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计划真是完美!”祝弃吹了声口哨,“最完美的地方,就是认为有人会因为你在进行直播,所以放任你乱跑。”
黄青青小脸一红,嘀咕道:“但是我带了帽子,那是福尔摩斯同款帽子……”
“换一个吧。”祝弃真心实意地说,“顺便换个脑子。”
黄青青瞪了他一眼:“之后的事你都知道了。不过,我还有一个秘密。”她顿了顿,神秘兮兮地前倾身体,小声说:“从那天之后,我发现,我有了超能力。”
第30章 送别满满
祝弃不动声色,心脏却嘭嘭跳动起来。
“你说什么?”他伪装出一副漫不经心、全然不信的样子,脑袋里却在飞速思索。
元岳的能力非常强大,但跟他接触,也会让人拥有那种奇怪的法术吗?那天晚上,元岳是不是遗落了什么,被黄青青拿到了手上?这会不会对他造成什么危险?
黄青青朝祝弃伸出一只手:“瞧!”
祝弃睁大眼睛瞪了一会儿,这就是一只普通的手,硬要说的话,不如他自己的好看。
黄青青缓缓攥紧拳头,然后五指猛地张开。祝弃惊愕地看到,在她的掌心,赫然出现几道细细的、蓝色的电光。
“卧槽!”祝弃大吃一惊,“难怪姓黄,原来你是皮卡丘!”
“皮卡丘!”专心啃骨头的满满也大吃一惊,左右看了看,然后凑过来对祝弃说,“哥哥,我不喜欢皮卡丘,我喜欢小猪佩奇。”
祝弃将他的脑袋推了回去,勒令他继续啃骨头。
“那天,那位小哥哥跟我握了握手,我就变成这样了!”黄青青美滋滋地说,“我已经试过啦,如果靠得足够近,能够把一个成年人暂时电麻,就跟防狼手电差不多。只是用了两次之后,现在威力稍微减退了一些。”
“我一点都不想知道你是怎么试的。”祝弃嘟哝着放下心来。所谓的“超能力”,真相其实再简单不过,大概是元岳害怕这小姑娘呆在那里等警察到来的期间遇到什么危险,所以提前留了这么一手。
“这可是超能力!”黄青青严肃地强调,“上天既然赐予我这份天赋,我就应该把它用在正道上。”
祝弃鼓掌:“每只防狼手电最好也是这样想的。”
黄青青瞪着他:“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祝弃不以为然,“你以为自己很善良很正义吗?我就说实话吧。你能做到的,防狼手电也能做到——不对,防狼手电比你有用多了,既能照明,又可以敲人。你连防狼手电都比不上,还做什么拯救世界的春秋大梦,也不掂掂自己几斤几两,中二病也不是这么犯的。”
黄青青咬着嘴唇,倔强地对祝弃对视,没有移开目光。
“小朋友,这个世界是很残酷的。我还要为明天的饭钱发愁呢,不像你一样吃饱了没事做,更没时间陪你玩拯救世界当英雄的游戏。”祝弃看了看黄青青,她那大大的眼睛里正弥漫起一层水雾,于是大惊小怪地说,“哇,不是吧,这就要哭了?”
“我没哭!”黄青青狠狠抹了一把脸,站起身,居高临下看着他,“我知道,我的梦想听起来很傻。但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想,如果世界上有英雄,为什么不会是我呢?这个世界总是需要英雄,总有人需要帮助,总有人需要鼓舞。既然我看到了汤蕊,就不能不管她,就算只有我一个人,也一定能帮助到她!如果你不认可这是我的超能力——”她摊开手,掌心细细的电光消散在空气中:“那么,我还有另外一项超能力——”
她重新握紧拳头,很有力地挥动了一下:“我永不放弃!哪怕你冷嘲热讽,也无法阻止我!”
说完,她一甩披肩,像一个昂扬奔赴战场的勇士,正要转身离开,披肩却被祝弃扯住了。她微微一笑:“哼,你准备好加入我了吗?”
“付账啊小朋友。”祝弃指了指收银台,“不是你说请我吃饭的吗?”
黄青青耷拉着脑袋去结账了。趁此机会,祝弃和满满拎起邻桌上放的餐盒,一溜烟跑出了大骨头店。
“感谢黄青青小朋友,为我们提供了今天晚上和明天的饭。”穿过马路,祝弃满意地端详着提前点好打包的饭菜,装模作样地发表感慨,“这年头,这种傻妞真的不多了。”
满满则频频回头,透过窗玻璃观察仍在店内的黄青青,吐了吐舌头:“姐姐哭了。”
“她刚才就哭了。”祝弃满不在乎,“我教给她一个重要的道理,男人都靠不住。她该谢谢我的。”
“哎呀。”满满惊惶地叫了起来,“糟糕!”
