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现代] 暗癖—— by作者:绊倒铁盒 CP完结
佚名  发于:2023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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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东西都是杂牌子,谁敢说自己生产微型摄像头,还打响世界第一的知名度。关键还是看参数,比如CCD感光元件,锥形镜头,要带逆光补偿。
  “贵着呢。”任喻把笔帽夺回来,攥在掌心。好在笔是真笔,就帽子不是真帽子。
  两秒后,方应理将写了字的餐巾纸举到任喻的眼前,正是邮戳上的那个地名。鬼画符似的,他竟然真记下来了。
  就算是任喻特意记忆过,也依然有很多模糊的地方,做不到像方应理这样过目不忘,宛如复刻。
  任喻赞叹般地啧了一声,接过纸巾在手机上一番搜索操作,随即恍然大悟般地说了一声:“缅甸啊。”
  “缅文和梵文差别很大吗?”
  任喻看向方应理,没想到他要跟他探讨专业问题。
  方应理接过目光,向右打方向盘:“纯属好奇。”
  “不一样。”任喻回答,“梵文是印欧语系,缅甸语属于汉藏语系。你别看缅甸语写出来比梵文更抽象,但和我们关系还更近一些。”
  “挺有意思的。”方应理移开目光直视前方,面孔被流淌过的浓绿树荫不时遮挡,晦暗莫测。
  就在试驾回来的那个夜晚,任喻还觉得他的锲而不舍,可以让他逐渐看清这个人,可事到如今,方应理的立场愈发扑朔迷离。
  他突然被一种大胆的想象袭击——方应理并不像一个敌人,他的不动声色,他的留有余地,他的指点迷津,倒更像一个称职的同谋。


第25章 车技
  原本已经快到小区,任喻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方应理明显感到他在看到屏幕的瞬间变得紧张,划开接听的动作也显得急迫。
  “怎么了,张姨?”
  方应理再次将目光投过去,又听到他飞快地说:“好的,我马上过去。”
  “去哪?我送你。”
  “不顺路,前面的路口把我放下吧,我下去打车。”任喻说着点开打车软件开始叫车。
  面对他的拒绝,方应理皱了皱眉:“现在晚高峰,不好打。”
  任喻再次看向手机,显示23人正在排队。他有些犹豫。
  当然,他不想孟姻被任何人知道,但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里,似乎又为方应理开了一个口子,他拥有信任带来的特权。
  这种信任的来源非常抽象,潜移默化,说不清道不明,如果一定要为此找一个理性的依据,那么或许因为方应理是律师,他认为就算有一天他发现他的身份,也不会因为恼羞成怒而不择手段。
  任喻咬了咬牙,最终说道:“第三医院,谢谢。”
  方应理设置好导航,没多问一句,立刻加速汇入主路,往外环驶去。
  刚刚任喻还在乐此不疲地说些插科打诨的话,现在完全是沉默的,只不断低头去看导航上显示的剩余路程和时间,看上去忧心忡忡。
  方应理明白他赶时间,在不违反交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速,刹车却还是很稳,因此任喻并没有产生晕车的不适感。可越是这样越让任喻愧疚,他起初执意不要他送,是因为孟姻是他最致命的软肋,他提防他,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不值得被倾心对待。
  任喻由衷说:“耽误你了,抱歉。”
  听到他这样生疏,方应理唇线紧绷,一边看后视镜一边打方向盘:“我没有其他安排。”
  出主路以后,需要经过多个红绿灯,正是晚高峰车流量最大的时候,车速变得缓慢。
  任喻有点着急:“还能再快一点吗?”
  “扶稳。”
  本来任喻还没意识到这两个字的重要性,直到方应理猛踩一脚油门,风驰电掣般地在空隙里穿梭,在右侧后视镜和旁边的出租车仅相距一指的情况下,安然无恙地抢过了面前的马路。他才发现自己早已无意识间拉住了头顶的扶手,并且手心里全是汗。
  这样高超的车技,让任喻叹为观止。
  “你以前在队里是开车的吧。”
  就是随口一句玩笑话。结果方应理颔首:“嗯,是学了半年坦克。”
  “……”
  最后比预计时间还提前五分钟到达医院,看方应理停好车,任喻谨慎开口:“我自己上去。”
  面对逐客令,方应理倒显得很平静:“是伯母在这个医院?”
