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调歌头(穿越时空)————美错
美错  发于:2009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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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光闪烁,掌声雷动,一阵又一阵安可声。唉,无语。这是夏季巡演的最后一场,3个小时的演唱会,加唱5首安可,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结束?热情的歌迷大人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我,左雅致, 19岁,美错乐队的主唱,A大医学系二年级学生。俊男,帅哥,偶像,天之骄子。。。。。。
      千万别以为我是自恋的BT‘水仙王子’
      。有媒体所述为证,我的嗓音低沉磁性,我的体态扶风醉柳,我的眼神慵懒魅惑,我的笑容诱人心智。我一定可以成长为真正的天皇巨星。
      我扶风醉柳?我早八百年就练成了货真价实的六块腹肌,也许我该在狗仔队面前裸奔一次。我眼神慵懒?那是因为学业工作两头忙,睡眠严重溃乏,睡眼惺忪还差不多。我笑容诱人?那是因为我懒得与人扯皮纠缠,一概以傻笑对付罢了。除了嗓音低沉还算属实外,其他。。。。。。。嘿嘿,只能算歪打正着。
      其实真正值得我骄傲的,是我一头的披肩长发。绝对比道明寺狂野,比花泽类温柔,比西门深情,比美作有型。我,天生是男性洗发水的最佳代言人。
      那我岂非是美男绣花枕一个?非也,非也。
      我虽谈不上十八般乐器样样精通,但也称得上钢琴弹得,吉它拨得,架子鼓奏得。信手写个小曲儿,随口哼个小调儿,也如闲庭信步般信手拈来。
      不要太崇拜我。我不怕自我揭短儿。用我经纪人阿鸣的话说,我就是太随遇而安、不思进取。如果我有刘德华刘天王千分之一的勤奋,我早成为一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了。
      我说:“知足者常乐。流星够大够亮了吧?我要真成颗流星,第一个哭死的恐怕就是老哥你。”
      阿鸣说:“二十一世纪青少年的不良习气,好吃懒做、颓废懒散、好高骛远。。。。。。你怎么都有?难怪你在他们眼中是超级偶像,在成熟的男性 -
      我的眼中,只能是呕吐对象。”
      “你再罗唆,我,我就罢演。” 我使出杀手戬。
      “大少爷,行行好吧。我也不跟你磨牙了,你老快上场。”
      边说边把精疲力竭的我,恶狠狠地推到台上,狡诘地笑道,“报答歌迷上帝的时候到了噢,别半死不活的。。。。。。Shit!
      我倒真想看看你这家伙,上辈子修了什么福,为什么连邋遢颓废的样子都能迷死人?”
      我向他竖起中指,咬牙切齿:“最后一首。”命苦啊,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初怎么就和这魔鬼签了约呢?他分明是假公继私,公报私仇。想让我挂掉,明说嘛。
      我深深吸口气,甩甩一头被汗水浸湿的头发,酝酿酝酿情绪,然后侧身潇洒地朝乐队打个响指。
      乐声响起,人声渐去。咦?奏的竟然是王菲的<但愿人长久>。开什么国际玩笑?这不应该在曲目表上吧?虽然是我最喜欢的歌之一,可要我堂堂青年偶像,当众唱这么温婉缠绵的歌,也太那个。。。。。。了吧。
      我怒气冲冲地走向乐队。
      扑通。。。。。。
      风驰电掣、电闪雷鸣。耳边象有一千只蜜蜂嗡嗡作响。骨头象被揉碎成一万块。
      唯一的感觉就是,痛,痛,痛。
      我竭力睁开沉重的眼皮。远山攒翠,碧空如洗,轻风吹起满天的落叶飞花,淡淡的謦香在空气中弥漫。是天堂吗?
      “咦?这家伙从哪儿冒出来的啊?怎么砰的一声,就从天而降?”
      “喂喂,这位公子,你还好吧?”
      “和你说话呢。别再傻笑了。摔坏头啦?”
      我吗?谁能告诉我,我在哪儿?
      胳膊被人粗暴地一把拽起,硬拖着我往前走。
      “嗯嗯。。。。。。唔唔。。。。。。轻点儿,痛死了。” 我禁不住呻吟。
      略带朦胧的淡淡微风中,飘来几许冷冷淡淡的窒闷:“会弹奏乐器吗?会唱曲儿吗?”
