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冢(前传)死神归来(穿越时空)——应花卿
应花卿  发于:200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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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冢(穿越时空)----应花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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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冢(前传)死神归来(穿越时空)BY:应花卿


  文案:

  我是死神。

  我爱上了一个人类。

  爱情之于我,就是不断的看心爱的人死去。重生。然后再死去。

  若是我千万年的等待,可以换取今生的相逢,

  我只求你能轻轻响应我,

  告诉我,

  你是那样那样痛苦而绝望的,倾心于这个美丽而孤独的死神。

  前传:死神归来

  第一章:分道扬镳各奔前程

  我的老妈是个作家,所以我有个很“文化”的名字,卫荆。

  卫荆,精卫填海的卫,披荆斩棘的荆。多好的两个字啊,可是连到一起,就变成了我们居家饮食的必备良品——味精。是的,我不懂老妈对我有什么意见,总之,我还在老妈肚子里,手脚还没有长全的时候,就被她力排众意,成为了炊事中的调味品。可想而知,由于名字的缘故,我是君子远庖厨,油烟不沾,可是跑腿的事就躲不掉了。“卫荆,去买味精。”不错,是叫我。……>_<

  在生命灰暗的前十年中,我迎来了第一个希望,试问,对于一个贫苦的无产阶级包身工来说,什么是希望?不错,我找到了政党。确切的说,我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了正处于社会和家庭不断压迫下顽强成长的另一株独苗。

  此人的父亲是个留洋派,所以他有一个很洋味的名字,寻斯。多好听的名字啊,寻斯寻斯,寻死寻死。据说他跟他老爸为这事没少闹,事实证明,猛虎斗不过地头蛇,以寻斯为首的维新派还是没有推翻他老爸的专政,可怜的独苗顶着这顶“寻死”之名,在各大名校注册,在不断的自我介绍和自我唾弃中茁壮成长。

  到这里,我还不算找到了组织,我和寻斯转而在偶然的机会下结识了悲惨之最。在介绍他的名字之前,我不得不复习一下他光辉的历史。此人原名袁伟,在经过一场父母离异的冲击后,他力挺老妈,从了母姓,从此成了杨家人,大名杨伟。试想,一个一米八八的年轻壮小伙,叫什么不好,阳痿?太损了吧。在我和寻死同学的全力支持下,阳痿大哥带着我们两个不大不小的拖油瓶,就这样奔走于市井之中。

  当小雪球遇见小雪球,小雪球越滚越大,这时又遇见了另一个重量级雪球,发生的危机状况,每天都在我们这三人中上演。我就像个小跟班,整天乐呵呵的,紧随其后。

  那时我们最大的快乐,莫过于用对方鄙视的名字乐此不疲地相互攻击,还有,在附近的大树下,听某个爱吹牛的老流氓谈论过去的风流韵事。

  老流氓知道关于年轻人想要知道的一切:他知道怎样打架疼死别人而让自己少受罪,他知道怎样让美丽的女孩投怀送抱占尽便宜,最最重要的是,他知道校花家的电话号码。就是这一点收服了阳痿大哥和寻死同学,我晃着脑袋认命地当着小跟班。于是,那些个夏日的炎炎午后,在绿树成荫的小道旁,我们三个围者光着膀子的老流氓,听他讲着不属于这个年代的故事。就这样,我们在老流氓的教唆下,我们光荣成年了。具体表现在,我发现阳痿大哥的枕头下藏着的一份黄色期刊,以及寻死同学来不及遮掩的烟草味。我则默默地跟在他们后面,久久忘记反应。

  老流氓果然没说错,他说,我还不够成熟。我只能无法避免的落入俗套。

  可是我今年十八岁,从我懂事起,没有人教我怎样成熟。我一直在想,我宁愿如此,守侯着我的稚嫩。这种想法让我很是习惯,仿佛守侯是我的天性。我好象长久以来一直守侯着我的宝贝,从来没有动摇。然后,我麻木了。我似乎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只能铭记我的姿势,就这样,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突然发现,我的怀里什么都没有留下。我已经不能记起我的宝贝。他或她或它。甚至连是否存在都不能确定。然后我惊吓着睁开眼,老流氓光着膀子,他告诉我,我打了个盹,他们两个先回家了。

