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之意[末世]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六梨
六梨  发于:2022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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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开始了。这次何荣晟精准地捕捉到了异样。他发现娄越跟其他人说话的时候,尽管还算礼貌,但多半是冷淡甚至有些倨傲的,可跟冉喻说话时,却总有些微妙的不同。似乎是距离感更淡,带着些不易察觉的想要亲近些的愿望。
  可这又怎么可能?他俩之前也不认识啊——而且这俩人似乎都没注意到这一点。
  车在路边停稳后,何荣晟和冉喻一起下车时,仍在苦思冥想。
  他扯扯冉喻的袖子,问:“你之前见过那个娄队长吗?”
  “见过啊,”冉喻坦然地说,“我还跟你说过,考完试后的一个晚上,我梦游,他把我送回来的。”
  “啊……你那不是逗我玩的?”何荣晟惊异地问。
  冉喻和何荣晟下车后,娄越靠在座椅背上,隔着车窗偏头看他俩走过路口。
  一直默不作声的背景板司机向安详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娄队,那位新人有什么特别之处吗?您为什么一眼就挑中了他?”
  “哦,我觉得他有点像一个朋友。”
  可是您并没有朋友。向安详这样想,但他绝不敢说,只是默默接受了这样的解释。
  说话间冉喻二人已经走过了白桦路与银杏路路口。路口往左拐几步就能看到几条狭窄的小巷,其中一条小巷口前围着三四个人,正在你一言我一语地争辩些什么。
  站着的人中有一人语气激烈,指天指地,又做出一副天下大事都在掌中的手势。由于他情绪激动且语速太快,冉喻没能听清他在说什么,只能大概猜到,这个人在质问坐在地上的流浪汉,主城已经绝对安全五十多年了,人类发展正在全面复苏,早已远离末世的阴影。一个小小的流浪汉为什么断言末日危机会重现,为什么要扰乱人心。
  坐在地上的流浪汉头发蓬乱,看起来三四十岁,身上套着一个破烂的麻袋,半靠着墙。他坐的这块地方很讨巧,头上有半尺屋檐挡着身子不至于太晒,屁股底下是焊在地上的两个废弃轮胎,旁边又刚好是一个窗台,他只要一抬手就能够到台上的搪瓷杯子,避免了杯子放地上被不小心踢倒的尴尬。
  被这样围着指责,流浪汉也丝毫不慌,只是伸了伸懒腰,顺手把窗台上的杯子够下来,喝干了最后一口米酒。
  他把杯子倒过来晃了晃,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没有正面回答那人的问题,只是说:“咱们的这座霭玻主城就建在古格王朝的遗址附近几百公里,据说那是一个一夜之间消失的王朝,危险到来前从不会给人提醒。至于这座年轻的主城是否会宿命般的一夜之间消失,我也很想知道。”
  他遗憾地闻了闻杯子里残存的米酒香味,忽然朗声笑道:“也许我们都会是新一批的,见证又一段人类辉煌历史再次消亡的人。有趣,哈哈哈,有趣。”
  站着的人还要开口,流浪汉却勾起手指敲了敲搪瓷杯说:“酒没了,不奉陪了。给续杯吗?”
  “……我真是疯了才跟你在这浪费时间浪费钱!”说着,那几个人推推搡搡地走了,一路上还在不停叽咕着,坚信自己没错。
  冉喻和何荣晟往前走近了几步,还没开口说话,就见那位流浪汉朝他们举起搪瓷杯说:“要问问题?规矩。”
  两个人一愣,还好何荣晟反应快,连忙弯腰问道:“请问您这儿的规矩是买酒就给问问题吗?”
  流浪汉抬起下巴,颇为倨傲地翘起二郎腿:“还要看我的心情。”
  “那您现在心情怎么样?”
  流浪汉抬头看了看晴转多云的天空,太阳早已隐匿,大片厚实的云彩层叠成山,沉重地压在头顶不远的位置。
  “还不错。”
  “那我去买酒,你们先聊着,请问这酒在哪儿买?”何荣晟热络地接过搪瓷杯子。
  流浪汉懒懒地抬手指向左侧:“穿过两条巷子拐个弯就能看到,唐记酒家的米酒。”
  何荣晟捧着杯子打酒去了。冉喻问:“请问您是元琼老师吗?”
