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起他怕狗的样子,能够这样提议想来也是耗尽了勇气,任喻笑起来:“谢了,我送方应理那。”
等挂断电话,他牵着Theta下楼去2幢,在楼下摁门铃的时候,方应理没多问就开了门,抵达10层,Theta都已经会认门,熟门熟路地用爪子去扒拉方应理家那扇黑色的防盗门。
看这热乎劲,好像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任喻心里暗骂它没良心。
敲了门,方应理穿着睡衣过来开,宽松的领口开到锁骨,布料棉质的封边贴在皮肤上,使得他看起来比平常多几分柔软。额角的伤口暴露在空气里,没再用纱布,结了深紫色的痂,看起来没那么狰狞了。
似乎早料到任喻的来意,他立在门框里,目光停在他鼻梁残余的淤青上,一手插兜,一手从他手里接过Theta:“一天三顿,晚上排便?”
“嗯。”任喻回答,“周末会加点狗零食,磨磨牙。”
“好。”
其实也不需要特意交代,方应理养狗经验比他丰富,于是就只能沉默,任喻抿紧嘴唇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就这样?”
哪个男朋友会在对方出远门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天三顿,晚上排便”。
可方应理问:“还有什么?”
任喻又不知道说什么,他又没有不体谅,也没说阴阳怪气的话,帮他带狗,也还算体贴。任喻这样想着,下意识蜷缩了一下空空如也的手指。
“哦,还有明天天气晴,飞机应该会准点,早点出门。”
“……”
倒是帮他查了天气,但有点送你离开千里之外的意思,任喻有点哭笑不得:“知道了。”
又问:“没了?”
这下真没了。
任喻就走了。
傍晚的时候一切都收拾得差不多,任喻最后想了想还是不放心,打电话给邓微之,拜托她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照顾一下孟姻。
“你放心,我和同事轮流去守着。倒是你自己在那边万事小心,看看就走,别硬来。”千言万语的,邓微之也不知从何叮嘱起,停顿两秒干脆说,“你明天几点的飞机,我和小陈去送送你。”
“别啊,微姐。”任喻笑出来,“你知道我这个人的,待着不动浑身难受,反倒在外面跑是常态,也没哪次要人送啊。”
邓微之想说这次不一样,这次不是散心,不是旅游,现在他们几乎在和廖修明打明牌,如今廖修明不过是在境内有所忌惮,不愿意搞出人命,但假如他在缅北动点什么手脚,天高皇帝远,真的叫天天不应。
但真要说开,又觉得任喻怎么会不知道,不过是安慰她罢了,而且任喻这个人,习惯了万事看开,她不想扫他的兴,便又怀着希望他还能和以前一样,出去吹吹风,看些不同的人情世故,高高兴兴地去,高高兴兴地回。所以最后又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真就任喻一个人出门,看着2幢的人进进出出,偏偏没有方应理。他早上偷偷看了方应理的行踪,其实自从确定关系后,他就很少通过定位软件来确认对方的位置了,但这时候心里别扭,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什么,结果就看到这人一大早就开车出去了,是上班的那条路线,自始至终也没有要送他的表示。
任喻就出门打车去机场,计划先飞昆明然后转芒市,再大巴到瑞丽,之后办出境手续,包车去八莫。
这一路不算舒坦,因此行李带得不多,只装了些必需品和设备。候机厅里空调开得低,任喻将防晒服的拉链拉至最高,找到座位坐下,看了一眼手机,干干净净的界面没有消息,离登机还有半个多小时,又把笔记本电脑掏出来。
电脑还保持着之前方应理设置过的显示隐藏文件夹的状态,因此所有不可见的文件都大喇喇地摆在D盘里,任喻习惯性地随手翻了一下,正要关掉,却在一堆以姓名拼音首字母命名的文件夹里,看到了两个汉字——
老公。
任喻瞳孔震了震,点开才发现这是原来叫FYL的那个文件夹。
显然被方应理不知何时偷偷改掉了名字。或许就在那天,他看着这些文件夹若有所思地说“所以我跟其他人待遇一样”,他觉得不应该,他不允许,所以他改掉了。
他的文件夹应该叫男朋友,男朋友也不够好,男朋友可以很多,老公就不一样了,老公只有一个。
老公。
任喻看着眼前这两个字,心里有点酸,脸有点热。他飞快地合上显示屏,害怕被别人看见。
这个人真的混蛋,明明没跟着来,却无孔不入的。他突然就有点想他了。
去缅甸的话,很难吃到正经的中国菜,他会想念方应理的手艺,缅北的信号建设也一塌糊涂,能不能视频也不知道。
任喻烦躁地将笔记本塞回背包里,忽而一道阴影覆下来,两条笔直的腿立在自己眼前,包裹在浅灰色的休闲裤内,视线往上走,右肩垮着一个旅行包,黑色的肩带勾勒出坚实的胸肌,将米色的亚麻衬衫撑得饱满,再向上,和方应理欲笑不笑的眼睛对上视线。
任喻心里一跳,想这或许是幻觉,不然也太像偶像剧了,他一直以为这戏码只对女生有效,没想到自己也吃这套。
“CA1475,11A。”方应理看向手中的登机牌,问他,“你的座位号是什么?”
