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水生澜》作者:三秋泓/团子720
文案:周觅白对面前这个形容憔悴的Omega相亲对象并不陌生。
明循是他白月光的心上人,是黑暗楼道里提供特殊服务的贫穷学生,是腺体摘除手术的狂热献身者。
哦,差点忘了,还是一个月前周觅白混乱初夜的引导者。
伪先婚后爱,渣受忠犬攻。
注意自行避雷!肯定有生子可能还会有产R。说提供特殊服务就真的提供特殊服务。
本文一切都为了满足作者自己的癖好。
五好青年忠犬攻X可怜堕落美人受。
第一章
周觅白在路灯下踱来踱去,焦躁难安,像只热锅上的蚁。校园里老旧路灯的光呈扇形投射地面,将他那辆宾利笼罩在一半的阴影中。后座上放着一大束大马士革玫瑰。
他知道李琬喜欢白蔷薇,可是他觉得他对李琬的爱意用火红玫瑰形容才是最恰当不过,那种在天地之间突然炸裂开来一般的软甜馥郁的红,像是他胸腔里此刻跳动得过快的心脏。
他今天要表白。
周觅白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我马上就到。”
李琬马上就要到了,这个认知让他的大脑急速充血,他不由地深深喘息了两口,迅速挺直了脊背勉强安抚住跳动的心脏。
他一边继续背告白词,一边努力地克制住自己不要乱放信息素。李琬非常不喜欢Alpha不分场合地释放信息素,像是非常容易发情的没有道德底线的动物。
周觅白小声地背告白词:“我从三个月前的某一刻开始心神不宁,有一种春天在我心里躁动,我问自己你怎么了,我无法回答,开始默默吞咽药物。我认为自己生病了。从初春到暮春,这是一场很漫长的疾病。阿琬,我靠近你,仿佛靠近我的一线生机。”
最后再简单直接地说,我喜欢你。
啊,好像也不是很难。周觅白有点美滋滋地想,而且李琬喜欢他,他也喜欢李琬,这不是水到渠成的天赐绝美AO恋吗?
周觅白在脑海中勾勒出李琬的容貌身形,一边想着,抬起头就看到李琬从白楼里小跑过来,穿着雪白的圆领毛衣和一条钴蓝色的西裤,酒红色皮带扎出极纤细劲秀的一截腰。他雪白的面孔因奔跑而泛着一丝红,看起来像是春日樱枝上的一抹。
周觅白简直要情不自禁地朝他张开自己的双臂,然后牢牢地将他纳入自己的怀抱。
李琬从高楼侧边的阴影中跑出,周觅白刚想跟他打招呼,却发现李琬正在跟人打电话。
李琬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周觅白几乎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温柔到近乎缠绵的语气说:“你休息一下呀,不要老是待在实验室里。你晚饭是不是又没有吃啊?我一会儿给你买点东西吃好不好?”
这段话当然不是对周觅白说的。
周觅白哑然失语,一时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只是愣在那里,充当一个人形立板,听李琬打电话。
李琬言笑宴宴,可是对方好像根本不和他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
周觅白一下子就愤怒起来。不是因为李琬忽视了他,而是因为这个人忽视了李琬。
周觅白简直想顺着信号把那个胆大包天的Alpha揪出来狠狠揍一顿。
那可是自己最喜欢的李琬!
可是周觅白不能。
李琬结束了通话。因为对方挂断了。
李琬笑得满面通红,这才想起周觅白,轻柔地问:“你找我什么事情啊?”
周觅白不是傻子,不可能在此时贸贸然告白了。但是他又不是个容易死心的人,万一这是一场误会呢?要知道,李琬是个很温柔的人,而他对谁都很温柔。
周觅白立刻改变策略:“我们去城东庙会玩儿吗?”
李琬想了想:“我今晚有事情,只能去一会儿。”他又问:“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周觅白摇头:“不是,叶潇潇他们晚点儿到。不知道能不能碰到。”
李琬爽快答应了。
李琬一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就看到一大束火红的玫瑰,他睁大了眼睛:“这是你买的花?”
周觅白绝不可能承认,只要把叶潇潇卖了,挤出笑意说:“不是,是潇潇放我车上的。”
周觅白和李琬开车去了庙会,两人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
庙会不是什么精彩的庙会,大多是一些小吃和贩卖纪念品的小摊,最亮眼的不过是搭着台子唱道情的班子。
周觅白在台下站了一会儿,也听不懂咿咿呀呀的词。李琬就离他半臂远。
周觅白想:“这么挤的庙会竟然也挨不着肩,这不就是无缘无份吗?”
