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alpha元帅最宠的小白兔[玄幻科幻]——BY:没有良心
没有良心  发于: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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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听雪忽然反应过来,九色鹿之前的话是什么意思。
  “你是说……本来我召唤到的不是你吗?”
  “是。”狼王笑笑,神色落寞,“是我抢了他们的位置。”
  “他们一见到我,就都跑了。”狼王的爪子落在他脸上,双眸深不见底,“你是一只很可爱的兔子,所以我没有走。但其实,如果不是我,你可以拥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宠物——或者朋友。”
  “我并不想……限制你,”狼王低沉的声音拂过他的耳朵,“那些应该是你的,可爱的兔子理应得到动物们的宠爱。”
  言听雪低下头,把脸上的表情藏起来:“那我现在和你解除协约,去收别的宠物,你答应吗?”
  狼王瞳孔紧缩,嘴角勾出一个冷硬的弧度。
  “如果你希望的话,”狼王优雅地说,“当然可以。”
  “不了。”言听雪吁了一口气,重新趴回狼的胸口,听着狼健壮有力的心跳,“我不想去。”
  “我跟在你身边,你很难和别的动物打好关系。”
  “我不需要和他们打好关系。”
  “这不仅仅是收宠物的事,他们能告诉你很多信息,从而避免危险。”
  “你不能吗?”言听雪问。
  狼王声音戛然而止,两个人沉寂片刻后,他说:“我能。”
  “我不会让你遇到危险。”
  言听雪继续把头埋到他的毛里蹭。
  “如果我有了新的朋友,就没办法一直陪着你了。”
  狼王也抱着他反过来用毛蹭他的脸:“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那我马上……”
  狼爪按住他的后脑勺:“有关系。”
  言听雪脸被他按在狼毛里,蹭得脸上痒痒的,忍不住抱着狼笑。
  狼王也跟着笑:“我会让你觉得,拥有一个朋友,比拥有数十个朋友要更加有用。”
  “我不会让你失望。”
  “啪嗒。”
  言听雪和狼王一起转头。
  一只高大的公鹿带着两只小鹿站在旁边,鹿目圆睁,三只篮子掉在地上,里面的果子散了一地。


第13章 (修)
  两只小鹿睁着纯真的双眼:“叔叔,他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两个人在地上打滚?”
  成年公鹿踢踢两只小鹿的屁股,叫他们转身,自己上前两步,义愤填膺地说:“你们怎么能在公共场合做这种事?”
  言听雪看看自己身下的狼毛地毯,再看看满脸涨红的梅花鹿。
  可能鹿还是害怕狼王吧。
  他从狼王身上爬起来,问:“有什么事吗?”
  两只小鹿问:“叔叔,为什么我们不能看?”
  梅花鹿好好打量了他一遍,叼起一只篮子,放到他面前:“族长说,既然是朋友,就要礼尚往来。这是我们捡的果子,味道很好,送给你们吃。”
  言听雪随便翻了一下果子。他看不出这是什么,看样子有点像李子,绛紫色的,捏上去软软的,马上就要挤出浆水,但明显季节不符合。
  果子上还沾着翠绿的树叶,看起来是刚摘下来的。
  “我们不常吃这个,但听说人类很喜欢吃。送给你,当作回礼。”
  言听雪接过篮子:“谢谢。”
  篮子有点重,他只象征性地提了一下,就把篮子放到地上。
  梅花鹿送完果子,吆喝着两只小鹿回领地。
  “啊?就回去了?”小鹿睫毛一扇一扇。
  “不然呢?”
  “还、还没……”
  “稍等一下。”言听雪向狼王看了一眼,打开商城,开始找胡萝卜。
  他能感到,看商城的时候,总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自己。
  他刚从狼王身上下来,狼王就自觉地坐到树干后面,不让梅花鹿紧张。
  应该是狼王正在看他。
  他正准备买胡萝卜,一只爪子拍拍他的肩,示意他看旁边。
  狼王已经买了一堆胡萝卜,分在三个篮子里,放在一边。
  一个大,两个小,都是鹿恰好能叼得住的大小。
  言听雪问:“你要我送给他们?”
  狼王点点头,说:“你不用花钱了。”
  言听雪看看篮子:“你要不要自己给他们?”
