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绿茶徒弟当bking那些年[玄幻科幻]——BY:长风驿
长风驿  发于:202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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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婉婉可算是搞清楚了,原来自己来这儿就是因为自己那个好表哥,心想早知道不相信他了,白白害我手指被戳破。
  接到从张晨手里递过来的传送符,她不禁抬头问:“你给我这个干什么?就算你贿赂我,我回家也会跟阿姨告状的。”
  “不用担心。”方晏初将手轻轻覆在水杯上,手指沾起桌面上不慎遗漏的水滴,轻轻一弹。水滴瞬间脱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过几步远的距离落在赵婉婉的眉间,赵婉婉的眼神瞬间呆滞下来,“既然你跟圣物无关,我自然会送你回家。待你回家之后你便会忘记在凌云峰的所有事情,祝你做个好梦。”
  话音未落,赵婉婉手中的符咒便发出一阵白光,白光过后,赵婉婉已经不见了身影。
  “哎!”张晨急了,“方叔叔,你把婉婉送哪儿去了?现在外面都过去好几天了吧?”
  其实从张晨和赵婉婉来到凌云峰直到现在才过了不过几分钟,但是张晨的时间观念已经乱了,这是因为他爬了通天梯。
  通天梯其实只有寥寥几层楼高,是原来凌云殿筛选修道者的门槛之一。修道资质越高,就越能看透通天梯的玄机,越快地爬上内峰峰顶。而没什么修道天赋的人则会囿于通天梯的高度,在凌云殿的门槛之外不断徘徊。在通天梯上呆得越久,天赋就越差。
  像张晨这种的,天赋差到了极致,凌云殿一般是不会让人上来的。今天是特例,方晏初特地将他从通天梯上提上来。
  “我会将她的记忆抹掉,送回家中,你不必担忧。”方晏初安抚他道,“倒是你需要多呆一会儿了,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您问吧。”看到了赵婉婉和自己的血对这片奇怪镜子产生的奇怪反应,张晨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张晨学长你不要怕,师父想问的只是你最近跟谁接触比较密切,至少每天都见过一面的那种。”季千山其实早就已经从通天梯旁边回来了,只是一直都呆在一边没有说话。他毕竟是张晨的学弟,在学校中也经常见面,张晨对他的防备之心没那么强,听到他问话心里有些安定下来。
  “每天都见面的话……我父母、我们班的老师和同学应该都能算是。”
  季千山看了一眼方晏初,读懂了他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说道:“不是他们,你再仔细想想,你最近有没有见过跟赵婉婉无故昏迷一事有关的人?”
  “跟婉婉昏迷……”张晨紧紧皱着眉头,苦苦思索着,良久之后他突然抬起头,“学校的保安!”


第九十三章
  (九十三)
  张晨跟学校的保安本来不怎么认识,他一个学生就算交际面再广也只是限于学校的范围内,老师和同学他挺熟的,但是学校保安很明显不属于他的交际圈子。
  不过自从上次他找到钱福之后,钱福每天站在校门口看见他就打个招呼,时间一长,两个人的关系就越走越近了。但张晨到底也是学生,最多只能在进出校门的时候跟钱福打个招呼而已,一时间他都没想起来钱福。
  “上次我去问钱福关于……”张晨刚提起一口气来正准备说方晏初的名字,目光便跟方晏初接上了,只能收回自己的手,支支吾吾道,“呃……我问关于……那个……方叔叔的事情来着。”
  “跟师父有关?”
  张晨早就发现,自从上了凌云殿,季千山对方晏初的称呼就从“叔叔”变成了“师父”,不过他这会儿自身难保,也懒得再去探究是为什么了。心虚地点点头,张晨小声道:“我不是故意要问的,就是上一次我阿姨找到学校里来的时候方叔叔也在,不过我们都忘记了,只有保安还记得。”
  “保安记得?”季千山眼睛微微睁大,有些不可置信地说道。按理说保安是不该记得这些的,方晏初的一叶术他是见识过的,能让青龙族全族都忘记跟凌云殿的龃龉,更别提糊弄一个凡人了。
  即便方晏初对普通人类手下留情了,但季千山相信只要不被点破,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意识到,这个保安能凭一己之力意识到方晏初的存在就已经不一般了。
  难不成真的是跟圣物有关?
  “我知道了,多谢你了。”没有像季千山一样犹豫,方晏初只是略一思考便抬起头来对着一旁的陆敬桥道,“小陆,送他回去。”
  “哦,好的。”陆敬桥下意识地站起来,单手搭在张晨身上,然后又忽然顿住,想起什么来似的把张晨往前带了一步,“小师叔,你不给他也下一个记忆封吗?”
