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的矮榻不算大,上面还放了一张小桌子,沈映雪坐在右侧,祝让坐在左边,虽然隔了一张桌子,两个人距离并不远。
祝让似乎闻到了花主身上淡淡的胭脂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他静心凝神,对花主说:“虽说结盟,我们两边还不知道对方的实力。我叔叔想助您统一江湖,但是不知道以簪花巷的实力,能否与那几个厉害的门派抗衡。”
这的确是个问题。
沈映雪要是说簪花巷很弱,那就没有联盟的价值了,他们这边可能会直接成为忠信王的傀儡,被忠信王胁迫去做一些事情。
如果簪花巷强到离谱,不用那边帮忙就能称霸江湖,保准会第一个成为忠信王的心腹大患,直接像魔教一样,被人算计得渣都不剩。
沈映雪道:“我如何知晓那几个厉害门派的实力?我知道的,只有簪花巷罢了。你也清楚,簪花巷暗自潜伏了十来年,从来没与人起过冲突,它能走到哪一步,没有人清楚,如今这一趟,才是证明我多年心血是否成功的过程。”
祝让听完,觉得很有道理:“世伯应该知道,伏晟是我的手下,他们揽月楼,向来消息灵通,如今咱们合作,倒是相得益彰。只是层关系未免太不牢靠了,叔叔想与您更加亲近,就像万宝贵和孙、颜两家那样。”
沈映雪道:“是吗?”
“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是那些招数未免阴损,凌云又在您这里,叔叔也担心会误伤他。”祝让说,“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沈映雪没有说话。
“世伯您之前说了,不让我拐弯抹角,那我就直言,不敢再耍小聪明。叔叔的意思是,他知道您这里有一位千金,样貌美丽,如神妃仙子,又被您教导,十分守礼,不似寻常江湖人那般粗鲁,恰巧王府这边也有几个青年才俊,不如求一桩婚事,世伯觉得如何?”
怪不得祝让一上来就套近乎,原来是打了这个主意。
沈映雪蹙眉想了很久,他们这里哪有什么千金小姐?谁给他造的谣?
祝让见沈映雪不说话,还以为他不愿意:“难道王府中的大家公子,还配不上您的义女吗?”
他咬重了这个义字,提醒沈映雪,那个姑娘并不是他亲生的,这一桩买卖,其实是花主沾光了。
江湖中人能嫁到皇室,已经算是高嫁,何必再挑三拣四?
沈映雪也终于明白祝让说的是谁,“不知你叔叔打算选哪一位公子与她相配?”
祝让道:“我此次前来,自然是想求一下令爱的生辰八字,再找人合算一下,哪一位更合适。不过世伯您若是有中意的,也不妨直说。”
沈映雪还从来没做过媒,对这个很感兴趣,他笑道:“我还不知你有几个兄弟,要是把七服以内的都算上,我女儿还不知道要嫁到哪里去。”
兰锦手上握拳,抵在嘴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主人你醒一醒,你哪里有什么女儿,韩敬是男的啊!
沈映雪没有理会他,含笑望着祝让,等待他的答复。
祝让头几次见到花主,这人都是气势慑人,冷漠强大的样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花主笑起来如此风流,就连他脸上的红色胎记,也好像有了生命,变得温柔灿烂。
祝让呆了一下,心想,花主这样的容貌,如果真的有亲生女儿,想必是个世间少有的温柔美丽的女子。可惜花主没有亲女,倒是有个儿子。
女孩子病弱些,有弱柳扶风,弱不胜衣之意,引得男人怜惜。可是一个男人,病成那个样子,却难以成为女人的依靠,也很难成就一番事业。
花主的亲生儿子诸成玉,不就是随了花主的身子,生的头发雪白,双目皆盲?
沈映雪问:“怎么不说话?”
祝让说:“世伯觉得我怎样?”
沈映雪叹道:“你年纪太大了。”
祝让心想,花主不让别人兜圈子,他自己讲话也确实直来直往,要是换成别人听到这么说,早就生气了。
祝让做委屈状:“我如今不过三十余岁,正是男人的大好青春,已经册封了世子,再过些年月,就会继承爵位,成为郡王,令爱嫁给我,算不得委屈吧。”
沈映雪还是那句话:“三十余岁,实在太大了。晶儿如今不过十九,与你相差甚多。”
兰锦在一边听着,只想把韩敬喊过来,让他也听听,要是韩敬听见,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看。
祝让见花主还算温和,自以为摸到了他的脾气,原来这人也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他笑道:“三十余岁哪里算大?”
