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从未出现过有人发病后还能够恢复清醒的状况。
他在公路上一口气开到了黄昏,丝毫不敢停下来休息。这里是无人区,哪怕没有丧尸也有野兽出没,任何一种出现都可能会让他丧命。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困住他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他天生就是呆在安全区的金丝雀,困住他的不是任何人,而是他自己,他没有能力独自在外面生存,给他自由会让他丧命。
不是的,那是以前,他暗自给自己打气,他只是从未一个人在外面生存过,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够适应一切环境。
汽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夕阳的照拂下,字牌上扭曲的阿拉伯文字格外模糊,明越的阿拉伯语相当一般,停下来看了很久都没看清上面写了什么。但是他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接近喀布拉,丧尸非常多。他大致判断了一下方向,狠下心选择了左边那条路继续前进。
只有一张老旧的电子地图,丧尸潮爆发前的版本,没有导航,也没有向导,他从未来过这片地区,三天之后,他不得不承认一个绝望的事实,他迷路了。
身上的最后一块电池耗尽,太阳能电池板不知道什么时候损坏了,明越彻底陷入了困境。更糟糕的是,他错误地驶入了一座小镇。
这片地区和塔纳托斯不一样,安全区附近定期有雇佣军清扫游荡的丧尸,而他一路上所过之处到处能看到丧尸游荡,哪怕在公路上,也能远远看到很多模糊的人影。
活人的气息让这座小镇沸腾了,明越根本不敢离开主干道,将油门踩到最底下,疯狂地向前驶去。
“咚——”
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跳到了他的车顶上,他听到了毛骨悚然的指甲划拉铁板的声音。
猛地踩下急刹车,车顶上的东西被甩了下去,明越惊魂未定地再次踩下油门,轮胎碾过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但是他没法去注意。
因为前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尸群。
老的,少的,男的,女的,眼睛里蒙了一层薄薄的白翳,青白色的皮肤,长着一张张空洞的嘴。
他闭上了眼睛,为自己鼓气,大吼一声将油门踩到底,冲进了丧尸群。
尸群被他冲散了,轮胎碾过无数人体,骨头折断的嘎吱声没有停止,他不敢停下来,蒙头向前开,就算丧尸爬上他的挡风玻璃也不敢停歇。
一口气开出了一百公里远,他终于停了下来,这里是一片空旷的平原,视野旷阔一望无垠。
没有丧尸的影子。
他很疲惫,低头抵在方向盘上,刚想休息一样,指甲抓挠铁板的声音从地盘传来,让他瞬间打起了精神。
有一只丧尸藏在汽车地盘上,被他带了出来。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解决这个难题。
他抬起头来,盯着前方火辣辣的阳光思考了很久,转身从后座找了一把趁手的扳手,和罗德里安送他的那把沙漠之鹰。
拿起枪的时候他停了一会儿,他讨厌这把枪,总是让他想起罗德里安。
他认为罗德里安为了哄骗他编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为了让这个故事看起来更合情合理,还污蔑了他的老师。这个混蛋前科累累,这么做一点也不奇怪。
那只丧尸还在车底,他打开天窗,从上面爬了出去,准备跳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这个高度对于他来说还有点困难。但是只是停留了几秒钟,他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落到了最远的地方,滚了几圈保护自己的脊椎。
