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荒少年游[玄幻科幻]——BY:谢明妃
谢明妃  发于:2020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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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带一提,宝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带柄共长六尺九寸,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厉重月小声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
  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
  两个姑娘家不依,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立时戴在了头上。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阮重笙随手又寻了根紫色的递过去,顺便又出了回血。
  厉重月抱着簪子,一脸警惕,“说给我的就是给我了,这只也是我的。”
  阮重笙哭笑不得,主动接过两位姑娘怀里的东西,就一人留个花灯在手上,其余全给了阮重笙。
  厉重月两手空空,选个鲤鱼灯在手里戳弄,又去瞧吴千秋手里的莲花灯,眉开眼笑:“三哥真好 ”
  阮重笙默默道:“谁让你们是姑娘家。”因为自家姑姑,阮重笙展现风度可谓是轻车熟路。
  锦衣公子打马过,留几缕香尘,一点惊鸿;罗裙姑娘结伴低眉浅笑,轻罗小扇遮住笑靥如花,絮絮叨叨着哪家俊俏儿郎;还有邻家孩童人群中惊跑,穿过青石板桥,拂过柳树弯梢。
  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阮重笙生长在金陵一方天地,这繁华热景早了然于心,闭上眼睛都能说出哪条街卖哪些东西,哪边市集点心最好吃,哪处老板最爱坑他乡客,但每年都依旧乐此不疲。
  看看身侧两个眼睛明亮的姑娘家,望着夜幕中火树银花小声惊呼,推攘指看,阮重笙低头笑了笑。
  年年岁岁皆不同。
  从前一个人看了八年热闹,后来有了师父姑姑,然后有贺摇花,又冒出个昙花一现闻人歌,还有那温柔乡里各位姐姐嬉闹,今时是两位佳人在侧,实在各有滋味,自然皆有不同。
  转角时,阮重笙竟不经意瞧见了一个人。
  闻人歌,或者说,天云歌。
  苍茫是唯一一个将氏族与门派结合的地方,主事人皆不外传,号称是神族后裔,传承的功法颇为神神道道,故但凡跟北荒苍茫天云氏沾亲带故的,都不大可能是纯良之辈。
  灯火阑珊处,他提着一盏长相清奇简陋的方形灯笼,头上缠着发灰的布巾,正与一小贩争执些什么。
  阮重笙悄悄使了“秋独客”,得到的真相让他嘴角抽搐。
  天云氏次子,正在凡界金陵城夜市上跟一个卖河灯的商贩为两文钱争得面红耳赤。
  阮重笙一时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他跟天云歌相遇于一场巧合,不到一年的交情,但也是年少时珍重过的朋友,阔别多年后知道当年的闻人歌竟然是天九荒天云氏族人,还是个挺有名的天才,这种感觉……
  只能用微妙形容了。
  此时天云歌若有所感,惊觉望来。阮重笙目光猝不及防与他正好对上。
  天云歌似乎很是欢喜,跳起来冲他招手,嘴里喊着什么,在喧嚣声里被远远隔开。
  正逢几个少年人结伴行过,阮重笙拉着两个姑娘,顿时没入人海。
  人无踪。


第32章 秦淮(1)
  厉重月没心没肺继续挑东西去了,吴千秋虽然悍名在外,却还比她细心些,注意到了方才那一出,低声问道:“怎么了?”
  阮重笙苦笑,简单重复了一下前尘往事,“我……暂时不大想见他。怪尴尬的。”
  闻人歌当年对身份上可是始终欺瞒的。
  “听说你与灵州贺摇花也是故交。”吴千秋摸着下巴调侃:“那么不好相与的人你都能结交,天云歌脾气可好多了。”
  阮重笙问吴千秋天云歌的事,吴千秋思索了一下,道:“他……传闻是个纨绔公子,总之天赋资质都还不错,不过私传有些缺心眼。”
  阮重笙噗嗤一声笑出来。厉重月回头看他们,阮重笙忙抛开思绪上前,“我姑姑平生最爱胭脂水粉,两位好姑娘帮我挑挑吧?”
  头顶烟花再度迸开,阮重笙冥冥之中,他回头,蓦然与一人对上目光。
  晋重华立于小石桥边,阮重笙站在青石板上,相隔半溪烟火,人影幢幢。
  火树银花,丝竹管弦,好像都失色在瞬间。
  厉重月察觉到他的愣神,回头看见晋重华,双手拢在嘴边呼唤:“二哥!”
