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蝶族我的受[玄幻科幻]——BY:金玉帛
金玉帛  发于: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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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蝶族我的受
作者:金玉帛
文案
身为一个大少爷,
我会坐拥百万家产吗?
不会,因为我有病。
于是我被弟弟踢到了荒山野岭。
自古荒山出妖狐,
我却没和狐狸精来一场艳遇,
因为我遇见的是个蝶族。

我长得也不差,
蝶族却没对我一见钟情,
因为他比我长得还好看。

我身为半龙之体,
却没能虎躯一震大杀四方。
因为它是病。

巧了,
这个蝶族养了个幼崽,
病得还不轻……

cp:装傻大少爷半龙攻X拖个油瓶重感情滴蝶族美受
咳,这是个什么cp。
这样,帅攻X美受,不接受反驳。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东方玄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宫乔 ┃ 配角:崇锦 ┃ 其它:
1.
  深秋时节,天气还很寒冷。
  这条山道上生着好些不知名的杂草,一副鲜少有人经过的样子。只有我们这一行人正艰难地前行。
  队伍里有轿夫,护卫,还有十好几个挑着货物的棒棒,每个人都累出了一头汗。
  
  刘福一身下人打扮,正坐在轿子旁边的肩舆上。他是我的管家,自小就在宫家。
  而今,我被自家弟弟给弄到了深山老林里,他也跟着来了。
  
  此时,我虽坐在旁边的轿子里,却很是难受。
  “刘福,我累了。”
  我的声音有些有气无力。
  
  刘福回道:“大少爷,再等等吧,等过了这段我们就快到了。”
  我也知道他的难处,毕竟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
  只好继续忍耐。
  
  队伍继续走着。
  最终,我还是忍不住了。
  我猛然掀开了轿子侧边的布帘,下一秒就把头伸了出来。
  呕!
  
  我使劲地想吐,却什么也没吐出来。
  刘福见我这个样子,忙抬起手,道:“快走,赶紧找个缓坡停下!”
  一行人连忙加紧了步伐,不多时,便停了下来。
  轿夫刚一放下轿子,我便从里面冲了出来,想跑到路边大吐特吐。
  
  山路傍山临崖,草上的露水又还没完全散去,我冲出后的势头太猛,顿时一个踉跄。
  如果不是一个棒棒慌忙扔了手里的货物拉住了我,恐怕我早已坠下悬崖了。
  大部分货物都在,只是仓促间不免有一个包裹滚落山下。
  那救了我的棒棒望向那山下,脸上满是惊恐。
  
  而我也被这一番死里逃生给惊得有些魂不守舍,看了看那棒棒,我张口想说话却又有了一阵呕意,终于还是走到了傍山的路边使劲吐了起来——虽然除了酸水什么也没吐出来。
  
  刘福也从肩舆上下来了,连忙上前去拍我的背,也不嫌恶心。
  他总是如此照顾我。
  吐了好久,我才终于感觉感受了一些。
  
  我转过身,脚步虚浮地走到旁边,之后又慢慢蹲了下来。
  并不在意什么在外形象。
  缓了许久之后,我缓过了劲,才总算能站起来。
  
  我看了看那救了我的棒棒,心下很是欣慰,这人没有白雇,定要好好赏赐,道:“你把剩下的东西放到轿子里吧。”
  转头又跟刘福说:“刘福,我坐得难受,既然你说快到了,我想走着。他救了我一命,给这个大兄弟十倍的工钱。”
  
  那棒棒顿时兴奋得满脸通红。
  
  想必队伍中其他棒棒此时肯定嫉妒极了,毕竟这可是十倍的工钱。
  我本就出手阔绰,工钱本来就多。不然谁会受我雇佣,跑这人迹罕至的地方呢,谁知道这深山老林里有没有什么山精野怪。
  
  我们一众人等在此地稍作歇息,拿了干粮和水出来果腹,随后便启程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这座山那边的一个别院,那是先父早年置办的产业,今后很长时间,我们都离不开这里了。
  
  先前还有别的路可走,可我们到了跟前才发现那路不知何时被巨石挡住了,我们这才冒险走这条野路。谁知道这路多少年没人走过了。
  
  我估摸了一下路程,好在快到了,只走这一会儿腿都有些酸了。不过,此地非久留之地,又刚歇过,我也没再喊累。
  
  四周不知何时弥漫起了雾气,一行人小心翼翼地贴着山壁继续走着,可眼见又走了半个时辰,我们还是在上坡。
  
  “停!”刘福突然道。
  我也觉得有些不对劲,按说也该到下山路段了啊,莫非我们遇上鬼打墙了?
  没人知道,我们只得继续硬着头皮走。可无论是沿着路往上走,还是想原路下去,我们居然都是在上坡!
  
