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蛮荒时代[玄幻科幻]——BY:万山横
万山横  发于: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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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正围着打谷机东摸西看,忽然从屋后面传来一阵狗吠。陆志飞一惊,和吴大齐对望一眼,两人转身就朝狗叫声传来的方向跑。出院子时,卢志和也在后面跟过来,边跑边问:“怎么了怎么了?……九月和元元呢?”
  陆志飞听了,心里越发有点慌。几个人飞跑着转过屋角,就见核桃正在不远处的一个坡上转来转去,朝下边狂吠,两个孩子则跟江铭等人也蹲在坡上,朝下面望。陆志飞看见妹子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走过去一瞧,就见坡上有个一人多深的坑,坑里面有个衣衫褴褛的丧尸,正在底下扒拉着想往上爬,但因为坑沿太陡峭,爬到一半就摔了下去。
  几个人静静站在坑边,看丧尸徒劳无功地挣扎。这人在生前显然是位老太太,很可能就是原来的房主,腐烂的头皮上还粘着几丝花白的头发。它已经很衰弱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了这个坑,然后就一直在坑底挣扎。
  这已经腐烂的年老女人,一边抓挠着,一边睁着空洞的眼睛四处嗅探,不时发出嘶鸣。坑边的泥土被它刨出了一道道抓痕。吴大齐看了一会儿,从吴昆手里拿过斧头,从坑边跳了下去。
  丧尸摇摇摆摆地转过身,朝他扑来。吴大齐扬起斧头,砍向她的脖子,随着一声闷响,老妇人倒了下来,破败不堪的身体在泥地上抽搐了一会儿,终于静止不动了。
  吴大齐低头看了一会儿,才说:“火机。”
  吴昆掏出打火机丢给了他,陆志飞从旁边捡来几根枯柴,也递了下去。吴大齐在老妇人的尸体上架起了一堆柴,点燃了火堆,火势渐渐大了,把腐烂的尸体吞噬了进去。
  卢志和跟朱云把吴大齐拉了上来,几个人站在坑边,在渐渐降临的暮色中,看着老妇人的身体和木柴一起化成了灰,然后他们在房子旁边找到了一把锹,把坑里的灰埋葬了,才转身开始往回走。
  回家的第二天一早,卢志和跟朱云就去了温泉口,砍回了一大捆竹子。卢志和用柴刀把竹子劈成了细细的篾片,然后再把蔑片的内层和外层破开,外层带着青皮,又韧又结实,可以用来编织装粮食和挑土的各种筐子和篮子,里层黄色的篾片韧性差,容易断裂,但也不能浪费,可以编成各种收纳用具,用来装衣服、装杂物。
  吴大齐则带着人把昨天找到的打谷机拖了回来,沿路他们又砍了很多树枝,回家后把以前收集的那些断了把的镰刀、锹都好好修整了一遍。修到后来,几个人开始整理晒谷坪。这里每栋房子前面都有大大的晒谷坪,现在也都残破开裂。几个人便挑到一个离地较近的地方,把上面的草铲了,碎砖烂木头都收拾干净,吴大齐开着拖拉机,挂着一个大石碾子,在晒谷坪上反复碾压,把那片地压得又结实又平整,跟水泥地一样,这样,以后他们晒谷子、晒小麦豆子就很方便了。
  在准备好农具后,剩下的空余时间里,几个人把新房里的地面用一个大土夯捶得又结实又平整,装上门和窗,虽然墙面还没有粉刷,但已经可以住人了。朱云想得周到,卢九月眼看是个大姑娘了,不能老跟两个哥哥一起挤。所以她把几间屋好好拾掇了一下,决定挑个日子搬新家。新家的厨房和杂物房都还没有完工,水井也没打,所以他们每顿饭都在一起吃,但搬家后大家都有了各自的房间,就不用总挤在一个院子里了。
  因为行李都很简单,所以搬家那天,几个人把床和被褥搬进去,又把从各处捡来的家具也搬进去,就算完事了。吴大齐一家住中间的那栋屋,边上的房子江铭和吴昆带着狗住。最后,等行李归置整齐了,朱云把女儿的骨灰坛从房里抱出来,一家三口在离房子不远处的树林里挖了个坑,把坛子埋了进去。
  陆志飞他们没去打搅。只是远远地看着。吴大齐蹲在墓旁,在一根长木板上细细地刻了几个字,爱女吴婉婷之墓。吴元又在姐姐墓边的地上栽了一棵不知从哪里挖来的杏树。三个人在坑前伫立着,微风吹拂着朱云的头发,她的眼圈有点红,却并没流泪,只是抚着木头上的那几个字,看了很久。


第49章 初夏
  清晨, 整个坪子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水汽中,田野里葱茏一片,秧苗上沾着露水,在微凉的晨风里轻轻摇曳。长满青草的田埂上, 缓缓走来了两个人和一条狗。
  前面瘦瘦高高的女孩当然是卢九月, 后面瘦瘦矮矮的男孩则是吴元。两个少年挽着裤腿, 赤着脚, 背着一串鳝鱼篓子, 沿田埂边走边看。遇到泥地上有洞,或有长条状的爬行痕迹, 两个人就停下来,把肩上背的篓子取下来一个,埋到稀泥里。
  这鳝鱼篓子是卢志和按照朱云的描述编的。手臂粗细的篓子长长圆圆的, 一端收了口,口里编着倒刺,鳝鱼爬进去就出不来了。篓子里放着河蚌肉或螺蛳肉,早上埋进沟渠里,傍晚或隔天收上来就行。
  “这里这里, ”吴元在后面喊:“快, 这儿有个洞!”
