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个自恶中诞生的人,却有颗不甘于黑暗的心。
或许是机缘巧合,或许是蓄谋已久,这位向往人界光明的恶人竟在所有人都没预料到的情况下,抛弃数十年所得一切,换了个身份在人间结交了当年修界几位无名豪雄,甚至不惜剔骨洗髓,换得走上人间正道的一线机会。
“他向往修界,向往天道。”秦妃寂说:“他叛离了混沌之地,祈求成为天道之子。”
最后他成功了。
天道垂怜,予他一线希望。于是这恶人竟反得天道之宠,成为最接近天神的人。
阮重笙:“……他便是传说中那位求得天谕,窥得天机的苍茫先祖,天云楚?”
“对,难道还能有第二个苍茫先祖吗?”秦妃寂轻叹:“这个名字说来其实颇为讽刺。……后来他自称‘顺应天道’,与当初结识的几个修士共同开辟了上修界,即是如今天九荒。”
“苍茫远居至北,比东有群山横绝的鬼岭更不问世事,永居高山寒顶,终年与‘神’为伴,听来圣洁,可个中内情,说着我都觉得可笑。”
阮重笙察觉到了什么:“……天云氏和云天都从未断过联系?!”
“天云楚以微末之身在混沌之都爬到那样的地位,他会真正就完全放弃了从前得来的一切?事实上,哪怕他得天道恩赐后当真放下了,他的后人,会愿意放弃这样一份强大的力量?”
云天都的魔气来自于云天都山川河流界中万物,源源不断,生生不灭,所以魔修的修习之快,远胜正道。当年的混沌之都亦然。
善恶自古不两立,可善恶本身,也不过一线之隔。
天云楚之后,北荒迅速落魄。支撑苍茫荣光的是“天道”恩宠,若不得神谕,这一切不过笑话。于是后人反复之下,终是选择了一条见不得光的道路。
生于黑暗,长于黑暗,因向往光明而不惜一切代价挣扎着逃脱无尽混沌,却没料到,终是堕落至靠黑暗维系这份荣光。
如同轮回。
阮重笙道:“天云岚,也是如此?”
秦妃寂神色古怪:“他……他那一根筋的性格,连跟在身边侍奉的天云歌都看不破,更别说知道那些个长老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果然。
那日一见便觉这人虽不讲道理,但应是纯质之人。他大概真以为自己是顺应天谕镇守北荒,却不知他护着的,都是些怎样的龌龊勾当。
阮重笙悠悠一叹:“真是一出好戏。”不过入戏最深的,是他。
秦妃寂上上下下看他好几眼,欲言又止:“你就没有其他想问我的了?”
她这恨不得把秘密一股脑倒出来的样子看得阮重笙笑了。他放下遮眼的广袖,轻佻道:“我躺了这么久,有些东西不用你说,我倒也想到、猜到了。”
秦妃寂神色不安,“……什么?”
“我的扈月为什么失控反噬……”他弯起唇角,从喉间溢出一声叹息:“是落风谷的手笔啊。”
从头到尾,碰过他扈月的不过寥寥数人。晋重华他信得过,唯一剩下的……只当初那因“父辈旧交”处处帮护他的落家姐弟。
——落、潇、潇。
秦妃寂叹息道:“不错,她这人我完全看不破,心机城府太深。现在回想起来,只怕我表哥和你族兄那些……旧事,都多少有她的手笔。”
凡女落潇潇。
看似无害,却处处带毒。
“虽然我也猜到了大概,但你不妨再与我再说说,落风谷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秦妃寂望着他,慢慢垂下脑袋。
九荒。
山水亭间,引阳上君端坐执盏,神色晦暗。
他所思并非九荒大事,甚至说不上与那叛逃的师弟有关,只是日前提剑离蓬莱之前,厉重明拦在他身前几番劝阻,最后似是无奈至极后抛出的意味深长的两句话:“重华,你本是九荒里顶聪慧的人,缘何一叶障目,自乱心绪?”
“……这是他的命,他该担,也必须担。”
……
该担,也必须担?
此间千头万绪,跟在他身边多年的云舒忽至远处而来,低眉顺目:“上君,有客来访。”
来人身着斗篷,面容尽掩。似分毫不畏引阳上君威名,一来便坐在上君对面,甚至亲自为自己斟了杯酒,啧啧笑道:“果然是中荒蓬莱,气派。”
乍听这声音,晋重华竟是一个愣怔。
“我来是替那位劝上君一句,”对面那人放下酒杯,斗篷下半遮半掩的脸上露出轻笑:“命就是命,该就是该,这不是九天雷劫,没人能替他承担。上君是北斗之尊,就该永远尊贵下去,切莫因着旁的什么东西,损了自己的清明和道心。”
引阳上君望着他。
他也并不期待什么回应,一手抚摸酒杯外壁,一边整理斗篷,悠悠道:“上君是聪明人。旁人的劫数,旁人的孽障,都与你无关。我言尽于此,上君珍重。”
他抽身而去之际,晋重华叫住他:“……是谁让你来说这些话?”
