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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和他的爱人们……只写故事,切莫纠结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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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韩嫣刘彻李延年卫青 ┃ 配角:卫子夫霍去病 ┃ 其它:
第一章: 韩嫣
我已在弓高侯府待了九个月零六天。我初入府的时候正是五月,烟柳皇都,花满长安。侯爷夸我清音雅韵,故将我放在二公子的身边,做他的贴身僮儿。闲暇的时候我也跟府里的乐班学习怎样做一名讴者,在未来的某日我将用我得天独厚的嗓音,为公侯贵戚们佐酒。我的父母兄弟姐妹皆为优伶,我知道这也是我的宿命。我才十四岁,是个未经世事的男孩。我在等待自己长大。
残雪未消,初春的梅枝上缀满白色花苞,在料峭的风中轻颤。一月的长安,满目萧条。但最萧条的当属我的二公子。
我侍立在梅树下,手捧暖炉,醉尘香的香气从暖炉中丝丝渗延,融进清冷的空气中。我举目眺着在躺椅中饮酒的少年,他年方十八,全身裹在银狐轻裘中,面若桃花,边饮边唱,声腔悲凉。
秋风兮萧萧,舒芳兮振条
微霜兮盻眇,病夭兮鸣蜩。
玄鸟兮辞归,飞翔兮灵丘。
望溪谷兮滃郁,熊罴兮呴嗥。
……
他叫韩嫣,是弓高侯韩颓当的庶孙,长安最美的男子,当朝皇帝的情人。听说九个月前,他受父命回家成亲,皇上大怒,就像个打翻了醋坛子的妒妇一样举剑伏颈说:“你这个薄情寡义的东西,你敢成亲,朕便死给你看!”韩嫣冷笑,扬长而去。
回府以后,他言辞激烈地与父顶撞,不肯成亲。侯爷气得让人把这以色侍君的败家子按倒在地,痛责五十。可既然不能打死他,也只有依了他,派人回绝了那千媚百娇的显宦千金。韩家是将门,从韩信开始,代代名将,可是到了韩嫣,却甘担弄臣之名,宠冠后宫,实在让家门汗颜。也难怪弓高侯府里没有一个人待见他。
“瑞儿。”公子唤我。他的声音和他的人一样美,美得飘渺无依,我继续恍惚了片刻,才举步向前。
“公子。”我站在他面前,凝视他如玉的颜色。
他唇畔旋起一朵小小的笑痕,阳光让他微微眯起眼:“好大的胆子,一个小小的家奴,竟然敢直视本公子的脸。”
听到他的话,我反而笑了,走过去偎在他身边,任他抚弄我的乌黑的长发。
“我这么惯着你可不好,规矩都没有了。”他从我手中接过香炉,放在几上,一根一根地细数我的手指,“在侯爷面前可不得放肆,小心他打你板子。”
“瑞儿虽然是没有规矩,但还不会没有脑子。”我淡声说。
他歪着脸看我半响,莞尔道:“你的名字是李瑞,字呢?”
“小奴无字。”
“我给你两个字如何?”他以食指蘸酒,在黑檀木几上写下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延年。
我站起身,长揖至地,朗声说:“李延年谢公子赐字!”
他弹了下指尖上的酒液,轻淡若无地说:“延年长了个好模样。”
他长身而起,一阵寒风吹来,雪裘飞展,衣袂飘然。他大步往外院走去,说:“走,骑马去。”
片刻之后,一红一白两骑出了侯府,悠悠穿过长安城最繁华的街道。我骑在我的枣红小马上,打量着四周,紧紧跟在公子身后。每次出街,长安城民们都会驻足观望我绝色的公子,如果不跟得紧些,很快就会被人群挤散。
“快看,那就是上大夫韩嫣!”人们窃窃私语。
“听说他是皇帝的宠臣,不但宠于殿上,也宠于床上呢!”
“真是将门之耻啊!”
“那般的国色天香,难怪皇帝会欲罢不能。”
“听说他穿起女装,比那些娘娘们还艳上七分!”
