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的错(穿越时空)——希翼
希翼  发于:2009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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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下午心血来潮想去找他,在近身前就发现他周身极度危险的寒气,一直守在暗处,他也许……

  不行!

  压下心里不断汹涌的恐惧,把毕生所学都用在足下,我欲耗尽全部劲力与内力,只为能更快一步到达别苑。

  快!必须要快!

  别苑早在我下午发现异常时就做好了处理最坏结果的准备,因此当我抱着昏迷的他冲进别苑,整个别苑立刻沸腾了起来。

  一边是我和雪为他运功调理内息,压制寒气,一边是凛霄宫的医使们为他配制汤药,双管其下,十几个时辰后,他的内息终于平静了下来,却也受到了极大的损伤,估计至少半个月内他都无法使用内力。

  坐在床边,守着依然没有清醒的他,瞥见那本应该是银色却被染黑了的长发,我忽然发觉,眼前的人似乎还不满十二岁。

  十二岁……

  十二岁的时候,我在做什么?

  记忆,开始倒退,一直追述到它存在的最初——

  最初的记忆,是在凛霄宫里。确切的说,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在凛霄宫里了。那时候,生命的全部就是和一大群孩子一起在凛霄宫里吃饭睡觉练功练字,直到七岁那年。

  七岁的小孩总是很贪玩好奇,所以当有些年长的从宫外回来的孩子带回外面的消息时,我被他们口中的闹市、戏曲、小吃吸引了。于是,从此以后我开始注意偷跑出宫的方法,并让这种注意占去我生命中的大半。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重新开始,最终以我偷跟着被派出宫的队伍离开而宣靠成功。

  然而,宫外的现实,全完否定了我之前的所有向往。

  闹市是很热闹,但其中有太多的欺强凌弱;戏曲是很好听,但却夹杂了太多的淫欲;小吃是很香,但必须要有钱……最令我意外的是在我还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已经被卖给了一个有钱人当宠物。

  凛霄宫里的人,也许冷淡,但他们不会欺骗,不会在笑着说要送你回家的同时把你卖进非人生活的地方。

  刚开始,我有过反抗有过挣扎,只是我在凛霄宫以习文为主,所学武功根本无法在这种时候保护自己。不能保护自己就唯有接受,学会接受,才可以活着。然后,我懂得了用武力之外的方式保护自己,早在凛霄宫便为师匠所赞的头脑,很快也被那些买我的人所发现,为我带来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的出色令我成为更多人争相抢购的货物,使我在之后的三年里被四外买卖,直到那些买过我的人发现我对他们的威胁,开始追杀我。

  的确!我很危险!

  他们现下的产业有哪个不是经我之手?

  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轻易令他们任何一个家族破产。

  “想回去了吗?”当一身玄衣的凛霄宫信使•霜出现在我最危急时刻时,我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凛霄宫的强大会不知道我当初的偷跑?

  记起很小的时候师匠告诉过我们“凛霄宫是一个家,一个不以血缘为基础的家”。那么,我这些年所有的一切,是不是一个家长对他孩子的任性的放纵?直至他的孩子遇到危险,才问孩子是不是愿意回家了?

  是吗?

  是这样吗?

  可惜,你们的做法,只会令我放弃我的家。

  可是,除了凛霄宫,我还能去哪里?

  既然无处可去,就让凛霄宫成为我新一任的买家吧!

