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另外两人难不成同样愚笨又好忽悠, 轻易就通过身高、长相、纹身这些细节给骗过去吗?
在这里, 殷嘉茗思考了两个可能性。
第一种,是那俩人、或是其中之一是知道X的真实身份的, 只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 任由对方假装成“殷嘉茗”, 甚至可能在其中添了一把助力。
第二种,自然便是另外两名同伙跟司机一样,同样被X蒙在鼓里了。
若是后者,那殷嘉茗就觉得,自己可得好好想想,这是为什么了。
——难道那个X手里还有什么别的“证据”,能让几名同伙相信他这个冒牌货的身份吗?
想到这里,殷嘉茗又拧起了眉。
——假设真是这样……
——那又是什么“证据”呢?
同一时间,距离殷嘉茗所在的半山别墅约十二公里之外,瑞宝酒店的后花园处。
阿虎一边走一边脱下自己身上的保安制服,一张长着血红血管瘤的丑陋容颜因五官的扭曲而愈发狰狞。
好几个酒店工作人员看见他那寒霜似的脸色,原本到嘴边的招呼硬是憋了回去,只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自己面前快步穿过,一路走到后门,恶狠狠地将脱下来的浅灰色制服连同帽子甩在门边,一手推开缠花门扉,气冲冲出了门。
殷嘉茗涉嫌抢劫杀人,被金城警方全城通缉,已是不可能再回到瑞宝酒店当这个总经理的了。
加之警察没找到那丢失的几百万美元的珠宝和财物,几乎日日上门,把总经理办公室翻了个底朝天不说,更是将员工逐一带走问话,恨不能从他们嘴里撬出殷嘉茗的下落来。
没有了头儿,又被警察犁地一般过了不知多少遍筛子,还有许多八卦周刊杂志的记者日日在门外蹲点,瑞宝酒店当然没法正常的接待客人了。
酒店歇业了整整十天,直到三天前才调来一个新的临时经理,顶替了殷嘉茗的业务,重新恢复营业。
新经理是个海归,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性格十分刻薄,尤其看不惯前任经理留下的这帮“亲信”。
上班第一日,新来的经理就对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句句话含沙射影,只差指着赵翠花、阿虎等人说一句“你们老大不是好东西,你们这些人怕也是贼是偷是抢劫犯吧。”
赵翠花是有心机有成算的,嘴皮子利索,人又会来事儿,哪怕新任领导看他再不顺眼,一时半会儿还真挑不出什么大错来,只能敲打几句,再丢到一个碍不着他眼的打杂岗位拉倒。
至于其他兄弟,也看在还得养家糊口的份上,都暂且忍气吞声,老老实实缩起尾巴做人,不跟新领导起冲突。
但阿虎则不同。
他小时候被打伤过脑袋,智商有点捉急,性格也是轻度智障者特有的倔强和冲动,三言两语便被新来的经理挑起了怒气,要不是有赵翠花和其他几个弟兄按着,怕是当场就要掀桌了。
而比起其他人,新经理最看不惯的也是阿虎。
因为阿虎相貌丑陋,脾气又轴又臭,不服软不服管,简直就是刺头中的刺头。
更重要的是,新经理一个学经管的归国高知,一直都觉得服务业最注重的便是员工素质。
前台要个个盘靓条顺,侍应则必须谦卑恭谨,至于保安,客人来了鞠躬不是标准九十度直角的,当场就该收拾包裹滚蛋。
也就是殷嘉茗那见不得台面的私生子,才会将什么阿猫阿狗都往酒店里带,连阿虎这般脸丑得不堪入目的弱智,竟也能穿制服当保安了!
总之,在新经理的刻意刁难下,阿虎才三天就受不住了。
就在刚才,他一拳捶在了新经理的脸上,打飞了对方的眼镜,也打掉了自己的工作,一句“You are fired!”兜头盖脸砸下来,阿虎便只能脱了这身制服,和瑞宝酒店说再见了。
阿虎气冲冲跑出酒店,一路疾行,走出几百米,才渐渐放慢脚步。
遇到难题时,他那本就不大灵光的脑袋顿时就更不够用了。
阿虎不知道自己现在该去哪里。
他人虽傻,却有自知之明。
若不是茗哥一路罩着他,就凭他的丑陋长相和榆木脑袋,他根本不可能在瑞宝酒店这样的好地方找到一份正经且稳定的工作。
“没关系。”
阿虎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
“乐乐还能在酒店里做事,吃得饱穿得暖……”
他忽然咧开嘴,露出了一个傻气的笑:
“我一个人,怎么都能活下去……大不了就睡天桥洞嘛……”
……
正走着时,阿虎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他转过身去,发现来人是一个干瘦干瘦的年轻人,染了头很时髦的黄毛。
这黄毛他认得,是附近某黑道老大手下的一名马仔——鉴于那间娱乐城也是殷父何伟堂何老板的产业,所以阿虎和黄毛也算是个拐弯抹角的“同门”。
“怎么样啊,阿虎。”
黄毛一路小跑追上阿虎,伸长手臂,往他肩上一搭,一副哥俩好的熟络模样。
“最近你们’堂口‘出了大事啊!金城闻名,全世界都知道咯!”
