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她手一扯,施烟被拉得贴向她,玄烛托住她的后脑勺低下头,擒住了本来在看戏施烟所有的呼吸。
施烟瞪大的眼睛和千宸的对视在一起,下一秒唇上传来不轻不重的一咬,是提醒,也是警告。
这一咬哪里是咬在她的唇上,分明是咬在她的心上,让她心痒难耐,酥麻不已。
“啊啊啊啊啊——”
还在喘着粗气爬山的人们远远就听见山顶传来的尖叫声。
“杀……杀狗了么?”
嗯,杀了一条单身狗。
……
太阳开始热烈起来时三人开始下山。
因为路途陡峭,施烟下山时也没有继续捡破烂,只是扛着她那辛勤劳作了一早上的半袋垃圾。
到了山脚下,原本来时没有开的店,现在都开了。
什么烤肠泡面冰淇淋手抓饼爆米花冰糖葫芦豆腐花都有。
千宸看见一小孩拿了一个粉色大大的棉花糖,是那种放两勺糖下去,然后拿根签子搅啊搅啊搅,就能搅出一个巨型宛如泡泡的棉花糖出来的那种。
“那个是什么,我也要!”空气里弥漫着甜丝丝的棉花糖香气,混杂着其他零食的味道,玄烛和千宸都走不动腿了。
施烟太阳穴突突的跳,她双唇红肿,还背着蛇皮袋,又带着两个巨型儿童,实属生活艰辛。
她现在已经对“我也要”三个字过敏了。
“要什么要,看见什么你都要,要你自个去要!”施烟没好气的道,她总觉得那些哪是什么棉花糖呀,根本就是糖精和色素好吧,那有什么好吃的。
一直没出声的玄烛声音低低又失落,好像无家可归的孩子:“可是……本神也想要……”
“……”
施烟黑着脸走向不远处路边的旅游班车站牌等车,身后跟着两个“富家小姐”两人都是一手一个巨大棉花糖,集齐了白粉绿蓝四种颜色,还你尝我白色我尝你粉色,其乐融融。
施烟常常自己问自己,她不过是一个平凡得像一粒沙子的人,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罪孽?她上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站牌放下蛇皮袋,施烟动动筋骨,眼睛在站牌上的车辆时间表上游离,一不小心看到了一个贴旁边的寻物启事。
“本人重金两万悬赏一枚结婚戒指,是我亡夫留给我的唯一念想,对我很重要,如有拾到必有重谢!”
下面还有联系人的电话和几张照片。
施烟盯着,不自觉摸了摸钱包。
那枚在上面捡到的戒指,放在了钱包里。
寻物启事上,一枚心形的五克拉钻石在中央,旁边是一圈小碎钻的铂金钻戒,赫然立于纸上。
两万块,加上后面的还有重谢,怎么也够买一枚新的、更好的。
施烟突然高兴不起来,僵硬的拿出手机拍了照片,随后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
和人联系好,挂了对面激动得都带哭腔女人的电话后,施烟一抬头,两个还在舔着嘴角糖渍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她跟前。
“看来你要发财了。”千宸道。
施烟看了玄烛一眼:“根据前几回的尿性,我总觉得这笔钱没那么好拿……要不如果有什么的话,你们还是先告诉我吧,也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玄烛给了她一个带着棉花糖香气甜滋滋的吻:“钱都送到你手上了,有我在,你肯定能拿得稳。”
千宸已经没眼看了,她的心已经麻木了,她对这些再大的屠狗现场也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了,真的。
冬日的冷风,吹拂过了谁脸上的两行清泪。
“天!那个白裙子的那个女的,亲了一口那个捡破烂的!”
“救命啊,鲜花为什么要插在牛粪上,插我身上不行么!”
“我到底差在哪里!我为什么没有女朋友!”