这个人逆着光,身前是黑的,轮廓上镀一圈带晕的光,任喻忽而想起在印度庙里看过的神像,也是一进去先看不清脸的。
心脏撞得像钟,又沉又杳。
任喻的目光从他脸上缓慢移开,转而低头看了一眼,有些反应不及地木讷:“12E。”
“还行,不是太远。或许可以找人换个座。”方应理说。
这时候开始播登机广播,方应理看任喻还在发怔,一把将他的包夺过来,拎着就迈开大步往登机口走。
“你怎么来了?”任喻跟在后面挠了一把头,又问,“Theta呢?”
“早上送到宠物中心寄养了,顺便去了趟公司递辞呈,做交接。”方应理话音未落,任喻快走几步,追到他前面,回身摸他的脸。还是用刀片剃的胡须,隐约有未剃断的根部暴露出粗粝感。
在方应理疑惑的目光中,任喻笑起来:“有点不真实,我想确认一下。”
他确实是糊涂了。
方应理什么时候听话过。
他早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猜透了他,他揣度他的进退,压制他的卑怯,收尾他的狼狈,怂恿他的无畏。
任喻知道,或许听话是他喜欢一个人的理由。
但这一刻,是他会牢牢爱上方应理的理由。
第41章 太一
昨夜没睡好,在飞机上,任喻做了一个梦。
很奇怪的,他梦见七年前跟历史系的郭教授去湖北清理楚简。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战国时期的棺椁,墓主头东足西地躺在里面,两手交于腹部,骨架上被腐烂的丝织物包裹着。
其实倒不恐怖,只要时间足够久,人就会被分解异化,审视的时候不会觉得像同类,反倒与根茎下发现的动物虫尸没有太大差别。
他隔得很远,只能看到大概的轮廓,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看得到水银的池沼里浸着人的颅骨,两个森森的洞。而覆在他身上的丝织物的颜色竟然还没败尽,能看出很浅的绯色。
贵族吧。他想。繇|药
后来棺椁被抬出来,再一层一层地清土,郭老师喊他过去。
他在坑道里被绊了一下,最后扶着什么人站住了,他看到郭老师戴着胶皮手套,指着边箱里裸露出来的木片,兴奋地说:“先秦版本的《道德经》。”
任喻盯着那堆斑驳竹简,看不清,用力再看,楚国的字,每个都旁曳斜出得差不多,只勉强认出一两个,其余的不大懂。郭老师指着米粒大点的字,说:“这是‘道’。”
又看另一片,仍是不大懂。
不知道是谁在旁边说了“太一生水”四个字。声音不大,但很笃定,像布道时说的什么创世神话。
对,他想起来了。
是太一生水。
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
“你怎么知道?”
他激动地回头,看到身边站着的人穿一袭绯色的曲裾袍,跟演戏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化过妆,戴着头套,头发好长,涂抹得很白的脸,眼窝深邃,颧骨也高。
任喻有点发憷,他看到对方笑了,其实也不是真的看到,就是一种感觉,觉得他笑了。
然后他听到他问:“太一为什么生水?”
“太一就是道,道生水,水生万物。”任喻回答。
“那你要不要水呢?”
