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被吸血鬼养大的孩子
作者:山有灵犀
文案:蓝烟穿进了一个由吸血鬼主宰的世界,因为血统的原因,十分侥幸地被血族的真王养在身边。
……
对于温斯特来说,那个银发的孩子最开始于他真的只是一个珍贵一点的血奴。
对于蓝烟来说,那群只在深夜出没唇色绯红皮肤苍白的血族是他无数次从睡眠中惊醒的梦魇。
……
可渐渐的,温斯特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拒绝他了,不想看到他生气,不想看到他伤心,甚至只要他眉头一皱,嘴巴一撇,他都心疼地想把他抱在怀里好好地哄一哄。
真王堆砌无数珠宝珍果于宝贝脚下,只为他的宝贝能舒心一笑。
……
我颓废浪荡,我所畏惧,只因你而停留在这个世界。
我长活一世,我已无法对任何人或物提起兴趣,除了你。
你若是不要我。
怎会不要你。
内容标签:奇幻魔幻 异世大陆 血族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烟 温斯特
一句话简介:只因你而停留在这个世界。
立意:永不放弃,坚持才是胜利。
第1章
肯巴特是个繁华的大城市,她位于亚布塔河与伯哥鲁河的交接处,是梵卓族领地里重要的交通枢纽,往来船只的客货运转,物资补给都在她这儿进行。
肯巴特分为两个部分,靠近码头混乱不堪的外肯巴特,以及有着优越的地理高位可以俯瞰着壮美的伯哥鲁河美景的内肯巴特。
虽然夜晚才是外肯巴特的主题,但傍晚是外肯巴特最热闹的时候,各种华丽或破旧的客船货船进港停靠,杂乱的码头到处都是搬运货物的工人以及装满货物的木箱,湿漉漉的泥地里野孩子们跑来跑去试图找到掉在地上的一些漏网之鱼。
不远处唯一还算干净宽阔的街道上停了一排来自内肯巴特旅馆,等待着大船上下来的贵族的四轮马车,车夫靠在车上厌恶且不耐烦地驱赶着伸手靠近马车的人。
现在是初秋,天边的晚霞染红了整条伯歌鲁河,河水波光粼粼。
一条豪华的客船进港了,船上的水手抛下了十几条缆绳,岸边接应的工人一一系在揽桩上,待船停稳,船员打开了靠岸那一侧的小门,铺上了供于行走的木板,弯腰恭送衣着讲究的贵族下船。
那些女士们穿着颜色艳丽的锦缎长裙露着雪白的胸脯,身边穿着黑色西服和蕾丝衬衫的男士为她们撑扇,后头还有仆人专门为她们提起长裙摆,以免被外城区肮脏的泥地弄脏。
他们皮肤苍白地过分,即使是傍晚柔和的阳光也让他们很在意,好像那阳光是什么毒物一般。
一群衣衫褴褛身体瘦弱的孩子正在船边等着,那群醒目的人下船后立即涌了上去,双手托着破旧的毡帽举到他们面前。
女士们最开始被吓了一跳,但随后却拿着精致的小扇子捂着嘴娇笑起来,那群孩子脸上挂着笑容,嘴里说着讨好的话,直逗得女士们笑得花枝招展,连身边男士的训斥都被他们拦下了,还拿出了一袋银币打赏他们。
“快点快点!”萨利提着蓝烟没命地跑着,手里空空荡荡的破布袋子几乎要飘起来。
“你,你别提着我,让我自己跑。”蓝烟略显苍白的脸因为奔跑而泛起了粉红,他穿着一件大人的布满破洞的衣服,那衣服的袖子被他挽到了手肘处,腰上用麻绳系着,下摆则长到了膝盖处,露出了两只光溜溜的小腿。
他气喘吁吁的,两条小细短腿倒腾地贼快,一头银色的长发用破旧的灰布条绑在了脑后,随着他的奔跑像有了生命一般有节奏欢快摇曳着。
萨利放开了他,他绊了一下摔了一跤,顾不上疼痛又迅速跑了起来,还蹿到了萨利前头。
两人加入了那群乞讨的孩子,蓝烟因为身材矮小挤不过其他人,就跑到了最前头为他们引路倒退着小跑着,他银灰色的眸子里倒映着即将下落的暮阳,有着钻石一般的光彩,额边的碎发随着主人快乐地跳跃着。
他用糯软的声音说着最漂亮的话语,脸上挂着灿烂如阳光的笑容,前头的女士很快就忽略了他破旧的衣服和营养不良的身体,被他脸上的表情吸引了,爽快地从钱袋里拿出了两个银币放进了他的手心里。
蓝烟一直送他们上了马车,还绅士地行了一礼,逗得女士们又是一阵捂嘴娇笑,旁边的孩子们立马也学着他做了起来。
马车渐行渐远,孩子们也四散开了。
萨利垂头丧气地走到蓝烟身边问道:“怎么样?你讨到几个?”
