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公子(上)(穿越时空+兄弟)+番外——吾栖碧山
吾栖碧山  发于:200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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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惟愿跟在先生身边,听候先生差遣。”这番话林朗其实是费了老大鼻子的劲儿才凑出来

的,因为他听这边人说话,都颇有些文绉绉的古意,不由得入境随俗,也拽了几个成语。

“我还以为是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呢。”婉儿扑哧一笑,道,“先生,看来夫人是非君不嫁

了。”

这小丫头,林朗瞪了她一眼,示意她别添乱,婉儿回了他一个鬼脸。

“临武名士中的翘楚、刘姓大族行九的刘伶公子要纡尊降贵做我的侍从,我还真是不敢当。

”林闇从怀中取出一张黄纸,递到林朗跟前,道:“刘家寻人的告示都贴出十来天了,你若

再不回去,等官府查到我这里来,我估计就要沦为拐带人口的罪人了。”

林朗一把拿过那张纸,细细看了看,上头那人像画得与那晚在镜中的模样十足十地相像,但

画中人眉梢眼角间多的是不羁与风流之态,他再往下一看,不由皱了眉头,大半的字都不太

熟悉,只勉强能往自己知道的字上靠。最后他还是决定放弃,将纸递了回去,道:“我看着

头疼。”

林闇也不接,而是道:“刘公子,出来的久了,也该回去看看,说不定家中有人等你。再者

说,不辞而别这种事情,于人于己都算不上好事,还是不要做得好。”

问题是我根本就不是这个刘九公子好不好啊!林朗头越发疼了,一时之间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只是死命拽着林闇的袍子不放手。

“婉儿,你怎么还在这里,”林闇想扯出自己袖子未果,于是坐回床边,冲婉儿道,“刘公

子还没吃东西,他久不进食,以米汤清粥为佳,你去厨下看着火候,加点儿温补益气的药材

,多熬一会儿再端来。”

婉儿看了两人一眼,应了声是,推门出去了。

“好了,你现在可以松开了,我不会走,你有什么话大可直说。”林闇指了指林朗的手。

林朗不好意思地缩回手来,沉吟了半晌,道:“林先生,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并不是你说

的这个刘公子。”

“哦?”林闇应了一声,面上却没有太多质疑之色,这下子到换成林朗暗暗称奇了。

“我……”林朗有些犹豫,又顿了半晌。

林闇也不催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林朗深吸了一口气,道:“我非但不是这个刘公子,也不是你们这个世界的人。”

“可你长得和这刘公子一模一样。”林闇指了指林朗扔在一旁的寻人启示。

“确切的说,这身子也许真是你说的这个刘公子,但是里面的魂儿早就已经不是了,他应该

已经死了,”林朗戳了戳脑袋,道:“现在这里头住的是我。”

林闇道:“你可知道,在这里说出这样的话来,就是怪力乱神,要被当做不洁之人烧死的。

“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的,否则你也不会叫婉儿出去,也不会跟我说出这样的话来。”

林闇道:“你哪里来的这种自信。”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林朗大大方方道,“而且我现在这条命可以说是你给的,即使

你要收回去,也公平得很,我至多去我该去的地方,而不是在这里当个状况不明的局外人。

林闇忽而一笑,道:“你这高帽子一戴,我要真戳穿了你,可不就是太不近人情了。好吧,

说说你到底来自何方。”

林朗深吸了一口气,道:“可能和你们这儿的纪年方法不同,我所在的年份被称为公元2013

年,我所住的国家叫做中国,那里……有很高的建筑,有很多漂亮的东西,也有很多很多人

,人和人之间不止可以通过见面和书信交流,还有电话和网络……”

林朗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东西,生活在那里的时候,并不觉得稀奇,可是一旦离开,才意识到

那些东西早已经融入生活,甚至渗入骨血。林闇安安静静听得入神,既没有讶异或者新奇,

也没有半分不耐烦的意思。

林朗说得口干,那边林闇适时地递了杯水到他手边,道:“说说你自己吧,你是谁?又是怎

么钻进刘公子的壳子里?”

“我叫林朗。”林朗低头喝了一口水。

林闇眼神一变,袖子里的手有点儿颤。

林朗放下杯子冲他一笑,并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而是继续回忆道:“我在那里只不过是个

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人,打小父母双亡,有个很好的哥哥,是他从小照顾我,可惜我那会儿

年少不懂事,离家出走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我那会儿没学历也没熟人,只好打打零工,

后来,学会了打台球,哦,你可能不知道什么叫台球,嘿嘿,不过没关系,你只要知道那是

一种消遣就行,也可以挣钱,我就是用打台球挣的钱养活自己。再后来么,我死了,醒来后

,就发现自己在这个刘公子的身体里了。”

林朗说了这一长串话,终于有种如获重释的感觉,他冲林闇释然一笑,心想,或许是因为这

个人有种叫人心安的气质的缘故。

林闇轻咳了一声,道:“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好了,我连这儿是哪都不知道,哪能顾得上那么长远的事情。