周围人群里的小声议论飘进了耳朵,施烟陷入沉思,在思考要不要再拉着玄烛亲一口,让她们知道她们到底差在了哪里。
……
回到家,施烟把今天捡到的东西都倒了出来,她拿着垃圾袋把那些什么塑料瓶都装一起,玄烛和千宸就专挑那些石头看。
施烟隐约感觉到了什么。
她真傻,真的,她光知道要去捡破烂,却不知道不是真的捡破烂,她以为真的能靠捡破烂发家致富养家糊口,感情她们都在看石头,只有自己当了真。
最后那袋塑料瓶被扔到了阳台角落,十几颗大小不一的石头用洗碗布垫着放到了桌面上。
“你们是想告诉我这些石头其实是什么有名的矿物质吗?”施烟蹲在茶几面前盯着那顿石子,只差没拿个放大镜仔细端详了
“咦,你告诉她了?”千宸问玄烛。
玄烛:“……”
施烟:“……”突然好怀念她自己第一次刚到异世界时见到的那个恶魔,是那么的深不可测,那么的充满危险,那么的不可靠近,那么的美丽。
再看看眼前的这个……一言难尽。
还没待施烟看出这些石头的什么不对劲,手机响了,那个钻戒的失主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找她拿回戒指。
约了在家附近的奶茶店见面,施烟去洗了个澡,拿上戒指出门。
玄烛和千宸换一人换了套衣服,也要跟着。
施烟眉头一皱,推推不存在的眼镜:“你们不会是想去蹭奶茶喝吧?”
千宸还没出声,被玄烛捂住了嘴。
玄烛:“是为了保护你,怕你被人杀人越货。”
千宸:“唔唔唔唔唔!”本殿也是这样想的!
还能怎么样,带出去呗,反正她丢人也不是第一次了,总有一天她会丢人丢到让黎塘的人们都认识到她。
……
失主姓郑,全名什么施烟还不知道知晓。
只是看出来她应该家境不错,开的一辆白色宝马,一下车先把一个袋子递给她。
施烟打开,两沓钱已经在里面了。
说她爽快不如说她迫切。
施烟也不多说,直接把戒指给她:“是你那枚么?”
郑小姐拿着戒指反复观看,最后颤抖着带进了自己无名指,刚刚好。
她眼泪就落了下来:“是,是我的戒指。”
施烟见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哭成这样,给她递了纸巾。
郑小姐小声道谢,接了过来。
等她慢慢平复了心情,施烟才了解到,郑小姐,全名郑如茗,是温市人,她和丈夫结婚三年,去年年底她丈夫出门去黎乡谈生意后就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也生死不明。
夫妻俩平时感情挺好的,郑如茗还怀孕了当时,后来一直找不到人,加上她自己心情和身体都不太好,很遗憾,两人仅有的羁绊,也断了,孩子流掉了。
为了让孩子走得安心,也为了能早日找回丈夫,她信了一个江湖术士的话,来云山祷告祈福,烧纸钱拜天地,希望能早点找到自己丈夫,让他平安归来。
可谁知,她就这走了一趟,还把结婚戒指给弄丢了,找人来来回回找了十几遍都没找到,她都打算放弃了,觉得是上天在告诉她,她丈夫已经回不来了,没曾想,竟然被施烟找到了。
这一下,又让她燃起了希望。
“黎乡?”施烟听到这个地名时还愣了一下。
黎乡也不算远,和黎塘还算近,不过那边被誉为十万大山,很是偏僻,不远是指直线距离不远,真要去了,那里山路弯弯曲曲,有些地方车都开不进去,怕是没个两三天进不到里面。
而施烟的老家,就在那里。
“对,我老公他是做土特产倒卖的,黎乡那边盛产八角玉桂等香料,他就想去谈点生意,谁知道这一去就没回来。”
“那你没有去那边查过吗?”施烟问。
“去过怎么没去,联系不上我老公的第二天我就报了警,警察也去那边找,我也去那边找过了。
但是穷乡僻壤的加上很多地方都是山,基本十几公里没有一户人家,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说,那天晚上他们吃完饭,我老公说要开车回来,然后就没见人了,车也找不着。
我都不知道他是发生了意外,还是被那里的刁民给劫车劫人了……”郑如茗说着说着,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汹涌而起。
施烟脸色有些苍白:“劫车劫人应该不会吧,那里的人都挺好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人家是不是表面上和要好,老实敦厚,暗地里其实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那么大的一个人就去他们那儿,怎么就能没了呢?”
施烟没再多说什么:“你老公叫什么名字?”她这几天打算回去一趟,正好帮她问问。
“林泉桧。”
……
郑如茗走之前又给了施烟一个布袋,打开,里面竟然是三沓钱,她出手也是是阔绰,不过是找一个戒指就给了人五万块。
老实说,施烟还没拥有过这么多钱呢。
郑如茗走了,在隔壁桌的玄烛和千宸才坐了过来,来人间之后千宸已经清楚的明白,没有钱是多么的困难。
“她给了很多嘛?”千宸眼睛水亮亮的就盯着施烟手上的袋子看。
施烟默默全塞进自己包里:“怎么,你想结一结你在我这白吃白喝的账是吗?”
