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花如何甘愿,反而抵赖道:“你胡说什么!那明明是我前阵子积攒下来的!”为令人信服,她指着白鑫手中的红布包说:“这布料还有上面的绣工,如何能是你用得起的东西!”
一时,屋子里的都将目光投向白鑫手中。宝丽偷偷拉了拉江氏的衣袖,江氏于是抢先傅氏一步摸到红布包。白鑫对她不反感,便将之交给她查看。
江氏没拆开,银子仍旧包着,拿在手中份量不轻,“这是给出生不久的幼子穿的吧。还别说,好料子,是绸的吧?颜色不光鲜,瞧着像好多年前的。竟然是金线绣的小老虎,绣工精细独特,,咦,似乎在哪见过?”江氏眼力好,一下就辨认出明细。至于最后那句,她并非玩笑,是真的有见过相似的绣法。
“看,我没说错吧。这样的好东西白鑫哪里会有,分明是他想抢我钱!”宝花在傅氏怀里洋洋得意。
那件红色婴儿肚兜被大家都看过后,白鑫便收回来,若是真叫他把钱交出去,那他可不会乖乖照办。
宝夕都忍不住要帮白鑫说话了,傅氏却脸色不太好,同样不好的郑氏出乎意料地说:“该干嘛干嘛去!这事不许再提!今日就当什么都没发现过。”
“可是,阿麼——”
“叫什么叫,叫魂啊!我还没死呢!绣活不去做,不想吃饭啦!”郑氏的口气相当之糟糕。
傅氏拦着宝花,笑呵呵的说:“阿姆您又在说笑,您可是要活到百岁,看着快要出世的曾孙长大后给您生玄孙呢!”
万春晖极有眼色地接过话:“可不是,阿麼长命百岁,抱了曾孙再抱玄孙,玄孙之后还有玄玄孙。”
说到子嗣上面,郑氏方才阴转多云。
几人相继离开,白鑫和宝丽等人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郑氏为何态度大转变,白鑫猜测跟原主留下来的肚兜有关。
“阿姆,阿麼怎么突然冲阿花发火?”江氏没走,宝丽便问道。
江氏自己也不懂,还是看到傅氏的样子才想到的。她没回答长女的问题,反而对白鑫道:“阿鑫,这件可是你姆父留下来的?”
白鑫不是很肯定地说:“应该是吧,我小时候穿的。”
江氏莞尔,“当年你姆父在兄弟姊妹中行末,颇受宠。听你二伯说,你们阿麼最喜欢的就是他。我来白家后,也见识过,家中得了好东西,头一份便是给他。即便是突然有了你,村里人纷纷嘲笑骂咱们家,甚至说必须把你拿掉,你姆父不同意,你们阿公阿麼也就没同意。你姆父不说你父亲是谁,二老问不出,只在背后叹气。老爷子早年同这宅子的主人关系不错,得了匹大红缎子,一直不舍得用,待你姆父长大预备着给他做嫁衣。”
这些算是白家秘辛,听得几个小的诧异非常,无不动容。
“嫁衣没用上,就拆了给你做成各种小衣。你们阿麼绣活在咱们村是数一数二的,不过自我和大嫂进了家门,她就基本不动针线了。对你姆父倒是不同,你的小衣大部分都是她给做的。”
江氏的话到此为止,把几个孩子赶去做事情,她差不多该准备晚饭了。
白鑫没料到郑氏还有好的方面,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郑氏极度讨厌他。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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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转天,白鑫没能继续开垦自己的地,郑氏命他在家照顾宝书,而她则领着老大白其风、傅氏江氏回娘家。郑氏娘家在桓平镇的郑庄,就在东西村的东南方向,两村相邻距离不远。郑氏双亲已故,娘家三兄弟仅剩一个弟弟郑昇荣还在,昨夜他家来人报丧,去世的是郑昇荣唯一的儿子郑世兴。郑氏恨不能连夜赶过去,这才把宝书交给白鑫带。
几个长辈的身影不见之后,宝书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仰头朝白鑫伸手喊道:“抱。”
可爱萌!白鑫心脏仿佛受到致命一击,瞬间软成一团,听话地将他稚嫩的小身子抱起来。宝书一手扒住白鑫的脖子,另一手霸气地朝屋里一指:“回去睡觉!”
白鑫走了两步才醒悟过来,小家伙是看到长辈们不在要接着睡懒觉?
万春晖肚子越发大了,郑氏就没一大早把他叫起。现在前院就是几个半大孩子在,白老爷子在小事上不怎么管束孙儿们,宝书才敢这般使性子。
“阿鑫你带他进去吧,天色还早,再睡会没事。”宝丽作为老大吩咐道。
宝书便越加神气地看着白鑫下令:“快走!”
白鑫一乐,作为恭敬样子回道:“谨听小公子吩咐!”