他自己想通了。
自己可能还有点自作多情。
两个人又走了一会儿,突然李琬拉住了他的袖子。周觅白兴奋地颤抖了一下,好像被爱神和幸运女神同时击中似的,甜蜜的眩晕顿时袭来。
“我们去许愿树那里看看。”
周觅白当然不会拒绝,稳着嗓子说:“好。”
一棵旁逸斜出的矮树上挂满了红色的许愿符,红彤彤的仿佛一盏盏小灯笼。一个穿着道士服的人坐在旁边,手边木桌上堆着一摞的许愿符,旁边摆个牌子,上书:“五十块一道姻缘符,包试包灵。”
周觅白觉得这是摆明了把他们当冤大头。
但是事实证明,世上为了姻缘爱情甘当冤大头的人如过江之鲫,比比皆是。
反正李琬就是一个。
“我想要一道。”李琬对那个道士说。
周觅白只好说:“那我也要一道。”
等那道红彤彤的符拿在手里了,周觅白听道士说:“把心上人的名字写在符里裹着的纸条上,再挂在那棵树上,真心地对着三清祖师祈祷,这事儿就算成了。”
周觅白顿在那里没动。
这不是小学生才干的事情吗?
可是一斜眼,李琬拿了一支提供的水笔,把那张小小的纸抽出来铺在了掌心,甜滋滋地笑着动起了笔。等写完了,端端正正又恭恭敬敬挂在了树枝上,闭起了眼睛。
周觅白也把空白的许愿符挂了上去。
等睁开眼,两人气氛一时尴尬,走出没两步,李琬对他说:“我得回去了。”
周觅白说:“我送你。”
李琬摇摇头:“不用,我家的司机会来接。叶潇潇也快来了吧。”
周觅白恍惚地“嗯”了一声。
李琬笑着对他说了再见,头也不回地走了。
周觅白站在清凉的夜里,手心有点冷。他往身后看了一眼,火树银花,天穹放光。是人间闹市。
他的告白吹了。
他本应该装作若无其事地开车回家,但是事实上,他深吸一口气,跑回许愿树那儿。
周觅白一向是个挺懂分寸也有风度的人,该过的就过,该散的就散,该忘的就忘,贪嗔痴一样没沾,被一圈儿的公子哥称为神仙样的明白人物。
可是他现在犯病了,发狂了,他咬咬牙:“我还非得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敢抢我的人。”
正经算起来,李琬可是他初恋。
周觅白做贼似的一下子找到李琬挂上去的那道符,指头一挑就勾了下来,藏进袖子里就跑。
这还是他第一次干这么不正人君子的事情,心里格外不好意思,身上像是揣了炸弹似的玩命狂奔,一下子跑出了两百来米,蹿得路人直骂娘。
他停下,喘口气,在路灯下把那道符拿出来,抽出那张纸,上面写着笔迹俊秀的两个字:明循。
周觅白瞪大了眼睛,几乎要把这张纸看穿。
明循这个名字也像是烙在了他的心里,忘不了了。
周觅白扔了玫瑰,开车回公寓。他一个人住地段高贵的单身公寓,图清净买了两层,住顶层,空倒数第二层,神仙蹦迪也碍不着他。
周觅白躺在床上,两眼发黑,心中觉有一口恶气,却不知道怎么疏解。他还是第一次失恋。以前都是别人喜欢他,巴巴地上赶着贴他,他自己倒是八方不动,风雨临阶隔岸观火。
现在第一次喜欢上个人,就栽了。
周觅白翻起身,冲到健身房练了一个小时,大汗淋漓地又去泡澡。等他泡完出来,客厅里已经坐着叶潇潇了。
叶潇潇懒洋洋地笑起来,左边脸颊上一个酒窝,对于一个Beta来说过分甜蜜。
周觅白坐到沙发上,叹了口气。
叶潇潇说:“没成吧。”
“没成。”周觅白突然皱眉,“你怎么好像早有预料似的?”
叶潇潇翘起二郎腿:“李琬他是什么人?中央空调,对谁都是二十七度的舒适温度,连信息素都是春雨味道的。他看到你哪一次不是规规矩矩的,一点儿信息素都没爆。”
他又想到什么,笑了一下:“倒是你,一见人家信息素就收不住了。”
周觅白一想到那件事儿,更加郁闷了。
他信息素从十二岁分化成Aphla之后从未失控,结果三个月前朋友聚会一见李琬,初春天气里穿温婉柔和的一抹鹅黄,站在杨柳枝下抬头跟他打了招呼,自己身上的信息素一下子就收不住了。
当时那股极浓的雪覆青松的味道就涌出来了,极清冽,又带着一点咄咄逼人的凉,让人仿佛置身雪岭,周身都泛起冷来。
李琬当时脸色就不好了。
周觅白一想到这儿才发现,自己给人第一印象就这么差,竟然还觉得人家喜欢自己。
周觅白你真是很自恋。
他又想起一件事儿,问叶潇潇:“你知道明循吗?”