”林朗挠了挠头,脸上却没多少为这犯愁的样子。

“这倒真像是你的风格……”林闇低声沉吟了一句,冲林朗笑道:“不如这样,我跟你回刘

家,我包你一切相安无事。”

作者有话要说:婉儿嫌弃林朗丑固然有林朗所想到的原因,但更多是因为魏晋时期的美男子

标准如下:

一、肤白

这是美男子的首要条件。肤色不白净,纵有千般好处也难入美男之班。这一点,与中国古代

对女子的审美要求是一致的。这和今天的所谓小麦色、橄榄色、巧克力色之类的健康肤色审

美情趣大相径庭。


二、妩媚风流

这是对长相和气质的要求。与古希腊和古罗马崇尚健美、雄壮的体魄不同,中国古代的美男

子以文采风流,形容秀美见长。这可能是中国古代文化阴性特征的一个反映。

三、才佳

如果只是外形生得好,那也不能算美男子,只能是生着好皮囊的俗人罢了。

林朗肤色不白,第一条就够不上。

番外一·划地为牢(上)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林闇的故事。

这个故事看完之后,相信能为亲们解惑一部分。

但这并不是个愉快故事,忽略不看也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是晚一点知道隐情罢了,并不影

响“九公子”的发展。

广播通知航班推迟四十分钟起飞,反正出行十次,至少有八次都不能正点,我也早已经习惯

,周围是此起彼伏的手机开机音乐,然后是打电话发短信的细碎声响。

我轻叹了口气,从包里拿出耳塞,就在这时,我看到一双优美的手,白皙温润的色泽,一手

握着饮料罐,另一手端着水杯,稍稍弯曲的尾指稳稳地托在水杯的下方,显出刚中带柔的气

势,我再稍稍抬起头,那位空少却有着再平凡不过的脸,只是眼神无害,嘴角带着些微温和

的弧度——他托着杯子的手和那样的神情是那样的合称,有种莫可名状的熟悉意味。

兴许是发觉了我的视线,他往我这边看了一眼,大大方方地笑道:“先生想要点什么?”

我摇头道了谢,闭上眼睛靠回座位,刚刚的错觉,不过是一瞬间而已,就像是三年前初次和

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面孔,却在那个时候折射出独特的魅力来。

我这次是去见个朋友,叫Oscar,很烂俗也很好记的英文名,我其实更喜欢他的另一个名字,

但我不常那么叫他。我和他合伙开了个酒吧,他在店里看场偶尔客串调酒师,而我去店里的

机会并不多,也鲜少遇到——但有些朋友就是这样,无需刻意联络,你需要他的时候却总能

找到。

有些说远了,其实是飞机上这个年轻的男子让我想起上一次见他的时候。

那会儿我想起自己身为半个股东,差不多有五年未曾涉足店里,未免有些荒唐,再加上Oscar

相邀,我便在不算高峰期的时间过去,挑了个离吧台较远的位置。店里的伙计差不多都是生

面孔,我也没打算亮出自己的出资人身份,只是点了杯果酒和一份布丁。

等待的时候,我看到那个在斜前方位置独坐的男子,他很年青,应该在二十五岁左右,但他

的眉目间却有着老年人的暮霭沉沉。这样的年轻男子并不少见,只消在深夜,总有类似的脸

孔,相似的伤痛。或许为生活,因为他们多半还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建立一份属于自己的殷实

;又或许为感情,年轻的时候,容易为一些人产生执念,只不过等年华老去,才能明白自己

真正所想,醒悟那些执着早已经与感情无关。

我已经过了对别人的故事好奇的年纪,更何况这个年轻人看上去并不算出色,只不过在这角

度他恰好在我的视野中,我又恰好无聊而已。

只是当他抬起手,他的整个气质变了,我说不出那种感觉,只是觉得有些触动。

他倒酒的动作很慢很稳,端起酒杯的动作很慢很稳,连喝酒都是慢而沉稳的,他的手掌形状

优美,手指纤荏合度,骨节不算明显,对于男子而言乍一看上去有些太过柔美,但举止之间

,力量内蕴。我想了很久,才找到足矣形容的比喻,就像是目睹一株再平凡不过的青草在微

不可查的风中缓缓舒展开自己柔韧的叶片。

真是有趣,我不由微微自嘲了下,多半是游走于浮躁的人之间太久,所以容易被这样安宁的

人触动。

“怎么来了也不打个招呼。”

我看了那个人许久,竟然半点也没有察觉Oscar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你不在,我就先自己坐会儿,反正你总能找着我,不是吗?”

我接过他手中的布丁,用勺子舀了一块放进嘴里。

“真是不明白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喜欢这么甜的东西,我一直以为只有女人才嗜好这些。”

Oscar从来不积口德。

我笑了笑,不去管他,继续享受我的布丁。

“怎么,对他有兴趣?”Oscar拇指别了别,正是那个青年的方向。

“不要把我说的像是变态大叔似的成么?”我有些无奈地看着他的戏谑。

“抱歉抱歉,最近小玥迷上了耽美,我好像被她影响了。”但他的样子分明半点抱歉的意思

也没有。

“你的那个小玥,我好像还没有见过吧?”我解决最后一口,擦了擦嘴角。

Oscar笑了笑,道:“说不准你们在很久以前见过,只是你们都不记得了。”

“故弄玄虚!”我将餐纸往烟灰缸里一扔,道,“这次这么主动找我来,可一点都不像你的

风格。说吧,什么事?”