  晋重华冲他们遥遥一笑,此时一簇烟火在上空炸开,映他面上光影斑驳。
  阮重笙想,这个人好像一直这样,一直这样一个人这样高高在上。他好像习惯了一个人,因为他足够强大。但他好像又在这样的夜色里,无意间恍然透出了几分不入世的寂寞。
  强者往往是一个人的强大。
  “师兄,要不要来一起?”他下意识伸出手,高呼。
  那个人看着他,目光停留在他摊开的掌心,语气难得柔和:“好。”
  吴千秋和厉重月在前头继续挑挑捡捡,阮重笙看得直笑,眼珠子一转,悄悄上前,变戏法似地掏出两个糖人递过去。
  “好甜!”厉重月咬了一口,惊喜道。
  吴千秋打量这个小糖人,冲阮重笙笑道:“有心啦。”
  那两个糖人,其实是刚来的时候,阮重笙悄悄让糖人师傅照两个姑娘家做的。逛了半圈,正好做成。
  “谢就不必了,求两位好姑娘回头帮我挑几盒胭脂送姑姑如何?”
  逗完两姑娘,阮重笙又后退几步跟在晋重华身边,笑眯眯问道:“师兄要不要?”
  晋重华瞥他,“你做?”
  阮重笙摊手,“有心无力呀。”
  说着就随手找了个路边挑担郎,将吴千秋和厉重月买的一堆东西交过去,嘱咐几句,又给了一块碎银,便见那少年欢欢喜喜地带着东西离开了。
  终于把怀里杂物送回去,阮重笙伸个懒腰,目光不经意扫过街边一小摊。
  摊主是个白发苍苍的阿婆,笑起来很慈祥,操着一口不甚清晰的吴侬软语道:“公子有没有中意的,可以买给心上人呀。”
  阮重笙也用乡音答道:“不用啦,我还是孤单的一个人呢。”说着执起一只流云簪,细细端详。
  婆子笑道:“前头两个姑娘都不是呀?”
  阮重笙应声:“婆婆误会了,红裙的美人是姐姐,另一个是师妹。”
  “哟,模样可生得都俊极了。”老婆婆殷切道。
  阮重笙笑得牙不见眼,“谢谢婆婆,她们听了一定欢喜。”
  晋重华听不懂这南腔,静静在一旁。
  阮重笙念头一起就看见一只黑木云纹嵌银簪,眸光一亮。
  “师兄师兄,过来一下。”
  晋重华当真往他这里踏了一步。
  阮重笙拿着那只簪子,微一踮脚,插入晋重华发间。
  他很喜欢笑,此刻见到晋重华愣神的模样,更是眯着眼睛笑得活像是只偷腥的猫:“宝簪赠妙人。”
  阮重笙想,既已入凡尘风月,那不如就让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师兄,好好体验一番何为风花雪月。
  此间好风佳月,衬得一腔温柔。
  晋重华低头笑了笑:“好。”
  婆婆收了银子,嘟囔道:“两位公子好交情啊。”
  听见这话的阮重笙心情更好,又在一边取了两串糖葫芦,塞了一根在晋重华嘴里,看着这位师兄唇角沾了糖渍,歪着头道:“来不及再去做糖人了,就用糖葫芦暂代吧。其实那糖人味道不怎么样,就图个新鲜,讨女孩子欢喜。在我心里啊,就这糖葫芦能跟鸳鸯糕和糊涂仙相提并论了。”
  他面朝晋重华倒着走路,喋喋不休,衣摆金线翠尾衬一身绯红,在熙熙攘攘里依旧扎眼。路过几家女儿偷瞄几眼,咬咬唇,扔来几方丝帕,带着缕缕幽香。
  阮重笙拿着丝帕看了看,叹气,“师兄啊,你若是别这么像朵雪莲花儿,这些帕子哪里还轮得到我收。”
  虽说如此,晋重华到底也搭了四五方绣帕在衣上。
  晋重华模样本就生得极好,又在洞天福地天灵地宝里养大,当真担得起眉眼如画,蕴玉生辉。
  阮重笙把自己怀里和晋重华身上挂着的帕子拢在一起,顺手擦了擦汗,捡个话题道:“师兄,再给我讲讲天九荒的轶事吧。”
  晋重华不动声色望了一眼前面结伴的厉重月和吴千秋,“典籍记载的,应该也够你知道不少了。”
  “倒也是。”阮重笙本来也是随便挑的话题,见没什么好说的,也不怎么计较。
  晋重华突然道:“吴家祖上是屠夫,横川从前开茶庄,上阳做土匪,南华卖糖人,灵州……算是邪教,专收留受辜负的凡界女子复仇。”
  阮重笙惊奇:原来最厌恶魔修的灵州,从前也是半个魔道中人啊。
  “蓬莱在那时已经是个道观,但再往前推百年,做的是贩卖私盐的营生。”
  “苍茫呢?”
  晋重华失笑:“据所有记载来看,一直是修仙门派。”
  许多典籍甚至说,这家原本就是仙人后裔。
  金陵再热闹,到底也不过凡界一城池,两个时辰后,也就到了头。
  伸出手扶住从小舟里下来的两位佳人,阮重笙拍手道:“欸,这时辰不早了,旁边有个月老庙,要不要再去凑个热闹?”