      “会啊。” 我下意识地回答着,那是我吃饭的营生嘛。
      “好。金珠银珠,带他上路。从现在起,他是我的乐奴了。”
      “啊?什,什么?” 没等我看清是谁在说话,就被飕地扔进一辆大车里,砰的一头撞到车厢上。
      好狠啊。
      我最后的意识是,我要晕了。
      再一次睁开眼睛,车马辗转、青山依依、绿水悠悠。落日的余晖射进车厢,斑斑泊泊,有一股华丽壮阔的阳刚美感。彩霞的艳影映在宫装美女的脸上,红炽炽的一片。依着地势不断攀升,路边的庙宇楼台耸立在云雾缥缈间,与丝丝夕阳交织成网,罗成暮色。
      噢,等等,宫装美女?
      狭小的车厢里,坐着三个年轻女郎。秀发高束,精致迷人、通透如玉的脸上,柳眉细目,红唇贝齿,一个赛一个的温润秀美。
      “醒了?一天一夜,也早该醒了。” 声音传自左首。
      脑袋仿佛被铁锤刚刚敲打过一样,此时大概比柿饼都不如,混沌一片,完全丧失了功能。
      是在做梦吗?刚刚好像在演唱会上。对了,一首女人歌。我要找。。。。。。然后。。。。。。扑通一声掉到台下。。。。。。
      掉到台下! ?天呀,我不成了黄家驹第二?不会象陈百强一样变成植物人,然后寿终正寝吧?
      习惯地插双手进头发,我不禁呻吟、暗咒起来。只可惜,双手再怎么屡头发,也屡不出个头绪。
      “公子,你没事吧?” 右首的美眉蹙眉道,“银珠,大夫分明说,醒了就没事了。怎么会这样?要不要再请大夫过来看看?”
      听到对话声,我才想起周围还有别人。我困惑地抬起头,直直地打量她们。古装?美女?马车?千头万绪,无从理起,越理越乱。
      “公子,我是金珠,她是银珠,中间的是玉珠。你。。。。。。” 轻柔悦耳的声音飘进脑海。
      “雅致,请叫我雅致。” 这年头儿还有人这么说话么?还才子佳人呢?拍戏啊。
      拍戏!
      脑中突然精光一闪,这似乎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嗯,金珠小姐,请问咱们这是拍什么戏?去哪里外景?对了,你们是哪家公司?咱们好像以前没有合作过。我是左雅致,希望合作愉快。”
      我暗地里挠头,真不记得有答应过接拍古装戏啊?阿鸣玩的什么花样?私自给我安排工作,看我回头找他算账。还是,我得了记忆丧失症???心里突然一阵巨寒。
      呵呵呵呵。对面的三个美女笑作一团。“公子你真会说笑。咱们这是从博多来,上帝朝京都去。公子路上受伤昏迷,被咱们水月郡主所救。咱们现在都是郡主的乐奴咧。”
      晴天霹雳。五雷轰顶。
      我慌忙探手向窗外望去。绿柳垂烟,青草泛碧。夕阳一点点下沉,将云霭染成火般鲜红。一众士兵披甲带盔、持刀跨剑,骑行在马车左右。远处是万家灯火,炊烟袅袅。威严肃穆的皇宫静静矗立,尊贵宛如一条金龙,在暮色中闪闪发亮。
      一切象真的一样。亦或,它本来就是真的?!
      我只感到头皮发麻、手脚冒汗、口干舌燥。如果有心脏病,现在一定是发作的绝佳时机。
      “现现在是,是什什么年?” 我艰难地咽口吐沫,极力控制住发抖的声音,想让话语保持连贯。不过,好像并不怎么成功。
      。。。。。。
      咿咿啊啊一阵之后,奈不得我不承认,我这一跤摔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直摔出几千年,摔到一个不知是什么时代的时代。
      谁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死了?离魂了?鬼上身?还是神经错乱?
