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公子(上)(穿越时空+兄弟)+番外——吾栖碧山
吾栖碧山  发于:200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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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笑得人畜无害:“我只是想找个合适的人来顶我的班,我看他资质不错,而且,重要的

是,你对他也有兴趣。”

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对他的安排有些不悦的话,那我现在就是对他妄自揣度我的心意而恼怒了

“林,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他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

“很明显,这不是误会。”

我想我的表情应该很难看。

我不喜欢这种别人尽在掌握我却一无所知的感觉,尽管我很想相信他并不是那种毫无道德底

线随性出手的人,但是时隔五年,很多东西早已物是人非。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便是自己,或

者说,我连自己都不信,我只信死亡。

“他心情不好,我只不过给他喝了一杯特制的‘醉生梦死’,让他好好睡一觉,梦醒之后,

他不会有任何损失。之后要不要留在这里,也是由他自己决定。”Oscar两手搭在我的肩头,

笑道:“哥,我真要做坏事也不会当着你的面好不好。”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叫我。

我低垂了眼睑,然后拍拍他的手背,道:“那个‘醉生梦死’是怎么回事?”

番外一·划地为牢(下)

“‘醉生梦死’源自西域白驼山,喝了能忘却前尘。”他收回手,眼神幽深。

我站起身,去那边桌上取回那两瓶酒,又找酒保要了两个空杯,然后闭上眼睛,同样的手法

,同样的分量,两种酒浆只是简单的融合成深浅不同的同色液体。

“林,你这个人真是一点也不懂得浪漫。”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或许吧,我不置可否地喝了一口调出的酒,还好,不算太难喝。

有些事情是不能让别的人看到或者听到。

比如说,他只是指尖轻轻划过杯沿,普通的红酒变的如清水般透明。

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让我在最初的错愕之后,便是无穷尽的苦恼,因为你不能指责一个尚未

恢复神智的孩子,为什么把酒柜中的珍品变成味道古怪的液体。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那就

是教他在不改变原有材料的前提下调制出各种让他新奇的颜色和口味。事实证明,这个办法

很奏效,他开始懂得分辨哪些是好的需要保持的,哪些则需要作出调整——不是单纯的使用

能力去改变,而是用更有趣也更让人有成就感的方式。

我知道他的能力不仅于此,那个“醉生梦死”只怕也不只是色彩如幻而已。

店里的人渐渐多起来,他站起身来,道:“这边太吵,到楼上吧,你的房间已经打扫过了。

走过重新翻修的台阶和走廊,他替我打开房门,扑鼻而来是令人窒息的香气,正对着门的茶

几上,大把的野姜花怒放着,夜风从半开的窗吹进来,花瓣微微颤抖。

他还记得。

我像五年前一样在门口和他拥抱,然后独自一人关上房门。

我没有开灯,桌上的白色的花朵却仍在夜色中发出幽光。

我从中取出一支,坚硬的长梗捏在手中,是厚重的质感,而花瓣却像羽翼,那么轻那么柔。

我将它置于窗台外。

从窗口望出去,城市灯火太明亮,我看不到星光。

我脱了外套,冲了个凉,睡衣早已经不是以前的那套,我穿上它坐到窗沿,酒瓶在触手可及

的地方。

两个马克杯,我倒了一杯半,半杯放在花的那边,一杯握在手中,和它轻轻碰了一下。

“生日快乐。”

我似乎又看到那个家伙眉眼带笑,眸子里像是落了星辰般明亮。

哥,我自己来。先声明,这一次可不是偷喝,我好歹成年了!