  狼王摇头,收回爪子,将身影隐藏在粗壮的树干背后。
  言听雪抿抿唇,把篮子搬到树边,拿出两根胡萝卜,递给小鹿。
  两只小鹿欢快地跑过来,一人一根抢走胡萝卜。
  “放下,别乱吃别人的东西!”成年鹿呵斥。
  两只小鹿胡萝卜咬到一半,咀嚼的动作停止,胡萝卜叼在嘴里,吃也不是,吐出来又舍不得,只能眼神湿漉漉地看着言听雪。
  言听雪摆摆手:“送给你们的。”
  大鹿说:“他们吃的够多了。”
  “会闹肚子吗?”
  “那倒不至于,但是……”
  “那就吃吧。”
  两只小鹿欢呼一声,对着成年鹿一阵挤眉弄眼,叼着胡萝卜要走。
  言听雪却把手一收,指指树的后面:“是他送给你们的。”
  小鹿们好奇地张望:“是谁啊?”
  “之前的胡萝卜也是他送给你们的。”言听雪顿了顿,说,“他想和你们交朋友。”
  “如果我们和他做朋友,是不是一直都能有胡萝卜吃?”
  “你们可以去问他。”
  两只小鹿叼着胡萝卜,眨着一对大眼睛,小心翼翼地往树后面走。
  “别去!”大鹿呵斥一声。
  小鹿们满脑子胡萝卜,欢天喜地地跑过去。
  狼王低低地吼了一声。
  小鹿们呆住了。
  大鹿急急地跑过去。
  一道灰色的影子闪过,狼王已经转身,往更远方的大石头后面走。
  大鹿愣了愣。
  言听雪说:“他不会伤害小鹿。”
  小鹿们似乎找到了好玩的游戏,一路跟在狼王后面,颇有一种撵狼的捕食者的英姿。
  大鹿的脸色缓和一些,慢慢踱了回来。
  “我本来就是来回礼的,你又送胡萝卜,那什么时候能还得清?”成年鹿腿微曲,优雅地跪坐在地上,“他们小,喜欢闹,你别理就好。”
  “我觉得,他们来,就是为了胡萝卜。”
  成年鹿脸一黑。
  看来他猜的是对的。
  “别的不会,一天到晚就吃饭就积极。”大鹿板着脸。
  “小孩子长身体,是该多吃一点。”
  “再吃要跑不动了。到时候都要被其他动物吃掉。”
  言听雪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
  梅花鹿说完,愣了一下,很快解释:“我并不是指他。”
  言听雪心不在焉地点点头,问:“九色鹿还愿意和我们做朋友?”
  “你用的是‘你们’,”梅花鹿的语气很锋利,“你已经默认你们是一起的了。”
  “是的。”
  梅花鹿的目光从他的额头转到下巴,扫过脸上的每个角落。
  “从一只鹿的角度来说,我们没办法做到对他毫无戒心。”
  “我知道。”
  言听雪坦然地回应着他的目光。
  梅花鹿和他对视了一阵,从旁边的篮子里叼了一根胡萝卜啃着吃:“但是朋友的朋友不等于朋友。就是因为你还要和他做朋友,我们才要继续和你做朋友。”
  言听雪被他这一堆“朋友”绕得头昏脑涨。
  但他知道一个万能的回答方法:“为什么?”
  “每一只食草动物年轻的时候都曾做过一个玛丽苏梦,以为自己能改变食肉动物。很可惜,他们都铩羽而归。”梅花鹿用过来鹿的眼神看着他,“我们不能看着其他食草动物跳入火坑。”
  言听雪隐约觉得他的关注点有点跑偏:“我没有……”
  “你不用解释,我们都懂。”梅花鹿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我承认,食肉动物往往具有非凡的魅力,他们凶狠的眼神和尖锐的獠牙是如此令鹿血脉贲张。哦,我又想起了当年那只花豹,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还那么身手矫健。”
  言听雪:???
  “我知道你喜欢他。没关系,年轻人是该多谈几场恋爱。但是,如果他敢欺负你,马上来找我们,我们鹿群也不是好欺负的,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
  言听雪:……
  他轻声说:“你好像误会了。我和他只是朋友的关系。”
  梅花鹿一脸不相信:“哪有为了一个普通朋友,就不和其他动物交朋友的?”
  因为不和狼王做朋友的话,狼王就没有朋友了。
  狼王孤独的背影在他脑内闪现。
  言听雪心脏钝钝地疼。
  “因为……”他口腔内唾液分泌,咽下一口,“我和他有宠物的契约。我必须对我的宠物负责。我们不仅仅是朋友。”
  梅花鹿疑惑地问:“是这样吗?”
