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alpha元帅最宠的小白兔[玄幻科幻]——BY:没有良心
没有良心  发于: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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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戏设计的地图是临近森林的小镇,周围都是乡间小道,路灯的颜色也昏黄朦胧,十分幽静。
  偶尔有带着宠物散步的玩家,只是看到狼王,就自动躲到路边缘。
  言听雪本来担心狼王的爪子出事,结果狼王风一样冲出去,他呛了一大冷空气。
  “你没事吧?”
  “我……没事,”言听雪咳嗽几声,“你的爪子?”
  “已经好了。”
  沈成风绝对不会说,他白天在办公室的时候,对着健康完好的手盯了半天,差点往上面缠绷带,以至于把路过的上将吓得以为隔壁星球派人来暗算了。
  狼王跑得很快,呜呜的风声从耳边掠过。
  言听雪骑在狼王身上,趴在他耳边说:“前面岔路左拐。”
  “你记性真好。”狼王头顶出现一个对话大气泡。
  言听雪笑笑:“昨天找你的时候路过那里,恰巧注意到。”
  “我都没注意。”狼王头顶继续冒气泡,“也许你可以做做侦查工作。我也可以教你一些。”
  “我有喜欢做的事了。”
  狼王也不强求:“是吗?以后也可以和我说说。”
  鹿群的栖息地并不远。
  言听雪叫停,从狼王身上下来。
  附近静悄悄的,一个活物都没有。
  “不知道他们去哪了。我们把胡萝卜放在这里就走吧。吃不吃,让他们自己做决定。”
  言听雪提起胡萝卜篮子,本想直接走,没想到篮子没提动,自己差点摔了。
  “我来吧。”狼王忍不住笑了一声,叼起篮子。
  言听雪脸有点红。
  他没想到篮子会这么重。
  怪不得狼王要抢着叼篮子。
  狼王把篮子放在鹿群栖息地的空地上,踱回言听雪身边:“我们是回去吗?还是继续在外面转转?”
  言听雪觉得身后有道灼热的视线,回头之后,看到一个影子飞快地逃走。
  “我们去旁边等一下。”
  他拉着狼王,躲到拐角的建筑后面。
  过了几分钟,几个修长身影从不同建筑后面走出来,聚集到篮子周围。
  是几只鹿,长着漂亮的角,身材也比较高大,应该是年轻的公鹿。
  他们互相交谈了几句,分别叼起一根胡萝卜,嚼了嚼。
  忽然,鹿们对视一眼,狼吞虎咽地把胡萝卜吃下去,有几只公鹿还想再吃,其中一只格外大,颜色也意外绮丽的鹿用角拱拱他们,挡在篮子前面。
  公鹿们又四面散去。
  不一会,公鹿们再次走出来,身后跟着更为年幼和弱小的鹿。
  明显领头的那只鹿有条不紊地给鹿群分着胡萝卜,有的鹿吃完了自己的,转头去抢旁边小鹿的,被他一角顶飞。
  【“xx镇鹿群”对你十分感兴趣,快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吧!】
  系统里弹出这句话。
  言听雪转头问狼王:“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没有。”狼王把视线从鹿群移开,“怎么了?”
  “我想过去看看鹿群。”
  “走。”
  一人一狼慢悠悠地往对面走。
  才走到一半,七彩鹿警觉抬头,对着鹿群说了什么,鹿们又四散逃开。
  有的鹿胡萝卜吃到一半,被踢了一脚,半只胡萝卜掉在地上,只能一步三回头,眼里盈满泪水。
  狼王脚步顿住:“你去看吧。我忽然想起,我有点事。”
  他不等言听雪回答,就自己跃回建筑物后面。
  言听雪只能自己走到鹿群中。
  发现狼王没走过来,鹿们又慢慢聚集过来,在他身上闻来闻去。
  言听雪被他们扯得坐到地上,好几只鹿头在他身上拱来拱去,鹿角都快戳到他了。
  “谢谢你给的胡萝卜,胡萝卜真好吃。”
  “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胡萝卜了。”
  “你身上好香啊,真好闻。”
  “我们是你的宠物了。”
  言听雪脑子晕乎乎的。
  引导猫不是说,只有第一只宠物三级的时候,才能召唤新的吗?
  而且他没有用召唤道具啊。
  “你们是不是弄错了什么?”言听雪把自己的衣服从鹿嘴里拯救出来,“我没有召唤宠物。”
  “可是你在这里放了食物,我们是被食物吸引来的。”领头的彩色鹿说,“是否认主人,由我们决定。”
  召唤道具是一种叫做“奶昔”的东西,本质上也是一种食物。
  可是没有人说过普通食物也能召唤宠物啊!