好奇怪的问题。
要的吧,自己也是万物之一啊。人没有水,当然会死掉。
他正要说话,看到眼前的人缓慢坍塌下去,先是眼珠,继而皮相,最后是骨骼。水似火,摧枯拉朽般地将满目坑洞全夷平,沿着丘陵生出的植被在塌陷,地平线在旋转,任喻不断往下坠,汹涌的水流冰冷地灌入鼻腔,脆弱的气管堵塞着无法呼吸。
满肺的铁锈味。
救救我。
四肢在水流中无力地摆动,像海藻,产生濒死时失重的错觉。
救救我。
忽然一股力量从手腕处收紧,带着他往上。
是方应理。他看不见,但他就知道是他。
方应理说:“上去。你得上去。”
然后他猛地将他向水面送了一把,窒息感消失,口鼻霍然钻出水面,他额角爆着青筋大口吸入氧气,环顾四面,没有方应理。
方应理没有上来。
他脸上是湿的,不知道是海水还是眼泪。他大声喊着方应理的名字,好像已经足够撕心裂肺,但偏偏听不见声音。
一声,海面空荡荡,无穷无尽地滚动的蓝色。
两声。
这时候他突然听到有人问:“还要水吗?”
任喻在一片阔寂中迫切地抓住了什么:“不要了不要了。”
皮肤感受到灼烫,猛地一睁眼,滔天的海浪重新凝聚,一点一滴忽然变成了方应理,在往他手心里递水。
“做梦了?”方应理问。对方眼底在失神,额上的汗在反光,头发还乱糟糟地粘在额上,实在不难猜测。
任喻捧紧纸杯,似乎也一同握紧了心脏震颤的余韵,他低头喝了一口水,飞机上的茶水茶味很淡,似乎还有一股油烟气。他把纸杯放下,飞机在下降,舷窗外已看得到火柴盒似的建筑物,绿色的植被几乎覆盖了整座城市。刚刚梦境里的一切像是被一块海绵吸走了,除了残留一点毫无征兆的不祥的预感,其余都变得难以捉摸。
“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了。”他回答。
半小时后,飞机到达昆明,然后转飞芒市,出机场时正是下午两点多,日头最猛烈的时候,打在地上刺得人眼疼,天上一朵可遮蔽的云都没有,只剩下饱和度很高的蓝。
在飞机上憋了一整天,实在太乏,两个人立在廊檐下抽烟,空气清新到连吸进肺腑的烟草气都变得柔和。就一根烟的工夫,任喻跟蹲在旁边的一个皮肤黝黑的大巴司机又侃出了兄弟情,对方正好要载客人去瑞丽,多拉他们两个也不嫌多。
方应理看任喻冲对方双手合十,然后兴冲冲地跑回来。
“一会儿上他的车,不要钱。”
从芒市到瑞丽不算近,这边收费也一贯不便宜,方应理把烟捻了:“怎么让人答应的?”
“他是佛教徒。”任喻回答,“能聊得来就是有缘,有缘就什么都好说啦。”
这种程度的社交在方应理这几乎不可能。他对人有极强的戒备心,但他也清楚这种距离感,让他在享受独处的愉悦的同时,也会错过一些友好的互动和珍贵的情感。但任喻完全不同,他喜欢与人亲近,享受破冰时好奇心得以满足的愉悦,他靠这个汲取养分。更何况,以他的口才让人信服并不难,他信任别人,也让人信任他。
方应理露出了然的神色。
“芒市很适合旅游,大金塔和孔雀湖,都值得看,这里的人也很好,他们相信有一样信仰的人。有信仰的人更懂得向善。”任喻提了一把正在下滑的背包肩带,边走边说,“可惜这次只能路过。”
“黎明之城?”方应理扬起下颌指向不远处一座石碑上用朱色刻写的书法。
“对。”任喻笑着,“欢迎来到黎明之城。”
上了大巴,往瑞丽去。一路被绽放的紫红色三角梅簇拥着,还有低垂的青色野芒。任喻在和过道另一侧的乘客闲聊,向他打听从瑞丽出境今天办不办得完,又因为嘴甜从对方那里得了些花生,手指把壳掐碎了,露出包裹在红皮里的种子,不时凑过来一颗颗塞进方应理的嘴里。
花生是那种生花生,没有炒过后复杂的香气,有点青涩的湿甜,更接近果实原本的味道。
道路不平,布满灰尘的大巴车上下跌宕,每个零件都发出摇摇欲坠的脆响。就在这封闭的小小一隅,塞满很多不同的面孔,黑的、白的、黄的,沟壑纵横的皮肤、体毛厚重的手臂,有笑声,有不同的语言,复杂的句式、简单的呼和,浓烈而辛辣的人群的气味,潮湿、闷热,植物的甘冽布满鼻腔。
活着,活着。
在一辆疾驰的大巴车上活着。时间从这个点延伸出去,一秒变成一小时,一分钟变成一生。在这条道路上,生命得到了延展。
方应理感受到一种不同寻常的魔力,他觉得自己好像在步入一种新的生活——任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