  冉喻不知道如何称呼人显得比较尊敬,便统一用了他认为最尊敬的称呼。
  “没有酒,没有回答。”流浪汉说。
  冉喻只好等何荣晟回来。等了一会儿,他觉得无聊,又见废旧轮胎看上去很软,就问流浪汉自己能不能坐下。
  流浪汉抬眼瞥了他一眼,说:“给我说件有趣的事情,我觉得有意思,你就坐。”
  于是冉喻认真思考起来。他进城之前的生活基本上就是谋生和学习,进城后则更乏善可陈,手头的案子自然是不能说的,因为还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不是元琼。
  想着想着,他还真想出一件比较特别的事情。
  “我想说一个经常做的梦,不知道您会不会感兴趣。”冉喻说,他很少在工作时间以外用大段的话描述自己的经历,因此努力斟酌着语言,“在梦里我是一条不知名的鱼,被别的鱼吃掉或者吃掉别的鱼之后,我就同时变成了很多鱼。到最后,我就会变成一片海。尽管我从没见过海。但是在梦里,我跟海一起呼吸,我的胸膛与海浪起伏的频率同一,就好像我们在共享呼吸。”
  流浪汉听完,挑起了一边眉毛。
  冉喻期待地看着他。
  流浪汉鼻子里哼了一声,往旁边挪动了一点,说:“坐吧。”
  冉喻终于舒舒服服地坐下,心想这轮胎果然挺软,回去也可以自己做个手工轮胎沙发。流浪汉在旁边凝神思索,思索了一会儿转头看这个小年轻,却发现他盯着头顶的云层,一副很忧愁的样子。
  “你怎么这副表情?”
  冉喻回过神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但还是如实作答:“每次我看见阴天时这么厚的云,就觉得这些压得很低的雪山一样的云有一天会坍塌,把这座城市埋起来。”
  冉喻以为这个古怪的流浪汉会感觉到这种忧愁,或者干脆觉得很无聊而忽视他,没想到对方突然开始哈哈大笑起来。
  流浪汉笑得太猛烈,以至于笑到最后咳嗽得厉害:“庄子梦蝶你梦海,杞人忧天你忧云。你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太喜欢你了……咳咳咳。”
  恰好这时何荣晟赶回来了,连忙把接满的搪瓷杯递给他。
  流浪汉大口喝了几口米酒,渐渐止住了笑,这才转头对冉喻说:“小伙子,你真应该去做一个诗人,而不是警卫局或者督察队的走狗。”
  他又说:“别急着否认,我不喜欢撒谎的人。你们要找的元琼今天不在,明天来吧。这个忧云的小伙子,明天早上六点,来这个巷口找元琼,他不喜欢迟到的人。”
  

第16章
 
  第二天早上五点一刻,天光熹微时,冉喻下楼,看见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的车。
  昨天冉喻跟娄越说过情况后,娄队长表示时间太早没有电车,明早会来接他过去。
  冉喻拉开车门上车,坐在旁边驾驶座上的娄越递给他一袋面包和一包牛奶。
  “没吃早饭吧?”
  “那你呢?”
  “我吃过了。”
  冉喻接过早饭,道了谢。然后车内就陷入了安静。
  这个时间太早了,整条街都还在沉睡。道路两旁的店铺大门紧闭,霓虹灯也早已收敛了颜色,灰扑扑地挂在挤挤攘攘的门面上。
  冉喻吃早饭的这几分钟里,娄越一边开车,一边状似无意地往旁边瞟了几眼。可是冉喻吃饭太认真,没有察觉。
  娄越耐着性子等他吃完,又过了几分钟,见旁边的人还是没有动静,手指烦躁地在方向盘上敲了敲。
  眼看着再过两个路口就到目的地,娄越清了清嗓子,目视前方,用一种自以为非常随和的语气问:“你没有什么带给我的东西吗?”
  冉喻疑惑地转头看他。从这个角度,冉喻可以很近地观察到他流畅的侧脸线条和俊朗的眉眼。兴许是没有得到回应,他的眼睛用力地闭了一下,长而浓的睫毛在下眼睑上重重扫过又分开,胸膛小幅度起伏了一下。
  娄越吸了一口气,放弃拐弯抹角,直接问:“上次你说要给我叠的十个青蛙呢?”