  我们摸科打诨,不知不觉中,高考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我们三人像被猛抽了几鞭的赛马,不顾一切的和时间赛跑,拼着所有的力量冲刺。其实,我们什么都没有变,只是把每天的座谈会取消,然后把去老流氓那的次数从每天一次变成每周一次,然后渐渐遗忘。

  成绩发放之后,我们三人相约在一家有名的茶餐厅里,经过了考试的洗礼,我们三人晃若隔世。看着他们俩刚刚露头的胡渣,我好象有点明白了他们的成熟。有点寂寞,多点担当。我隐约知道,在我们一去不复返的花样年华里,裹着我们重重的情谊。所以要睁大眼睛,记住他们年轻的脸。

  现在,离别在即。我的兄弟们,我从来不知道,在我不断被人嘲笑的青春岁月里,能有你们在我身边陪伴,我是多么的幸运。为此,我还有能什么好说?我说的话远不能表达我的心意,你们体会到的也远不及我要表达的,我全身的细胞都在叫嚣着,不够不够,不止这个样子,我努力释放着我的心情,从我的每一个动作,从我的每一个眼神,如果你们能体会到我心目中激动的万分之一……

  也许老流氓说的没错,我还不够成熟。

  总之,我们被命运带向了不同方向。分别没有为我们带来多余的伤感。我们预备抛弃所有的外号和羞涩,在各自的舞台上发光发亮。我们相信着,如此坚定。

  我从了医,寻斯选择律师,杨伟把自己许给了军队。我们的大学都不在一个城市,我们约好努力学习,用心过活。奇妙的是,我们三个的大学都处在同一经度。杨伟说,我们保持一样的速度,拼命旋转。

  每天寻斯先看到清晨的第一丝曙光,然后是杨伟,我在最后看尽落日的余晖。我们时常联络,有时在睡梦中被寻斯电话闹醒,那头他兴奋的告诉我,那边的清晨,有林子里的晨读,有美丽的女孩拉琴。杨伟忙得不见人影,偶尔寄来一两张帅气的军装照片,告诉我,他又长了身高。我们分别结识了不同的朋友,和不同的人住在一起,和不同的人成群结队的打饭、洗澡、逛街、k歌。可是我知道,那些使我们看着相片便能飘散出淡淡思念的人们中,我们彼此,从来不缺。

  我在医科大就读,毕业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五年。我们亲密又带一点距离。那次分别仿佛就在上个月,我想着,等下次我们相约,是不是又像是那次高考前的聚会,晃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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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给我们带来各式各样的奇迹。我的奇迹在于,我所不能接受的非科学性。

  首先是听见停尸间的窃窃私语,然后是在火葬场的悲呛痛苦,再到现在,成天在眼前飘荡的半透明人。我曾想过这些没有恶意的“生物”是否可能是某个星球上遗落的种族。然而我失望了,他们中新进的一员指着报纸告诉我,布莱德彼特已经有了第五个孩子,其中的三个是养子。我因此对于他们有了新的了解,我觉得他们是信息非常灵敏的外星种族,他们生存于地球,然后在妄图在多少年后占领我们的家园,当然,前提是我们那时还没有把地球污染透彻。这一猜想又立马被我否定,因为对于越来越多的尸体的堆积,这些奇特的“生物”有一部分已经随着某写调度人士迁移。他们之间对于这种行为有个官方的称呼,叫移民。总之,他们有着健全的分配系统和良好的生存次序,“公民”之间非常配合“政府”的工作。(不管事实怎样,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没错。)

