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之瞳(穿越)——未夕
未夕  发于:2009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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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广福死了。

    死于突发的心肌梗塞。

    六十岁,当然算不得长寿,但是,也算不上夭折。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六十岁的半老头子的死,不过象轻风过耳,丝毫留不下痕迹的。

    但是,周广福,他不是普通人。

    他是N城乃至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富翁。

    据说他掌控了N城大半的经济命脉。

    而二十多年前,他不过是一个搞投机倒把的人。

    那是改革开放之前,他就已经开始明里暗里做一些小本生意,当国家刚开始开放的时候,他已经积累了一笔资

金。

    他的结发妻子说,这钱可来之不易,要好好地妥妥当当地存起来,将来可以养老。被他斥骂了一场。

    他的理论是,死的钱能生钱吗?

    他用这笔资金继续倒买倒卖,从电器,到服装,到食品保健品,十年间,他的钱呈几何数字上涨。

    之后,他开始投资高科技。

    他不过是个小学毕业生,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吹鼓手。

    但是没有知识有什么关系呢,他可以利用别人的知识,许许多多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都为他所用,听他的调

遣。这是他最引以为豪的事。

    时至今日,他的资产已数以亿计,如同一只百足之虫,触角已涉及许多行业。

    有人曾说过,他有数不清的钱,还有,数不清的情人。

    女孩子,少妇,半老徐娘,还有,男孩子。

    这样的一个人,富有的,狂妄的,精明的,生色犬马的人,死了。

    他当然有一个隆重的葬礼。

    省市委的领导都出席了的。

    他还有另一个葬礼,奢华的,荒唐的,甚至有些可笑的。

    他的父亲死得很早,临死前曾遗憾,吹鼓手的祖业算是失传了,周广福说,没本事的给人吹,有本事的让人给

我吹,等着瞧吧,我死的时候,我会叫来吹鼓手给我吹上三天三夜。

    他做到了,他请来N城有名的马子明乐队,真的在他的豪宅外吹了三天三夜。

    吹鼓手们的嘴唇都肿了。

    可是,他们挣到了以往要一年才能挣到的钱。

   

    周广福死后三天,在东郊他的超豪华别墅里,所有的亲戚都聚到一起,听律师宣读遗嘱。

    别墅的客厅比普通人家的整套房子面积都要大,真正的金碧辉煌。

    据说,这幢别墅的浴室磁砖的压线是真金的。

    金色的旋转楼梯,金色的繁复之极的巨大的水晶吊灯,上面的一个灯泡是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全套的红木

家私,极不谐调地与巨大的等离子电视,一套天价的音响共存。一幅齐白石的真迹,挂在温度与湿度都不对的客厅

墙上,兀自地悄悄地被侵蚀。

   

    一屋子的人,鸦雀无声,只有周家专属律师刘国栋沙哑的声音缓缓地响着。

    每一个人都沉默着,针掉在地上都可听见声音,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欣欣然。

    当然,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

    周广福曾得意地说,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成功?就因为他有一个法宝:一碗水端平。

    如今,这端平的一碗水自不会有任何的波动。

    直到,遗嘱中最后一个名字的出现。

    安墨瞳。

   

    2

    安墨瞳。

    他也来了吗?

    他也能算是周家的人?!

    那是个什么东西!

    肮脏的,下贱的!

    所有的人都用眼光在寻找这个人。

    所有的眼光最后都集中在角落里一个瘦小的身影上。

    一身深色的衣服,坐在巨大的滴水观音的后面。只看见白惨惨的半张面孔。

    刘律师咳嗽数声,示意大家安静,宣布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即日生效,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众人起身,有些上楼去休息,有些亲戚则各自出门准备开车回家。

    滴水观音后瘦削的身影也站起来。

    是个年青的男人,更确切地说还是个孩子。

    他慢慢地朝门口起去。

    一道身影挡在他的面前。

    一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三十岁左右,梳着整齐的髻,脸上的线条有些过于刚硬,肿着眼睛。

    是周广福的女儿周释雅。

    周释雅拦在男孩的前面,上上下下看了他许久,眼睛因为肿而显得微微凸出,配着青白的面色和嘴角的嘲笑,

只觉得有些狰狞。

    “安墨瞳?”她挑挑眉尖,“近看比远看更不怎么样吗。不知道老爷子倒底看上你哪一点。”

    男孩儿垂着眼不做声。

    他的确有着平常的五官,清秀而已。

    “还是说,你有什么别样的功夫?”