  我感受更多的却是兴奋。我自小就对志怪小说很感兴趣,眼下甚至还有些隐隐的期待。
  
  山中不知岁月,崇锦一次修炼一个打坐就是许久。这次他修炼正到了紧要关头,却感受到了有人闯阵。这一分心,就让他隐隐有些走火入魔的趋势,他忙控制,这才勉强压制住那乱窜的灵力。
  他通过那控阵的明珠看去,又刚巧看到一个物体坠下山崖,生怕是人,他便引了灵力接住,拖了回来,却见那东西只是一个包裹。
  明珠里,一队人在自己的地盘里杵着,那白衣男人居然还吐在了自己的阵!
  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即刻催动灵力激起了阵法。
  往常,这山里一年不来一个人,崇锦每每放人过去,也不生事。
  
  而今,明珠里的情形让他实在有些不愉。
  
  他操控着明珠,动作行云流水般改变着阵法的走向。看着这些人没脑子似的乱转,心里因为险些走火入魔的郁闷终于开解了一些,脸上不免舒缓了些许
  可那白衣男子表现得不免诡谲了一些。
  这个阵法是操控雾气来迷惑人的双眼。既然有动作,便有痕迹。那雾不停翻腾着,崇锦也知很好看。
  可那白衣男人也犯不着一脸惊艳的表情吧?
  
  崇锦皱了皱眉,随后却眼见那人一愣,也皱了皱眉。
  怎么回事?
  这人似乎?
  崇锦想了想,用手指指了指那明珠。
  明珠里的人愣了一下之后,居然也伸出手指朝这个方向指了过来。
  崇锦倒抽了一口凉气,慌忙捂上了那明珠,心里狂跳。
  过了一会儿,他才又稍稍分开手掌,露出那明珠。
  
  只见那白衣男人正捂住头,一脸痛苦,眉头紧锁。身边有人抱住他的头,不住地给他揉按。
  这人不是犯病了吧?真误了病情可不好。他可没想过杀人。
  
  崇锦随即撤了阵法,又催动灵力,指尖凝出一道白光,那白光又幻化成蝴蝶的模样,缓缓飞了出去。
  不多时,众人中便出现了那只蝴蝶。
  
  这个时节哪来的蝴蝶?
  可惜我们对这蝴蝶是逮也逮不住,赶也赶不走。
  我看着那蝴蝶,那蝴蝶也缓缓在我面前来回飞着,似是要让我跟它去。
  
  “刘福,走吧,我能忍。”我轻轻拂开了刘福的手,自己揉按了起来。我起身,随着那蝴蝶走了几步,又回头示意众人跟上。
  那蝴蝶似通人性,也一直在前面徘徊着,像是在等着我,见众人都拿好了东西,才复又飞了起来。
  
  或许是蝴蝶真的有灵,我们很快便找到路下了山,在山路末尾,路中间,却也静静地躺着一个包裹,打开一看,正是那个坠崖的包裹,里面的东西,不多不少,一件未动。
  
  众人啧啧称奇,纷纷拜那蝴蝶有灵。
  我也看了看那蝴蝶,那蝴蝶还未飞走,便朝那蝴蝶伸出一只手背,示意它停到自己手上来。
  而那蝴蝶在空中打了个旋,居然也冲我飞来。却不是停在我那只手上,而是飞到了我面前,翅膀微动,触了触我的太阳穴。
  我只觉一阵酥麻,那轻轻巧巧的动作似是一个轻柔的吻,让我心中一阵发痒。那本来针扎似的疼痛,也好似减轻了许多。
  我看了看那蝴蝶,那蝴蝶在我面前又转了转,随后终于毫不留恋地飞走了。
  我驻足,看了看那蝴蝶的方向,许久,直到那蝴蝶已经消失在一个拐角,才转头对众人道:“走吧。”
  
  一行人终于离开了。
  那拐角处,突然凭空出现了一个白衣人。他伸手,那蝴蝶撑不住了似的跌在他手心,随后,化为一道白光融入那葱白玉指中。
  
  一阵山风吹过,那人悄然融入雾中,不见了踪影。

2
  随后的几天,是一片兵荒马乱。
  
  我伏在书案边,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翻看着一本书。
  书不是什么正经的经义,就是普通的有趣读物。
  我出身商贾之家,是禁止科举的。但幸而除了科考的书,还有很多其余的好书可以读。
  可惜现在我的这种情况,让我连读一页书都要停好久,等待那针扎似的疼痛过去之后,才敢翻开下一页。
  