  原来动物可以自己选主人吗?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彩色鹿跪下,彬彬有礼地说,“我是九色鹿,是这群鹿的首领。我们一致认为,你很适合当我们的主人。”
  九色鹿的身上闪着微光,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动物。
  “你们……这么多鹿……”
  言听雪顺着他的身后望去。
  高高矮矮,老老少少,得有几十只。
  “我养不起你们。”
  “我们并不需要你准备太多,只要偶尔给我们吃些胡萝卜就可以了。”九色鹿说,“胡萝卜很好吃。”
  “胡萝卜不是我买的。”言听雪轻声说,“你们找错了。”
  “上面有你的气息。”
  “但还有一只狼的。”
  九色鹿沉默片刻,冷笑一声:“要不是他,我已经是你的宠物了。”
  言听雪:?
  他原地走了几圈,声音里透露着暴躁:“要不是怕他,昨天我就住在你家了。”
  他把脸凑到言听雪面前,乌黑圆润的眼睛闪着水光:“我很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可以当我的主人吗?”
  胡萝卜的清香扑面而来。
  “昨天下午我就想去了,还和独角兽打了一架,你看看我的角,”他低头,把角伸到言听雪眼前,“他把我的角撞坏了,现在还在疼。”
  鹿角上有几道伤痕。
  “你要摸摸我的角吗?”
  他的声音温柔又带着蛊惑。
  言听雪抬起手,脑内浮现狼王落寞的背影,又硬生生把手收回去:“我现在有宠物,我还不能照顾好它。所以,不能接受你们。”
  “为什么?”九色鹿倏地抬头,鹿角差点顶到他的脸,“就因为那个吓人的大家伙?”
  “本来我们找主人都是先到先得,他倒好,直接冲出来,都不让我们接近你。”九色鹿语速飞快,身上的九色都变成代表暴怒的红色,“他那么凶,一点都不适合你。”
  言听雪也不悦起来:“他不凶。”
  他拍拍衣服上的草,准备站起来。
  几只鹿又把他拽回去,舔他的脸颊和手背。
  以九色鹿为首一堆鹿在他耳边嘤嘤嘤:“收下我好不好,我吃的很少,还很听话。”
  言听雪手忙脚乱地阻挡,却都只是杯水车薪。
  忽然,鹿们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
  一道低沉的狼嚎响在耳边:“你们在干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发红包。


第10章
  笼罩在言听雪上方的毛绒乌云终于消失,他坐起身,狼狈地拍身上的草和树叶。
  狼王缓步走了过来,站在他身后,咬去他头顶的落叶,目光凛冽地扫过鹿群逃散的地方。
  “出来。”
  他的目光定在一个方向,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
  言听雪摘掉睫毛上的草,侧身抓住他的爪子:“别生气。”
  狼王侧头看了他一眼,微微抬起狼爪,按在他手背上:“你先别说话。”
  狼眼在夜色里近乎于翡翠色,宛如精细打磨的一对利刃,发着幽幽冷冷的光。
  言听雪背上一寒,条件反射地松开手。
  他眼前闪过一道银灰色的闪电,狼王已经冲了出去,从树林深处拖出一只蓝色的鹿。
  狼王咬着鹿的侧脖颈,尖锐冷漠的目光锁定在言听雪的方向,沿着一条直线,缓缓走了过来。
  九色鹿双目圆睁,原本灵动的双眼死气沉沉,睫毛上还沾着泪珠,显现着受击前的惊慌失措。鹿的四肢垂到地上,任由狼王拖动自己的身体,一直一动不动,蹄子在草地上拖出几道长长的痕迹。
  狼王走到言听雪面前,把九色鹿放下,说:“道歉。”
  九色鹿眼睛都不眨一下,长长翘翘的睫毛在晚风中微微颤抖。
  他侧躺在地上,维持着狼王把他放下的动作。
  狼王推推他:“醒醒,别装了。”
  九色鹿依旧丝毫不动。
  狼王脸色更沉。
  “先让他躺着吧,他可能是太害怕了。”言听雪拉住一只狼爪。
  狼王淡淡道:“面对比自己弱小的动物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个样子。”
  “其实他们不是在欺负我,这可能只是他们表达好感的方式,”言听雪隐约猜到他为什么这么做,解释说,“他们很喜欢吃胡萝卜,所以看到我很激动。可能……可能是在找我身上有没有胡萝卜。”
  “你的毛都乱了。”狼王抬爪摸摸他的耳朵,勾下一些橘色的碎末,“耳朵上还有胡萝卜渣。他们舔过你的耳朵。”
