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八晨(穿越时空)————侠之生
侠之生  发于:2009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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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侠脸红,想退场了,but藕走了谁写呢,55,不就个H么咋介么难捏,写了一天了还没进入主题,伦家现在粉想狂笑地说~读者大告诫我们:要敬业,要严肃。某小鸡啄米式点头。)
琳琅的身体依然像初见时一样白皙光滑,可那时我只觉得他不可理喻,谁能想到现在会这么切实地抱在怀里呢。回忆起往事,我不由得好笑,他在那又蹦又跳又转圈,把红果吓一跳呢。琳琅见我走神,轻轻推推我的肩,撒娇似的问我在干嘛。他居然会用这么软的调子讲话,让我受宠若惊,赶紧抓回思绪,努力工作。我顺着他的胸口肩膀和脖子一路吻上去,自己也慢慢地站起身来,任由他不安分的小爪子扒去睡袍。
打从我记事起,没有在任何人面前赤身露体过,害羞总是免不了的,不过能够和琳琅坦诚相见,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彼此,还是欢喜占了上风。我能够真切地感受他的气息,他的温度,他的身体,他的热情,他的爱意,心里是满满的甜蜜。两个人晃晃悠悠磨磨蹭蹭,终于从椅子旁边蹭到床上。一个深深的长吻之后,他轻轻喘着气,问道:"你,那个,平时,在上还是在下?"面对这个严峻的问题,我只能实事求是地说没做过,他忍俊不禁似的轻笑一下,说:"我也没做过,在我们那边也没有。"这个答案可以想象,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就一直在我身边,哪有机会。至于他们那里,老师家长管着,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没经验也正常。
说到上下,我怎么可能指望在尊贵的皇帝老头上边,做的心理准备当然是在下了。况且我皮糙肉厚的怎么样都无所谓,琳琅那小样,我也舍不得啊。我费了半天劲捋直舌头,说:"我在下好了。"(第一次说这种话,真有点难出口。)琳琅缩缩脖子,说:"别的,我懒。"我摸摸他的头发,笑道:"累不着你。"他难为情地皱皱眉,又苦笑一下,说:"可是我平时是女的,我不会呀,你欺负我!"呃,这话真实在!看他的脸红得跟晨风鸟似的,我轻轻揽着他,说:"我不是欺负你,是心疼你。"他转转眼珠,说:"那就轮流,一人一次。"我微笑着应了,他又说:"这次轮你上。"我想了想,毕竟我对男人的了解应该比他多,便同意了。
他挠挠脑袋,磕磕巴巴地说:"现在,是不是,你有润滑油吗?"要不是为了结婚,我怎么会准备这种东西,幸好现在是有的,并且已经在床头。我拿起来,刚拧开盖子,却被他一把抓过去,几不可闻地说:"我自己来。"话还没说完,眼见他的小脸就红得跟晨风的尾巴尖一样了。他主动地趴到床上,在右手上抹了润滑油,微微曲起右腿调整了一下姿势,缓缓地伸过手去。随着中指、无名指、食指一根又一根的试探、插入和抽送,他整个后背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粉红色。玲珑有致的曲线,妖魅惑人的动作,实实在在地诠释着"活色生香",我觉得他至少是有备而来,也许那个时代的性教育比较全面?