Oscar轻咳一声,道:“这事儿确实有点着急。”

“和你家小玥有关?”我笑。

“林,我有时候真觉得你敏锐的可怕。”Oscar弹了一下指尖,暗银灰的烟屁股从盒子里跳出

来。

“戒了。”

他耸耸肩,从兜里掏出火机给自己点上:“看来我们真是很久没见了。”

“到底什么事?”我看着这个男人的脸,认识他十年,他却像不会老似的,乍一看上去也就

二十多的年纪,只有细看才能在眉目之间发现浅浅的细纹,还有眼底那抹绝不属于二十岁年

纪会有的深沉。

那也我所没有的沉淀。

他的故事一定比我来的久远深刻,只是他不会说,我更不会问。

“我用这几年的收益在L市顶了个铺子,打算把酒吧开到那里去。”Oscar将抽了一半的烟摁

灭,他其实并不嗜烟,只有在某些时候才会抽一颗,比如不知该如何整理语言开口的时候。

“L市不近啊,过去好像还要办护照和签证吧。”我不动声色的喝了一口果酒,似乎比早期的

口感要柔和些,是调酒的人心境变了的缘故吧。

“那些已经办好了。”

他的样子有些局促。

他怎么能不局促,我于他,终究还是有些不同。

十年前,捡到这个男人的是我,给他一个在这个世界立足的身份的也是我。我并不是个会在

路上把流浪的阿猫阿狗捡回家的人,我不喜欢对有生命的东西负责任,当然没有生命的更是

如此。只是在那个夜里,醺然的酒意和野姜花未曾散去的气息让我入了魔,竟然将他扛回住

处,给他身上那些古怪的伤口上药,后来又利用关系给他补办了档案,在户口本上,他是我

失踪多年的弟弟。

“既然你早就做了决定,也不用特意叫我过来,只要另找个可靠的人看场子就行了。”我习

惯性地转了下中指的银戒,有晦暗的光,“或者就这么关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林……你在生气?”

我笑着摇摇头,对于一心想要离开的人,生气或是阻挠毫无用处,不如好聚好散。

他孩子气的舒了一口气。

我伸出手去,临了却还是不动声色地收了回来,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忘却前尘心智衰退只懂静

静坐在落地窗边等我回来的男子。

“我是这么想的,这里毕竟开了这么多年,关了未免可惜,而且我到那边最多三年,三年后

我就回来,到时候我还回这里。”他敲了敲我面前的桌子,低声道:“林,你不会忍心看我

到时候无家可归吧。”

又是那样孩子气的表情,带着些耍赖的意味,是吃准了我不会拒绝吗?——这个家伙是哪里

来的这种笃定?

我稍稍往后退了一些,道:“那这三年呢?”

“你回来吧,林,你在外面奔波了这么多年,也该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了,这里毕竟是你

的家乡,而且……”

我冷冷的截断他的话:“我还没有回来养老的打算。”

因为你已经找到自己想要的归宿,所以连带着也要把我的份安顿好吗?

抱歉,这样连带的温情,我敬谢不敏。

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言,轻咳一声,道:“我只是提出个方案,毕竟你回这里比找别人要

好得多,林,这个地方终究是属于你的。”

属于我?真是可笑,这店里即使充斥再多人的体温,也是个死物,房契上的名字一变,它又

将划归另一个人所有。

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某个人,不管是房子,或是别的。

但是这些话我绝不会说出口,因为我知道他会流露出那种我不愿意看到的表情,在还没有恢

复正常人心智的时候,他偶尔会不自觉地这样看着我,带着洞悉一切的悲悯还有欲说还休的

隐晦,让我莫名焦虑。

“时候未到吧。”

我避开他的视线,这时候我又无意中瞟到坐在那边的年轻人,他倒酒的动作和举杯的节奏一

直没有变过。

“既然这样,我也不勉强。”他站起身来,道:“你先坐一会。”

我看到他朝那个男子走去,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只是在这个角度,他修长的背影挡住我的

视线,像是优雅的白鹤,或者更确切一些,是一只优雅狩猎的白鹤。

他们并不熟识,Oscar在那个年轻人对面坐下的时候,我可以看到他虽然故作轻松,但肢体语

言有些不自在,反应也很生涩,多半是很少来这种场所,但那两人似乎很谈得来。然后我看

到Oscar动作熟练地调酒,那是我即使生疏多年却不曾荒废的调酒概念中不可能出现情况,两

种基调酒只用了寻常的build而已,怎么可能出现烈火和冰蓝两种调。

还有那个年轻人,没有人告诉过他不要轻易喝陌生人请的酒吗?

但是他带着笑,饮下那一杯冰蓝的液体,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我怎么不知道你改行开黑店了?”

看着酒保将人扛到休息室,我皱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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