宝书被他逗得高兴,‘咯咯咯咯’笑起来。白鑫趁机在他红嫩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只觉这小孩实在叫人喜欢,若是他将来也有这么个孩子……
郑氏娘家办了三天的白事,郑氏领儿子媳妇帮着忙活了三天。待他们回家后,白鑫终于有空去伺弄他的田。白宝书被他照顾了三天,很是欢喜——毕竟白家没有他的玩伴,也没有亲兄长能带着他出去玩。
出门的时候白鑫还是很高兴的,悠悠然的到了田边,眼前所见气得他一锄头砸在地上。
原本这地叫白鑫开垦了一半,另一半杂草丛生;如今被一条排水沟划分成两半,一半仍旧是白鑫开垦过没种的,另一半却已经处理好了,一个大男人正在上面种地瓜!
察觉到白鑫的存在,男人回眸一笑:“小孩仔啊,你也来干活。”
男人年纪不小,蓄了胡须,眼角叠起数条皱纹,长了一张叫人心生好感的脸面。
白鑫沉默地走过去,站在男人对面,“这是我开的地。”
然而,男人微微一愣,复次笑道:“这样啊,叔叔是近日搬来这个村住的,没有地种,便在各种转了转,随后见这里几天都没人来,想是没人要了呢,才把这块地开了。你瞧,叔叔在中间挖了个小沟,那块地没动,这样你一半我一半做个邻居,好吧。”
思量一番确定没必要在男人那张好人脸上揍一拳,白鑫暗自警醒自己今后做事要周全些,这地本来就不是他的,又没过来占有,被人抢走只能怪自己了。
两人达成共识,闲聊几句得知,男人叫作林寻,原本是兵营里的一名伙夫,不料会在一次战役中受重伤,便退回来;他唯一的亲旧却是在沽棠镇翻地龙时丧命了。
“沽棠镇?”白鑫好奇道。
“沽棠镇与这边隔着一座寿山,少有来往,无怪你不知道。”林寻叹息道:“此次天灾,沽棠镇十之八九毁于一旦,活下来的百姓不到十之一二。”
白鑫原以为地震级数不是很高,却原来震中不在此,不由得感谢自己在地震时能从山里回来。说起来,阿金自己一个蛇在野外很少出现,即便出现也是等到大晚上跑来跟他挤作一团,倒是省下他喂食的麻烦。
白鑫早上的计划是过来解决荒地,被林寻破坏掉,这会便显得无所事事,见林寻在种地瓜,便凑过去看能不能蹭一点地瓜藤。瞧了两眼,白鑫指着被林寻埋入土里的地瓜笑道:“你种错了林叔!”
林寻不明所以:“什么?”
前世的白鑫长在中南地区,本以为有着年少时的种地经验,在这世能灵活应用呢,不料此地气候环境并不一样。得亏跟着白家人下过地干过活,此时到可以为林寻指点一二:“镐开一层土,洒点肥,将地瓜一个个放入整齐排开,再把土盖上,待它长出藤后,剪下一根根嫩枝;这些嫩枝就可以直接种田里长出地瓜啦。”
林寻:“……”
“对了,最好在土上盖一层稻草,听说这样地瓜长芽快。”
林寻没想到白鑫这么点大居然懂得如何种地瓜,好奇问道:“直接种下地瓜为何不可?更简便不是么。”
白鑫从脑子里面翻找出答案:“大人们说那样耗肥力,要多施肥。”
林寻恍然大悟地点头,却引起白鑫疑惑:“林叔入伍前竟没种过地么?”
“哈哈,叔少时住在镇子上。”林寻面色不改,说道:“叔要多谢阿鑫的帮忙啊,之后有什么需要可以跟叔说啊!叔先种点下去试试,原本长在此处的野草草根发达,那这土地肥力应该不错的,头年不施肥或也可以种粮食?”
春时长草耗肥、秋冬时草烂在土里化作肥,循环下来,似乎土壤并未被消耗过?白鑫稍微一想便放开了,同林寻讨了些地瓜种下,田埂上早前晒着的杂草在夏日里暴晒过,现在正好用上,夏天热,土上盖一层以免新长出的幼苗晒焦了。
两个新手磨磨蹭蹭伺弄土地弄到烈阳高照才结束,早上吃的汤水根本扛不住。白鑫又是正常发育期,这会饿得胃一抽一抽的能吞下一头猪!
林寻扛起锄头,心情不错地招呼白鑫道:“过来阿鑫,叔请你吃烤肉去!”