“这也不必。”千宸坐直身子,吸着她的芝士奶盖加珍珠。
“怎么不必,”施烟可不想轻易放过她:“我捡破烂都要养活你们两个,只差没砸锅卖铁了,你要是有能力的话,你不应该给我结一下账吗?
我平时多么的辛苦操劳,你也是知道的,我不止担惊受怕,身心受累,还吃不饱睡不好……”
“得得得……停,”千宸打断施烟的诉苦:“玄烛都没结账呢,她结我就结!”好兄弟就是要一起下水。
玄烛吸着港式奶茶:“我都以肉/偿了,你还想我怎样?”
骤然被呛到的施烟:“……咳咳……”她不应该喝奥利奥奶茶,她只配喝西北风。
千宸不屑冷哼,小脸上全是嚣张跋扈的气焰:“笑死魔了,你以为我不能肉/偿么?来,小烟烟,不要怜惜本殿,本殿什么都可以!”
“咳咳咳……”施烟觉得自己没被呛死真的是命硬。
玄烛:“?不用怜惜你?很好,本神记下了。”
……
如果问从一无所有到身怀“巨款”需要经历什么,施烟答,要吃得苦丢得起人,捡得起破烂。
这不,她直接有钱到能租了一辆小车回黎乡。
四舍五入,她这也算衣锦还乡了吧?
这是三人第一次乘一辆车出远门,以前坐车的时候都还有一个司机在,两人也不敢放肆,现在车里只有她们三个,那根本就是无!所!畏!惧!自!由!自!在!
两人为了谁坐副驾驶,差点没在施烟面前上演一场神魔大战。
作者有话说:
千某人很快就有CP了,马上单身狗只有我一个了hhh我不难过呜呜呜呜呜呜只是眼泪控制不住而已。
第56章
好不容易玄烛以坐在副驾驶命比较短不想让千宸以身犯险的理由终得宝座, 就见后座的千宸躺躺躺——躺下了。
懒得不行的玄烛:“?”本神好像失策了。
因为现在施烟也不差钱,出发的前一晚她们仨还去逛了一趟街,出门之前施烟给了玄烛和千宸每人两百块, 说她们想买什么自己买, 不过买完就没有了。
虽然钱少,但毕竟是自己掌钱啊, 在她们两个兴高采烈精打细算买这个吃那个还共同合作实现共赢的时间里, 施烟把自己要带回家的东西买好,等两人花完钱了一起回家。
到家之后玄烛和千宸陷入沉思, 总觉得自己今晚尽兴好像是尽兴了,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而施烟悄咪咪的给自己点了个赞, 要是买什么都带着她俩不给她们找点事做的话,自己这几万块钱,多半不到一晚上就能没了。
这不,在她的英明计算下,她现在后车厢放满了带回家给父母的衣服补品还有特产好物, 就连后座脚踏处都放满了她们在路上吃的零食,而且兜里还有钱剩!
再打开音乐,好像有那么点旅游的味道。
自从毕业之后, 这大概是施烟心情最愉快的时候了。
黎乡地处偏僻,以其中的十万大山最为出名, 不过这也是全国最贫困地区之一, 人们都说穷乡恶水出刁民, 施烟自幼在黎乡长大, 父母老实敦厚和善, 她对这里的感情也深厚, 总觉得人们这样的说法太片面了。
不过初中之后她就出来了城里读高中, 虽然家境贫寒,但高中时有很多补贴,她也都挨了过来,上了大学之后更是半工半读,加上补贴奖学金,一年下来手里有时还能剩点钱。
只是不知道,怎么出来工作了,倒是越活越穷了。
想想,也是因为今年年初父亲生病,她一下子把所有的余钱都用完了,还借了一点,才让她今年整年都在还债,自己是一点没存下钱。
施烟不怎么回过黎乡,除去忙一个原因,还有就是太麻烦了,很多地方其实是很少有车进去的,有也就一天一趟,要是赶不上就很麻烦。
回一次家,路上的时间都得花两天了,来回就是四天,各种舟车劳顿。
越靠近家,施烟的心情越激动,一路上道路两旁风景青黄交接,被收割好的稻田剩下秃秃的稻苗,偶尔还能看见有一两只牛在里面悠悠觅食。
“哇,它的角好丑啊。”千宸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了,攀着窗看外面的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