  “走吧。”对霜淡淡地吐出两个字,没有回答他是否回去——凛霄宫,已经不是我能用“回去”这个词的地方了。

  去到凛霄宫,我只住一了夜,便被送往白家,也是那一夜,我的名字从“冰”变成了“白黎冰”。

  白家,是凛霄宫的对外机构,是以白姓一家族为名经商,掌握着凛霄宫的财力与情报。白氏家族在明处主要经营酒楼客栈钱庄布坊镖局等普通商务,在暗处则从事情报活动,以收集版卖情报谋利,非常富足。

  由于白家以商为主,所以我凭借之前在买卖我的人身上学到的为商之道,很快便在白家中拥有了不可动摇的地位,半年内就全权掌控了白家的一切,十三岁正式接任凛霄宫右相一职,成为白家的家主。

  为商必奸,对于为商者,钱,就是一切。

  凭着这一信条,我让我手中的白家空前的富有,甚至只要我愿意,皇帝也奈何不了我。

  我忠于凛霄宫,但这种忠并不是真正的忠心,而是因为我们的立场不冲突,不会有损为商的利益,而且,凛霄宫还是我认定的最后一个买我的买家——虽然我已经有足够的能力买回我自己。

  那时候,凛霄宫的宫主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因此我也没必要去在乎什么,直到一个怪人的出现。

  那个怪人似乎也经商,在他那里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经商方法。

  为了能从那个怪人身上获得更多的奇思妙想,我用我惯用的计量接近一直被宫主丢在一边的他,骗他向我说了很多,无论有用没用,直至宫主开始注意他,命令我不许再接近他。

  我并不意宫主的命令,叫他一声宫主,只是一种称呼,就像别人叫我白老板一样。但我还是如他所愿的没再去找那个怪人,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而且我的高傲已经不允许我再假装亲切。

  我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人,当我富可敌国时,我就做到了让自己拥有不亚于任何一个君王的气势,所以我不允许自己像个在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温良小生,哪怕只是假装。

  没有利益可图,我便不再去管凛霄宫,无论那个怪人是不是消失,无论宫主是不是失踪,我所做的,最多只是去服从那些无损利益的无足轻生的“命令”。

  真的是很无足轻重!

  什么等人,什么让一个陌生人继承凛霄宫,这些事,与我何干?

  若不是我真的很无聊,我根本不会出现在洛泉边。

  然而,那个从湖底冒出来的银色身影却从此改变了我的生活。

  是怎么改变的?

  我不清楚,只是知道当我发现改变时,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绝对会让之前的我唾弃的生活。

  生活,简单的生活。

  简单的说话,简单的笑,简单的不去思考一言一行间可能存在的另一层意义。

  这种彻底颠覆为商之道的生活,意外地令我感到了不可思议的满足,近乎幸福的满足。

  所以,我甘愿为它抛弃全部。

  高傲也好,自负也好,什么都好。我甘心为了只搏他一个生动的表情而做出任何事。

  “我明明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高贵得像个帝皇似的,怎么现在就成了个小流氓呢?”

  眨着清澈的眼睛,一脸让人恨不得欺负的表情,歪着头问出那样的话的他,令我异常庆幸,自己能变成“小流氓”。

  想留在他身边,即使用曾经最鄙视的“死缠烂打”也开心做他口中的“跟屁虫”“黏黏胶”。

  白黎,是我只属于他的称呼,因为他觉得“冰”这个字和我一点边也沾不上,却不想“冰”是我长久以来的真正的名字。当然,他不知道这些,我也不会让他知道。

  明白他和那个怪人一样来自一个和这里完全不同的地方,所以自然了解他一天到晚喃在嘴边的要去宫外的心思,毕竟那里是被他们称为“另一个世界”的地方。

  为此,青盟会的请柬可以算是送得很是时候,仅管雪不是很情愿,但现在的凛霄宫还有谁会舍得让他不高兴?

  一个让清冷的凛霄宫终于体会到温暖的人,一个用纯净的笑住进所有人心里的人,又有谁能够拒绝?

  于是,几乎动员整个凛霄宫的“公费旅游”,出场了。

  火红的朝霞中,那一抹银色的身影令天地都几欲失色;青山绿水间,那顽皮的嬉戏声连百兽都觉得雀跃;缤纷的万花丛里,那追逐玩耍的绝美笑脸灿烂得夺目……本是早已见惯的山明水秀,却因为他的加入而变得格外美好,美好得连一向厌恶出门的雪都不得不承认,很愉快,愉快得好似梦境。

  然而,只要是梦,就都会有梦醒的一刻——青盟会前院里,那深深地注视着郁风的眼神,是否标示着已经是梦醒时分?