    正待出门的亲朋渐渐地围过来,在一旁观望着,却没有人上前劝说。

    各人是各人的表情,各人是各人的心思与肚肠。

    男孩子还是垂着眼一声不吭。

    “其实你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不是吗?你一毛钱也没得到,你住的房子,现在是我名下的产业!你只不过可以靠

着老爷子的施舍念完书。那笔学费还得在律师的监督下使用,你一分现款也提不出来!”

    周释雅的脸上交织着得色与蔑色。

    是啊,老爷子知道谁最讨厌安墨瞳,所以他给了安墨瞳学费,却收了房子给了那个最讨厌他的人。

    果然是一碗水被他端得稳稳当当。

    安墨瞳几乎要笑出来,可他依然垂着眼,突然低低地说,“劳驾,你踩着我了。”

    一把清纯如水的声音。

    周释雅觉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突然灰头土脸起来。

    一个人走过来,站在周释雅身旁,搂住她的肩。

    是周释雅的丈夫。

    他是个瘦而不高的人,穿着规整的黑西装,头发纹丝不乱。

    他说,“小雅,其实你并没有明白父亲遗嘱中的意思。”

    他的外乡口音在他竭力练习的普通话中若隐若现。

    他是周释雅的同学,不过中专文化,却因为当年在学校担了个才子的名,言语间格外的注意遣辞造句。

    “什么?”周释雅微微有些不耐。

    “遗嘱中说他可以享用专为他设的那笔款项,直至他完成学业,却并没有指明是什么程度的学业。”

    “什么意思?”周释雅的眉头越皱越深。

    “也就是说,他可以在国内外任何一所大学读书,直至取得他想取得的所有学位。据说,小安同学是很擅长读

书的。”

    “什么!”

    “啊,界时他顶着国外名牌大学的博士头衔,怕是比在场的各位都要风光。”

    “不!”周释雅尖厉叫起来,“我不相信!我不相信老头子会糊涂到这个地步!”

    她的女儿今天才小学二年级,因为小时候发过一次高烧,脑子有些不灵,成绩如同马尾穿豆腐一般,是她的一

块心病。

    周释雅推开丈夫胳膊,“这倒底还是个男权的社会不是吗?就算出来卖,也是男人比女人行情好。”

    那个男孩子依然没有抬起眼看任何人,却突然淡淡地笑了,水样的声音越加的清冷,悠悠地说,

    “所以说,还是生儿子好,对不对?”

    声音虽不高,却一字一句清晰地送入众人耳中。

    在场的人中已经有人开始窃笑。

    谁都知道,周释雅是个儿子迷,可惜只有一个女儿,身上又有病,是再也不能生养的了。

    周释雅勃然大怒,面红过耳,冲上前去,扬起手就要向男孩的脸上挥去。

    一只大手伸出来,抓住她的胳膊,堪堪拦住了那行将落下的一记耳光。

   

    3

    拦住周释雅的是一个男人。

    三十岁出头,很高的个子,灰色长风衣。有着与周释雅极为相似的五官,却因为是男性的缘故,只觉得英挺迫

人。

    “小雅,”深沉醇厚的声音,“注意你的风度。”

    周释雅说,“风度?大哥,别人已经踩到我头上来了,你还叫我怎么有风度?”

    “泽宇,”男人的声音波澜不起,“带小雅上楼。”

    周释雅挣扎着被丈夫半抱着往楼上走,她大叫着,“滚出去!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明天早上六点我就

    去收房子,要是你还在那儿,我就报警!我就报警!”

    客厅里静下来。

    安墨瞳终于慢慢地抬起眼,看了看眼前的男人一眼,转身往外走去。

    男人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眯起眼,玩味的笑了笑。

    安墨瞳,是吧?

