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为上[重生] 完结+番外[玄幻科幻]——BY:玖宝
玖宝  发于: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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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么。”江暮雨一贯清冷明澈的嗓音变得沙哑,这种死后名声有什么用……
  是英雄不假,可现在劫后余生,所以口口称赞;往后几日大难不死之情淡去了,就会变味,人们讨论的除了南华拯救苍生以外,还会怀疑南华身上究竟隐藏了什么秘密,为何能一人独揽幽冥鬼窟?谣言四起,怕是会越传越离谱。
  人,就是这样。
  得救之时,欣喜若狂,感激涕零。安稳下来之后就不禁怀疑,为何救我之人那么厉害?是否修行了什么邪术?大家都做不到的事情,他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是天命,还是异类?
  江暮雨觉得头很疼,不仅是头,他的身体千疮百孔,好似被人剥皮抽筋一般。视线变得模糊了,耳畔似是传来叶展秋询问师父的声音。
  不要再问了,不要再提起了。
  每一次提起,那割肉离骨之痛便会摧残他一回,他强迫自己忘记,假装师父还在,假装长老还在,假装他所默默关心的人都安然无恙,假装他没有失去任何人。
  “师兄!”
  有人在惨叫。
  叫他吗?
  “师兄,师兄你醒醒!”
  “白小友,他这是……快让我看看。”
  “大师兄。”
  “江公子。”
  “糟糕,江小友的伤势……万仙神域终究是是非之地,你们师兄的伤势耽误不得,依我看,不如跟我先回空炤门,总比回扶瑶的路程近。”
  江暮雨的眼前一片黑暗,耳畔仿佛遮了层布,他听不真切,身体却是暖的,好像有人在抱着他。这个怀抱超乎寻常的温暖,胸膛甚至可以用“炽热”二字形容。
  虽然只有一次,但江暮雨记得。
  曾经在九天云榭,有个人抱着他喂药。
  那个人身上有种淡淡的花香,江暮雨形容不出来,是跟他房中那盆春兰一样的味道,沁人心脾,幽然清雅。
  他真的很累了。
  放纵自己,在这个怀抱中沉睡片刻,只要片刻就好。他不能贪心,一点都不能多,他所珍惜的一切都会消失,若不想痛苦,就不要去接触。
  与其伤心,不如无心。
  他注定是一个孤独的人。
  对于市井凡人来说,出身贵族乃前世修来的福气,从小含着金汤匙,衣食无忧,纸醉金迷、奢侈浮华。江暮雨就是其中一员,权贵豪门势力庞大,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但这些都与他无关。
  他的母亲是皇家长公主,父亲是开国元勋之后,帝王恩待,子孙世袭爵位。朝堂党争肮脏险恶,父亲之所以迎娶母亲,是为了稳固自己在朝廷的势力,没有一丝一毫的情分在,只是利用罢了。而母亲怨恨着父亲,因为她早有心上人。
  江暮雨的出生不受任何人欢迎,父亲基本无视他,一年也见不到几回。母亲则是根本不想见他,对于她来说,这个儿子就是个冤孽,是个诅咒,是个梦魇。
  孤独是什么感觉?被人讨厌是什么感觉?
  从江暮雨记事开始,他就感受过了。
  爹的冷眼,娘的怨恨,兄弟姐妹的针锋相对,后院姨娘的冷嘲热讽。
  “一个人待着也没什么不好。”江暮雨抱膝坐在床上,望着荧荧烛光,苍白的安慰自己,“至少不会听到那些讨厌的声音,更不用面对讨厌的人。”
  “世子,世子。”
  伶仃的江暮雨倦缩在孤冷的床上昏昏欲睡,他听到门外有人叫他,是奶娘的声音。他忙跑去开门,赤着脚,连锦袜也来不及穿,因为门外的那个人是整个家族唯一对他好的。
  “世子,您看。”
  奶娘手中拿着一件衣裳,是朱红色的锦衣,前襟绣着精美的梅花暗纹,江暮雨一眼就看出那是上好的丝绸和金线,凭奶娘的月例银子根本买不起,怕是她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连棺材本都搭了进去。
  “奶娘,你这是……”江暮雨看惯了奇珍异宝,穿多了绫罗绸缎,此时此刻却好像山里野孩子似的惊喜交加,不敢伸手去接。
  “世子,今日是霜降,是您的生辰啊!奴婢连夜赶制的生辰贺礼,您别嫌弃。这衣裳的颜色和面料都是奴婢精挑细选的,奴婢见识短,但真心觉得世子穿红色的好看,又喜庆又鲜亮,世子穿它可漂亮了。”