  厉重月欢喜道:“好呀好呀,去求个姻缘。”
  这里的月老庙传说很灵,这时候虽不早了,但讲究“心诚则灵”的信徒却依旧挤满了不小的庙。
  当然,也少不了厉重月这些来凑热闹的人的功劳。
  两个女孩子一马当先挤了进去,阮重笙和晋重华却因没法真去跟那些小姐姑娘推攘,被人流拥了出来。
  阮重笙:“……”
  “姑姑说的不错,那些看着漂亮精细的女孩子,九成都猛如虎。”
  作者有话要说:
  基本是日更选手,追文的天使们放心


第33章 风月(4)
  幼朱行个礼,坐下时甚俏皮地冲阮重笙眨眨眼。另外两个姑娘踩着人背,缓缓踏上鼓面。两个小姑娘看起来也都不大,正是最娇美的年纪,略施粉黛稍掩青涩,眉眼间已有了动人姿色。
  幼朱一身粉裙,抱琴坐在两鼓之间,指尖浮动,音节缓缓流泻。
  阮重笙在青楼待了许久,对楼里的姑娘心里都有杆称。这楼虽然名字简单直白了一些,但内里也不大粗暴,姑娘们多的是有一技之长的妙人儿。而论琴艺,楼里百位美人,他最喜欢文林和浅朱的琴,可惜如今两个双双隐退,而往后数一数,则莫过于幼朱了。
  幼朱和方才唱曲的翠微乃一对双生姐妹花,两个姑娘三岁入楼,一直被当浅朱和文林的接班人培养,名字都可见一斑。当然,幼朱无疑是浅朱文林之后,这整个青楼抚琴最有灵气的那个。
  只是今时听到的却不再是姐妹二人最擅长的凡界各位无名氏所撰写的《无题》,而是起的《入阵曲》。
  此曲乃前朝一位随父兄入过战场的小侯爷所谱,曲调激扬,跌宕起伏,两个纱裙姑娘挥臂提跟,身形扭动。
  这般曲子其实颇为难两个小姑娘。此曲谱于议和后敌营里胡姬琵琶曲中,小侯爷十五随军,在北漠漫漫黄沙里消磨了整整十年时光,父兄亲友相继捐躯,马革裹尸,只他一人熬到了战胜之日。那胜利里头,虽有酣畅,更多的却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之悲哀。故全曲激昂高亢,喜怒哀乐皆在其中,实在极难演绎。
  好在如今乃太平盛世,四海歌舞升平,连女子逛青楼都不甚稀奇,对这些前朝曲也无大禁忌,两个姑娘想来下了许久狠功夫,行云流水,刚中带柔,颇为赏心悦目。
  贺摇花毫不客气嗤了句:“东施效颦。”
  也确实如此。此曲本应由男儿作剑舞最好,其余也就前朝公孙大娘舞剑出了那么几分风骨,这两个小姑娘跳的不错,但到底少了阳刚。
  不过贺摇花虽然是个极其任性的人,也不至于在阮重笙面前砸青楼的场子,这句话乃暗传。阮重笙回道:“环肥燕瘦嘛。”
  诚然,被落灵心从小耳提面命大的阮公子相当双重标准,对女孩子家总多了几分宽容。
  金陵不是个多大的城,也不曾有什么真正的王侯将相,于是这在贺摇花看来绵软有余力道不足的舞尚未过半,已赢得满堂喝彩。
  一片兴高采烈里,阮重笙和贺摇花杵在上头就有些尴尬了。下头有人低声道的“艳福,真是艳福”更是让阮重笙一头雾水。
  他的疑惑没能维持太久,随鼓点的愈发激扬,鼓上的美人素手高低,开始踩着节旋转,十来圈下来,就算是阮重笙也有些昏头,而这柔弱的凡界女子在一方鼓皮上作舞正酣,忽而一滑,就要掉下鼓来!
  阮重笙下意识去接,待一看清,正巧对上清欢盈盈一笑。
  少女笑起来总是惹人怜爱的,并上此时红裙红妆眼波流转,正是阮重笙最偏好的模样,于是少女轻轻一拉,就将阮重笙生生拽上了鼓面。
  那鼓却不大,立一个纤细少女绰绰有余,加上一个男儿就有些拥挤了。阮重笙看周围人皆不意外,唯有的几个声音还是扼腕叹息恨不能以身替之,顿时无措。
  清欢借舞娇笑着从他怀里滑过,柔声道:“阮郎怎么不动呀。”
  阮重笙还真不敢动。他本人虽说从前就是个混账玩意,对女孩子却一直有几分怜香惜玉,一时间想不出化解局面又不折青楼面子的法子来,可真不知道怎么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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