  我没有忧国忧民忧地球的情怀,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我们一直和平共处着。然后,在医大的校园里流传着另人毛骨悚然的n个版本的鬼故事。光是本人亲耳所闻,都够写几本恐怖小说,其中更有甚者。据说,在医大的停尸间里,有能让具有特殊磁场的人与灵魂相见,甚至可以相交谈。不过那些拥有特殊磁场的人的灵魂是不完整的,他们的寿命会缩短,几年,十几年,几十年。

  我不是个爱对号入座的人。对于无聊且无知的传言我甚至于倾向于把我所见到的归类于外星人。我一点也不特殊,我不过就是个茫然的生活着的,为了与兄弟的诺言而奋斗的年轻医学生。为了考试而考试,为了学分而学分。而且,那种可怜又可悲的短命角色,我卫荆能当那个冤大头么?

  就在我认为所有的疑虑都会被时间冲得烟消云散时,命运拿起了敲门砖,再次向我解释着造化弄人。

  我遇见了一个女人。一个美丽的女人。那群外星人对她必恭必敬。我想这个应该是个上层干部了,我对政治一点也不了解,但我记得寻死说过,这个叫superstructure。在我的概念里,长发飘飘,穿着上等丝绸,梳着既古典又modern的发型,叫做美女。老流氓守则第一条,但凡见到对胃口的美女都要吹吹口哨以示赞赏。我毫不犹豫的吹起了口哨,带着两分认真三分轻佻,说道:“在这样一个月色迷人的夜晚,怎能让如此美丽的女士辛勤加班,不如让我们趁着湖边的荷花开得甚欢,结伴而行?”

  美丽的女士转过头,诧异从她眼中闪过。她三步并做两步走到我面前,瞪大的眼睛写满了激动,终于在看清我的样貌后,一头埋进我的颈项。

  我曾试想过无数次的美女在怀,有日式的温柔版啦,有野蛮女友版啦,都来不及体会此刻的怪异。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豪放的投怀送抱,却无法让我心动。此刻,我竟感觉到了痛心和思念。这种温柔的思念,像是挂念远方的亲人。难道,我是和作家老妈太久没见面了么?

  许久,美女从我怀中伸出头来,挂着两行清泪,边笑着说:“总算是给我们找到了,花大人。”

  “谁?”我脑袋有写缺氧。

  “大人,在您离开的这十世里,我们尚情殿都冷清了许多,总算,总算是把您给盼回来了!”

  我说:“你是不是认错人了?虽然我是想和你结交不错,但是认错人了还是会很尴尬的。”

  她擦了擦含泪的眼,说:“认错谁也不能认错您啊,大人,下次您出去就带上絮儿吧,絮儿在殿里一等就是几百年,好不寂寞!”

  听到这儿我总算是知道这位抱着我的美女的名字了,絮儿,听起来不错,叫起来上口,是个好名字。不过她貌似有点不正常,我很清楚的知道,我叫卫荆。在我众多可恶的外号之中,没有大人这项,更和花扯不上关系。

  她见我久不答话,冷静之余总算恢复了理智,向我解释道:“大人您少安毋躁,现下您不能记起我和大殿的人,是有原因的,要说清楚这件事情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您直接想起来,这样好办,只要您和我们走一趟便成。”

  “去哪?”我问。

  “朝慕湖。”

  “什么湖?没听过。”

  “朝慕湖。您已经忘记了,这个湖泊,是您收集了每年开春第一场雨,经过了几千年,汇聚而成。”

  “几千年,那不成老妖怪了?”我问。

  “不,妖怪清修五百年才能成人型,养性千年才能略通法道,哪里有大人一身仙骨来的正统。”

  “那你是说,那个大人是个神仙,然后他花了几千年的时间聚集雨水汇流成泊,他干吗的,不用干活么?”我又问。

  絮儿转过头直视着我的眼睛:“不,他很忙,他统治着整个宇宙的一半。”

  “一半?”

  “对,一半。他不能休眠也不能放松,他不能有感情也不能让别人对他有感情,所有生命都惧怕他,无法与他靠近。”

  “也就是说他是个工作狂加上自虐狂咯?”