  他和郁风的事,凛霄宫上下无人不知,对于那个为了他像疯子般的郁风,即使是雪都会为之感动,为什么他却在重逢时非但不开心,反而还让周身的寒气急剧凝聚?

  不安地跟着他回到客房,看到的则是一片冰天雪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为什么一个人能让他的情绪如此波动?

  明明他们俩个都已经成婚,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白…黎……白黎,我好寂寞!好寂寞!”

  是吗?

  如果你不想见到郁风,那么,我就会让你忘记这世上有这个人。

  阻断所有郁风可能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机会,我竭尽所能地将他守在我的保护圈里,即使是去闹市,他所走过的每一寸土地也都被我刻意地安排过,更不用说他在街上碰触到的任何东西,甚至是那株何首乌。

  所有的一切都由我事先安排,在街上有凛霄宫和白家为他开路,在青盟会上有我和雪为他阻断各方的窥视。

  可是,随着荆无命的一句“在下恳请凛霄宫主赐教。”我所做的一切都成了无用。

  知道他一定会应邀,知道郁风肯定会乘机行动,但我却料不到他竟然会废了郁风,更想不到他会带着穆逃跑。

  为什么?

  为什么他和郁风会弄成这样?

  一切的答案,直到今天他让穆调查池中城,才得以知晓。

  原来,他竟然不知道全天下都知道的事。

  难怪会那么伤心地说“寂寞”。

  轻抚着安然的睡颜,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幸福:“放心吧!等你醒了,一切就都会好了。雪在很久以前就会凛乱,一定会治好你的风,到时就不用羡慕沙了。”

  静静地坐在床边,我等着他睁开那双我最钟爱的眼睛。

  “右相,池中城主求见!”

  “知道了。”

  门外传来下人的声音,想必那人的凛乱已经解了吧?

  起身打开房门,正欲离开,身后忽然传来不一样的波动。

  “史昂!”

  黑影一闪而过,再看时床上已再无人影。用最快的速度追赶出去,看到的只是一片漆黑的天地。

  是什么人能在白家别苑如此进出自如?

  是什么人能快过凛霄宫右相的轻功?

  是什么人要带走史昂?

  在这个别苑里,史昂并不是凛霄宫宫主的身份,为什么还会有人找上他?

  是因为白家,还是因为池中城?

  28沈御峰

  据说,在一个多月前的某天深夜,晋江一带最有名的大富豪大善人——沈家家主沈御峰,在回家途中救了一名昏倒在路边的少年。这名少年,年约十三岁,生得是雪肤玉骨、美若天仙,但凡见过他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的美貌着迷,连沈家家主也不例外,对其极尽疼爱,关怀倍至,宠溺异常,甚至终日流连于他所住的厢房,荒废生产……

  “停!”

  叫住小厮的滔滔不绝,我有种快要疯了的感觉——什么叫“年约十三”?啊?就算现在这张脸是嫩了点,可我至少有长177公分吧,怎么可能还是只有十三岁?啊?什么叫“生得是雪肤玉骨、美若天仙,但凡见过他的人,没有一个不被他的美貌着迷”?啊?怎么听怎么都像是在形容狐狸精,我有这么媚惑众生吗?啊?什么叫“极尽疼爱,关怀倍至,宠溺异常,甚至终日流连于他所住的厢房,荒废生产”?啊?都说了沈御峰是个大善人,他关心关心一下一个深受内伤的病人有什么错?啊?什么叫什么什么?啊?

  气死我了!

  没错!我就是那个“据说”中的少年!虽然我实在不清楚为什么前一刻我还在客栈里向郁风告白,下一刻我醒来就又换了地方,换了身边的人。但是,我很确定,我和沈御峰绝对没有任何关系!