  方晏初笑笑:“不必了。”
  不是因为张晨特殊,而是早在将那张传送符送给张晨的时候记忆封印就已经下在符咒上了。张晨这些天一直拿着那张符纸,封印早就像一把大锁牢牢地锁住了他的记忆。以后不用一叶术,张晨也会渐渐忘记自己的所见所闻,直到有一天他会连自己见过方晏初都彻底忘记。
  “哎,等等!”在陆敬桥消失之前,孔渠倏地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几个人同时看着他,只有季千山问出了一句话:“你去干什么?”
  “我把那个保安,叫什么来着……钱福!我把他带回来啊!”孔渠说得气壮山河,一副已经做好了准备的样子,却没发现其他人的眼神,好笑中带着一丝怜悯。
  最后还是方晏初一锤定音:“你不用去了。”
  “为什么?”
  “我已经有准备了。”
  “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方晏初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去年?”
  算算时间,好像还真的是去年。就在杨燕去学校的那一天,方晏初也正好带着季千山去了学校,钱福还上前来拿了他的身份证。
  方晏初习惯于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留一手,当时是为了防止二人进入地下停车场之后回不来,于是在钱福身上定了个锚点。
  就算是跟圣物无关,钱福也是个难得的有福之人,就连季千山都能看得出来这人跟崇明一中的老办公楼一样,头上三花聚顶,身旁紫气东来,命格又富贵得厉害,就连“钱福”大俗的名字也能压得住。这一辈子从命格里就写着是个富贵闲人,注定一辈子成为别人的贵人。
  就算是那一天,他也真真实实正儿八经地当了一回贵人。他曾经把本应该早早死去的道门组织长老郑东建驱逐出校门,活生生地把他的死期拖慢了一个多小时。
  别小看这一个多小时,人世间生死存亡都有定数,俗话说“阎王要你三更死,岂能留人到五更”,一个有定数的人哪怕晚死一分钟造成的影响都将是巨大的。六道轮回,九天十地,都会为这一条没及时死去的生命停住脚步。
  而钱福竟然以凡人之躯,硬生生地把他死去的时间拖后一个小时。当然了,这还要多亏方晏初超度万鬼,一时间让地府忙得脚不沾地,没想起跟钱福算账来。
  季千山当时只以为钱福是郑东建命里的贵人,却没想到钱福的命格如此之贵,竟然身怀圣物。更没想到的是他们当时寻找的圣物竟然就在身边,而他和方晏初两个人都没发现什么。
  不愧是从天道出逃的一点灵光啊,季千山心想,跟天道果然是一脉相承的阴险狡猾。
  方晏初那时本来就实力有所下降,再加上崇明一中祥瑞冲天,祥瑞之下又隐藏着深厚的煞气,两下交融让他们只顾得分辨三尸聚魂阵的煞气了,居然没从那冲天的祥瑞之气中分辨出本不属于这所学校的圣物。
  留存在钱福身上的锚点是双向召唤,既可以将方晏初传送到钱福身边,又可以将钱福召唤过来。
  钱福到来的时候身上还穿着睡衣,手里端着半碗米饭,嘴里还叼着一块牛肉。看着凌云殿内峰的景色,他愣了愣,低头看了一眼米饭,紧急咽下嘴里的牛肉扒了两口米饭,嘴里嘟哝着:“死也不能做饿死鬼啊。”
  等那口肉彻底咽了下去,他才端着米饭四处看了一眼,压抑着瑟瑟发抖的声音说:“我从小到大都是少先队员,扶老奶奶过马路陪老爷爷踢足球的事儿我也没少干啊,从来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才三十来岁,上有老下有下,还没活够呢,不想死啊。”
  他被吓得语无伦次,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坐在自己对面的人一个个的仿佛都憋着笑意,不像是凶神恶煞的样子。他这才稳下心神,仔细地去看他对面的几个人,不看不要紧,这一看还真吓了一跳。这几个人个顶个的精神好看,电影明星也没这么好看的。就一块碧色玉石不像是人,但也雕刻得精致漂亮,比画上的还好看。
  他捧着饭碗不禁感叹:“这是地狱还是天堂啊?”