阿虎皱起眉,很想反驳两句,奈何嘴笨舌拙,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一把甩开搭在肩上的胳膊,闷头走路。
“别走啊阿虎!”
黄毛好似一点都没被阿虎的黑脸吓到,又自来熟地扒拉上去:
“毛哥我还没有吃早餐呢,来来来,我知道前面那条巷子有一家店,猪肠粉和捞鱼皮做得可好吃了,陪我吃一顿啦!”
阿虎这会儿心情很差,又深感前路迷茫,无处可去之时,被黄毛挟着往前走,便竟然什么都没说,默默地跟着他拐了个方向,转进了一条小巷里。
二人没走太远,黄毛果然就领着阿虎找到了一家由民居改建的小餐馆。
餐馆的内堂空间十分逼仄,两张条桌已坐了五六个客人,挤挤挨挨伸展不开。
黄毛便没带阿虎进去,而是直接坐到露天的巷道上,伸着脑袋朝店里大喊:
“老板娘,两碟混酱猪肠粉,其中一碟加双份麻酱!两包捞鱼皮,不要香菜多放点花生!再来两支冰可乐啊多谢!”
店面里传来一声鸿亮的“好咧”,两分钟之后,就有一个胖大婶一手端着两碟肠粉,一手拿着两支玻璃瓶装的可口可乐,小尾指还很高难度地勾着两包用塑料袋装盛的凉拌鱼皮,送到了黄毛和阿虎面前。
巷子太窄,放不下桌椅,二人便蹲在路沿上开吃。
阿虎本就不饿,加上心情不佳,没什么食欲,对着面前这盘被黄毛吹得天花乱坠,好似天上有地下无的猪肠粉,也没品出几分滋味来,便用牙签戳着,有一口没一口的往嘴里送。
“喂,你怎么吃得这么斯文啊?跟个娘们似的!”
黄毛注意到阿虎的吃相,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取笑道:
“干嘛?心情不好?因为你们老大的事?”
阿虎不想在外人面前谈论殷嘉茗,皱了皱眉,假装没听到,只闷头吃东西。
“哎,我偷偷问问你啊!”
黄毛仿佛看不出阿虎的阴郁神色一般,忽然嘿嘿笑了起来,伸着脑袋凑过去,低声问道:
“说真的,你知不知道你老大的下落啊?五万块啊,抵得过你几年工资了吧?你就真的不动心吗?”
“滚!”
阿虎气结,差点就想把手里吃到一半的猪肠粉扣到黄毛那头扎眼的枯发上了。
“是我不对,是毛哥我不对!”
黄毛这回倒是很会察言观色了,眼疾手快拉住阿虎,又将可乐瓶子塞进他手里,意思是让他喝一口冷饮消消气:
“好好好,我信你是真不知道,我不问了,不问了哈!”
第30章 7.旧事-03
阿虎没再吱声, 默默地坐下来,继续吃东西。
片刻后,黄毛和阿虎都吃完了。
黄毛冲店里大喊一声“埋单”, 老板娘随即出来, 对两人说道:“总共五十三块。”
阿虎伸手就去摸钱包,手碰到单薄的人字背心时,才惊觉自己的钱包揣在保安制服的外套里, 刚刚被他一起扔到花园里了。
他脸上顿时露出了羞恼交加的神色, 血红色的胎记也因为面部充血而涨成了深红。
“唉才这点钱,洒洒水啦,毛哥我请客!”
黄毛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塞给老板娘,“不用找了, 剩下的记我账上,下次再来哈!”
说完, 他一把捞住阿虎, “走走走, 跟哥遛遛, 消消食哈!”
两人便离开了小餐馆, 沿着小巷往前走。
“对了阿虎啊。”
一面走,黄毛一面说:“你瞧瞧你自己现在的样子, 工作丢了,上街只穿件破背心,连二十五块的肠粉和鱼皮都吃不起了,你说你,图什么呢?”