  奶娘明明是送礼的,却比收礼的人还要开心。
  江暮雨问她为何要送这么贵重的礼,奶娘只是笑着说自己一时兴起,没什么特殊原因。
  奶娘也是娘,江暮雨视她为亲娘,尽管她总是奴婢奴婢的自称,尽管她总是毕恭毕敬的唤少爷。
  生病发热,奶娘可以不眠不休的照顾他三天,后来奶娘病倒了,江暮雨亦守在她的床边寸步不离。
  在偌大的豪门相依为命,有奶娘关心他疼爱他,他很知足了。
  后来,江家触怒皇威,被抄家被驱逐,盛世豪门衰败,父亲被发配充军,母亲忧郁而终,家徒四壁,树倒猢狲散。
  兄弟姐妹各奔东西,家中奴仆尽数变卖。
  江暮雨哭着抱紧奶娘不让她走,奶娘颤抖着手抹去他眼角的泪滴,哽咽的说:“世子爷,你得坚强,别怕别哭,奴婢会去看你的。”
  奶娘终于还是被带走了,买下她的人是京中某个官宦人家,当年三番五次来江府讨好过,贿赂过,如今江家失势,他神气的不行,像对待流浪狗一般棍棒相加曾经的天潢贵胄。
  骨肉分离,切肤之痛,六岁的江暮雨经历了抄家灭门和生离死别,他被带到了姑苏,住进了叔叔家。
  祖父的子嗣并不兴旺,只有江暮雨的父亲和叔叔两个儿子,长子继承家业和爵位,分家之后,这个亲叔叔就离开了杭州,在姑苏定居,他开了间商铺维持生活,日子虽没有多富裕,但好歹衣食无忧。
  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江暮雨就意识到了,他不受这个家庭欢迎。
  叔叔尚且温柔和蔼,可是婶婶的眼神明显是厌恶,是高傲和不屑,她从头到脚像打量野狗一样将这个六岁孩子看了个遍,用她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狠狠戳在江暮雨脸上,冷声冷调的说:“哟,这不是秦国公世子爷么?要不说话我还真认不出来,怎么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
  “夫人,你别这么说话。我大哥大嫂死的死走的走,家破人亡,暮雨也可怜。”叔叔的劝说在婶婶尖锐的嘲讽声中显得空虚无味。
  “我说什么了吗?你不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儿子,反倒对别家孩子那么上心!大哥风光的时候你有沾到光么?你有求于大哥的时候,他有把你当根葱么?现在落难了想起我们来了,抱歉,咱家是小民百姓,这寒屋漏舍的住不下龙血凤髓的世子爷。”
  江暮雨好像一只被困在猛兽群里的绵羊,他只能无助的躲在唯一对他没有敌意的叔叔身后。可是这座大山还没等为他遮风挡雨便轰然倒塌了,叔叔急匆匆的去追婶婶,各种软语说了个遍,整整两个时辰,江暮雨就站在院子里一动未动。
  他告诉自己,不能随便乱动,不能给人添麻烦,这里不比自己家,虽然他在江府也不受爹娘待见,但他是名正言顺的嫡出世子,他有地位在,他有底气在,谁也不敢把他怎样。但是在这里,不能任性,不能恣意妄为,不然会被讨厌,会被打骂,会被撵出去的!
  他这样担惊受怕着,这样小心翼翼的想着。
  寄人篱下的日子,一过就是四年。
  他首先学会的就是看人眼色,叔叔的一个眼神,他便知道自己哪里触怒了婶婶,惹得叔叔为难了。
  婶婶的一个脸色,他便知道自己又要挨骂了。
  六岁的他没有多少心眼,却远远超过同龄孩子的心智,特别成熟懂事。他想到的不是远离婶婶,而是讨好婶婶。他觉得婶婶之所以排挤他讨厌他,必然是他哪里做的不好。
  叔叔家不是大户人家,没有买丫鬟奴才做家务。每次饭后,江暮雨主动洗碗,每日早起,江暮雨收拾家务,清扫庭院,浇花种草,他不是傻了吧唧不嫌累,他只是希望婶婶能对自己好一点,改观一点,他并非是那种光吃不干只知道享受的纨绔子弟。
  不过,无论他怎么做,婶婶永远对他冷言冷语,从一开始的假意谦让到后来的理所应当。
  叔叔在婶婶面前向来说不上话,他曾看不下去,悄悄地告诫婶婶不要这样对孩子。
  婶婶却说:“他已经不是养尊处优的世子爷了,干点活怎么了?还能累死他吗?咱们家养他,给他饭吃,他不应该感恩么?”
  谨言慎行,能少说话就少说话。
  洗衣挑水,生米烧饭,刚开始不会,总是弄脏弄糊,弄得满手是伤,免不了挨婶婶的骂。后来做着做着,渐渐熟练了,也就会了。
  生辰什么的,他没再过过,只在每年堂弟生辰之时忙进忙出,到了晚上,看着叔叔婶婶对堂弟又亲又抱,领着堂弟上街看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在出门的那一刻,堂弟附在婶婶耳边说:“娘,堂兄好像咱们家的奴才哦!”