私语越来越放肆了,我转头怒喝:“大胆!”
人群顿时寂然了几秒钟。
“何必呢,延年?”公子朗声大笑,拉起缰绳,纵马飞奔,一路出了长安城,才慢了下来。
衰草连天,城外的雪总是化得很慢,茫茫一片。
我闷闷的,有点提不起精神。放松了缰绳,任马儿散漫地走。
“怎么了?”公子回头看我,眉眼尽是嘲谑。但即使是那嘲谑,依然是妩媚的。
我驱马上前,与公子并行。
“公子真的穿过女装吗?”我低着头问。
他沉默了片刻,抬头望向灰色的天际:“他要看,我便会穿。”
好像有大块的冰滑进我的胃里,我强自镇定地说:“我的父亲也穿过女装,为达官贵人佐酒取乐,我曾认为那是最低贱的人生。”
“你想的还真多呢!”他面有戚色,但依然是戏谑的语气,“我见过你的父亲,延年的一家都是闻名长安的美人。”他纵马小跑起来。
我笨拙地赶上去:“公子为什么要逼迫自己?”
“等你长大就会明白了。”他搭弓取箭,对准一只雪兔。
“是爱吗?”我紧追不舍。
“呵呵,你懂爱?”他上上下下地瞄我,就像我是个五岁小童。
“很多人爱慕我的母亲,给她送来贵重的钗饵,稀有的脂粉,只为博她一笑。”
“那就是爱吗?”箭簇射进雪堆里,他也并不去查验是否射中了兔子,继续往前走。我却忍不住寻了过去,小小的雪兔躺在地上,一箭封喉,鲜血染红了周边的雪地。韩家只出将才,包括绝色的韩嫣,我多想让世人看看他精美绝伦的箭术。
“公子,看,射中了!”我揪着兔子耳朵,提给他看。
他看也不看,只是莞尔。
前方传来隐隐的厮杀声,我们驱马赶至一个山头上,看到灞河近处的兵营正在操练,杀声震天。
我注意到公子的脸色完全变了,变得庄严而肃穆。他遥望着金盔铁甲的武士,久久出神。
“这风还挺冷呢,公子穿的单薄,我们还是回去吧。”我出言劝道。
他也不出声,只是调转马头,默默地往回走。走了好长一段路,他突然问我:“延年,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想了半天:“我只想当个农夫,在栽满菊花的篱笆下锄作。”
“哈哈,傻小子,上天给了你一副绕梁遏云的好嗓子,是绝不会让你只做一个平凡的农夫的。等你学成开声的那一天,必会轰动整个长安城。”
“我不想唱歌,优伶是不被尊重的。”我闷声说。
他拉紧缰绳,看着我的脸。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用如此认真地神情看着我:“延年,我告诉你,要想赢得世人的尊重,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做你自己!”
那个时候我是不太懂得这番话的,我用茫然的神情望着他,有些傻傻地说:“那你呢,公子?你能做你自己吗?”
他摇头:“我已经失去了做自己的机会。从我爱上他的那天起,就注定要一生背负这弄臣的骂名。我将遗臭万年,延年。”他突然笑起来,让我感觉他丝毫不在乎这千古骂名。
这时候,一群顽童跑了过来,嘴里大声唱着:“若饥寒,逐金丸。若饥寒,逐金丸……”
公子目中泛起淘气之色,从怀中取出弹弓,朝他们射出几枚金子做的丸球。就连他的玩具都如此金贵,这是皇帝给他的荣宠。他也将为这荣宠埋没一生。
孩子们捡着金球,高高兴兴地跑开了,今晚他们将有一顿饱饭吃。
我看着公子把玩鹿皮弹弓,忍不住问了句:“既然您如此爱他,为什么不回到他身边呢。从你们吵架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他也给你写过无数书信,为什么您不再入宫呢?”
他的神色黯淡下来:“只怕进得去,出不来啊。”
“为什么?”
