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现代] 我,三句话,拐走了一个苗疆少年—— by作者:黄呱呱 完结+番外
佚名  发于: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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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搁下筷子:“那您干嘛不直接联系他算了?”
  要求都打到他这来了……
  “这不是怕打到他那里,被有心之人听了去嘛。”
  萧榆没有明说,但是他相信老爷子听得懂,一开始选择打给他,也是觉得像老爷子这么滑头一个人,他的手机至少被监听的几率要小很多。
  他有自己的考量,挂电话的时候,大姐正给陆森端来茶水,一直笑呵呵的,挺热情。
  大概是很少接触别人对自己的热情,陆森看起来挺开心。
  明明是个特别好的人,就因为断章取义的一句话,把自己和人群隔开那么多年。
  萧榆看得有些出神,那大姐凑到他旁边,装模作样拿东西,实则八卦地问他:“孩子,你上次拿着画专门来找他,这么久了还真把人找着了啊。”
  提起画像,萧榆记忆回到第一次到这农家乐里来的事情,他眯了眯眼:“姐,合着你其实记着我呢,上次还骗我说不认识?”
  从化抓家后山树林回来,其他人都没了记忆,萧榆当时还问过她来着,那时候这大姐可说的不是这样的话。
  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大姐尴尬地笑笑,找了个借口:“怎么是骗呢,姐一天见多少人,哪有那么好的记忆力不是……”
  她也是听人指示才那么说的,倒也不是存心骗他。
  事情都过去那么久,萧榆也懒得多计较,又听那大姐瞥了一眼陆森,自顾说:“这孩子我都见过几次了,平时就远远站着,也不进来,瞧着多好的孩子,也不知道他们咋想的……”


第79章 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们怎么想的,这是一个无解的题,人心长在别人身上,如果每一个都要去揣度,未免也太累了一些。
  出发那天,古竹悦订了机票比他们要先离开,走得倒是很洒脱,萧榆发现她绑头发的发绳突然换成了一块蓝色的手帕,她本身就颇像七八十年代走出来的港星,那手帕绑在发间,倒还显得锦上添花了。
  萧榆从自己的行囊里,在一众衬衫当中翻出来一件压箱底的卫衣,还是张空青帮他收拾东西的时候,张燕珺给他塞进去的,说现在的天气早上打霜,别成天学人家耍帅还挽袖子。
  已经开始担心到他老年会不会得老寒腿了。
  他跟陆森的身量其实相差不是特别大,但是陆森穿他的衣服看起来还是短了一小截。
  不过这不重要,尤记得在各种眼花缭乱的卫衣广告里,有其中最是醒目的一条——最强大的减龄神器!
  以前萧榆只觉得广告嘛,肯定是怎么夸张怎么来,但现在倒是开始认同这句话了。
  高马尾,卫衣,少年,再加上不挑衣品的那张脸,结合在一起奇迹般地没有不伦不类,更像个行走的广告牌。
  朗达杵在院子里,从知道陆森做出的这个决定后,就板着一张脸,表情不大好看,连带着对萧榆都没什么好脸色。
  可深夜里的一次交谈,让朗达早就准备好的那些话也无法再说下去。
  他觉得自己应该听族老的,阻止他做出这么草率而大胆的决定,但是陆森只是安静的站在柿子树下,岁月如流,树上的柿子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已经悄悄长成果实,再过不久,应该就可以迎来满树金黄。
  他没有反驳朗达的话,只是平静地同他说:“这么久了,总有人要先尝试迈出那一步,不是吗?”
  不能离开这个说法,从他出生起到现在,已经在南寨里生了根,攀结成一棵大树,无形的枝叶将南寨笼罩其中,至今无人敢于去撼动它。
  陆森在南寨一众青年当中,是当之无愧的勇士,但也从来没有生出去触碰它的念头。
  直到萧榆的到来,他带来的种种,让南寨这个当之无愧的勇士,蓄起了真正的勇气,他想去试试,哪怕碰个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他眼里的坚定,坚不可摧,就连朗达看了,都为之一怔。
  “况且,”陆森将手缓缓附上树干,掌心下是粗砺的树纹,他仰头去看伸展着枝丫的柿子树,“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可能它早就不存在了呢?”