  前面的卢九月忙停下脚,把鳝鱼篓子取下一只, 吴元跳下秧田,把篓子埋进了水沟里,篓子口对着鳝鱼洞, 再在上面盖上一层稀泥。埋好后,他把旁边的草挽了个结,作了个标记,下次来收鱼篓子时就能找到准确的地方。
  后面的核桃对着草结嗅了嗅,汪了一声,表示自己也记住了地方,两人一狗才继续朝前走。
  等太阳升起来时,两个人已经把带着的鳝鱼篓子都下好了,开始空着手往家里走。到家后,朱云正在灶上做饭,男人们则趁着早上天气凉爽,早早地开始拾掇那几间厢房和厨房。
  吴元转着轱辘,从井里打起水,给卢九月冲腿上脚上的泥巴。卢九月站在一块石板上,由着吴元把水朝她脚上倒。水很凉,她打了个冷噤,两只脚相互搓着,笑嘻嘻地说:“再倒点,多倒点!”
  等她把脚洗干净了,便接过水桶,倒水给吴元洗脚。两个人洗了脚又洗手洗脸,完了跑进厨房,吴元说:“妈,早上吃什么?”
  “吃饼喝粥,”朱云在灶上一边炒最后一个菜,一边说:“去叫你爸他们,洗了手可以吃饭了。”
  小木桌上已经放了两盘菜和一大叠煎饼。饼是韭菜煎饼。把韭菜切碎和面摊成薄薄的饼,配稀饭非常好。一盘菜是凉拌黄瓜,脆生生的黄瓜拍碎了,和蒜瓣、剁尖椒拌在一起,凉凉的辣辣的,有红有绿,吃着非常开胃。还有一盘是泡菜。自从卢志和摸索着泡出一坛萝卜后,现在那坛老酸水俨然已经成了家里的聚宝盆。白菜、辣椒、黄瓜、豇豆……,凡是能泡的,都要丢进去泡一泡再吃。卢氏泡菜,酸咸可口,一年四季都是佐餐佳品。
  吴元从盘子里捞起一块萝卜皮,一边嘎嘣嘎嘣地嚼着,一边跑到院外,朝新房那边大喊:“爸,叔叔,吃饭啦!”
  吴大齐在屋顶上答应了,招呼大伙儿下来,几个人在井上洗了手,进屋吃早饭。卢志和一眼瞟见妹子赤着脚,不由皱了皱眉,说:“怎么不穿鞋?”
  卢九月递给他一碗粥,说:“不想穿,麻烦!”
  陆志飞吃着饼,也朝妹子脚上溜了一眼,说:“下地不穿鞋也就算了,在家也不穿?旁边砖瓦石头缝里,万一有锈钉子,踩上去了怎么办?”
  “哦,”卢九月也递了碗粥给他,很敷衍地说:“知道了知道了,一会儿就去穿!”
  等吃完饭,哥哥们又跑去盖房子,卢九月依旧是光着脚在家里进进出出。——天气是一天比一天热了,穿鞋出门给菜地除草,到秧田干活儿,确实很不方便,还动不动就搞脏了,要人洗,哪有打赤脚来得爽利?而且,光着脚多凉快啊!
  她和吴元光着脚,跑到田里给蔬菜浇水。辣椒茄子一天一个样儿,黄瓜架和番茄架上,每天结的瓜果吃不完。在菜地最边上,还有一片姜田,高高的杆子上开着黄色的大花,跟向日葵似的。
  卢九月浇完菜地,又顺便给墙跟旁的那些花花草草也浇了点水。当初带回来的蔬菜种子里,夹杂着几包凤仙花、矮牵牛,卢九月便把院墙边的土松了,把种籽撒了进去。没想到这几种花都非常耐活,长得比外面的野菜还繁盛,到了初夏,墙边蓝色的紫色的红色的开成一片,十分好看。
  天瓦蓝瓦蓝的,到了中午,没有一丝风。太阳白花花地照在田野和房屋上,热倒不是太热,就是特别晒人。中午大家吃过饭,都会歇一会儿。几间屋的房门大敞着,任由穿堂风静悄悄的吹着。整个世界仿佛凝固住了似的。就连核桃都会挑门口的阴凉地方躺下,眯一会儿,再抬头看一会儿天上的流云。
  傍晚时分,卢九月和吴元便会跑去收鳝鱼篓子。这回核桃走在最前面,他们重复着早上走过的路线,每次到了埋鱼篓子的地方,核桃就停下脚,在挽着草结的地方汪一声,对后面两人示以提醒。
  卢九月和吴元就会一边掏鱼篓子,一边拍马溜须:“哇,核桃好能干!”