蓝烟神秘地笑了下,双手捂着钱币摇晃了起来,钱币在掌心包裹的小空间里撞击着叮铃作响。“你猜。”他笑着说。
“三个!”萨利听着那声音,眼睛一亮,手指比了个数。
蓝烟勾唇一笑,两眼弯弯,银灰色的瞳孔闪着皎洁的光,他打开了双手,说:“七个!七个银币!”
“哇!厉害!”萨利高兴地伸出手拨了拨蓝烟掌中的银币,而后又沮丧道。“你真厉害,我一个都没讨到。”
他低下了头,半长的亚麻色头发柔顺的垂了下来。他怪自己不会说话,长得不讨喜也做不出讨喜的表情。
“没事,我这不讨到了吗?”蓝烟跳起来搭住了萨利的肩膀,他比萨利矮了半个多头,搭肩实在是费劲,踮着脚,半个身子都挂人身上了。“我说了我们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嘛,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绝对饿不着兄弟你,咱走着,你想吃点啥,今个儿蓝二爷请客,上次,你说你想吃那个蓝莓奶油蛋糕来着?”
“我们还是省着点用吧,买点黑麦面包就行了,今天实在是你运气好。”
两个小孩互相搭着肩膀,又笑了起来,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暮色渐浓,河边起了些许雾气,没有船只进港了,人们整理好了货物逐渐散去,码头渐渐安静了,而这时候的外城区才刚刚热闹起来。
外肯巴特比不上内肯巴特美丽,没有许多宽阔干净的街道和高大的石制房屋,但她有这里最欢腾的夜晚,酒馆,赌馆,妓院,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四处人满为患,充斥着狡猾的小偷和暴力狂徒,这里打架斗殴是街头常事,丢了性命也只是运气不好。这里没有太招摇的人,富豪来这儿一定被抢得底裤不剩,爱出风头的人来这儿一定被揍爹妈不识,这就是外肯巴特。
蓝烟在面包店里买了两条上好的柔软的白面包,两瓶草莓果酱和一个小奶油蛋糕,萨利在一旁竭力阻止,蓝烟又在隔壁的酒馆里买了两杯昂贵的劣质葡萄酒,这里酒馆的伙计可不会因为顾客是个一米多一点的小孩就不卖给他酒。
乞讨的处境也没能改变蓝二少爷挥霍的心,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外肯巴特民风彪悍,要是被抢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先填饱肚子。
以上一共花了两个银币,两人把食物装进了萨利的破布袋子里,找了个没人的小巷子盘腿坐下开始享用美食。
夜空中闪烁着群星,像是一块铺满碎钻的高档黑天鹅绒。吃饱后的两人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看着被小巷划成长条的星空。
“剩下的银币得找个地方藏起来才行。”蓝烟摸了摸鼓鼓的肚子,转头看着萨利,饱腹给他带来了淡淡的满足感,葡萄酒液的清香还萦绕在他鼻尖让他不住地回味着。
“藏哪儿呢?”萨利说。
“你没有知道的好地方吗?”
萨利皱起眉绞尽脑汁地想着,“有了。”他说。
“哪里?”
“我带你去。”
他们小跑着穿过两旁都是妓院的长街,像泥鳅一样在喧闹的人群中钻进钻出,萨利还顺到了一个嫖客的钱袋子,虽然里面只剩下了几个铜币。
“就这儿?”蓝烟难以置信,这就是他们平时睡觉的地方,酒馆后面的一个茅草棚,里头放的都是给马儿吃的草料。
“嗯。”萨利点点头,往墙角走去,开始扒稻草。
“哎你干嘛?不要弄乱了,待会让酒馆的伙计看见你这样又要赶我们走了。”蓝烟赶紧拉住他,这里可是他跑遍了整个外肯巴特才找到的地方,没有雨淋有两面墙可以挡风,还有柔软适度有弹性跟床垫比也不差的麦秆堆,冷的时候还可以钻进去,虽然有些扎人,但比起睡地上好太多。
当然,这样的好地方也不止蓝烟一个人盯上,还有其他的流浪孩子也睡在这里。
“这儿有个老鼠洞。”萨利奋力扒开麦秆,露出了墙根的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你赶紧的,待会莱斯利他们就要回来了。”
“这儿不安全吧?你怎么确定这个老鼠洞就你一个人知道?”