  “啊?呵呵,也可以这样说。”她干笑道。

  “但我想,这样的身份让他想要逃离吧?没有自由和希望的日子,这样的神仙给我都不做!”

  “这样么?”絮儿垂下了眼帘:“我也知道他的苦楚,可是命运就是如此安排,即使他有滔天的法力,又能奈何?”

  “那这位大人叫什么名字?”我问。

  “应花卿。”

  “职位呢?”

  “死神。”

  第二章:悠悠往事重回故里

  我不了解前世今生,也不相信轮回转世,尚无宗教信仰,不谈怪力乱神。所以,我是不是应花卿,谁说了都不算。即使我被絮儿带回了那个什么大殿,扔进那个什么湖里,依然要保持着百折不挠的流氓精神,见我所见,闻我所闻。

  就在我准备好了一切与顽固分子做思想斗争的准备之时,絮儿妹妹“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怎么了?这样紧张?想不到您也有这样的表情啊,我这一趟也算走得值了。”

  “谁说我紧张了?”我强辩道。

  “既然您这样说,絮儿就当做您不紧张咯,那就请您移步。”她弯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缓缓地呼了口气,打足气势向门口走去,却不想被她反手拉住:“您这是要去哪?”

  “不是你说的那什么湖么?”我说。

  她说:“您这样是去不了的,要去朝慕湖,对于没有舍弃肉身的人来说,只有一条途径。”

  敢情我这凡人也活得太卑微了点,连路都挑咱。

  “什么途径?”我问。

  “这朝慕湖,顾名思义,只有当清晨的第一束阳光照射如水面,心里思念着爱慕之人,不被周遭极致的湖光山色所惑而至,这般,才能以一肉身入内。”

  我笑道:“那怎么办,本人至今单身。”

  她说:“还有一种人也可以去。”

  “什么人?”

  “十世善人。”

  “我是么?”

  “小乘佛法讲究无恶则善,这十世善人也才出了不过寥寥数几。您是不是十世善人我不知道,不过,就算不是十世善人,我们也能去。”

  我正要取笑这位信誓旦旦的小姑娘,却见她转过身来,对着我盈盈而笑。不由得视线开始模糊、眩晕,感觉全身的血液一起冲向头顶,四肢一阵抽搐无力,最后听见我重重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心想:难道,我在经受老流氓的教化后,居然抵挡不住一个小妹妹的笑容?让我不仅为之倾倒,还为之晕倒?

  于是,我这样飘泊在空中,失去重心在空中飘飘荡荡。

  我睁开眼,望着地下晕死过去的身体,不可置信,难道,我就这样成为了外星人中的一员?明天医大的各寝室大楼里,最火暴的消息就是“某卫姓男子半夜为停尸房锁门,当场吓死”!想我虽然不算英雄一世,怎么说也不能落个这么窝囊的名啊!我满脸悲愤的望着始作俑者。

  却见她笑得一脸轻松:“没事,我们快去快回,运气好的话,这儿还没烧呢。”

  我晕倒。

  对于我这样一个卑微的凡人,面对着前一秒还是自己调戏的对象,下一秒就成为杀害自己的元凶,能怎么办?她如此的强势,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只能当自己今天出门没有看皇历,撞鬼不说,还诸事不顺。

  絮儿妹妹是个标准的行动派,在我还在为我的身体伤心不已时,她已经拖着我飞速远离了。直到看不见了校园的钟塔,听不到钟塔的钟声,我遥望着生活了几年的校园,有点无语。

  寻斯还没睡吧,杨伟可能还在挑灯苦读,老妈为了赶稿肯定在拼命,我本是应该在锁门之后回家度周末。此时却和絮儿在高空飞行,还用看不到的速度迅速远离他们生活的方向。我隐隐约约的知道,这些小忧小虑的悠闲日子,这些酸甜苦辣的平静生活,也许下一刻,就要和我告别。这次的分别没来得及给我感伤,实际上我不久前还在期待毕业后的相聚,但此刻,我也许就要向他们正式的宣告,我的生命将不再在此停留,将不再在他们的任何人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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