他做完润滑,转过身来曲着腿躺好,黑油油的头发铺了半床,轻声说:"你来......"然后羞答答地闭上眼睛,没过多大会又睁开,不安地瞧着我。我把双手搭在他的膝盖上,能够感觉到微微的颤抖,但是没费任何力气就拉开了,修长灵活的双腿像蛇一样顺势绕在我腰上。面对这么个性感尤物,我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又没什么残疾,当然早就蠢蠢欲动了,更何况是你情我愿情投意合,当下长驱直入。
开始还不是很难,越往里阻力越大,我怕伤到他,一点一点试探,可毕竟都是处,本来就不是容易的事。他下意识地一缩,我也会觉得痛,更怕他痛,吓得不敢动,他赶紧抱歉地笑笑,努力放松身体来配合。他整个人是这样柔和温暖,又婉转承欢,令人身陷其中,沉醉而不能自拔,轻怜密爱,不一而足。那个甜蜜的晚上,仿佛天地间的一切都不存在,只有他的芬芳环绕着我,只有他的浅笑印在我心里。
我轻声问道:"你觉得怎么样?"他微微勾一下嘴角,带出一个明媚的笑容,说:"我很好,谢谢你。"声音里带着慵懒的味道,眼睛里带着无限的柔情。我不禁吻吻他的眼睛,由衷赞叹道:"你真美!"他咯咯地笑起来,说:"只不过跟荣荣姐不是一个类型罢了。"我装作生气说:"你敢对别人胡思乱想,小心我胳肢你!"他连说不敢不敢,却笑得更加欢畅,两个人互相胳肢,笑作一团。原来他真的怕痒,三下两下就笑得喘不过气,我便饶过他,在旁边躺下来。
他窝在我怀里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说:"你觉得......我表现怎么样?"我吻着他的头发答道:"特别好,真看不出来,你都在哪学的?"他立刻来了精神,说:"看小说啊!""是什么小说?介绍给我看看。"他一扭脸,说:"少儿不宜。"当然了,这部分内容肯定少儿不宜,我也承认。不告诉就算了,反正古代小说流传下来的不多,即便说了也不见得能找到,少儿不宜的东西更难。看看时间不早该休息了,我跟琳琅说最好洗个澡,他缠在我身上非要我抱着去,我当然乐于从命。平时换床单都是石榴的事,不过如今这种状况,我还是自己打扫战场比较好,拾掇完了再把那位少爷抱回去,把他美得不行。
(散一朵花:今天写得真慢啊,只完成一半目标,令人伤心,标准的乐极生悲。好在重点章节终于写出来了,给某一点小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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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趴在我身边,说:"又该睡觉了,真不想睡。"我摸摸他的头发,却说不出话,一觉醒来,就是3年的分别,只怕已物是人非,我也不想睡,只希望时间停住。他软语哀求道:"我们聊聊天好不好?"我说:"好,我们今天就不睡觉了,我陪你聊一晚上,看看会怎么样。"事实证明,不是你想不睡就能熬得住的,尤其是比较累的时候。我脑袋一片混乱,闭着眼睛背希来历史,背了不到一百年,琳琅已经没了动静,睁眼看过去,已经睡熟了。既然他已经睡了,我醒着有什么用,干脆跟着睡呗。
不知为什么,我醒来得特别早,天还没有亮,而他还睡得很沉,传来平静而绵长的呼吸声,让我觉得心安。我摸到他一只手牢牢握着,仿佛这样,就能保证他不会消失一样。我很想继续睡一会,但怎么也睡不着,回首十八年的生命,何曾为一个人如此牵肠挂肚,患得患失。如果他醒过来会怎么样,依然软语温存,还是横眉冷对?如果他说已经爱上别人,叫我情何以堪?可是如果他不再醒来,又会怎么样呢?渐渐觉得掌心变得潮湿,微微皱下眉,把他搂在怀里。
烟雀又吵闹起来,它们大概是信奉"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总是天蒙蒙亮就开始呼朋唤友。后来,晨风清越的声音也钻进了窗子,我依然躺在床上发呆。自从琳琅来了,真是什么都变了,连石榴都不到床头来放衣服了,当然我也不希望她这样做。最近我从早到晚跟琳琅泡在一起,不知道被他们看去多少,也许他们也发觉了我们关系的变化,也许他们依然把琳琅当成不懂事的小孩呢。
不管怎么样,我相信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不会造谣生事,至于我做过的,我全都可以大方承认,即便背负一世骂名。我只求上天保佑,不要太早捅出去,不要伤害到琳琅,至少,等我们过完仅有的日子。倘若不能如愿,我只能尽力保护他,也许他不会在乎一个梦里的名声吧。心里揪得发紧,我的现实,终究只是他的一个梦,没有承诺,没有未来,我却希望他永远记得我,爱我,真是自私。
渐渐亮起的天光里,我看见他终于睁开眼睛,柔柔一笑,说:"早上好。"我忽然觉得嗓子里发干,呼吸困难,半晌才应道:"早上好。"他伸出手抚摸我的面颊,说:"真好,这次我真的见到你了。"我感受着他细嫩的小手,笑道:"什么真的假的?""其实我经常梦见你,从小到大,却经常只是普通的梦,现在我知道是真的见到你了。"我捉住他的手吻了吻,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现在是真的?我和你梦见的不一样吗?"