  至今没有人去触碰过,或许他们其实只是被自己的心给困住了,所以一直无法走出去。
  没有人先去触碰它,它就会一直困着南寨里的每一个人。
  朗达阻止不了陆森的决定,几次张嘴,最后只硬邦邦地憋出一句话:“我可以不帮着族老阻拦你,就这一次,回来后果你自己负责。”
  他话虽然说得不好听,但是不难听出其中隐含着关切,陆森了解,要违背族老,确实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可以,他走上前拍了拍朗达的肩膀,郑重道:“多谢。”
  有朗达守在这,哪怕没有他在,陆森也很放心。
  每个人的心情都稍显沉重,只有张空青那个心大的马大哈,在朗达和陆妹送他们出寨口时,搭着朗达的肩,嬉皮笑脸的发表自己阔少的言论:
  “我说你至于嘛,我们哥俩又不是人贩子,出去又不会把他给卖了,改明你要是出来玩,我请你开party去……party你知道是什么吗?就是各种帅哥美女聚在一块喝酒……哎!我还没说完呢,怎么就走啦——真没礼貌!”
  张空青话都还没说完,party才刚准备说到精髓,朗达冷冷瞟他一眼,对什么趴体不感兴趣,捂着自己的耳朵扭身就回去了。
  任由张空青在后头瞎嚷嚷,他头也不回一下,大有终于摆脱这个烦人精的意思。
  在交际圈里被人捧着的少爷,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当下气得把路上一颗石子狠狠踢进草丛里去,气哼哼发表自己幼稚的言论:“老子还不想带你玩呢!”
  “哎,你缺了一句话。”萧榆终于逮着机会报复回去,拍了拍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什么?”地主家的傻儿子入了套。
  “就是张阿姨经常看的小说里,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你不记得了?”
  “你脑子秀逗了?”没听出来的傻儿子还让陆森找时间给他把个脉,这看起来病得不轻,又说出一句格外熟悉的话,“哥们儿,少跟我妈看点那些言情小说。”
  正经的睡前读物应该换换了,不然影响身心健康。
  萧榆充耳不闻,只是背书一样念出来一句:“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说罢打趣地冲陆森挤挤眼睛,原本担忧到沉重的心情,因为这一小段插曲得到了几分缓解。
  陆森其实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不过那句背书一样的话,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就讨好了他,他伸出手握住萧榆的手,轻轻捏了捏,像是汲取了某种前行的力量。
  被这两个不做人的,那浑身上下闪闪发光出来的暧昧,差点被晃瞎了眼的张空青才算是回过味来,追上他们大骂:“内涵谁呢,你才是gay!——老子直得一批!”
  萧榆满不在乎:“人类的本质是真香。”
  “香你个头!老子可是直男!”
  说罢还觉得不够铿锵有力,梗着脖子又补了一句:“这辈子都是!”
  他挺直腰板,势要证明自己,奈何到底直不直这一问题,除了他自己也没人关心。
  萧榆没有订机票,而是选择了各种转车,带着陆森要走出去的时候,他一直犹犹豫豫,临了突然就退缩了。
  “要不还是……”
  他想说还是先回去吧,或许他们还是可以再商量商量,那句不能离开好像也困住了萧榆,但是话还没说完,陆森毅然决然的拉着他,迈出了那一步……


第80章 他好像不缺爱
  当一句话被人重复了上百、上千次,不管是真还是假,听了太多遍的人,内心总会无形中被那句话给影响。
  萧榆只是听了几遍,面对陆森的勇敢,他反倒突然变得怯懦起来。
  因为在乎,所以紧张。
  因为珍重,所以担心。
  这句话的影响太大了,更何况是一直被这句话笼罩了那么多年的,生活在南寨里的人。
  在那一刻,陆森这个生长在南寨里的勇士,鼓起勇气,冲破了荆棘。
  火车上,萧榆的视线紧紧黏在他身上,关键时候,他还是靠着陆森才迈出了那一步。
  到底是谁被困在了南寨——萧榆想到这个问题,摇头苦笑起来。
  至少离开南寨很远的距离,身边的人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又因为他一直看着陆森,倒显得不对劲的人是他。
  察觉到他的不安,陆森放在膝盖上的手放到两人的座位中间,牵住了他的手。
  在萧榆坐的那面窗外,是一片陌生又不算陌生的景色,途经一大片连天的稻田,田地里的稻谷已经被收割完毕,只剩下一小截光秃秃的稻杆。
  背着书包刚放学的小孩三三两两在田地里撒欢,捡着大人遗落下来的几根稻谷。
  无忧无虑、稚嫩天真,在更远的土地上,还有人在放风筝,看不出是什么形状,应该是自己做的。
  风筝飘飘悠悠,飞在半空中。
  陆森有些出神的想着,原来到南寨的路程,萧榆看见的,是这样一番景色。
  因为担心,萧榆掌心不自觉出了一层薄汗,突然被牵住的时候,他下意识缩了一下手,想抽出来擦擦汗,反被握得更紧。
  要说还能看见远山如黛,广阔田地,证明他们距离目的地还有很远一段路程。
  当窗外的景色变得楼房林立,蓝天变了灰,白云几近成为透明,难以寻得见。
  青山远去,街道上的绿树,叶子上蒙了一层灰,霓虹灯取代了原本的颜色。
  路过的人流拥挤、一个个行色匆匆,尽显忙碌。
  在南寨,时间可以慢悠悠的过,和这里简直是天壤之别,无法比较。
  感觉到时间的紧迫性这句话,放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感受,此时此刻,陆森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有感而发的生出一个有些稀奇古怪的认知——原来生活,这么紧迫吗?