他一落地,那只丧尸就从地盘里钻了出来,朝他飞快地爬了过来。
明越勉强稳住自己,抬头朝它开了一枪,可惜打歪了,击中了它的肩膀。
丧尸被打得歪向了一边,没有停下来,只是动作变慢了。
看清了它的脸,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典型的当地人面庞。这样完整保留了生前面貌的丧尸对他来说更可怕,因为太像人类了,恍惚中他都分不清它是否还活着。
当然,丧尸是被病毒控制的死尸,这一定律人人都必须牢记心中。明越举起扳手,狠狠地朝它太阳穴来了一下,将它的脑壳打得凹进去一块。
罗德里安那个混蛋,知道他没办法独自在外生存,故意让他一个人离开,可是,他会告诉他,自己不是个软蛋,哪怕在最恶劣的环境里他也能活下来。
那只丧尸摇摇晃晃地稳住了身体,嘶吼着向他扑过来。
明越一个踉跄勉强躲了过去,又狠狠地朝着它的后脑勺来了一下,这一下把白色的脑花也打了出来,它的脑袋就像一个烂西瓜一样。
要对着脑袋打。
刚才用力过猛,明越脱力摔倒在了地上,丧尸顶着一颗烂脑袋朝他走了过来。
他有轻微近视,举起枪,眯起眼睛。
只是会动的死人而已,不会思考的东西没有威胁。
枪声响起,少年丧尸的脑袋炸开了,裸露在空气中的舌头神经性抽搐了几下,尸体倒在了草地上。
明越彻底放松了下来,扔掉枪放声大笑。
罗德里安,我没有你也能活得很好。
他在少年丧尸的尸体旁坐了很久,直到太阳晒得受不了了才起身回到车里,发动汽车,却怎么也打不着火。他想到了什么,下车查看地盘,果然已经被丧尸破坏了。
没有办法,他不会修车。
明越在车里坐了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收拾好一部分行李徒步前进。
他只敢沿着远离人类聚居点的公路前进,沿路一棵遮荫的树木也没有,晒得他几近虚脱,可是夜晚来临的时候比毒辣的太阳更让他恐惧。
就这样,他独自在公路上走了五天,幸运的是一路上一只丧尸也没遇到。
脚被磨出了水泡,曾经受过伤的那只脚钻心地疼,让他不得不走一段路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因此走得很慢。这段时间他总觉好像有人跟着他,可是这里他走的路都是平原,视野开阔,哪里可以藏人呢?
第五天的时候,他的脚踝实在是扛不住了,连落地都无法做到,他也不知道自己现在究竟到了哪里,只是一个劲儿朝南方走,他只记得自己要去喀布拉,这个信念支撑起他所有的求生意志。
或许,他会悄无声息地死在路上,很多年后有人路过这里,会发现他被太阳晒干的尸体。
想到这里,明越靠在马路护栏上笑了出来,他真的一点也不畏惧死亡,罗德里安一直以来都太小看他了。
不过,他真的在乎自己吗?
明越抬头,用手遮住刺眼的太阳,他再也走不动了,身上只有最后一口水,从早上开始口干舌燥却一口也没喝。
因为他现在没有能力走到有水源的地方。
热辣的太阳晒得他昏昏欲睡,尽管大脑一直在提醒他:明越,不能睡,睡了一定会死的。他还是克制不住席卷而来的睡意,慢慢倒在了马路上。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一个丧尸潮从未发生过的世界,他参加完博士毕业典礼,按照自己的规划进入了一所高校任职,然后带着南夏回国见父母,总是板着脸教训他的父亲,总是和爸爸唱反调的温柔母亲,他们在梦里都是笑着和南夏说话。他清楚地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假象,但是依然配合梦里的一切,因为太美好了。
如果什么都没发生,他现在一定很幸福。
妈妈转过头,问他:“我们要走了,你和我们一起吗?”
梦里的他问:“你们要去哪里?”
妈妈微笑着牵起南夏和爸爸的手:“去另一个世界。”
明越想去抓住她,却怎么也抓不住,妈妈离他越来越远。
“月亮,回去吧,你和我们不一样。”妈妈的神情忽然变得悲伤了起来。
“回去吧。”
明越着急地站了起来,大喊:“妈妈,妈妈,不要抛下我!”