他稳而有力地握住手中的杯子,像是某种演练许久的仪式般,但临了,还是只倒了半杯。

哥,我不知道我能喝多少,这样,你喝一杯,我喝半杯。

哥,轻飘飘的好舒服……

哥,你不要……不要晃来晃去……好不好……

我喝空了手中的杯子,笑道:“醉生梦死,谈何容易。”

我在窗边坐了一晚,第二天清早便走了。

我给Oscar留了条。

酒吧的事,我本就没有参与多少,他既然有打算那就照他的意思好了,接班的是谁都无所谓

,只要那个人,不是我。

后来,我没再过问店里的事情,但是每个月的固定分红又多出来一笔到外币账户。

转眼三年之期已到,Oscar果然依约回来。

明明要从B市转机,他却不肯顺道看我,非要我去S市为他接风,或许是他认为我的生活太过

沉闷,需要调剂,所以才特意折腾我这把老骨头。

但他不知道,每回一次S市,我身上的罪好似又多一重。

无论身在何处,都逃不出心头那道法网。

下了飞机,我正想去外面泊车区找车,却有人叫了我的名字。

林先生,是林明先生吧。

我停下脚步。

叫我的是个三十左右的男子,大众脸,头发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显得很精神,白T恤和浅色

仔裤也很衬他——这是个看上去叫人觉得舒服的人。

我是林青,现在在“彩虹”打工,Oscar先生叫我来接您。

他也姓林。

我将小行李箱搁在一边和他握手,他的手略嫌秀美却沉稳有力。

在他伸出手的瞬间,我记起他是谁,那个三年前在酒吧有过半面之缘的青年,他居然真的留

下来了。

不过我什么都没有问,这是他和Oscar之间的事情,与我无关,我于他,应该只是个素未谋面

的陌生人。

“林先生,我三年前见过您,那天早上我正好看到您下楼。”林青虽然和我说话,但车子依

旧开得很稳。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侧过脸看他。

“因为您出门前又回过头站了一会,我就记住了。”林青握住方向盘的手似乎紧了一紧,然

后停了半晌才说道,“林先生,恕我冒昧,那时您分明是不想离开,为什么不干脆留下来呢

?”

“我在B市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却笑了,道:“还有什么比自己的事情更重要呢?林先生,这里应该有您很重要的回忆吧

。”

“有又怎样?没有又如何?”我已经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不知道得而复失与从未得到,哪一种更深刻一些……”他像是自言自语般脸上露出些许落

寞的神情,然后微笑着叹了口气,“但是不管怎样,有句话说得很好,‘当有些事情你无法

得到时,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我想我真的是已经苍老了,老到听到这样的话也可以无动于衷。

只是这个林青的情绪虽然依旧能够一眼看穿,但是有些东西显然不一样了,这三年之间,是

什么改变了他,我无从得知。

难道真的是Oscar的那一杯醉生梦死让他解脱?

我望向窗外,高速公路边的绿树毫无顾忌地恣意生长,初夏的阳光还不足矣灼去它们的水分

,我的心却在这个季节干涸出无数裂痕。

半小时后,我们到了目的地。我看到酒吧外挂了“今日休业”的牌子,正想问,林青却朝我

挥了下手,开车走远了。

酒吧的外观并没有太大改变,推开门,内里却是较之以前柔和得多的风格,中庭正中的桌上

摆了几盏蜡烛,烛火因着冷气的关系轻微颤动,将菱形的玻璃容器投影成几抹华丽的彩色光

影。

这并不是Oscar的风格,我猜是林青的创意。

“哥,你回来了。”

Oscar手中持酒站在楼梯口,声音低沉悦耳,一如往昔。

虽然明知不可能是小朗,但我的心还是漏跳了半拍。

但这一次我没有错看,即使我曾经花了五年,刻意让他学习小朗的神情举止,他也不可能成

为小朗;不单单是他,那些我所遇到的每一个和小朗类似的人,他们也都不是。

我的小朗,已经离我而去整整十三年。

而我,也等了整整十三年。

“我请你喝酒,你为我洗尘。”他将手中的酒递到我手上。

火红的酒浆,像是魅惑的红唇,又像是新鲜的血液。

我皱眉接了过来,他应该知道我不喜欢这种风格的混合酒才对,为什么偏偏给我弄这么一杯

“林,我们认识十三年了吧,十三年前你在楼后面的巷子捡的我。”他倚在楼梯扶手边,轻

声道,“我欠你一个情,确切的说,我欠你一条命。”