  言听雪已经定下心神:“是的,主人和宠物之间有协议,有规定的义务。主人不能随意遗弃宠物,必须负担起照顾宠物的责任。”
  梅花鹿抖了抖:“那我还是不要做宠物了,好不容易才逃过我妈,又要去听人唠叨。”
  言听雪会心一笑。
  “不过我觉得,他也许和其他的食肉动物不一样。”梅花鹿慢条斯理地嚼着胡萝卜,“或许我们可以尝试和他相处。”
  “他不会……”
  “当然,也许他的这份特殊是相对于特定的人的。”梅花鹿暧昧地看着他。
  言听雪张张嘴,深重地感觉到自己的语言匮乏:“我们是朋友。”
  “开个玩笑。”梅花鹿飞快地吃完一根胡萝卜,打了个呵欠,“今天晚上的事你别往心里去。你别看族长今天那么生气的样子,其实他就是面子上过不去,不是不想理你。你下次带着胡萝卜去看看他,让他讽刺几句,就好了。他就是嘴硬心软。”
  九色鹿怎么说都是SSR,是很多玩家梦寐以求的宠物,他是一只很骄傲的动物,被人这样正式地拒绝,难免会自尊受损。
  言听雪扪心自问,如果他是九色鹿,也许永远都不会理这个伤害自己的人,更何况做朋友了。
  “我今天很伤他的心。”他有些不安。
  “确实,”梅花鹿点头,“所以你要多忍受几次。”
  言听雪垂眸,看着自己的手:“你们为什么……”
  “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我们依旧很喜欢你。”梅花鹿的眼神很温和,“也许你觉得我们的好感来得太突然了,但我们的族群生存这么久,靠的就是直觉。你是个很善良的人。”
  他话锋一转:“当然,还有一个关键的原因。他是一只肉食动物,是我们的天敌。而你和我们一样,是食草动物。食草动物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你很年轻,也很容易被骗。而我们作为长辈,应该保护你。”
  “我们知道,食肉动物很狡猾。虽然他现在表现得还不错,但他很可能是在骗取你的同情心,好找机会吃了你。你放心,我们不会让他们得逞!”
  “不管怎么说,你这个朋友我们交定了!”
  言听雪:……
  虽然好像鹿们更加误解狼王了,但总归结局是好的。
  忽然,他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你是那个哥哥的配偶吗?”
  作者有话要说:  小鹿:他们刚刚在草地打滚,我爸爸和我妈妈也在草地上打过滚,所以他们是爸爸和妈妈的关系。


第14章 (修)
  沈成风看到三只鹿的时候,自觉地走到了树后。
  其实,鹿还没有走到的时候,他就听到了脚步声,只是那个时候,小兔子正躺在他胸口,他不想动。
  小小白白的一个毛球,蜷缩在他胸口,爪子勾住他胸口的衣服,尖端偶尔刮过胸口的皮肤,隐隐有点疼痛感。
  兔子的眼睛是红的,什么表情都没有的时候,也给人很委屈的感觉。长耳朵在风里颤颤悠悠,戳一下就抖一抖。
  兔子的身子很软,他总是忍不住用手包裹住兔子的身体,轻轻揉一揉。
  小白兔不仅不躲避,还会很舒服地伸展肢体,用头蹭他的胸口。
  他的常识告诉他,兔子是一种很胆小的动物,很容易会吓死。但这只兔子却敢趴在他胸口,还说他胸口很暖和。
  至于柔软他就不知道了。也许兔子只是在说自己的毛。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兔子——甚至这样的人,都没遇见过。
  如果兔子能出现在现实里就好了。
  沈成风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把小兔子带到现实里。
  工作的时候装在胸口的兜里,或者放在桌子上摞起的文件上。小兔子那么乖,一定不会乱动。
  回家的时候藏进被子里,和兔子睡在一个暖融融的被窝里。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小兔子的动作打断。
  小白兔注意到了鹿,并且想和他们说话。
  他应该暂时回避。
  兔子从他胸口蹦下去,沈成风被兔子的后腿蹬了一下,心底涌起一阵淡淡的惆怅。
  就像是本来挂在肩膀的勋章,被清洗的机器人取下来一样。
  他知道这是必要的,并且勋章还是属于他,但就是心情不好。
  沈成风并没有走远。
  他半蹲在一棵粗壮的大树后面,注视着兔子的方向。
  沈成风是个很有自制力的人。早年他在军校接受过很多魔鬼训练,维持这样的姿势蹲在树后半个小时,也只是一件小事。
  但过了两分钟,他却稍微偏了一下头。
  为了不吓到三只鹿,他需要把整个身子藏到树后。但那样子,偶尔会看不全兔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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