  被突然这么一问,冉喻才回想起来几天前那个很小的承诺。
  那天日落时,突然出现在茶馆小摊前并索要礼物的陌生督察队长确实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想想,这可能就是城内人之间的社交方式吧,他听何荣晟说过,很多领导喜欢收礼。
  冉喻连忙说:“抱歉,我忘记了,下次一定带。”
  娄越很轻地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才说:“没事,我也觉得那没有很重要。那就算了吧,随口一说。”
  他说话时那个“也”字很重,说完就有点后悔了,觉得自己阴阳怪气得厉害,显得很不体面。他刚要说点别的什么找补一下,就听冉喻说:“不是的,答应过的事情就要做到。我早就叠好了,今早下来得着急,忘记拿了。”
  “哦,”娄越的嘴角往上翘了翘,“既然都叠好了,那好吧。”
  之后又是一路无话。到达白桦路和银杏路路口时,离约定的时间还差二十分钟。
  娄越偏过头,刚想跟冉喻说“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就看见副驾驶座上的人已经睡着了。
  冉喻把头轻轻靠在车窗上,窗外逐渐亮起的天光洒在他白皙的侧脸和乌黑的头发上。此时他显得很放松,不像是与人交谈时总是下意识的紧张着。
  这种不设防的氛围让娄越的心突然软了一下,他很想等人醒后说些什么,但马上又被自己否定掉了。否定之后他又觉得不诚实是真挚友情的大敌,于是否定又叠加了一层。
  娄越就这样看着睡着的人,自己在心里否定了一大串。没过多久,冉喻醒了。否定之否定的遥远征程宣告结束,娄越紧抿着嘴唇。
  “不好意思睡着了。几点了?”冉喻揉着眼睛问。
  “还有十分钟,快去吧。”
  冉喻点头,说了声谢谢,便下了车朝那个巷口走去。
  巷子附近一片寂静,半点人影也无。冉喻坐在废旧轮胎上,抬头看一点点亮起来的天空。似乎每眨一下眼睛,天空的颜色都是不一样的。
  正看得入神,耳边传来一个声音:“你就是昨天说要见我的小伙子?”
  冉喻一看,面前依然是昨天那个流浪汉。
  他赶忙站起来:“您好,我叫冉喻,昨天那个人是我。您是元琼老师?”
  流浪汉点头,坐下,言简意赅地问;“找我有事?”
  尽管外貌和声音都一样,但不知怎么,冉喻觉得眼前的人跟昨天并不是同一个。就像昨天看到那位患者A时的直觉一样。
  元琼的坐姿很端正,不靠墙,也没有拿那个大搪瓷杯,只是带了个很大的塑料水壶,里面装着透明的液体,不知是水还是酒。
  冉喻于是简单地将昨天遇到的案情说了一遍,问道:“请问从技术上来说,这种事真的能办到吗?”
  元琼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是谁让你来找我的?”
  冉喻刚要说话,忽然想起娄越之前说自己被元琼讨厌,不知道两个人是否有过矛盾,便迟疑了一会儿。
  “让我猜猜,督察队的那个娄越?”
  元琼观察着冉喻的表情,忽然笑了一声:“你不适合趟这种浑水,太年轻,藏不住事儿。”
  他停顿了一会儿,又说:“不过,你确实是小庄比较喜欢的那种人。”
  “小庄?”
  “昨天你遇到的那人,是他告诉你今天来找我的吧?”
  “我不知道,他没有说自己的名字,但他跟您长得很像……不,是一模一样。”
  元琼突然露出来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似哭也似笑:“当然一样。那个实验,我就是拿自己来做的。你应该有一点生物学基础吧?我记得主城社区学校的必修课要学的。”
  “我从小生活在城外,但入城考试里也有这门课,算是了解一点。”
  “城外?”元琼说,“哦对,难怪。”
  他没说难怪什么,冉喻也没有问。
  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冉喻上了一节1V1生物学名师课。
  “我们尽量说得简单点。这个实验的原理其实就是将一个人的记忆复制并搬运到另一个人脑中,你们的入城考试通识课中应该也有类似的理论,记忆存储在细胞组成的神经网络中,而细胞内的DNA指导其排列。再微观一些,在海鬼出现前的人类繁荣时期,很多神经化学家就提出过这样的假设,DNA被翻译后形成的氨基酸是构成蛋白质的小分子,它们的排列次序千变万化,无数不同的排列共同组合成了我们所说的记忆。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种物质,将氨基酸的排列顺序完全复制下来,并在另一个人身上重新编码……”
  说起自己的研究领域,元琼被乱糟糟的头发遮住的眼睛控制不住地发亮。
  他很有兴致地讲述着自己在准备人体实验前遇到的重重阻碍和困难,以及理论攻坚时期的每一点小突破所带来的巨大喜悦。
  “当时理论基础终于完备了,但我的实验一开始就被叫停了。因为不符合伦理。”讲到最后,元琼眼睛里的神采暗淡下去,他撇撇嘴,“研究成果还没发表就被销毁了,我因为缺乏他们所说的‘道德操守’被赶了出来。好在他们在销毁我的实验物资时,我已经给自己来了一针管。”
  说到这里,元琼脸上露出一点不明显的得意的笑容。
  ……
  脑袋里被塞满了不属于自己的知识,当冉喻回到十队办公室时,已经将近下午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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