  到了这个地步,当着他面撒谎也会被轻而易举看穿,隐瞒已经失去意义,任喻沉默两秒后,“嗯”了一声。于是干脆不再阻拦,任凭便方应理跟着他,一路小跑着进医院然后冲上直梯。
  医院好像就没有人少的时候,到处充满了神情疲惫步履如飞的中年人,颤颤巍巍无所适从的老人,尖声哭叫的孩童,有时日无多的人迎来生机,平凡的人遭遇厄运,有迎来和送往,希望和绝望,人生百态,全挤在这一隅。
  四楼。
  “张姨。怎么回事?”任喻推开病房门,半撑着膝盖喘气。
  “做什么事都毛毛躁躁的。”张姨连忙端了杯水过来,拍着他的脊背给他顺气,“电话里我有没有叫你慢一点。”
  任喻气息匀一些:“没办法,着急嘛。”
  刚刚电话里就说孟姻有了一点反应,他想万一她醒了呢,就醒那么一秒、十秒、一分钟,他能赶上看一眼说一句话也好。
  “给你妈擦身的时候,她手指动了,我就赶紧喊你过来。”张姨给孟姻掖好被角,“医生已经来看过,说是正常的神经震颤,也不一定代表就会醒,但总的来说有反应是好事。”
  任喻闻言立刻蹲下身伏在床侧,握住孟姻的手喊她。
  “妈。”
  这一声喊得很轻,好像生怕吓着她,语气也是方应理没听过的,是那种对家人说话时的情态,满心满眼的信任,并且知道对方一定会无条件给予回应的,那种语气。
  可床上的人没有反应,毫无知觉,任喻盯着她的手指尖,一丁点细微的颤动都没有。
  一秒、两秒、三秒。
  那么饱满的希望,像泄气的气球,一点点干瘪下去。
  方应理立在门边看着他,第三医院要一间单人病房不容易,价格不菲,病房里干干净净,人也收拾得利落,有护工精心照料。加上仪器和药物的费用,任喻每年恐怕要砸进来不少钱。
  这时候张姨才发现任喻后边还跟着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眉眼乌深,看起来正正经经,像是好人家的孩子。这也是她第一次见任喻带外人过来,有些意外。
  “这个是?”
  “我朋友。”任喻将孟姻的手塞回被子里,吸了吸鼻子收拾好失望的情绪,站起身回答,“开车载我来的。”
  方应理微微颔首算作打招呼,张姨笑了笑:“有朋友就好,就怕你太独立了,什么都自己扛……叫人怎么放得下心。”
  又对方应理说:“我们小任以前没带人来过,可见他很喜欢你的。”
  作者有话说:
  谨慎驾驶,没事别抢哈,小方妥贴着呐,没违规~


第26章 甘心
  好像真是这样。任喻恍然。
  他常年在外面跑,今年因为邓微之的这笔钱才留下来过夏天,从没想过带谁来。
  其实小时候孟姻很喜欢他带别的小朋友来家里玩,她会准备好吃的花生酥,她不擅长做饭,制作这些小零嘴却很拿手,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第一次见面还怕生,叫她孟姻阿姨,后来渐渐变成姻姻姨姨,最后干脆叫姨姨。在他们老家只有见了亲姨才会这样叫。
  那时候的任喻常常担心,别的小朋友会因为太爱他的妈妈,而抢走她。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渐渐不爱带朋友来家里,因为成长带来了敏感,敏感带来了秘密,比如家中半夜隐秘的吵架声,和柜子里不知何时摔出残口的茶杯;又比如他的家庭破碎过,别人的没有,他的家庭重组过,别人的没有。
  现在同样如此,他的母亲躺在医院,别人的没有;他是个线人,以谎言为生,别人也没有。
  他不想被审视,被同情,被利用。
  但真的带方应理来了,好像又没那么可怕。他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说,只是眼珠一错不错地盯着自己,好似在亵玩“喜欢”这两个字背后的深意。
  任喻觉得有些尴尬,借口找医生问情况向外面走去。
  张姨一边叠衣服一边继续叮嘱:“小任这个人,死要面子,你多照顾他。”
  方应理望着他的背影,朝张姨笑笑,心想,再硬的保护壳到他这里,都能给他碾碎了。
  等了一会没等到人回来,方应理和张姨告辞,最后在中心花园的松树下找到了任喻,他立在那里抽烟,周遭人来人往,就他的背影看起来有些无所适从的落寞。
  说是说没事,看起来也似乎很快接受了孟姻并没有醒过来的事实,但或许只有方应理注意到,任喻在听到那通电话时眼眸如同一盏被点亮的灯,生气涌动。
  他确实没想到母亲二字在任喻心里这么重,他一直以为他就是在履行一种责任,留恋一种温情,奉行一种习惯,但不知道还炙热到这种程度。
  这样一个浪子,怎么会呢。
  如果他这样倾尽全力地去爱、去牵挂,他怎么在印度滚烫的土地上摸爬滚打,怎么在敦煌的烈风里吹落沙砾,他如何一次次告别,又如何一次次启程。
  他好像一个矛盾体。
  这种矛盾让他触及到任喻脆弱的内核。
  如果说之前和他上床,允许他接近,是因为他漂亮的皮囊,因为和他相处时很舒服。可到了这一刻,他知道还有别的,他沉迷于他深埋的脆弱与张扬的天真,忠诚于他风暴过后仍炙热的心脏。
  方应理走过去:“还有烟吗?”