  “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没等他正在缓过神来,只见正对面那块不是人的翠玉突然飘了起来,眉眼微动,娇媚的声音从四面八方灌耳而来,“这是人间呐。你放心,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东海之精的手凉意透骨,钱福被冰了一个机灵,眼神不由得落在了她的手上。修长纤细的手指托着他自己的手,银针亮如星子,顺着银针的针尖看过去正戳在自己的指尖上。
  眼睛看见了手指被扎后他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看着鲜红的血珠冒出来他才感觉到一丝疼痛。但真的只有一丝丝而已,就算是这一丝疼痛也在东海之精的指尖一拂之下被驱赶得干干净净。
  “你是仙女吗?”他已经意识到这里应该不是什么地府了,但是仙女这个词还是让东海之精忍俊不禁。
  “呵呵,你们都快听听,人家说我是仙女呢。”东海之精捂着嘴轻轻一笑,手下却丝毫不手软,挤出几滴鲜血来便满满地涂在尘世镜碎片上,一边涂一边慢悠悠地说,“仙女我可担不起,蓬莱的仙人们眼睛一个个都长在头顶上呢。说起来,我应该算得上是……妖怪吧?”
  她的声音又轻又软,妖怪两个字从她口中吐出竟然真的有一丝妖异。
  东海之精本应该是一件圣物,圣物是死的,不应该有灵性。就算是像一点灵光这样遁入人类世界的圣物,其本质也就是附身在人类身上,作用相当于一个挂件。至于长明灯则是魂青把自己的身体和长明灯本体炼在了一起,本质上是魂青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了一个物件。
  四个圣物中,能修出灵性的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东海之精。她的灵性来源于天时地利人和,要不是千万年来都被压在地底,她不会对命运不满,也就不会产生那一丝怨气;如果不是这一丝怨气,她就不能一点点地接近地表;如果不是在接近地表的时候被方晏初取出来,那她就得不着一丝开天清气;要不是开天清气中和了怨气,她冒出地面的那一刹那就会招来天谴。
  按照妖怪的定义,由无灵性者修成有灵者,那东海之精确实应该是妖怪,不过她这个妖怪跟别的又不一样了。
  东海之精浑身上下不带一丝妖气,举着尘世镜的模样就仿佛一个无忧无虑的精灵。
  钱福的血很快便被涂满了整个镜面,镜面之下红色的纹路如同预期一样浮现上来并发出耀眼的白光。只是同其他几次不同,这次的白光是由轻微开始,最初只是一点点像萤火虫一样的微光,继而越来越盛越来越盛,仿佛一颗美丽的珠子擦掉了外面的灰尘一样,终于露出了本来的模样。


第九十四章
  (九十四)
  “钱福送回去了?”
  “放心吧,都送回去了。”孔渠打了个哈欠,这会儿才刚刚不到晚上十点,按照孔渠往常的作息时间现在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不过他既然来了凌云殿就得跟着凌云殿的作息走了。
  凌云殿也不知道有什么毛病,可能是方晏初的带领作用,一个个的睡得都早着呢。要不是正事撑着,陆敬桥早就睡着了,至于别的,凌云殿内的小道童入了夜便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傍晚还来送茶水的血藤也寻了个地方盘起来了,就连刚在凌云殿里呆了没几天的东海之精都捂着嘴打起了哈欠。
  打哈欠是会传染的!
  孔渠一边打哈欠一边想,撑不住了,就算是商浮梁立刻就打过来也得等他睡醒这觉再说。
  “方哥,我先睡了。”他迷迷糊糊地跟方晏初道过别,两只手胡乱摆了摆,转身闭着眼睛摸到自己房间里去。凌云殿是他的第一个家,他摸凌云殿的路就跟摸自己一样,熟的不能再熟了,不睁眼也知道去哪儿。
  陆敬桥比他还要困,鹿族在清晨和傍晚的时候精神最好,到这会儿他早该困了,不过是有事情吊着他让他强撑着精神罢了。见孔渠走了他也就晃晃悠悠地跟上,找到自己的房间推门进去,到头便睡。
  “阿弥陀佛。”智清道一声佛号,手中的佛珠早被他当成是那滴圣人血的代替品扔进火山绝境里了,一时之间手上空空的还有些不习惯,大拇指空拨一下才反应过来,“贫僧也告退了。”
  跟他一块告退的还有黄莺儿,她化作黄雀悬停在智清头顶上,扑棱着翅膀。智清住的房子外有一颗不大高的歪脖树,黄莺儿在上面捡了一堆树枝搭成了一个小小的巢穴。虽然比不上云杉上的那栋随风摇摆的木屋,到底是一个小小的家。黄莺儿就在凌云殿里也有了个家,而且离她的智清大师很近。
  “师父,他们都走了。”眼见着凌云殿的一间间客房熄灭了灯光,季千山揣了揣手。正是三月,春天来了不过冬天也没走,白天的时候有太阳还好些,等晚上还是依稀有些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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