一时间,春花灿烂,倾倒众生,他笑着说:"不,你永远温柔体贴,但是只有在这,才能把晨风的声音听得如此真切。"闹了半天竟然是这种缘故,晨风是标志,我不是,自尊心呀!好在他毕竟夸了我,我苦着脸,开玩笑道:"你这么喜欢晨风,去跟它们做伴去好了。"他的笑容慢慢收敛,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诚恳坚定地说:"愿为晨风鸟,双飞翔北林。"我心头一热,有了这句话,纵然天塌下来,也不枉了。我低声道:"好,愿为晨风鸟。"自己都能听出话里的哽咽,再也说不下去。他默默地用手指描摹着我的唇型,然后轻轻地吻上来。
早安吻结束后,我核计着是不是需要起床,可是琳琅刚往起一坐,就轻轻"哎"了一声,皱了皱眉。我赶紧过去问怎么了,他摆摆手,脸上飞着红霞,说:"没事。"我总算醒悟过来,这个罪魁祸首还是我,便道:"那你躺着别动,我去拿洗漱用品和早饭来。"他噗嗤一笑,嘴角弯成生动的弧度,说:"哪里就那样娇贵起来,只不过,过了这么久忽然觉得痛有点不习惯。"
再后来,他起身穿衣,倒是看不出什么异样,弯腰够鞋子的时候,我直接把鞋捡起替他穿上。他苦笑道:"我怎么想起孺子可教的故事了,你要是当保姆,真挺合格的。"笑话,本王子也是从小到大被人伺候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型的,谁敢要我当保姆。不过既然话从琳琅嘴里说出来,我考虑把它当成一种赞美,说:"也就是你吧,别人谁管他们。"琳琅得意地眨眨眼睛。
亲亲热热卿卿我我地吃过早饭,我们俩坐在门口晒太阳,琳琅靠在我肩头,说:"有时候我想,如果我现在还是女的就好了。""啊?"我漫不经心地说,"你现在的样子也不错嘛。"虽然我很好奇琳琅平时的样子,不过现在的样子已经看惯了,只觉得越看越好看。白瓷似的皮肤,点漆般的眸子,娇艳如花的红唇,柔顺闪亮的长发,完全是一等一的美人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他轻叹一声,说:"不是的,我只是想,如果我是女人,也许我们还能有个孩子。"等等,他说什么?他说孩子?我从来没思考过要孩子的问题,这家伙脑筋够先进的。我略感奇怪地问道:"你真想要孩子么?"他抬头看着我的眼睛,微微点了两下,说:"孩子以后陪着你,就不会孤单了。我想说我从来不孤单,可是,以前我只是不知道什么是孤单,所以没有那种感觉;现在琳琅陪在身边,天天充实得很,顾不上孤单;以后呢,不久的将来,琳琅走了以后,难道我真的不会孤单吗?一想到失去琳琅,心里像被挖走什么似的,这就是孤单吧。
我总觉得琳琅像孩子,却发现他比我想得还长远,一想到我们的孩子,一个像我并且像他的小生命,我心里热乎乎的,涌起一阵前所未有的父爱,说:"好的,我们要一个孩子,我们一定可以有一个孩子。"琳琅没说话,只是疑惑地看着我,我才想起他们那个年代,孩子只能由女人生出来,不禁微微一笑。我反倒庆幸他是现在的样子,女人生孩子需要十月怀胎,属于我们的时间能不能有那么长都难说啊!