  任喻咬着滤嘴觑了他一眼,掏出烟盒抖出一枝给他,又在口袋里摸打火机,还没摸出来,方应理已经把脸凑过来,用他叼着的烟蒂点火。
  这是第二次适应方应理这样点烟。任喻没什么情绪波动,像是稀松平常。
  两个人四片眼睫扇羽似地垂得很低,眼神凝在火光上,点燃后两个人就心照不宣、自然而然地分开一些。
  花园经过灌溉,松针上缀着水雾,像串着水晶,积得久了,啪嗒落在任喻的外套上,洇出一滴圆形的湿斑。
  “看到了吧,我妈。”任喻先开口,嘴里含着烟,说话有些含混,又用手比划了一下,“后脑勺上那么大一个坑。”
  腮部的皮肤发紧,方应理知道他在用力咬牙抑制自己的情绪。
  “车辆被撞击之后,她被甩了出去,脑袋砸到地面上。”任喻解释说,“我爸老老实实开着车,一没超速,二没闯灯,对向来一辆车给撞了,冤不冤?”
  “那辆车的司机后来怎么样?”方应理吸进一口再吐出来,隔着烟雾看他。
  “开卡车的,人没事。”任喻忽而发出一声嗤笑,“最可笑的是,他也是被一辆小车突然变道挤出的车道,他错就错在紧急往对向打了方向盘。而那辆小车离开了现场,到现在也没有找到。”
  当时郊区道路缺少监控,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拍到,变成一桩悬案。最后卡车司机负全责坐上被告席,但他也是跑运输生活的苦命人,拿不出多少钱赔偿,还蹲了三年牢。在听到判决的时候,同时冲击耳膜的是卡车司机家人的哭声,他八岁的女儿穿着被洗得几乎要褪色的红色外套,躲在母亲的怀里低声地哭。她这个年纪不应该懂这些的,但她好像是懂了。
  任喻一直以为法院的判决是一种真相的象征,可是他得到了判决,却好像并没有得到真相。
  那辆消失的车去了哪里,那辆小车的司机毁了两个家庭,他们此时在哪里喝酒吃肉,在哪里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
  他一设想到这些,就没办法安心。
  十年过去,他因着这一点不甘心,为很多人找到过真相,但是他的真相迟迟没有到来。
  “这些年我做了很多事,去了很多地方,看到别人过得好,就跟着瞎乐,看到别人过得不好,就想帮一把,其实并没有多崇高,我很自私的,我不过是觉得因为我已经过成这样了,总要有人过得好吧,不然我靠什么活下去呢。”任喻笑了笑,就着烟蒂最后吸进一口,掐灭扔进垃圾桶之前,方应理看到滤嘴那里留有很浅的牙印。
  “现在唯一的好处就是朋友遍天下。”任喻踢开脚边的石子,双手插兜往外走,“比如有你这样的朋友,就挺好。”
  方应理默了默:“你还有很多这样的朋友?”
  有点像问句,又更像肯定句。“这样”二字上特意加过重音,使之与其他类型的朋友分别开,“这样”包括肌肤之亲,包括接吻。
  任喻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摸摸鼻梁边的小痣,低头笑,又是有些轻浮气在里面,但这次方应理已经了解,他不过擅长借此掩饰真实的情绪。
  “以前没有,但或许以后会有吧,谁知道呢。毕竟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
  “还要走?”
  “这里冬天太长,我不喜欢。”任喻想,下个月这单怎么都结了,到时候去北边消暑,再过几个月去热带过冬,好像很不错。
  可方应理觉得冬天没什么不好,他爱穿大衣胜过西装,冬天是干燥的,打开衣柜不会一股霉味,冬日午后的阳光很适合读书,不会刺眼。
  方应理打开车门,不再追问了:“回去吗?”


第27章 入侵
  车辆驶入小区是六点半,天气炎热,日头落得更晚,霞光将天际的卷云晕染成夺目的绯色,小区里熙熙攘攘,正是老头老太太带着吃过饭的孙子孙女在小区里放风玩耍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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