  “记性真的好好哦!”
  “多亏你来帮我们呀。”
  “乖!回去弄鳝鱼给你吃……”
  狗子蹲在旁边高昂着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傲娇得不行。一直等两人收好篓子上了田埂,它才继续迈着碎步往前走,然后在下一个挽草结的地方停下,顺便接受另一波毫无底线的夸奖。
  两个人和一条狗忙乎半天,收到了大大小小十来条鳝鱼。粗的比拇指还粗,细的跟筷子差不多。晚上回家时,吴元提着一串水淋淋的鳝鱼篓子,卢九月则喜滋滋地抱着两个瓜,进屋后立刻拿到朱云面前献宝,朱云一看就笑了。
  “哪儿来的南瓜?”她把那个表皮发青的南瓜接过来,说:“咱们也没种呀,这是在哪儿摘的?”
  “就在坪子另一边,”卢九月说:“这就是南瓜吗?我就说看起来一定能吃!”
  “晚上给你们炒嫩南瓜吃!”朱云说:“下次再碰到南瓜,别现在摘,南瓜变老了才甜。咱们摘回来熬南瓜粥喝,还有里头的南瓜籽,晒干了也能炒着吃!”
  吴元一听就说:“我就说应该再等一等摘的,看,你非不听。”
  卢九月笑嘻嘻地点头,说:“行吧,下回听你的!”
  晚餐朱云不仅煎了南瓜,还炒了脆脆的红薯梗。那些鳝鱼则交给了吴昆处理。一条条鳝鱼长得跟蛇似的,滑不溜手,卢志和跟朱云不敢杀,所以都是吴昆挽着袖子动手。他把鳝鱼剖开了,洗干净后剁成一截截的,然后从菜地里摘几条老黄瓜,切成滚刀块,做成鳝鱼筒烧黄瓜。
  烧好的鳝鱼筒麻辣鲜香,汤浓味美,每次连汤都要被倒着拌进饭里吃干净。旁边的核桃也能得到几截鳝鱼肉。不过它吃的都是清水煮的,狗子不挑,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饭,大伙儿各自回房休息。卢九月便去舀了水洗澡,出来后她皱着脸,对卢志和说:“哥,我脚上戳了根刺。”
  卢志和忙说:“戳哪儿了?我看看。”
  天色太晚,屋里光线又暗,看不清,陆志飞便点了灯来,一边碎碎念:“叫你穿鞋你不听,看吧,这会儿被戳伤了,该!”
  卢九月非要犟嘴,说:“去田里戳的刺,又不是在家戳的。大哥说过下地可以不穿鞋!”
  “哟,你哥的话是圣旨?”陆志飞朝她额头上戳了一指头,说:“那你哥让你从田里回来就穿鞋,我怎么没见你听过?”
  卢九月立刻瞪他,还告状说:“哥,你看他打我!”
  卢志和看她一眼,说:“不听话,就该打!”
  “你俩反正是一伙的!”卢九月悻悻地说:“就我可怜,没人爱!”
  卢志和被气笑了,“你成天跟个大姐大似的,让人家元元跟你屁股后面转悠,你还小可怜?……坐好,我来挑刺!”
  卢九月靠在床头,就见她大哥捏着她的脚看,她忙指指脚底板上的一个小黑点,那地方不能碰,一碰就疼。卢志和便拿了根针,跟挤痘痘似的,两手挤着小黑刺,就着灯光慢慢地挑着,不一会儿,终于挑出来小小一点尖刺。卢九月揉了揉脚,咧嘴笑了,说:“哎呀,舒服多了。”
  她好了伤疤忘了疼,第二天早上,依旧爽利地光着两只脚丫子,到田里去了。卢志和管了她几遭,卢九月嘴上好好好,该怎样还是怎样。后来朱云见了也笑,说:“由他们去。咱们小时候,农村里的孩子都是光脚跑来跑去,也没见有什么不好。”卢志和这才没再罗嗦了。
  夏天才开了个头,卢九月已经成了个野丫头,下河捉虾,上山砍柴,没有她不能做不敢做的。有一天,他们发现后山的一棵树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鸟窝,一群人围在树下讨论的时候,卢九月朝手里啐了口唾沫,三两下就爬到树上去查看,树下的卢志和竟然也没怎么惊奇,仿佛他的宝贝妹子以十五岁的高龄学会爬树,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本来嘛,他自己不也二十多岁才学种田吗?不也种得还不错吗?
  不知不觉,麦田里的麦苗已经抽出了穗,开着白色的小花。新房子的厨房和杂物房也先后完了工。几个人还在两家厨房里都打了灶,烧个水热个饭菜都很方便。当初设计的时候,江铭就把几间房屋都留了侧门。大门关上后,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们可以走侧门聚到一起,逃跑时也十分方便。
  最后大伙儿修起了兴致,又跑到温泉池旁边,在倒塌的地基上盖了两间小屋,这样他们冬天去泡澡时,换衣服就比较方便了,唯一遗憾的是温泉口离家太远,热水没办法引到坪子里去,想来泡澡还得走好几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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