“怎么啦?”祝弃忙问。
“满满也是男的,也靠不住么?”满满为难地摆弄着手指头,眉头纠结成小小的一团。
“我说的是‘男人’,你现在还是个男孩。”祝弃告诉他,“你现在还是很靠得住的。”
得到高度评价的满满喜笑颜开,蹦蹦跳跳地走了一会儿,突然问:“哥哥,你真的不准备去找那个走丢的姐姐呀?”
“没时间。”祝弃随口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你的行李准备好。”
第二天是满满前往新家的日子。这天祝弃起得很早,他重新检查了一遍满满的包。
三年前,他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而现在,他已经把一个两岁大的孩子养到了五岁。祝弃比划了一下满满的身高,有点成就感,又有点伤感。
或许每名父母在送孩子离家时都会这样多愁善感。祝弃摸摸满满的脑袋,他睡得正香,脸颊软软地蹭在祝弃的手上,依恋地贴着他的掌心,像是一团过于黏人的、热乎乎的小年糕。
祝弃不禁想起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满满的时候,他就这样香甜地睡着,偶尔挥一挥小拳头,动一动小脚丫,似乎在做一个努力爬行的梦。
祝弃说自己从没见过满满的父母,这其实是一个谎言。
他见过满满的妈妈,还跟她说过几句话。那是个苦命的女人——女人总是比男人苦命,多半是因为她们的心更加柔软。
满满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人。哪怕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她都算不上一个好女人,但至少对满满,她倾注了所有的爱意。满满对当时的她来说是个累赘,她却依然用所有的钱给他买奶粉、买玩具,买一切她能想到的小宝宝需要的东西,满心欢喜地期待他长大,虽然她自己也很清楚,她是撑不到那一天了。
临死的时候,她一直看着不远处的满满,徒劳地伸长瘦骨嶙峋的手臂,用因吸毒过量导致的无比沙哑的嗓子,唱着一首祝弃似曾相识的、旋律轻缓的歌。
如果时间再长一点,或许她会学着做一位合格的母亲,可惜她没有机会了。
祝弃看了一眼放在床头的首饰盒,又扭头看向满满。
你妈妈很爱你。他无声地说。虽然她不让我告诉你。
尽管祝弃无比希望这一天的早晨能够晚点到来,但太阳还是照常升起。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祝弃甚至感觉,今天天亮得比平日里更早了一些。
满满迷迷糊糊地爬起来,自己乖乖洗漱完,在床上呆呆坐了一会儿,逐渐意识到今天自己就要走了,眉毛慢慢耷拉下去,嘴巴绷紧,眼看着又要哭出来了。
可他看着给他做早饭的祝弃,终究没有掉眼泪。
没有他,哥哥可以过得更好,每天可以多吃一点饭,就不用那么瘦了。满满想。这个念头让他开心起来,于是他跳下床,吧嗒吧嗒跑到祝弃身边,抱住他的腿。
祝弃揉揉他的脑袋:“起得这么早。”
“哥哥,我下次看见你,你要胖这么多。”满满在祝弃的小腿处比划。
“那时候我就不是你哥,而是大象了。”祝弃无奈,“去看看还落下什么没有——唔,落下也无所谓,给我打电话,让我送过去就行。”
满满就又跑过去看自己的行李。他一点都不担心忘带什么东西,甚至有点期待,至少这样就有理由跟哥哥打电话了。
磨磨蹭蹭地,满满吃完早餐。磨磨蹭蹭地,满满走出家门。他背着自己的小书包,穿着新衣服,大街上玻璃的反光映照出一个帅气的满满,可他却一直都在看身边的哥哥。
他竭力放慢脚步,希望这段路长一点再长一点。可事实上,道路是那样的短,时间是那样的快,满满觉得自己只是眨了一眨眼,面前就多了一个高高壮壮的胖叔叔。
“这是汪叔叔。”祝弃向他介绍,“汪叔叔会送你去新家,去了之后要听话。每天不许多吃糖,不许挑食,要好好吃饭。我过几天会去看你。”
满满霍然抬起头:“几天?”
“一二三四天吧。”祝弃想了想,“我路过就去看你。”
满满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很满意,最快他后天就能见到哥哥。于是心情好了一些,抬起头对着胖叔叔甜甜地笑:“汪叔叔好。”
汪叔叔直接被这个笑容萌化了,一叠声地说“好好好”,搓着手不知道往哪里放。祝弃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个样子,新奇地说:“汪胖子,你什么时候从阎罗变成菩萨啦?”