  带着茧的狼肉垫从他耳边擦过,搓得他耳朵有点发红。
  “鹿的角很厉害,后腿也很有力,你待在他们中间,很可能被踢到。”沈成风脸色严峻。
  他一回想起刚才的情况,就手脚发凉。
  小白兔明显对鹿群很好奇,而鹿也是公认温顺的食草动物,所以他放兔子去了鹿群里面。
  可是他看到鹿群围在小白兔的旁边,用嘴去顶小白兔的身体。小白兔蜷成一个球,头埋进胸口,小爪子抱紧自己的耳朵,被不同的鹿推来推去,像在草地上翻滚的柳絮团,浑身沾满杂草和落叶。
  还有的鹿直接张嘴扯兔子的毛,把原本柔顺的兔毛舔得乱七八糟,现在身上还一股口水味。
  他好不容易才帮兔子把毛补好。
  鹿再乖顺,身材也比兔子高大十几倍,兔子站在他们旁边,只比蹄子高一点,这些鹿一脚就能把兔子踩个动弹不得。
  更何况,鹿并不那么温顺。
  言听雪“嗯”了一声,看看宛如死鹿的九色鹿:“和他们说一声,以后不这样就行了,不用这么生气。”
  狼王脸色并不好看:“他一看到我就装死,我没捏他脖子。”
  九色鹿眼中汩汩流出两行泪水。
  他含泪说:“我对不起我的族人,没能保护他们。以后,他们就托付给你了。我相信,你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咳嗽几声,断断续续地说:“小花……喜欢吃嫩草……小云,喜欢……喝东边的溪水……他们……就交给你了。你只要偶尔给他们吃点胡萝卜……就够了。”
  九色鹿说完,头歪到一边,翻起白眼,不动了。
  言听雪:“他好像被你吓死了。”
  狼王:……
  他碰碰鹿的肩膀:“你醒醒?”
  鹿抽搐了两下。
  “他死了?”狼王声音微微提高,尾巴烦躁地摆动着。
  “我不清楚,也许有什么方法能让他醒过来。”
  “我去问问。”狼王走到一边,和一只三花猫交谈。
  言听雪余光瞥到他背过身去,轻声说:“他走了,你可以睁眼了。”
  九色鹿蹄子踢了踢,眼珠转回正常位置,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腿一弯,摔到言听雪腿上。
  他泪眼朦胧:“他身上有一股血腥味,很可怕。”
  不仅鹿,言听雪见到狼王的第一天也隐约闻到了这种味道。
  但狼是一种食肉猛兽,捕猎之后,身上难免沾染血气。
  “这就是你装死的理由?”
  “我只是一只鹿,没办法和他抗衡。”鹿将头依偎在他肩上,“但我说的是真的,我很希望能把我的鹿群交给你。”
  言听雪摇摇头:“你们为什么这么信任我?只是因为……胡萝卜吗?”
  “我们都很喜欢你,”九色鹿扬起笑脸,“你身上有种很舒服的味道,待在你身边很安心。”
  “只是这么简单?”
  “还有什么理由吗?”九色鹿歪头,“这不就是最重要的吗?”
  “我觉得……很不踏实。”
  九色鹿不解:“你不是应该高兴吗?你放心,这里有很多草,我们的伙食你不用操心。而且我们会巡回表演,可以给你挣钱。”
  看起来是个百利而无一害的好事。
  言听雪却很不安。
  这种依恋感,太轻飘飘了。
  怎么可能只见一面就凭借身上的气味说“我相信你是个好人”,人从来不是这么简单平面的生物。
  那是不是到时候也可以突然说,“我觉得你身上的气味变了,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再见吧”。
  言听雪并不是感性冲动的人。他不相信一见钟情。
  “你身体没有问题,还可以继续带领他们。我会经常来看你们。”
  “你不想要我们吗?”鹿站起来,倔强地说,“很多人花大价钱买那种金色的食物,想吸引我过去,但我从来没有因此将自己的鹿群交托出去。我并不在意你是不是有饲养宠物的经验,也不在意你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我只是想和你生活在一起。”
  他直起前身,将鹿腿搭在言听雪肩上,做出拥抱的姿势。
  温热的液体滴到言听雪肩上。鹿的声音有点哽咽:“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他不允许你身边有其他生物,但是这并不公平。凭什么他可以跟在你身边?我也很喜欢你,而且,是我先来的,他只是个半途出来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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