“冠宠后宫,树敌无数。”
“可是皇上会保护他的爱人吧?他可是世上最有力量的男人。”
“皇上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何况大权被田王外戚牵制,他的日子也未必好过。”
“既然如此危险,还是别进宫的好。公子,今晚瑞儿给您烤兔肉吃!”
“好小子,走吧!”
只听他长喝一声,白驹扬蹄,顷刻便只剩一个背影。
第二章: 不速之客
自那日在灞河兵营见过那热火朝天的杀阵,公子便开始郁郁寡欢,时常独自静思至天色破晓。我看见他披着雪色长褛在暖阁里走来走去,镂花纱窗上映出他剪纸般单薄的影子。几天之后,他召集了数百位出身士族的少年郎,编成一支骑兵卫队,在落鸠山的南坡下操练。
他脱下那些质地柔软的名贵丝缕,换上一身金色戎装,勃发的英气能把最深沉的冬夜照亮。他从私人小贩那里千金购得匈奴宝刀,请来铁匠依样锻造,亲自教他们使用匈奴人的兵器和马上战法。
我看着他与士兵们在雪泥中滚打,我看着他细腻的掌心磨出一层层薄茧,我很懵懂,又似乎明了,可以确定的是,他淌着热汗的笑容从未如此快意。想起那天他问我理想,大概是他想到了自己的理想。
安边攘夷。
是啊,他是弓高侯的后人,他从未忘记这一点。他就像一只羽翼丰满的苍鹰,渴望翱翔在驱除鞑虏的战场上。他在为他的皇帝练兵,直到战鼓擂起的那一天。
前日,我捧着公子的宝剑穿过后院的时候,听到了一阵莺燕呢喃。自入冬以来,这庭园就没有这么热闹过了。春意越来越浓,苔痕深深浅浅,爬满花格石子的路面。我拂开鼓满嫩芽的垂柳,看到一群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个个纤腰盈握,原来是府里新添的一批舞姬。教授舞技的女官班蝶夫人轻移莲步,缓步走过她们身前,洞悉一切的深沉目光透过浓厚的胭脂和紧致的束腰,掂量着她们的容貌和身段。这些女孩子大多来自贫苦的农家和获罪的官家,她们可能一生低贱,也可能因为某个瞬间的际遇,一步登天。班蝶夫人的眉头始终微锁,看得出她并没有找到中意的弟子。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天资慧者纵十万众而不可得,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奇货?
她拍了拍手说:“好吧,现在原地旋转,把自己想象成一只蝴蝶,让我看看你们的韵致。”
庭园里顿时彩裙飞舞。班蝶夫人的眉头更紧了,这些少女大多笨拙而不自知,一圈转下来,笑得东倒西歪,既无轻盈,更无优雅,何来韵致可言?
我不由得笑出声来。
班蝶夫人望向我,她的眼睛有一瞬间的灼热。她招了招手说:“你是二公子的僮儿吧?曾见你在乐班习唱,妆非先生经常在我面前夸你。”
妆非先生是教唱的师傅,已经五十多岁,但依然风度翩然,曾也是一代名伶,最终也逃不脱枝凋叶落,孤独终老。
我手捧宝剑,对班蝶夫人微颔行礼。
她围着我走了一圈又一圈,用双手丈量我的腰身,抚摸我耳畔的肌肤,凝视我漆黑的瞳仁。
“可惜了。”她突然叹息,“若是女子,日后定然高车驷马,为家族带来无上的荣光。却偏偏是个男儿身,造化弄人。”
那些女孩子也簇拥上来,叽叽喳喳调笑我的美貌。
“看他的腰,比三月的柳条还要纤细柔软。”
“皮肤比我还白呢。”
“眼睛比珠儿的杏眼还漂亮,是上剔的丹凤眼,对不对?”
杏眼的珠儿用蔑视的语气回敬:“呸,再美不过是个家奴,到头来逃不脱一个玩物。”
“住口,珠儿!”班蝶夫人怒斥她,“同样是奴隶,成为玩物,还是成为传说,都是你自己的选择。”
她的唇角柔和下来,望向我:“延年,你愿意跟我习舞吗?”