他凑近阿虎, 笑嘻嘻地说道:
“你看你, 身强力壮一把子力气, 能打能拼的!反正你老大也倒台了,干脆不如就跟了我老大,这样以后也是我毛哥的把兄弟了!”
阿虎连一秒都未曾犹豫,毫不迟疑地拒绝:“不去。”
“喂,你再考虑一下嘛!”
黄毛仍不放弃,“跟我们老大很赚的!保管你吃香喝辣,有妹子泡,有银钱使,难道不比你现在住员工宿舍的好?”
说到这里,黄毛忽然挤了挤眼,很贱地戳了阿虎痛处:
“我都忘了,茗哥倒台了,你又被新BOSS炒了鱿鱼,现在连集体宿舍都回不去咯!”
这话说得扎心,阿虎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把脸颊上那大块的血管瘤染得愈发鲜红。
“滚!”
他口舌笨拙,也不屑与黄毛废话,直接抬手一肘撞到黄毛的腰眼上,将他撞得嗷唠一嗓子大叫出声,捂住肚子直不起腰。
然后阿虎头也不回,大步往前走去。
“你个@¥%&!”
见招揽不成还挨了一下狠的,黄毛气得肺管子疼,在阿虎身后破口大骂:
“你刚刚吃了我的猪肠粉捞鱼皮呢!有本事,欠我的现在还啊!”
阿虎停下了脚步。
黄毛的无心之语,让他想起了初识殷嘉茗时的情景。
阿虎记得,那时候他和姐姐刚刚离开教会的育幼院,乐乐十九岁,而他才十七岁。
两人身无长物,只靠着姐姐这些年用各种方法攒下的一点零碎积蓄,在平民窟寻了个落脚的地方。
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说是“屋子”,倒不如说是“窝棚”。
不到三百平方英尺的逼仄小房间里硬生生挤了十几个人,尼龙绳拴块破布挂起来,便隔开了所谓的公共区域和卧室,男女混住在一起,每日都是外头在打麻将,里头在行不堪入目之事。
饶是如此恶劣的居住环境,依然需要缴纳房租。
在那里,男人用香烟、“糖果”和票子交租,女人若是没钱,便只能用身体抵账。
一开始姐弟俩刚到的时候,不少人看乐乐长得年轻漂亮,便动了龌龊念头。
好在从小坎坷的生活环境让乐乐和阿虎都不是好欺负的,即便他们一个只是姑娘,另一个还只能算是少年。
当阿虎第一次为了保护姐姐跟三个大男人打架,被一酒瓶敲破额头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似乎对疼痛格外的迟钝。
不知是他小时候被禽兽爹家暴得多了,打出了抗性,还是他脑子受过伤,管理痛觉的区域不好使了。
哪怕被啤酒瓶渣子敲了个头破血流,阿虎依然像一头困兽般扑过去,用他可以抓到的任何东西往那三人身上抡,一下、两下、三下……
后来乐乐一面哭,一面把浑身是血的弟弟扶去了医院,从此之后,群租窝棚里便再没有人敢欺负这对小姐弟了。
两人在贫民窟呆了半年。
那段时间,乐乐靠一双巧手找了份荷官的工作,阿虎则靠拉黄包车为生。
但在七十年代末的金城,哪怕你只想卖力干活赚点辛苦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阿虎脑子不灵光,搞不懂行业内的弯弯绕绕。认庙门、拜码头,打点疏通保护费,他一样也不晓得。
终于,有一次,阿虎深夜收工后独自回家,被几个人堵在了路上,拳打脚踢一顿收拾,硬是要抢走他口袋里的票子。
哪怕时隔三年,阿虎依然记得,自己那时身上有五十二块四毛五分,差不多相当于他和乐乐两人一星期的饭钱了。
所以即便他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开裂、额头渗血,依然死死拽住那五十二块四毛五分钱,任凭那五人拳打脚踢,依然不肯松手。
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生生打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嘿,我最看不惯人多欺负人少的了!”
紧接着,便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毫无预兆的跳进战圈,一脚就踹飞了其中一人。
阿虎抬起头,一只眼睛被血糊住,便用另一只眼去看那突然出现的男人。
当时他倒在地上,从他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黑色T恤的下摆和款式骚包的破洞牛仔裤,腰上挂着什么东西,在路灯下金光闪烁。
——这便是他和殷嘉茗的初见。
彼时殷嘉茗也才刚刚年满二十,但身手已相当了得。
他单枪匹马护在阿虎身前,以一敌五,竟也不落下风。
不过殷嘉茗可比阿虎机灵得多了,根本不会一味硬抗。
他看阿虎似乎缓过了一口气来,便一手将人揪起来,抽冷子撞开一个人,突破了包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