这人轻声道:“我原本不信‘无欲则刚,关心则乱’,不想这话其实有大道理。就连上君这样的人物,也有跳脱不出的时候。”
他折身坐了回去,微笑道:“无论上君心下所想为何,也无论上君如今对我能有几分信任,我劝上君一句,好好回想一下,一些人,一些话。”
引阳上君双眸流出溢彩,定定地看着他,忽展颜一笑。
“……你说的不错,我从来是个心思深的人,此番不过关心则乱。”他微微一笑,收回袖风,“那便请阁下,也将我想知道的说个明白。”
那人倏忽回眸,却见四周早有屏障竖立,不得撼动分毫。
他回头,哑然失笑:“……果然……不愧是引阳上君。”
对面人执盏轻笑,眸中一片冷冽。
“高灵心当年便已放言脱离九荒,早于横川无关,二位请回罢。”
高枕风怒道:“邀夫人!姑姑是我横川之人,血脉至亲,岂是一句脱离九荒便可、便可置之不顾的?!”
高塍比他冷静些,拦住侄儿,抬眼看向邀明月。
座上白裙美人单手托腮,语气冷淡:“高少主交友不慎,私离九荒,如今还来我面前这样放肆,是什么道理?横川便是这样的规矩?”
高枕风目眦欲裂,刹那又是思及阮重笙之事,心口一痛,几乎呕出血来。高塍挡在侄儿身前,道:“灵心是我高家的人,既已……亡故,尸体自当交还我横川处理,夫人不肯将裴回铮尸骨还给蓬莱,缘何连灵心也不放过?”
邀明月依然是那副从容作态,冷漠道:“裴回铮共高灵心同为九荒叛徒,又都是自愿脱离师门,生死早与蓬莱横川无关。”
高塍脸色难看:“夫人便如此不通情理么?!灵心生前因情所困,我横川拦不住她,死后还……”
“她若自然死亡,我确实没有克扣尸身的道理。但她,是死在阮重笙手下。”
她也不顾这对叔侄面色如何变幻,径直送客。待人走远后,方望着远处,悠悠一叹。
脑中一道青影刹那而过。
……
听完这一切,阮重笙重重向后倒去。他本就身负旧伤,此时心绪烦杂,周身灵气共魔气相争相斗,喉间涌上一口腥甜。
他面无表情地咽了回去。
太可笑了。
天九荒、天九荒,自诩人间正道,与云天都势不两立的九荒,竟与云天都有这样深切的牵扯。
可悲又可笑。
看似处处为他考量的人,私下也不过是欲剖他血肉,逼他堕魔的一员罢了。
阮重笙平复了很久。
秦妃寂站在三步之外,神色间都有些不忍。
“不妨事。”他拒绝了她伸过来的手,轻声道:“你去准备吧。”
“……你,你答应了?”
“总归已经回不去了,成为都君这样好的事,我为何不答应呢?”他笑道:“去吧,如我那娘亲所愿。”
第112章 人非
西城茶楼热闹依旧,满座喧哗。说书人摇头晃脑抑扬顿挫,嘴里说的又是一出自甘堕落,哀痛至极。
“……可怜那自命风流美名扬,终落得这般下场!”
配得旁侧哀婉弦音,人人为之唏嘘。
布衣公子幽幽道:“谁曾想啊,二十载光阴转瞬,这父子竟是落得一个下场!”
原这判词说的倒是个双关味道。
这一回提的却不单是那位青衣君,还有那流着一半魔修血的小杂种,蓬莱阮三,阮重笙。
“我曾听闻,这位阮三也是天九荒里极出色的人物,不想……哎!”
旁的茶客便应和:“确实如此,听闻其天资过人,不逊天上那二位上君公子,可到底流着那样的血脉,这本性啊……”
说着,摇头重重一叹。
分明都是素未平生,一个个哀之叹之的模样,倒似为什么相交数年的故友感到惋惜。
不过有叹的,自然也有骂的。这阮疯三虽是出身极特别,共九荒皆有来往,可他却早早堕魔,没来得及效仿他爹爹青衣君在凡界多做几桩惩恶扬善之事,没得过庇佑的人骂起他来更是慷慨激昂:“我呸!这阮重笙有那么个娘,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叛出九荒,连累同门,就连其恩师和师母都死于他剑下!这般不忠不义的狗东西,死不足惜!”