王胖子——汪自顺严肃地干咳两声,他身后的年轻人忍笑对祝弃说:“对待群众,我们队长一直像春天般温暖。”
祝弃被肉麻地打了个哆嗦。他看着年轻人将满满领去车上,笑着对汪自顺敬了只烟,汪自顺摆了摆手:“这一套就免了,我会照顾好他。”
“嘿嘿,这不是,还有别的事嘛。”祝弃满面堆笑,从兜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汪队,帮个忙呗。您看这个姑娘,是不是有些眼熟?”
汪自顺瞪了他一眼,看了看那张纸,摇头:“不熟——等等,你是不是想骗我犯什么错误?”
“哪儿能呀,我哪里有那个胆子。”祝弃收起那张纸,又说了点满满的事。汪自顺听得很认真,最后,他朝祝弃点点头,庞大的身躯灵活地挤进了车。
汽车发动,满满从车窗中探出身:“哥哥!你要来看我呀!”
“好!”祝弃一手插兜,一手朝满满挥了挥手。
满满慢慢地缩了回去,趴在后车窗上还在朝他摆手。车子很快经过红绿灯,转了个弯,看不见了。
祝弃依然望着车辆消失的方向,站了很久很久。久到那个远处的红绿灯变幻了好几次,车子行人走走停停,向前方滚滚而去,他被遗落在原地,缓缓给自己点了支烟。
第31章 赚钱行当
满满离开了,但日子还是得继续过下去。
祝弃一个人躺在床上,旧小区里吵吵嚷嚷,他却觉得房间里安静得吓人。
满满到新家了么,那家人对他怎么样?他吃得好不好?睡得习惯不习惯?祝弃现在就想跑过去看一看,但是不行。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那道伤疤粗糙而鲜明。
满满已经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跟他混在一起可没什么好处。等一切安定下来,他或许能从远处悄悄地看看他。
这样想了一会儿,祝弃觉得更加难过了。他感觉自己是一个空巢老人,满心苍凉地怀念着刚刚离巢的小鸟。
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扒拉一下脑袋,慢吞吞地离开了屋子。
此时天光渐暗,家家户户饭菜飘香。他穿过一扇扇欢声笑语的窗户,去了原来常去的烧烤摊——他曾经带着元岳来过这里。他记得,元岳曾在这里驻足片刻。他当时以为元岳是肚子饿了,但现在想来,元岳脸上出现的,分明是带着些羡慕的孤寂。
慢慢嚼着毛豆,他出了会儿神。油滋滋的烤串已经被端上来,咬开后,满嘴流溢的鲜嫩肉汁立刻让他忘记了那个混小子。
“哟,祝哥,好久不见了呀!”
一瓶啤酒被重重放在桌上,祝弃抬起头,看到来人,迅速调整好脸上的表情:“阿猛,你小子,最近在哪发财呢!”
年轻人挠了挠头,露出小臂上的花纹以及一个憨厚的笑容,他用牙齿咬开啤酒瓶盖,给祝弃满满倒了一杯:“我还是老样子呗,跟着伍哥,随便弄俩钱花花。咱哥俩可是好久没见了,今天得好好喝一顿。”说着,他看看周围,将马扎往前搬了搬,凑近祝弃,压低声音问:“前几天,听说祝哥你得罪了……那位,被人给干了,真的假的啊?”
祝弃似笑非笑:“我人就在这儿呢,你说真的假的。”
“我就说,不能是真的。”阿猛摇晃着脑袋,气愤地说,“祝哥是什么人,可是那位心头的宝贝疙瘩,能轻易给人干掉么!”
“别提了。”祝弃摆摆手,“前一阵我在店里的时候,让一肥羊跑了。就因为这事,我不好意思去店里,也没脸见李爷,这不是正郁闷呢。对了,你有什么发财的门路,可千万别藏着掖着,我这都快断粮了。”
“这……”阿猛喝了口啤酒,犹豫片刻,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伍哥这边倒是正缺人,活儿也轻松。祝哥,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颜色?”
“灰的。”阿猛笑道,“祝哥的规矩,我还不知道么。你放心,绝对不沾白的。”
在道上,颜色意味着很多,比如“白”意味着毒/品;“黄”是色/情/业;“灰”则是近年兴起的新兴行业。不好归类,只是全部游走在法律边缘,操作空间大,利润却不输那些老牌的赚钱行当。
祝弃明显有了兴趣,追问究竟是什么,阿猛却神秘兮兮地一笑:“容我先卖个关子,明天祝哥跟我一起,去了一看就知道。”祝弃跟他碰了一下杯,两人各自干掉一杯啤酒,远方的楼群吞没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