   

    周广福生前给安墨瞳安排的住处在城西的一处高尚住宅小区里。

    从城东到城西,安墨瞳倒了三趟车,到小区时已是晚上九点了。

    他开门进了屋。

    比起别墅,这套房子要朴素得多了,但有着相似的欲艳之气。

    墨瞳脱了鞋,踩上凉凉的地板,走得微微发痛的脚底舒服了许多。

    他先走到开放式厨房,拎了拎水瓶是空的。

    平时周广福并不是天天来,墨瞳自己也基本不开火。

    头隐隐地痛起来,墨瞳从橱柜里拿出小药箱,拣出一粒阿斯匹林,接了点儿自来水一口咽下去。如果不赶快吃

药的话,等会儿头痛起来会不可收拾。

    其实一粒药已经止不住那种痛了,可是他坚持着绝不多吃。

    他得管住自己,不能依赖药物,不能上瘾。

    他得守住那最后的底线。

    吃完药,又摸出半盒饼干来吃了,接着回房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并没有什么好收拾的。这套房子里没有什么是真正属于他的。

    不过是自己的一些书。

    墨瞳很快地把书装进背包里。又到卧室里去拿衣服。

    推开卧室的门,那些灰扑扑的记忆带着一股淫弥暖昧的味道,还隐隐夹杂着血腥气直扑过来。

    墨瞳赶紧打开所有的灯,又去开了窗,让风透进来,大大地呼了两口气,竭力避开眼,不去看屋中那张超大的

豪华的床。

    平日,只要周广福不来,他就会睡在客房里。

    却在有一次被半夜回来的周广福发现了。

    周广福开了客房的灯,斜倚在门边,也不说话,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

    墨瞳急急地披上外套,袖子还没套好,就被周广福揪着头发到主卧室,砰地摔在那长巨大的床上。

    周广福年近六十,却高大健壮,年青时做体力活儿练就的蛮力还在,那是他从来都引以为豪的。

    十八岁的瘦弱少年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墨瞳的头撞在床板上,还没等那种闷痛完全发散出来,高大的身影便压了下来。

    以往许多次,墨瞳总是盯着天花板,脑子里想一些其他的事情。

    他记得小时候看音乐之声,里面的女教师唱:每当我不高兴时,我就会想一些快乐的事情。

    可是那一天,他的头被撞得很痛,耳朵里翁翁响,他无法把他的思维从身体上传来的牵肠绞肚的疼痛中拉回来

    整整一夜,其实周广福在第二次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力气了。

    可是,他有的是方法叫这个孩子在床上痛得翻滚打颤。

    他那一把纯净的声音发出的呻吟与哀求实在叫他兴奋不已。

    快天亮时,周广福气喘如牛地拍拍几近昏迷的墨瞳的脸。

    “既然选了这么条道儿,甘心不甘心,情愿不情愿,都得走下去,谁叫我有钱,谁叫你不睁着眼投胎做我的儿

子?”

    墨瞳听着他的话,脸上飘过一个淡如轻烟的笑。

    把满口的血腥用力咽回肚子里。

   

    墨瞳又有点儿喘不上来气,他打开衣柜,看也不看满柜的高档衣物,拣出最初自己带过来的两件衬衫,T恤,

两条牛仔裤,还有一件半旧的高领毛衣。原先的衣服周广福原本想扔了的,可墨瞳说上学的时候不想穿着太招摇,

周广福想想也答应了。

    那件藏青色的毛衣是墨瞳的最心爱的。

    那是他上高二时,一位老师发现他大冬天的,穿的毛衣薄得象纸片,还短了好大一截,好心给他织的。

    两三年穿下来,已经有些起球了,可是他始终没舍得丢掉,宝贝似的搬去哪儿都带着。

    墨瞳匆匆把衣服塞进包里,出了主卧。

    他的手触到了一个硬硬的方框,不禁又拿出来看了看。

    那是一个镜框。

    里面装着一张照片。

    画面上,一个年青的男人,抱着一个四五岁的男孩,两人的眉眼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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