这青天白日,在酒肆茶楼间如此谩骂,极其不雅,不少人纷纷劝他。这人反而越说越来劲,什么“奴材”“兽也”“腌臜东西”,激动时甚至直接骂了句——“真是个狗娘养的!”
“说得好!”
忽闻座上玄衣客拊掌叫好:“赏!”
有人寻声望去,欲窥得是哪家纨绔少年,为此等粗鄙秽语一掷千金,不知柴米可贵。那人却是斗笠掩面,不辨容貌,只觉当是位生得极好的少年人,此时摆出一副趾高气昂的恶少做派,哼笑:“看什么看,再看爷就剜了你们眼珠子去喂那街边黄狗!”
说完又冲被赏赐的那位汉子微微一笑:“你这骂得虽好,但有一句话说错了。”
他拂袖起身,往桌上直接拍了张百两的银票,领着旁侧极美貌的女人往外走去:“这阮重笙确实有个不是东西的娘,但他没给狗娘养大。”
金陵百年繁盛,一如从前。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秦妃寂假意依偎在他怀里,一边走一边压低声音问:“你怎么还听得这么开心?”
“别靠我那么近,做个样子没必要胸脯都贴上来,我可不想让那个姓萧的追着我砍。”
阮重笙推开她,笑道:“我替我姑姑开心。”不等秦妃寂问,他转头去路边买了个糖葫芦,在秦妃寂眼前晃了晃,在其伸手的时候瞬间塞进自己嘴里,三两口干完一个,才在秦妃寂愤怒的眼神里舔了舔嘴边糖渍,悠悠道:“我姑姑喜欢那老混账,我早就知道。生不能同寝,死后在别人眼里成了老混账的道侣,她必定也十分欢喜。”
他说这话的时候太云淡风轻,秦妃寂:“你……不在乎了?”
“这都两三年过去了,什么都淡了。”阮重笙笑眯眯地擦了擦嘴,“我是真替我‘师娘’开心。”
秦妃寂望着他,想着当初光景,不由感慨万千。
曾经骄儿林里的缺德玩意儿,九荒上的放荡少年,到堕魔时的呆滞无望,和如今爬上都君之位的麻木冷漠,她竟然有些分不清过去到从前,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或许都是,又或许都不是。
阮重笙领着她往大隐园走去。
近乡情更更怯,大概就是这么个滋味。阮重笙在门口驻足片刻,方垂下眼睑,迈入大门。
园子是好园子,但近一年无人打理,荒草丛生,当可吟“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的诗句,聊作感叹。
他弯下腰,并未动用那如今已经混杂了七成魔气的灵气,只徒劳地用手去拔萋萋野草,只是原本花草早就死了个七七八八,他一双手又哪里能救得了一园的草木。
看着手上一时不察被锯齿划出的血,心中幽幽一叹。
秦妃寂:“你……”
“你随便四处转转吧,你不是说过好奇怎样的环境才能养出我这个样子么,这里便是我生长的地方。”他说,“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秦妃寂穿过拱门,回眸望去一眼。颓垣败井青苔黄叶间,身着一身玄色华袍的云天都新任都君大人慢慢跪在杂草堆中,垂下的双眼看不清神色,落在花草上的力道却是不轻。扎破的手顺着纹理向下流淌,于芃芃草木间点缀出几朵殷红的花。
看着太过寂寞。
而在秦妃寂离开的下一秒,阮重笙瞬间变了脸色。他坐在地上,随手将头顶斗笠盖在一株不知是什么品种的花上,指间火光一跃,一纸彩笺凭空出现。他一眼扫完全部内容,突然骂了句市井脏话。
“……不靠谱的玩意儿。”他喃喃:“狗东西坑我。”
他匆匆将彩笺焚成灰烬,尚且来不及爬起来,手忽然碰着了什么硬物。他低头一瞧——竟是一枚再熟悉不过的戒指。
倏忽浮出一道灵符,恰好落在眼前。符纸全无意义,唯独背面写了一句话。
——“晓看天色暮看云。”
阮重笙摩挲许久,慢慢翘起唇角。
云天都还是那个云天都,一帮缺心眼的没怎么见过太阳,却都偏爱从四处收集各种会发光的珠子拿来点缀,阮重笙每每都觉得眼睛生疼,想来当初阮卿时那眼疾也未必全是老爷子一击所致,这堆不晃瞎人不罢休的明珠也需占三分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