37
我耐心地解释说:"现代科学很发达,不仅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并存,同性之间也可以通过一些辅助手段得到小孩。"琳琅的眼睛顿时放出亮光,诡笑着说:"真的呀,啧啧,总算实现了,那要怎么做呢?"也许是我眼花耳背,他的反应中大部分不是欣喜,而是一种鬼精灵似的感觉,就像小孩子背着大人偷偷干了坏事的得意。不过我还是决定继续说:"小孩是由受精卵发育而成的。"他望着天空,不耐烦地说:"知道知道,精子加卵细胞,然后呢?"
"自然条件下,只能产生与性别相符的生殖细胞,但是人体内还有一些干细胞,受到特定的刺激,能分化成各种形态,包括精原细胞和卵原细胞。它们能够像普通的精原细胞和卵原细胞那样进行减数分裂,得到4个成熟的精子或者1个卵细胞。"琳琅掰着手指头说:"嗯,这段我明白。接下来人工授精,然后谁把宝宝生出来?但愿不要找代孕妈妈。哎呀,莫非是在肚子里放一个子宫进去?"我哭笑不得地答道:"女人的孩子通常是自己来生,男人的孩子则可以放在医院的人造子宫里,他就会一天一天长大,等到九个半月就能见面了。至于往肚子里植入子宫,可不是个好主意,又难受又危险又没必要。"
[插一杠子(有人叫嚣着"不许插队,滚出去",大棍子醢向偶滴脑袋,好在伦家的玉头够硬,晃一晃又站起来,奉送白痴相傻笑一个):亲们学过减数分裂米有?学过的顺便复习,没学过的表急,等你上高中就学了。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愿某能给您的生物课加点兴趣。1个精原细胞->1个初级精母细胞->2个次级精母细胞->4个精子;1个卵原细胞->1个初级卵母细胞->1个次级卵母细胞+1个极体->1个卵细胞+3个极体。ms酱紫,俺当年学过后来忘记了,有错请指正。估计是卵细胞块头太大,把极体的分量都挤掉了,所以一次只能出一个。]
琳琅点点头,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等一下,那么女人造出的精子只含有X染色体?""对呀,所以她们的后代只能是女儿。""那么男人造出的卵子含有X或者Y染色体?Y碰上Y,怎么办?""那倒不用担心,Y染色体不如X染色体强壮,根本不能发育成卵细胞的,只会变成极体,再慢慢消失。"琳琅长长嘘了一口气,却又挠挠头,说:"男配女和男配男生的宝宝都是一半男孩一半女孩,可是女配女却只能生女儿,这样算起来,岂不是女人的比例越来越大了?"
嘿嘿,琳琅是担心男人绝种么?管得真多啊!我说:"不管怎么样还是异性恋者占多数,毕竟这样才符合生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异性婚姻能占到90%,而自然条件下生的宝宝并不是一半一半,而是男孩略多一些,所以总的来说,能够保持性别比例。"琳琅终于放下心来,笑眯眯地仰起脸问道:"你是什么性向?""世界上有八成多的人偏异性向,只有4%的人偏同性向,还有一些不太明显。至于我,既不喜欢同性,也不喜欢异性,我只爱你一个。"
我不懂甜言蜜语,也不会鼓动煽情,学不来扭扭捏捏的姿态,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只觉得情之所向,人伦之常,一片光风霁月,没什么丢脸的。却不料他立刻红了眼眶,把头埋在我胸口,轻唤着小渊,许久不肯起来。我抚着他的背,感觉得到他劲瘦结实的脊梁,嗅得到他发间的清香。我感谢上苍把他赐给我,也许这短暂的相聚对于平常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弥足珍贵。我只想把时间掰开了揉碎了来过,让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甜蜜。
忽然听到琳琅闷声说:"我们需要去医院吗?""你等我和荣荣联系一下,我想可以去她的实验室。"琳琅点点头,走开去,我便掏出光脑呼叫荣荣。意料之中的,影像没有出现,只有她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说了个你好。我当然知道她没有打扮到足够妥帖,不愿意见人,便对着空荡荡的屏幕说:"荣荣姐。"她叹息着说:"完了完了,叫这么客气肯定没好事。""求你一件事。""更完了,求字都出来了,不知道得多难办。""我是让你做个心理准备,作好没有?"她无奈地说:"做好了,但是我宁愿你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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