“明越,明越……”
有什么人在喊他。
爸爸妈妈,南夏,还有家里的场景都消失了,他又回到了黑暗里。
“明越,醒醒……”
他努力睁开眼睛,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
罗德里安抱着他走在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墓园里,周围是骚动的丧尸,但是没有一只敢踏进这个圆。
从明越离开补给站那一刻开始,他一直在跟着他,有时远有时近,但是无论何时都不敢让他脱离自己的感知范围。
他从来都没想过让明越离开自己,只是小猫的心远了,他没有办法强行留住他。
猫是无法被驯服的,他会爱上自己,也会因为伤害心灰意冷离开。
建立关系的最后一步是,放他去流浪,在他最脆弱的时候找到他,带他回家。
明越已经清醒了过来,只是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看周围的环境似乎是墓园,他一点也不奇怪自己在罗德里安的怀抱里,如果他还活着,那只有一个原因。
罗德里安一直跟着他。
在一个坟墓前,他被放在了地上。罗德里安脱下外套铺在长满青草的墓上,将明越按了上去,开始脱他的衣服。
明越疲惫极了,连话也说不出来,任由他脱光了自己的衣服。
罗德里安解开自己的裤子,抱住了明越,却又不敢太用力,一直不停地亲吻他的脸。
“我的小月亮,我爱你,我爱你,你听到了吗?我不想离开你,我爱你,我爱你,明越。”
他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单词,每说一句都亲吻他一下。明越此刻不着片缕,象牙白的身体在黑色的土地上是莹润的颜色,乳头在有些凉意的空气中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腿被打开了,最私密的地方也被暴露在空气中。
罗德里安吻住他的嘴,下身一挺,进入了他的身体。
他迫切地需要用肉体交缠来确认他的小猫还属于他。
明越被吻得头晕脑胀,胡乱扒拉了几下,抓了一把泥土,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
罗德里安放开了他,抬起他的腿开始进攻。明越被顶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但是他还没喝过水,太口渴了,流不出一滴眼泪。
这个混蛋,这个混蛋,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为什么要在这里。
他侧过头不想看他,忽然看到旁边的墓碑上,墓主人英俊的脸庞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看着自己。
黑头发,绿眼睛。
是少年时的罗德里安。
第79章 暴行
一声闷雷在远处炸开,白色的光将暗黄色的天空劈开。
明越瞪大了眼睛,想要把墓碑上的字看得更清楚一点。
伊撒尔。
罗德里安那根肉刃把在他干燥的肠道里驰骋,一下又一下用力捣着最深处那个紧闭的穴口。他好疼,可是墓碑上的照片让他暂时把疼痛抛在了脑后。
他口干舌燥说不出话来,只是努力去够那块墓碑。此刻他是多么痛恨自己是个轻度近视,连,连墓碑上刻的小字都看不清。
“宝贝,你想要什么?”罗德里安托起他的后脑勺,把他抱了回来,按在身下狠狠地撞了下他白嫩的小屁股,撞得他整个人都往上移动,“等会,等会,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明越不敢看他,他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那块墓碑后面,昏暗的天色下,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墓,远处是稀稀拉拉的人影。
又一声春雷炸裂,把整个墓园照亮了。
豆大的雨点砸在他的脸上,他看到远处站了数不清的人,大部分都是成年alpha,其中偶尔有几个面庞稚嫩的孩子,他们的皮肤泛着诡异的青绿色,脸颊因为脱水深深地凹陷了进去,都穿着一样宽大的白色罩袍,被风吹起的时候下面空荡荡的。
他看到了一个少年的袍子被吹起,露出空空如也的腹腔,干瘪的肠子拖了很远。
这是一群丧尸。
暴雨倾盆而下,雨水劈里啪啦地砸在地上,砸在明越赤裸的胸膛上,他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这是平原宝贵的雨水,来于春的末梢。
雨水湿润了明越干燥的嘴唇,他张开嘴去接,是甘甜的味道。
罗德里安最后一下捅开了他的生殖腔,抱起他柔软的腰肢,就像品味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从胸口那两点樱红开始舔舐,高超的技巧让明越克制不住战栗。
舌头一点一点往上,离开了幼嫩的乳首,舔舐着结实的胸膛,雨水混合着一点儿人体温暖的体温。
这个小beta没有味道,只有咬开皮肤,才能感受到他血管里流淌着多么甜美的血液,胸腔里跳动的那颗心多么让人着迷。
罗德里安感受到了明越的心跳,他在害怕,心脏跳得那么快。
“我的小月亮,我的,小月亮。”他故意在我的这两个字眼上用了重音,这个第一次比肉体上的欢愉更让他舒爽。现在他占有了这只小猫,可是还不够,永远都不够,明越是属于他的,他的心也属于他。
他决不能忍受自己失去了一个全心全意爱着自己的人。
明越,那是他先自投罗网,他先提出永远不分开的。
“我爱你,小月亮。”罗德里安托着他的后脑勺,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他好像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对这只小猫充满了欲望,无时无刻不想进入他,将他揉到自己的身体里,只有肉体交缠的时候他才能确认明越真的从都到尾都属于他。
他是自愿的,因为他们是伴侣。
天空起了白光,明越看到了墓碑上的落款:艾伦XXX
他的心跳落了半拍,密集的雨点打得他的皮肤都开始疼了,4月夜里的天气还带着凉意,他的体温在一点一点下降,冷得发抖。可是罗德里安不能给予他丝毫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