚无关,它的动机只是为了生活,确切地说,是为了让沈欢更好地生活。这是一个母亲所能考虑的全部了。

想到这一点,沈欢便对叶素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耐心。她尽力照顾她,希望她过得舒服,然而大部分时候叶素秋并不领情。沈欢不让她做家务,她就趁沈欢上班的时候做,结果在厕所滑了一跤,急得沈欢像吼小孩似的把她教育一通。又一天深夜,她被沈欢撞见躲在厕所偷偷洗内裤。沈欢一进去,就看见叶素秋端个小马扎坐马桶旁边,手里拿着内裤使劲揉搓。她一看就急了,她说妈你干嘛啊深更半夜的,你放着我明天给你洗。

结果叶素秋手里忙活着,嘴上回了句:以后我都自己洗。

沈欢一听这话两步跨过去,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只好蹲下来望着她问:为什么啊,我不是一直给你洗得好好的吗。

叶素秋眼神躲闪,沉默半晌,终于别扭地说:刚刚想上厕所,我就赶紧爬起来,结果腿脚慢了点,有些没忍住,就……就弄到内裤上了。她装出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声音里却充满了害怕别人觉得她又脏又麻烦的、老年人特有的羞耻。

这是叶素秋第一次把尿沾到内裤上,而她流露出的类似于犯错的羞愧神情深深地刺痛了沈欢。沈欢低垂着头整理自己的表情,竭力把一些快要满溢而出的情绪压下去,而这个无心的举动又恰好刺激了叶素秋。她揉搓内裤的手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解释道:我不是……我就不小心……

沈欢刷一下抬头,定定地对上叶素秋的视线,语调放得又轻又软。她将手覆在叶素秋沾满泡沫的手上,柔声回道:妈,我知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个……很正常。要不你去睡吧,我来给你洗。

叶素秋赶紧摇头,态度坚定不移,没有商榷的可能。

第二天晚上沈欢把叶素秋牵到卧室里,递给她两包卫生巾护垫。叶素秋有些无措,也不知道沈欢是什么用意。沈欢见她迟迟不接,只好拉过她的手说,妈,以后在裤子里垫一片,以防万一。

叶素秋神色有些尴尬,又有些懊恼。她接过来,嗫嚅着说,那内裤我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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