  刘福还在指挥着新进的仆人收拾整个别院,别院很大,现在也就堪堪收拾了连带自己的房间在内的几个屋子而已。
  院内很是嘈杂,我丢下了书,走到窗边,立定。
  我本想把窗户关上,可抬眼一看,从窗户望去,依稀可见来时的那座山。
  
  那天,我似是见那雾气幻化成了一个人,那人朦朦胧胧,我看不十分真切,可却能从那人体态间辨得此人好看,起码气质不俗。
  那人似是笑了,我觉得美,也便笑了。
  那人又似嗔怒,我便也皱眉。
  那人居然又伸手指我,似是在指责我模仿他。我反倒玩心大起,模仿得越发肆无忌惮。
  
  苦思冥想那人的面目让我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
  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那天那只蝴蝶带给我的战栗似乎还在心间停留。
  我又看向那山,却眼见一道白光从那山中飞出,一闪即逝。
  
  院中,众人忙碌得热火朝天,刘福不知在何处。
  
  我悄悄从后门出去,走到马厩旁牵了一匹新买的马,骑上后便悄悄出了别院。
  房中,那张书案上,只留一张我用镇纸压住的字条而已。
  
  这匹马很温顺,我也不急,全当散心似的骑着。
  那山不远,都说望山跑死马,可我策马而行,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
  我在山下寻了一株周围有绿地的粗壮树木拴了马,随即又顺着那条山路进了山。
  寻仙访怪去也。
  
  刚刚从山中冲出的那道白光正是崇锦。
  就在刚刚,他收到了同族好友久违的金蝶传音,可他并不觉得值得高兴。因那传音是好友危难之前匆忙发出的,意在托孤。传音很简短,匆忙间便结束了。
  此刻,他正赶往好友所在的地点,而这一点在传音中自有交待。
  崇锦以着自己最快的速度疾行,仍然费了好一段时间才赶到那处战场。
  纵然他已心知好友恐怕是凶多吉少,可看到他的惨状崇锦依然是难以释怀。
  好友躺在地上,化为了原型,胸前的胸甲也赫然不见,分明是被人生生挖了去。
  这也是蝶族的悲哀。他们的胸甲特别华美,无论镶嵌在什么上面都能为那物品增光添彩,故而总有一些人,视他们为原料。等他们死后,胸甲便会失去光泽,是以欲取胸甲,则必生挖。
  可他来不及多作悲伤,因他看到好友的孩子崇晓也是原型,正双眼紧闭着被一陌生男人抱在怀里。
  崇锦忙催动灵气,向那人攻去。他与好友乃是过命的交情,今好友身死,他无论如何也要护好好友遗孤,哪怕付出再多代价也在所不惜。
  可面对崇锦来势汹汹的攻势,那人连忙闪躲,见躲闪不及,竟然把他怀里的崇晓抵在自己面前阻挡,同时又大叫道:“停!不是我!”
  看到崇晓,崇锦险险收住了攻势,他对差点击杀崇晓心有余悸,也对面前这人居然拿孩子做挡箭牌而深感不快。
  收手的同时,他也顺手一把拉过崇晓护在了自己身后,与此同时,他厉声喝道:“你是谁!为何在此?”
  那人手中骤然一松,脸色微怔,看着崇锦悲愤的表情,他显得有些无奈。随即他化为原型,又很快变了回来。
  
  时间虽短,崇锦也看清了他是一只丝蛾。
  丝蛾一族和本族从无大怨,反倒时常互通有无,即使出外也时常互帮互助。
  
  崇锦警惕稍淡,可却也不肯完全放松,皱眉继续问道:“若不是你所为,你又为何在此?”
  那丝蛾面上露出些许无奈,道:“我途径此地之时,恰巧听到林中有打斗声传来。我本想离开,偏巧不小心发出声音。被林中人听到之后,有一人便追了出来。
  我一见,正是这孩子。他道自己和父亲遇袭,眼见要双双性命不保,自己又功力低微,听到有人路过,便赌了一线希望赶出来求援。我一见是蝶族,便也无法束手旁观。随他一同赶回,当我赶回之时,那黑衣人已经取了胸甲,正想追击这孩子。
  后来,我和那黑衣人苦战许久,虽占了他人连连战斗的便宜,却也没占得多少上风。那人甚至还偷空攻击了这孩子,也想生取他的胸甲,却被我重伤了。只是这孩子也受了重伤,我自己受了内伤,又得保住他的命,便没有继续追击那人。那黑衣人便往南方逃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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