我点了头,只因为她那句话——成为玩物,还是成为传说?
自跟从班蝶夫人习舞以后,我要在乐班和舞技班子两头跑,还要侍奉公子,忙得晕头转向,没有几天就消瘦了很多。公子怜我,嘱咐我专心学艺,不必再跟他去练兵。其实他并不知道,在所有事情里,我最喜欢做的便是跟着他。
我和那十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一起跳舞,正如夫人所料,我很快便脱颖而出。我的艺术天分一定是与生俱来的,箜篌声起,檀板骤浓的时候,我浑身的每个细胞都会变成最自信的蝴蝶。我是带着翅膀和歌喉来到这个世间的,也许前世我是一只夜莺。
一日,我独自在花园的空地上练习新学的飞艳舞,那天我的感觉特别好,也舞得异常流畅,浑然忘我。一曲舞毕,旁边响起清脆而寥落的掌声。
我微微喘息着回过头,看到一个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从花阴里走出来。他穿一身蓝色紧袖长袍,腰间缠着白色镶宝石的宽带,显得身形异常潇洒。初升的太阳从他背后照射下来,使他整个人燃烧般地熠熠生辉。我不是没有见过比他更加俊朗的男子,可是那种威严,那种气度,那种聛睨一切的高傲笑容,却是我此生从未见过的。我呆呆地看着他,就像仰望着一位高不可及的伟大神灵。
“你刚才跳的是什么?”他的声音略显低沉,日后必会更加浑厚。
我大概是愣了一瞬间,他身后的随从斥责了我一句:“傻愣着干嘛,还不回话?”
我立刻意识到失礼了,连忙敛下目光,垂首答道:“班蝶夫人新创舞蹈——凌云飞艳。”
“凌云飞燕?”他思忖了一下,“燕子的燕?”
“不,是美艳的艳。”我抬起头。
他向下凝视着我的脸,轮廓分明的面庞浮起玩味的笑容:“当真美艳。”
我从未在侯府里见过他,也看不出这是哪个王爷家的贵公子,只能淡漠着脸,任他暗火般的目光肆意侵犯。
以为他接着就要说出调戏的话语,谁知话锋一转,他神色如常地问了句:“韩嫣在哪儿?”
“嗯?”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府里的管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有点惊慌失措地推了我一把:“快说啊,你不是二公子的贴身侍从吗?二公子去哪儿了啊?”
我整了整被弄皱了的衣领,淡淡说:“大概在落鸠山。”
“落鸠山可大了,你让我们怎么找?”贵族青年的随从酸里酸气地冒出一句,听他那阴柔尖细的嗓音应该是个阉人。
我懒得看他,只看着那不语的年轻人,说:“如果您是公子的朋友,我可以带您去。”
贵族青年的黑眸中升起一丝戏谑:“如果我不是他的朋友呢?”
“那就请您在这里等吧。”
“大胆!”阉人大怒。
贵族青年扬了下手指,制止了他。
“带路吧,我不仅是他的朋友,还是最好的朋友!”
管家打发马夫牵来我常骑的枣红小马,一直把我们送到侯门外,那唯唯诺诺的态度是我很少见到的,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侯门外停着一匹马,骨骼匀称,四肢健朗,一眼就能看出是名贵的大宛马。传说这种马汗下如血,俗称汗血宝马。马上搭着一柄青铜雕花虎筋长弓和精致的紫皮箭囊。长年跟在公子身边,我对名贵的东西有天生的直觉。就凭这三样东西,主人的身份也贵不可言。
贵族青年翻身上马,马鞭指向阉人:“你跟着也是累赘,自己回去吧。”
然后又指向我:“你的马太慢,上来,我们共乘一骑。”
他的语气是那么高高在上,每句话都掷地有声,不容抗拒。我不知怎样难看地爬上了他的高头骏马,被他揽在胸前,一路飞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