      慌忙借来铜镜一面。还好,眉眼未变,脸还是原来的那一张。我,仍是我。
      ※※※z※※y※※b※※g※※※
      现代社会称这种现象为穿越时空,仍是一个未解代定的科学迷题。研究时光穿梭机的物理学家们,一定万分羡慕我的奇遇。
      帝朝是天下第一大国。每年夏末,周边的众小国都要到京都纳贡。北有博多,东有蒙佳,南有翼慧,西有朝歌。
      不知是不幸,还是万幸。我,出现在这个时空,被博多国水月郡主所救,强行冠上郡主的标签,成了纳贡大军中一名替补的随从乐奴。改名为小雅。
      除了认命,我不知该怎么办。
      也许,我该好好拥抱这个机会。孤身一人又怎样?身无分文又怎样?我要利用我沉淀千年的智慧,赚座金山,娶八个老婆,享受韦小宝一样的幸福。
      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博多别院,是博多国在帝朝京都的驿馆。
      金色的琉璃屋瓦,红色的廊柱、华丽的彩雕。依山之榭,临水之轩,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莺语流泉,庭院深处隐隐传出阵阵轻歌妙音。。。。。。
      乐奴被安排在西别院。绿窗粉壁,雕梁画栋,桃花瓣瓣,翠竹盈盈。的确是酝酿音律、附庸风雅的好去处。
      同僚乐奴,各自拿出看家的家伙,吹拉弹唱,排练起来。 金珠,银珠,和玉珠是舞娘,也面带抱歉地丢下我,排羽毛扇舞去了。
      观看了一阵妖娆歌姬、金衣彩袖,便觉得百般无聊起来。比起全西化的迷幻灯光、升降舞台、焕彩妆容、超High撩人台风,这种千年前的表演,再精湛也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过了初见时的惊艳猎奇,自然就兴趣了了。
      我当然不会亏待自己,关自己禁闭。我,四处转转罗。
      园中篱落飘香,曲径通幽,白杨丛丛,清流滴滴。西院转到东院,东院再转回西院。攀完假山,再逛亭台,赏完花园,再游湖畔。半天功夫,整个别院被我摸了个透。
      玩了许久,竟没见到半个象我一样翘工的乐奴同仁。心中不禁感叹博多乐奴的敬业精神。没人监工,还练得热火朝天。没有经历物质横欲的熏染,古时的民风还当真纯朴。
      不知不觉走到一株垂杨柳下,我靠着树干怔怔出神。想想阿鸣,想想自己,再想想前途命运,深深长叹。
      眼前忽现一道白光,刀箭破空,火星迸飞。一支白色的小箭嗖的钉到我身后的树上。我霎那一身冷汗,身体摇摇欲坠。生与死,仅仅一线之隔。眨眼间,不敢相信我已在鬼门关走了一遭。小命差点就不明不白地玩完!
      “谋杀?” 哑巴亏,我从来就没吃过。我作人的原则向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就算回到千年之前,我也绝无白白被人欺的道理。何况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正待我气势汹汹地去找始作俑者算账,一个白色丽影向我飘忽而来。水蓝的眸子映着寒气,深邃的五官透着神秘,微曲的长发闪着金色,冷淡如冰的气息令人压抑。我对这种刚劲的冷艳。。。。。。向来无法抗拒。
      啪,一掌打来,不看也知道,我的俊脸上一定多了一座五指山。
      “放肆,一个奴才也敢盯着本郡主的脸?活腻了吗?”
      不用猜,这说话的便是金珠所说的主子 - 水月郡主。博多国宝亲王之长女,冷水月。百闻不如一见。其人真如其名,寒如水,淡如月。尤其是目光冷冽如冰。
      在人矮檐下,焉能不低头?何况是掌握我的生杀大权、万万得罪不得老大?
      识实物者为俊杰。
      “古人云:窈窕淑女,君子好求。奴才?卑职?草民?嗯嗯。。。。小人?” 该怎么称呼自己?鞠躬,作揖,还是磕头?
      “小人见到超凡入圣的美丽,情不自禁。俗话说,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不过,雍容的牡丹、妖娆的山茶、清淡的秋菊、傲雪的腊梅,却都比不过郡主你浑然天成、清丽脱俗的气质。所以,小人就算因为仰慕郡主的花容,而冒犯了郡主招致杀身之祸,也无怨无悔。”
      电视里好像都是这么说的,这几句应该是不卑不亢吧。“郡主,可谓花为悦己者容。想必拜倒在郡主石榴裙下、迷失在郡主深深的蓝色眼眸中的翩翩君子,应该多得可以从博多排到京都了吧?”
      冰冷的蓝眸闪过一丝讶异,喃喃自语道,“花为悦己者容?”
      随即柳眉一挑,“罢了,不会只有耍贫嘴的本事吧?本郡主问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本郡主的私人小院?不用排练的吗?你是乐行,舞行,还是戏行?”
      “这个嘛,小人不知。小人自郡主从路边搭救回来后,还未得到任何详细指示。真不知该干些什么。”
      我一本正经地答道。这可是天大的实话,除了东聊西逛,我还能干什么?不要告诉我,应该去练羽毛舞。
      “是你?” 柳眉微蹙,“你,会弹琴作曲?”
      “嗯,可以说会。” 弹钢琴吉它,作通俗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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