“谁会注意一个老鼠洞呢。”
“你不就注意了么。”
巷子里传来了莱斯利和同伴的说话声,萨利催促道:“快点,你还放不放了,如果你还有更好的地方的话。”
蓝烟回头看了一眼,急忙把银币都放入了萨利抢来的那个钱袋子里,然后一把塞进了老鼠洞里,萨利麻利地在莱斯利和他的同伴过来前使麦秆堆恢复了原貌。
“怎么样?今天有收获吗?”莱斯利和他的同伴身材都比他俩高大结石,经常欺负他们。
“没有。”蓝烟摇摇头。
莱斯利耸了耸鼻子,像一条可恶的鬣狗一样凑近了蓝烟。蓝烟咽了口唾沫,后退了一步被逼到了墙上。
“我闻到了酒香。”他狠厉地说。
“我们前面就是酒馆。”莱斯利的鼻息让蓝烟偏了偏头。
他的回答让莱斯利展颜,从怀中拿出了一团油纸包裹的东西抛给了他。
热乎的,蓝烟打开一看,是一只大鸡腿。
“我不要。”他双手托着还给了莱斯利。
莱斯利的脸色难看了起来:“你不是没吃东西吗?给你吃你就吃啊。”
“我没说没吃啊,我吃过了,在格里芬的餐馆,小格里芬拿了点面包给我们吃。”蓝烟转头看向萨利。“不信你问他。”
萨利赶紧点头:“是客人剩下的面包,他本来要扔了的。”
“不吃算了。”莱斯利夺回鸡腿大口吃了起来。
第2章
莱斯利明显生气了,像是随时能揍蓝烟一顿泄气,周围的孩子都不敢说话。
蓝烟默默爬上了麦秆堆在自己的位置上躺好。
没一会儿萨利也爬上来躺到了他身边。“你怎么不吃啊?”他小声问道,不理解蓝烟的做法,像他们这种人,有吃的就行了,哪管是谁递过来的呢。
“我吃饱了。”蓝烟说。
“你吃饱了我还没……”
“你敢说你还没吃饱?”蓝烟瞪着萨利,萨利把那个小蛋糕和一条白面包配果酱都吃了,还吃了他的半条面包。
萨利败下阵来,抿了抿嘴说:“那好吧,那也不该还给他,我们都多久没吃过肉了。”
“我不会吃他给的东西,你也不许吃。”蓝烟郑重道。
莱斯利和他的同伴也躺了上来,两人没有再说话了。蓝烟的肚子有些不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两杯劣质的葡萄酒,他是喜欢喝酒的,但这具身体似乎不太喜欢。
昏暗中响起了男孩们细细的鼾声,蓝烟睁着眼睛,思绪飘地很远。
他是一个月前来到这儿了,醒来就在这具小孩的身体里,原身有智力障碍,掉进伯哥鲁河溺水死了。
萨利认识原身,在他刚醒来身体虚弱的那段时间里一直照顾着他,虽然性格大变,但萨利也只当是大难不死的后福。
小孩是少见的银发银瞳,而且严重的营养不良,听萨利讲他今年八岁了,可蓝烟曾对着墙比过身高,还不到一米二。
这一个月里,蓝烟大概摸清了这个世界的情况,这个大陆叫诺斯大陆,一千多年前曾经历过一场教会与血族的的世纪大战,大战后血族盘踞在西大陆,而教会在东大陆。
双方共同约定,血族不在教会领地狩猎,而教会不得在血族领地传教。
血族很少燃起□□的热情,用蓝烟知道的现代词汇形容应该就是X冷淡,就算他们的女性怀孕了,产子的风险也很大,几乎等于死亡。而血族是个极其讲究血统的种族,就也注定了他们不能像人类一样肆意繁衍传承。
肯巴特正是在血族皇族的领地里,这里民风开放,所有人都尊敬血族甚至以家族中诞生一个血族为荣,那样他们可以获得田庄和土地,假若那个倒霉的新生有爵位且因公殉职了,他的人类家人们还可以继承他的爵位。
但血族挑选新生很严格,他们只挑选最优秀的人类进行初拥,从而保障在纯血血族出生不足时族群的繁荣昌盛。有时候一年有十几个名额,有时候一个都没有,普通民众已经把这种类似于选拔的挑选当成了攀登阶级的工具。
这里没有高考,一个普通人想出人头地,几乎是不可能的,大多数人都是生来怎样,死去时就是怎样,而成为一个血族实在是太难,至少蓝烟来这儿一个多月了都没见过一个血族,当然这可能有他没有去过内城区的原因,因为血族身份高贵,鲜少踏入贫民区。
蓝烟前世就是个小少爷,上头有个能力出众的哥哥,爹不疼妈不管的,活得浪荡又随性,上的学校是一路花钱买进去的,面上是个礼貌得体的孩子,私下却爱玩也玩的开,什么花样都玩过,男男女女他都爱,但都是睡过就扔,第二天人要是找上门他第一句就是“你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