“如果你是想怀旧的话,我不介意。”我转了一下手中的杯子,道,“至于什么欠不欠的,

我劝你还是省省。那时候你又没有求我,你没必要为我的行为负责。”

“林,虽然你不在意,但是我在意,所以我今天才请你喝这杯酒。”他的样子是前所未有的

认真。

看着他脸上我不熟悉的表情,我却忽然有点想笑。他从来都只是他自己,一厢情愿将他当成

替身的,一直只有我这个傻瓜而已。

不过,为何偏偏选在今晚,让我看的这样明白……

我忽然莫名的疲惫和厌倦。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我将杯子还给他,道:“好了,你现在什么都不欠……”

眩晕,强烈的眩晕。

我握住扶手勉强站直,道:“你……做了什么……?”

“林,你知道吗?林朗已经不在了。”他将杯子扔到一边反手握住了我的手,他的体温是我

熟知的冰冷。

玻璃杯发出清脆的碎裂声,我猛地清醒几分:“你说他不在了!”

“三个月前,他死了。”

死了,他居然就这么死了……

我一直在等他回来,等他原谅我,他既然已经死了,我的等待还有什么意义?

我无力地滑坐到地上。

野姜花香气弥散在我的鼻端,像极了那个夜晚。

酒醉微酣的男孩子摘了窗台上的花,转过身来恶作剧似的亲吻了我,他的唇比花瓣还轻。

然后呢……

我记得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抱紧了他在他唇齿间攻城略地,而他在我的怀里,不算清明的

眼里有着慌乱和不确定。

我本以为可以把这秘密藏在心底一辈子,让它随时光渐渐淡去,却不想终究还是犯下这桩不

可饶恕的罪!

我跌跌撞撞地逃出了房间,等到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意识渐渐模糊,我依稀看到Oscar,不,应该称他“倏忽”,他又用那种悲悯而隐晦的神情注

视我,然后他的唇靠近我,声音飘忽:“林,我会给你一次回到过去的机会,当做还你的人

情,当然,这个过去不是指这一世,也不是这个时代。但愿你还能找到他……”

我的唇上传来隐约的温柔触感,却如同寒冰一般冰凉。

然后,我的眼前开出漫天的白色花朵,那些花朵渐渐变得火红,带来灼热和疼痛——我知道

那些不是花,而是火焰。

小朗真的活在另一个时代的话,那么让我活在有他的世界里,终我一生为他守护,赎清我的

罪孽。又或者,不要再遇上我,不要再给我任何伤害他的机会,让他得到应有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林闇便是林,也就是林明。

“闇”,àn 同“暗”,与“明”对立。

基本字义

1. 不亮,没有光,与“明”相对:黑~。~淡(a.不光明;b.喻景象悲惨)。阴~。~

无天日。

2.
不公开的,隐藏不露的:~藏。~号。~杀。~娼。~沟。~含(做事、说话包含某种意思

而未明白说出)。~流(a.流动的地下水;b.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明察~

访。

3. 愚昧,糊涂:~昧。~弱(愚昧软弱)。兼听则明,偏信则~。

他取名为“闇”,其义如上,兼而有之。

第十章

“九弟,你可算是回来了,老太太那边一直问呢。”下人刚领林朗他们进了院子,就有一人

迎了上来,只见他方面大耳,眼睛狭长,嘴唇略厚,身体有些发福,一张脸上带着笑,倒是

一副十足的善人样子。

“呃……”林朗自然是认不出这是何人的。

“刘公子,请借一步说话。”林闇上前一步。

“九弟,这两位是?”那男子略有些诧异。

“这位是林闇林公子,我的救命恩人。”林朗指了指婉儿,道,“这是林公子的义妹,诸葛

婉。”

“既是如此,还请厅里就座,”那男子引着三人进了花厅,屏退了下人,这才正色道,“不

知林公子有何指教?”