沈映雪说:“你只比我小上几岁,便是喊我一声大哥也可以,哪里能和我的女儿成亲?况且,你都三十多岁了,身边难道就没有几个女人?晶儿嫁给你,也不过做个妾室,哪日我没了,她更是无依无靠。”
祝让一直都没考虑过花主的年纪,现在听花主说了,才意识到应该算算这人的岁数。
他以前只觉得男人别说三四十岁,就是七八十了,也可以叫做正当年,无论多大年纪,都是奋斗事业的好时候。花主看上去不老,单论样貌,仿佛与他一般大,可是论起城府,又似乎和那些长辈是一辈的。
祝让仔细看了看花主,通过诸成玉的年纪推测他的年龄,确实比自己大不了几岁。
祝让也确实早就娶了正妻,后院里的妾室也不少,他举荐自己,也只是想开个玩笑,当然知道花主不可能选他。
祝让摸了摸鼻子,笑着说:“如果我不行,那祝凌怎样?他是叔叔的二儿子,自幼再王府长大的公子,叔叔对他疼爱至极,娇生惯养,是个金贵人。”
沈映雪道:“这就更不行了,祝凌那孩子,还没晶儿大。要是他娶了晶儿,不仅不疼老婆,还要老婆反过来照顾他。晶儿一嫁过去,就多了这么一个儿子,未免太累。”
“世伯对晶儿姑娘的疼爱,我算看到了。”祝让道:“我不行,祝凌也不行,凌云总可以吧?”
沈映雪还等着他说几个别的人选,没想到绕到自己身上了。
兰锦也微微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祝让。
他真是看错了人,诸成玉看起来像是勾引主人的样子,结果成了主人的儿子,祝让跑来给韩敬说媒,竟然说到主人身上了!
虽然知道他们两个是父子,不可能成亲,兰锦还是警惕之心大起。
他怎么觉得,祝让不是冲着韩敬来的,而是冲着凌云去的?
兰锦看向祝让的眼神渐渐不善,他还知道现在不是暴露身份的时候,低头敛目,尽量收敛杀意。
沈映雪道:“凌云与晶儿情同兄妹,怎能在一起?”
“情同兄妹又何妨?有情便好了。更何况他们两个还不是正经兄妹。晶儿是您的义女,凌云又是叔叔的孩子,这不是正好?”
沈映雪目光沉沉地看着他。
虽然不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总觉得这背后还有一些别的算计。
祝让真的怕了花主揣测人心的能力,无论他如何遮掩,花主似乎都能从他的一些言辞中看出不对来。祝让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并没有多想,只是临时起意,觉得是个不错的主意,才开始极力撺掇。
被花主这么一看,祝让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思。
他虽然是安忠王世子,却是忠信王叔叔最亲近得力的人。若是叔叔能继承皇位,祝凌那个废物肯定无法成为太子,极有可能是他来继任。
在他心里,早就把叔叔当做父亲看待,日后过继到叔叔名下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凌云,还是从前的沈映雪,哪怕他已经疯了,也不在叔叔身边,祝让还是有了危机感。
叔叔真的太在意这个儿子了。
祝让知道疯子是不可能当皇帝的,但是他还是把凌云当成了一个威胁。
祝让不敢和忠信王翻脸,自然不能对凌云下手,不然叔叔会亲手撕了他。他只能先折断凌云的羽翼,好在日后争夺权力的时候,获得完全的优势。
凌云和花主已经有了交情,万一叔叔再给他找个权势滔天的岳家,诞下孩儿,祝让就没有争抢的能力了。
所以把凌云和花主绑定最好,反正这两个人,本身就是一条船上的,就算亲上加亲也没有关系。
祝让低下头,不让花主看到自己的眼睛。
沈映雪道:“这话以后别再说了。”
祝让摸不清楚花主是怎么想的,他畏惧的很。如果花主知道叔叔的图谋,知道他和凌云的竞争关系,大概会真的把他当场打死,埋到树下做了肥料,再告诉忠信王,他要杀凌云,忠信王根本不会猜忌。
祝让恐慌极了,“是。”
他知道,花主绝对看出了他的恐慌。
前面几次对话,花主都轻而易举地看透了他,如今不可能瞒过花主,花主什么都不说,只不过是给他留了一点面子,再就是……他还不清楚,忠信王叔叔想要篡位。
沈映雪很奇怪,祝让是被他吓怕了吗?刚才还有说有笑的,怎么突然就跟鹌鹑似的不动了?