  声音很小,可是江暮雨听见了。
  他背过身去,靠在那被他擦得干干净净的门扇上,眼泪止不住的流。


第53章 撑得住
  生病受伤不能说, 要忍。
  受苦受累不能诉,要耐。
  一年后,奶娘从杭州跑来看他了。
  “世子……”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奶娘哭了,哭的泪流满面,哭的泣不成声。
  江暮雨也知道, 此时此刻的他一定很狼狈吧?
  粗布麻衣, 灰扑扑的围裙系在腰上,骨瘦如柴, 双手在冬日冰水里冻得发紫, 曾经被无数皇亲国戚夸赞的俊俏小脸变得蜡黄憔悴。
  奶娘抱着他哭, 哭了很久很久。
  “世子,你想吃什么就跟奶娘说,奶娘给你买。”破碗中那半个咬剩下的窝窝头,刺伤了奶娘的眼。
  “我什么都不想吃。”江暮雨环住奶娘的腰, 他什么也不想要, 他只想奶娘带他走,虽然这根本不可能。
  奶娘是签了卖身契的奴仆,她在新家过的也艰辛,这次是主母开恩, 念在她这一年表现良好的份上准许她半月探亲假。除去路上的时间, 奶娘在姑苏待不了多久,陪伴江暮雨的时间只有短短两天而已。
  奶娘又走了,原来分离的感觉是这样痛, 原来他这样害怕离别。
  这一次走是真的走了,奶娘生了重病,早在江家还未衰落前就诊断出不久于人世,所以她毅然决然的将所有积蓄拿出来给江暮雨做了身衣裳。
  消息传进江暮雨耳中的那一刻,他觉得天塌地陷了。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孤独。
  天大地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为他而亮,繁华人世间,没有人在乎他,没有人关心他,夜深之时,空寂寒冷,阴风噬心。
  他是悲是欢是死是活都无所谓,哪怕暴尸在最热闹的街头,也是无人理睬,无人问津。
  心凉了,冷了,冻住了,跳不动了。
  也无所谓,反正早就这样了。
  千万不要有人再对他好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离别他不要再经历,那种万念俱灰的绝望他不要再体会。
  孤独一个人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小孩,你别不理人啊!这世道,黄口小儿一个比一个拽。我见你骨骼清奇,天资卓越,是个可造之材,有修仙长生之缘!我是扶瑶第十八代掌门人南华,你……肯定不认识,昆仑扶瑶仙宗……你肯定不知道!算了,要不要跟我去见识见识?”
  大概三十岁出头的男人穿着一身老旧的道袍,手里拿着把三文钱一个五文钱俩的蒲扇,胸前袍带系的乱七八糟,没型没款的往那一栽歪,模样尚且端正,皮肤有些粗糙,面带憨笑一脸热诚。
  该不会是个江湖骗子吧?
  江暮雨松了手,木桶摔在地上,“哐啷”一声,里面的清水撒了一地,溅了他一身。
  有什么关系呢?就算眼前的人是妖兽变得,专门跑来吃童男童女的,也没关系。就算被他吃了,也好过再在这个家待下去。
  “你是掌门?”他问。
  “对啊。”骗子答。
  “扶瑶是什么?”
  “是特别厉害的修仙门宗。”
  “修仙。”他不是真的市井乡民,他见过世面,知道什么是修仙,知道那些翻云覆雨的修士超脱世俗,无拘无束,他眼中透出向往的光,“你要带我走?”
  “我要收你为徒,你可是我的首徒,我的大弟子,怎么样?”骗子看起来比他还要兴奋,生怕他不答应似的上赶着说道,“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是个好孩子,且与我有缘,遵天命吧少年,跟我去扶瑶,上仙山修道,总比在这里开心。”
  骗子意有所指,看向了地上摔破的木桶。
  随波逐流,随遇而安。江暮雨跟着骗子……不对,应该叫师父了。
  他跟着师父走了,进入扶瑶仙宗,住进了新家。
  九天云榭,比他在江府的院子还要大,风景不知比那美上多少倍。
  他跟师父朝夕相处,听师父授业解惑,师父很温暖很和蔼,从来不发脾气,就算有时候变得严肃起来很吓人,但也只是架势唬人。跟师父相比,师父更像个孩子,他软绵绵的叫月河,哼唧哼唧的无病呻吟,像只树懒一样,见到月河长老就走不动道。
  师父的徒弟只有他,月河长老的弟子很多,凡是见到他的人无不惊叹,奉迎,市欢,或许是崇拜他的天资,或许是欣赏他的姿容,这些都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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