  出了车站,张空青习惯性询问萧榆要到哪住。
  “去我家?”
  萧榆摇摇头婉拒了,他们这次回来估计会有的忙,也不好去打扰:“不了,改天再去拜访叔叔阿姨。”
  “OK,”张空青耸耸肩,也不强求,瞟了一眼旁边的陆森,笑得不怀好意,“我先走了,就不打扰您嘞。”
  萧榆怎么会不知道这货心里在想什么废料,踹了他一脚,目送他上车离开,带人去吃了饭也拦了一辆出租车。
  报出一个都快有些陌生的地址,在车上几次询问旁边的人真的没事吗?
  陆森只摇头,除了有个巨大的不理解,那个困住南寨的禁忌,轻而易举被他突破,也证实了他的猜想真的是正确的。
  禁忌很早就不存在了,但是所有人都一直坚信着,这里面的原因,有一大半来自族老。
  是族老在用谎言欺骗了自己的族人那么多年吗?
  陆森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一切种种,目前都还只是猜测,要想知道原因,他需要找到攀崖,那个一直跟在族老身边的人问个清楚。
  萧榆的家——不知道能不能称其为家,他的房门钥匙还是从进门的地毯下面找的。
  之前的钥匙不知道撇哪去了,老爷子找人给他换了把锁,萧榆有些尴尬的把人让进屋。
  屋里的布局清一色的冷调,连灯都是刺目的白色,既不温馨也不暖和,里面一个多余的花瓶摆件都没有,整体透出一股死气沉沉的压抑。
  但好歹,他们没有被灰尘扑一脸,萧榆自我安慰的想。
  陆森目光把客厅一扫,可能和他想的出入特别大,所以问出了一句疑问:“这是,你家?”
  看起来为什么像是没人住过的样子?
  “……算是吧。”
  萧榆突然有种好像是打开了别人家的门的那种窘迫,含糊地说了个笼统的回答。
  他以前不是个多么会有仪式感的人,对待生活嘛,很应付。
  要是早知道有今天,他高低去搬几盆盆栽回来,哪怕是假花都比这光秃秃一片,除了桌子就是沙发的要好看点。
  相对于陆森家那被打理得特別好的满篱笆野蔷薇,更因为陆妹特别喜欢花,陆森进山有时候看到特别的花会移植回来给她种。
  篱笆墙上哪一面都花团锦簇的,院子里还生长着硕果累累的柿子树,屋子里瓦数低但是特别温馨的电灯,无论是哪一处地方,仿佛都跟陆森这个人一样,带着温馨又春意盎然的生命力。
  和萧榆这里相比,现在面对的地方,充其量只能叫做一个住的地方,和家这个字,实在不大沾边。
  “你的家人呢?”
  陆森诚心发问,没有任何恶意,这个问题却让萧榆一噎,试图不明说,但是能让他明白不是所有家人,都会住在一起:“他们不住这里,我平时很少回去跟他们一起住,额——当然这里我也很少回来。”
  “为什么?”
  在陆森的理解里,家是个很有意义的地方,分量也应该特别重,所以他不是很能理解怎么会有人十天半个月都不着家的?
  这怎么说呢,萧榆企图压住自己所有的不完美,随便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我是个艺术家嘛,艺术家画画也需要灵感,肯定要四处跑跑才会有灵感迸发出来。”
  说完没等陆森接话,他牵着人往卧室带,扯开话题:“你不累吗,坐一天车了……”
  该怎么说呢,他曾经的生活在各地行走,活像个没有家的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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