花主不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沈映雪没有说话,倒了点水喝。他最近扮演花主,运动量直线下降,喝了好多水,戳个洞都能浇花了。
沈映雪想着,也不能一直这样,不然人会废掉的。
他还想趁着江寒枫和诸成玉不在,好好活动一下。就是院子外面也有伺候的下属,到时候得把他们打发了,或者直接卸掉易容,扮成凌云。可是卸掉易容,他就安不上了。
沈映雪也想过和荀炎学易容,可是他眼里都是马赛克,有些东西的颜色都是不对的,完全没法学,涂好了易容,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只能放弃。
倒是兰锦想学来着,可他还要负责簪花巷的其他事务,一直没有时间,学习进度非常缓慢。
沈映雪不知不觉又喝了一杯水。
兰锦给他倒满,“主人,一会儿该用饭了,少喝一些吧。”
沈映雪点头,“那就不喝了。”
祝让回神,犹豫着看向沈映雪:“世伯,亲事可以暂缓,只是今日我过来,是想见一见凌云弟弟,不知世伯可否容允?若是见不到他,回去之后,小侄也没法向叔叔交差,世伯体谅一下小侄吧。”
沈映雪问兰锦:“荀炎什么时候回来?”
如果时间很长,那他肯定不能把易容去了。如果时间短,用凌云的身份倒是无所谓,扮演花主的时候再戴斗笠就可以。
祝让不明白他为什么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兰锦听明白了:“至少要半个月。”
沈映雪问:“你觉得如何?”
到时候肯定要兰锦帮忙遮掩的。
兰锦想了想:“可以。”
簪花巷的事情,都是他和李百七处理的,沈映雪用不着出面,只要在屋里呆着就好。这段时间可能会过来找他的,只有忠信王府的那些人。
祝让现在就在这里,下次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万一再有人来,只要戴上斗笠遮掩一下,或者谎称风寒,或者其他原因,总能糊弄过去。
沈映雪说:“那就这样吧。”
祝让小心问道:“世伯的意思是,同意我见凌云了?”
沈映雪道:“嗯。”
“那我可要腆着脸,在世伯这里用饭了。不如把凌云弟弟也请过来,正好可以说说话。”祝让觉得花主不信任他,当着花主的面和凌云相处,他总不会做出对不起凌云的事情。
谁知花主拒绝了:“我不愿见到凌云,你自行去那边找他吧。”
祝让愣了一下,“是。”
沈映雪也觉出不对来,之前花主不想见凌云的剧本,是江寒枫脑补的,非常符合逻辑。可是现在,祝让知道凌云不是花主的儿子,其实是忠信王的儿子,祝凌的哥哥,要是这种情况还坚持凌云被忠信王和祝凌侮辱,那就太离谱了。
得想一个合适的理由。
沈映雪忧愁,可惜江寒枫不在,不然事情很简单很多,哪里用得着他一个疯子,在这里为了故事的合理性瞎编?
摆好饭后,沈映雪和祝让一起用餐,他提前放下筷子,兰锦让祝让先吃着,抱起沈映雪去了屋里。
祝让见过花主被人抱来抱去的模样,如今看到了只觉得可惜。
这么厉害的一个男人,却连站都站不起来。
兰锦给沈映雪卸掉易容,梳洗打扮了一下,换了身衣服,从密道里把他送出去,去了凌云的住处,又返回来,对祝让说:“主人有些精力不济,不能待客了,待世子用完饭,我带您去见凌云。”
祝让说:“哦,好。”
是因为凌云的缘故吗?
有意思,花主认了凌云做义子,紧扣着不放人,却连见都不愿见他。
祝让匆匆吃完,跟兰锦说了一声,用茶水漱过口,擦了擦手,跟他去见凌云。
他有些害怕兰锦,这人温柔到了妩媚阴沉的程度,讲话的语气也十分古怪,就算是宫里的太监,都没有这般女性化。但祝让还是强忍着畏惧,面带微笑与兰锦说话。
“猫大人在这里呆的日子应该不短了吧?”
兰锦说:“是有些年头了。”
“您一直都在伺候花主吗?”
“不错。”
祝让很想拐弯抹角地试探,可是今天的两次试探,已经给他留下心理阴影了。祝让惯有的行为准则一下子被打破,再讲话时,就没有以往那么条理清晰、秩序井然。
“猫大人能否说说,凌云是何时来到的簪花巷?”祝让笑着说,“实不相瞒,我虽是凌云的堂兄,其实并未与他见过面。您应该知道,忠信王府的大公子,两岁亡故。其实是失踪了,叔叔找了很多年都没有找到,直到前些日子,才找到凌云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