叶潇潇眯起眼睛:“世界上叫明循的人的确挺多,我恰好知道一个。”
“谁?”
叶潇潇缓慢地开口,不知怎的,周觅白觉得他的声音仿佛就像是念着判词的祷祝,缓慢地下达某种特定的旨意,冥冥中昭告了命运。
“生化学院的明循,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实际上非常不普通的家伙。”
“他是高材生,研究生物异能,才大二就已经在《生物》上发表了两篇论文,现在研二,跟着吴避珂做研究。以后肯定是要进中央生物异能研究院的。”
“可是他是个非常随便和淫荡的Omega。这么说吧,你如果长得帅,有好闻的信息素,并且没有性病和奇怪的嗜好,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这个Omega的一晚。他活儿相当不错。”
周觅白狠狠地皱着眉头:“不要道听途说去这样中伤一个脆弱的Omega。”
叶潇潇挑了一下眉,打趣道:“遵命,护O大使。”
圈子里有人给周觅白取了这样一个绰号,因为他对于所有Omega都有着令人惊叹的平等无差的尊重,并且非常厌恶Alpha对于Omega的物化和贬低。
有人说:“那是因为周觅白有个精英Omega母亲,而且是优雅美丽温柔可爱的名演员和和平大使。”
周觅白不否认,他对于Omega的所有观念来自于他的母亲。他深知Omega是如何坚韧,如何美丽,如何伟大。他们值得尊重。
“等等,你说明循是个Omega?”
李琬这个Omega喜欢Omega?他是OO恋?!
第二章
周觅白经历了白月光初恋是个OO恋的惨痛事实,在公寓瘫了好几天没去上课。他大四,临近毕业课程安排其实不多,同学都忙着实习,他却因为追求李琬的事情耽搁了两三个月。他的导师一看他出勤率奇低,夺命连环call就把他揪到学校来了。
周觅白虽然心情不佳,但是还是强撑精神认真捣腾了一下自己,临出门看看镜子,镜中人身高腿长,英俊潇洒。他笑了一下,镜中人也眉眼含笑,白牙晃眼。他抚了抚衬衫袖口,确认自己佩戴了合适的袖扣,又凑近镜子,确保自己精心打理过的每一根头发丝都各在其位。
好了,现在他又是一个年轻英俊的Alpha了。
这个Alpha现在要去接受导师的毒打了。
导师姓郑,叫郑佩驰,年纪挺轻,三十出头,长相精致冷丽,是个信息素都是冰冷金属味和皮革味的Omega。但是没人会在意他是个Omega,因为他在Omega之外,是个一路跳级提前完成学业的金融系大牛,在风险投资和资产评估方面几乎是独占鳌头。不仅如此,他在中央财政部那里也有一席之地,和两个党派之间斡旋不定,关系都相当微妙,人人都想上去咬下他一块肉似的。可目前好像没人做到。
郑佩驰坐在转椅上,不象个学者,倒像个老板,身上穿了严肃齐整的西装三件套,连领带都一丝不苟地打好了。他细长雪白的手指敲在桌面上,一双冷丽的凤眼淡淡看着他。
周觅白心里一个咯噔,他就旷了几天课,事情有这么严重?
郑佩驰开口了:“叶潇潇去哪儿了?”
周觅白“啊”了一声,有点没反应过来,“跟叶潇潇有什么关系?”
郑佩驰顿了一下,语气有点僵硬:“他不接我电话了。”
周觅白心里想:这哪儿跟哪儿啊?郑佩驰怎么跟叶潇潇认识啊?叶潇潇既不是这个大学的也不是金融界的啊?
一个Omega一个Beta怎么说得怎么跟小情人之间闹别扭似的?
可是李琬已经给了他沉痛的教训,他长了记性不敢妄下评论。
周觅白斟酌着问:“潇潇前几天来找过我。老师你找他干什么?”
郑佩驰瞪了他一眼:“他来找过你?”
周觅白点头。
郑佩驰说:“他来找你为什么不找我?”
周觅白纳闷了:“老师,我跟他发小。找我不是很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