  再怎么说我也是个已婚青年,对配偶要负备的!

  只是,这人言可畏啊!

  哎!为什么非要像我说的那样,只要是从昏迷中醒来,就铁定会换地方,换身份呢?

  我丝毫没有关于我被丢在路边的记忆,只是知道自己确实是受了内伤,而且很严重,至少要调养两个月才能完全恢复。为此,当沈御峰请我留在他家里疗伤时,基于“物尽其用”“盛情难却”的原因,我自然是住在了沈家。

  可这和那个“据说”又有什么关系哪!

  “什么事这么生气啊,小慕?”

  正欲郁闷至顶点时,一个温柔得堪比春水的声音传进了耳里,浇熄了我已燃满全身的火焰。

  “沈哥哥。”哎!为什么这家伙要叫“御峰”啊,不知道很容易和别人弄混哪?

  “是不是有什么事不顺心了?告诉哥哥,哥哥帮你!”溺宠地将我搂进怀里,沈御峰的神情让我乱温暖一把。不过……

  “不要对我这么好,会让别人误会的。”可怜啊,一个大男人被说成是狐狸精!呜……全天下就数我最可怜了!

  “误会?”沈御峰不悦地看向他配给我的贴身小厮,那挑着的眉怎么看怎么怪异,“小鱼儿。”

  “是。”我的贴身小厮被这一看吓得立马跪倒在了地上,真不明白这春水一样的沈御峰到底有什么可怕,竟然能只一个眼神就将我的贴身小厮吓成这样。

  “小的……是慕少爷问小的,为什么别人看的样子那么奇怪,小的……”

  “所以我想,为了不必要的误会,我还是早点离开的好。”看着被唤作“小鱼儿”的小厮头紧贴着地面,一副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样子,我出声道,“我的伤已经没什么大碍,可以回去了。”

  “这怎么可以?”

  “我已经决定了。”虽然这个决定是我刚刚决定的,但都已经过了这么久,还是早点离开比较妥当,毕竟我对郁风有种名为相思的病。如果不是真的伤重,而且沈御峰又对我太好,令我不好意思拒绝他的好意,我早在醒来的最初就回去找郁风了。

  “那能再等几天吗?”沈御峰见我如此坚决,只好妥协,“我明天要去魏江一带,最多半个月就能回来,等我回来再走好吗?”

  “那……好吧。”低声下气的样子,不得不使我动摇,再怎么说他都那么细心地照顾我这么久了,“我等你回来。”

  “嗯。”更紧地拥抱,让我看不到他的脸。

  次日一大早,沈御峰就走了,甚至没有等我起床,浪费我白白起一个大早,也不想想我平常都是睡到中午的!

  闷闷地吃过早饭,我坐在房里认真地思考着是现在就去补眠呢,还是等吃过午饭再去睡午觉。却在这时,一个衣着华丽的老妇人走进了我的房里。

  谁啊?初次见面的呢!

  “我是沈御峰的娘。”见我抬眼看她,老妇人在我还在犹豫应该怎么称呼她时先开口了。

  “沈夫人。”应该是可以这么叫的吧?

  “慕沙是吧?那我就直说了,请你离开我儿子。”一脸的不屑,让她看起来很像我以前在老套电视剧里看到的虚伪贵妇,“峰儿是沈家的独子,一脉单传,而且沈家在晋江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不可能让你一个不明不白的人败了门风。就算你不为做男宠可耻,我们沈家也丢不起这个脸。”

  什么话?她说的都是什么话!

  瞥开那让我发疯的话不说,她故意做作的高姿态就够我怒火狂烧:“不用说了,我马上离开。”

  “连条件都不提吗?”不屑,除了不屑还是不屑。

  我有那么贱吗?

  火大!

  “沈家有什么,是值得我提条件的?”怒极,我的声音反倒听起来平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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