“刘公子,这事情还得从十几日前说起,我本是云台山人氏,那日在山中游玩,见令弟刘伶

公子失足滚下山坡,昏迷不醒,便和我义妹将他带回家救治,可刘伶公子醒转之后,却忘却

了前尘往事,连自己姓甚名谁都记不起来。”林闇从怀中拿出那张寻人告示,道,“昨天在

集市上见着这张黄榜,才知道他原来是刘家的人。”

“九弟,此话当真?!”那男子大惊失色,冲林朗道,“你当真什么都记不得?连我这个三

哥也不记得了?”

林朗看着他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

“这可如何是好,如何是好啊?”男子搓了搓手,来回踱了几圈,这才道,“九弟,我先带

你去见老太太。这两位……也一同去吧。”

林朗跟在这个份属三哥的男子身后,穿过几重长廊,到了后院一处居所,这独立的小院空得

很,除了几棵大树之外,居然没有别的花儿草儿的,与别处草木茂盛之态大相径庭。院子一

侧有个石桌,桌边坐这个老妇人,正在日头下拿着针线穿针。

“我来弄吧。”婉儿笑嘻嘻地上前去,接过老妇人手中的针线穿好了,又递了回去。

老妇人笑眯眯道:“这是谁家的丫头啊,长得这么水灵?”

“老太太,这位是诸葛婉姑娘。”男子道,“那边那位公子姓林,他们是九弟新结识的朋友

。”

“在下林闇,见过老夫人。”

老妇人点点头,而后站起身来理了理衣褶,上前握住林朗的手,道:“伶儿回来了啊,怎么

看着瘦了不少啊,走,跟我到屋里吃糖。”

林朗囧了一囧,这都多大了,还进屋吃糖呢,不过他也不好忤了老妇人的意,只得跟着去了

老妇人将林朗按在凳上坐了,又从旁边的柜子里倒腾出一个小罐,从中取出一颗褐色半透明

的糖豆,送到林朗嘴边,道:“来来来,伶儿乖,先把糖吃了。”

林朗从她手中接了糖果,心说:真是哄小孩儿呢,只可惜糖果这东西,他敬谢不敏。

“老夫人,在下虽然常年住在山中,对刘家主母仁善好施的美名也是早有耳闻,如今一见,

可谓幸事。”林闇又施了一礼。

“林公子客气了。”老妇人笑着转过身去。

林朗赶紧将那糖豆收在袖中。

那三哥等老妇人在林朗身边坐定,这才开口道:“老太太,九弟他……身子有些不好。”说

着把林闇那一番话重又说了一遍。

老妇人听罢,站起身来细细打量了林闇一番,这才徐徐拜倒,道:“原来是林公子救了我家

伶儿,请受老身一拜。”

林闇大吃一惊,赶忙上前相扶,道:“老夫人客气了,如此大礼林闇怎么受得起,救人一命

胜造七级浮屠,这也是神明相佑,刘贤弟命不该绝。”

“神明相佑命不该绝,神明相佑命不该绝……”老妇人连连重复了几遍,这才道,“伶儿在

你处修养这些时日,可有什么不妥之处?”她又补充道:“从山上跌下来,应当受伤不轻,

可有什么其他症状吗?”

其他症状可多了去了,什么脖子割破了,蛊虫入体啦,之类之类,林朗在那儿一边嘀咕,一

边乖乖坐着看这两人一来一往,心说:这种时候果然还是要医生大哥出面,要换了他,估计

早傻在那里不知道回答什么好了。

“都是些皮外伤,还好我家祖传有些治跌打的方子,刘贤弟用了之后,已无大碍。”林闇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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