白鑫双眼发亮:“烤肉啊!林叔您太客气了,您不用这样,我跟您说的方法也是听别人讲的。”嘴上说着不要,他的脚却下意识地走到林寻身边。
林寻也不戳破他的嘴馋,径自将他的锄头也给抗在肩头,左手拦住他的小身板往山上走:“叔的打猎技巧还算不错,打一只猎物来让你尝尝。前面的小山头上有不少猎物,皆是些山鸡山兔什么的,你跟着我不会有危险。”
说起上山打猎,白鑫才想到今时不同往日,他这一身能力去山上抓只小猎物还不手到擒来?居然傻傻的光记得要种地,在白家都没吃饱过,吃饱长身体啊!白鑫不禁啪了下脑袋:这猪脑子!
林寻吓一跳,关心道:“阿鑫怎的?”
白鑫呵呵一笑:“大约是饿晕了。”
林寻:“……”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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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小山头上老树高枝少,灌木丛多,偶尔能见到几座坟头。林寻细心搜寻地面的痕迹,随后选了两个位置分别挖了一个洞坑,小心掩盖好。其中一个上面加盖着一层幼嫩剑草,白鑫听他解释说这草是兔子最爱;另一个洞坑上则洒了不少附近抓来的虫类。
可惜虫子们轻松突破林寻设下的障碍纷纷往外爬,他俩人还没躲藏起来,这虫子就爬得到处是,洞坑上面没剩几只了。白鑫肚子正等着烤肉呢,赶紧将虫儿一一抓回来放好。这么一来,他二人便在此处陷阱周围找了个位置藏好。
蹲了一会猎物没来,白鑫再次跑出去将那些不安分的虫儿们抓捕回来。林寻见状,心里寻思着:为防诱饵跑掉,他抓来的虫类不是短足无足基本靠蠕动行走、即是被剪掉足翅瘫痪了的。叫他不禁怀疑自己多年的捕猎技能,是否漏掉某一细节。
两人蜷缩着身子窝在灌木丛中等了一刻,便在白鑫欲再次出去时,一只黑黄山鸡从远处晃晃悠悠而来,其后跟随着两只小一点黄鸡,破有一种“大王在巡山”的气势。
黑黄的警觉性高,见了一地乱爬的虫,并不激动,低头吃一只便抬头转了转;两只小黄在它之后奔过来,一口一口吃得欢快,噗噗两下就掉入陷阱。黑黄猛然拍打着翅膀跳起身子,“咯咕”叫着就要跑,谁料斜里飞来一块红泥,“啪!”一声将它打到。
背后下黑手的白鑫兴奋地跳出去,抓起晕死的黑黄口水直流。林寻钻出来,上上下下打量白鑫,满口称赞:“行啊,阿鑫!这么远的都能叫你用一块泥打翻一只山鸡,气力不错准头足!说好是叔给你打猎物的,却比不上你小子厉害啦!”他话里话外很是好奇,却也不问。
白鑫暗道糟糕,刚才只顾着肉了,没注意要保守秘密。幸而只叫林寻发现他的力气大,有这般体质的人虽没见过,但也不是没有,倒是不太惹眼;遂憨笑道:“要没有林叔设下的陷阱,也不能引来猎物,小子我不过是在林叔的帮助下捡便宜了,可不是回回都有这运气能打中的,嘿嘿。再说那洞里面还有两只呢,林叔轻轻松松就能抓到,才是真厉害!”
“哈哈,看不出来你还挺能说”,林寻捧腹一笑,一面抓起陷阱里的两只,一面乐道:“去瞧瞧那边有没有,若是没有,叔这就烧山鸡你吃。”
“那咱们快些走吧,小子我都等不得啦!”白鑫爽朗笑道。
“好好好!”
林寻并不因为白鑫年纪幼小而随意忽掩他,认真地教授他几个实用的抓野物法子。白鑫大开眼界,两人非亲非故,认识还不到一天,却肯教他真东西,有些甚至在关键时刻能救命;故此对林寻好感倍增,神态间多了几分亲近,令林寻觉得奇异的是,此种亲近之意竟然不是小辈对父辈的尊崇,而是兄弟之谊。这却是因着白鑫前世三十多年的记忆影响着他今生的处世态度。
话不多说,这两人小心靠近另一个陷阱,但见一身材薄弱的小童跪坐在地、从洞坑中抓出一只灰兔!
白鑫立时跳出去喝道:“放下!——”
小童惊惶一叫,转身见这二人,不稍想便知自己偷了他们的猎物4" 异世白鑫0 ">首页 6 页, 还被人赃并获,一时脸都吓白了,更不秒的是其中一人他还认得——正是白鑫。
白鑫也是一怔,想起好多天前在白家大门外见到的那个冷冷淡淡独自蹲在一边的孩子。后来听别人提起,得知他叫长流水,是个良子,脾气暴烈,家境不好。
“那个……”白鑫憋了一会竟词穷。
“看来阿鑫你认识他啊,是一个村子的吧。”林寻摆出一副大善人的脸色,冲对面那个绿眼睛里快掉出水来的小良子温柔一笑:“你别怕,看你是个不错的孩子,叔叔同阿鑫就当你没做过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