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静什么王,第三个字不认识。”
林烨脑袋里“嗡”一声,愣住了。
这是要……班师了么?
他怔怔站起来,心不在焉道:“第三个字是郡。”慢吞吞放下瓷碗,立在原地出神。
班师……
是了,十城早已夺下,是时候回京了。
“叶先生?”石头拉着虎子,见林烨走了神,便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晃,“叶先生,我们先去了,再不去,就瞧不见那什么王了。”
“哦。”林烨抬眼,挥挥手,强笑:“去吧去吧,先生一会儿就来。”
两个孩子一前一后跑出门去,林烨却还站在原地,寒风吹散了僵硬的笑容,呼吸逐渐急促。
锣鼓声渐渐传入耳中,想来大军快经过门前了。可脚下不知为何,一步也迈不动。
见?
不见?
见不见?
到底见不见?
想见,不敢见。
可真的……好想见。
胸口骤然间翻涌起剧痛,像吞下了一大把尖针,刺穿了心肺。
他弓下身,咬着唇,贝齿间泻出一声浅浅的呻吟,恍若一声轻叹。
还是……还是见吧。
林烨攥攥拳头,心想,看热闹的人那么多,他定瞧不见自己。只看一眼,定也无妨。躲起来,只看一眼就走,看见他平安,便安心了。
他定定神,伸手扶上墙壁,一小步一小步往前挪。挪了半天,以为已经走出很远,可抬头一看,竟连院门都没出。
锣鼓声震耳欲聋,催命似的聒噪。
林烨突然急躁起来,心跳也快得骇人。以往竟不知道,从院中走到门口,距离竟这样远。
他深深吸口气,揉按几下胸口,抬起沉重的腿脚,试着跑两步,而后鼓起勇气,顶着冷风,一头冲出去。
白麟,等等我。稍稍等等我。
让我好好看你一眼,一个背影也好。
就看一眼,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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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穿城而过,小城依路而建。
整个洛东城的居民都出动了一般,处处挤挤挨挨,人喊马嘶。
林烨气喘吁吁跑到正道上,已经走过去了好些人马。
他心里一凉,暗道糟糕,怕是来晚了。登时便有些许泄气,脚下失了力气,被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后退去,背贴在冷冰冰的砖墙上。却又松下一口气,紧绷的心弦软塌塌垂下,随风飘摇。
他扶着眩晕的额头,无声哂笑。
即便见到了又如何?连句话都说不上,与不见,又有何分别?
这么想着,便转过身,垂头丧气准备离开。
刚迈出两步,周围忽然人声大作,欢呼如蓄势待发的潮涌,冲垮摇摇欲坠的堤坝,一瞬间爆烈喷发。
他一惊,脚步略顿了顿。下意识抬头,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
心跳便漏了一拍。
冽冽秋风鼓起一尘不染的战袍,周身银甲刺破晦暗的层云,比阳光更炫目。金冠之下,墨发恣意飞扬,衬得那双深邃的黑眼睛愈发静默幽沉,深沼一样叫人陷入其中。
白麟策马驰在人群中,英俊的面上神采奕奕,唇角勾着一抹清淡的笑,微微颔首示意。
林烨垂手立在人群中,心里不知是欣还是苦。手指下意识攥住衣摆,抑制着指尖轻微的颤抖。
他再也不是那个站在毒日头里等待自己的少年,再也不是那个替林府采买打下手的少年,再也不会灰头土脸翻墙来看自己,再也不会坐在山间树下,讲着没头没尾的故事,与自己一起望向夜空中绚烂的烟花。
他是高高在上的王,是大铭未来的脊梁。他身上笼罩着耀眼的光环,如今即使伸出双手,或许……也再拥不住曾经平淡的温暖。
白云苍狗,沧海桑田,朝代更迭,时境变迁,当年是何人为海静郡王调兵遣将,定然不会载入史册。后世知不知晓自己立下的功劳,心里也并不当回事。只希望他能将自己为他做过的事,一件件装进心底,永远莫要忘怀。
林烨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抬手拢去被风吹散、打在脸上的头发。指尖上便多了些许湿润。
并不伤心。他这样安慰自己,只是有些失落罢了。
不过也不打紧,往后没有他,日子还是一样的过。等开春返回宛海,还是一样刻玉看店铺,只盏对浪花。
没什么,没什么大不了。
人群中,突然有个女娃娃挣脱开爹娘的怀抱,咯咯笑着跑到马前,冲白麟伸出两只胖乎乎的小手。
孩子的爹娘惊慌万分,赶忙要去将她抱回来。
白麟却露齿一笑,摆摆手,勒住马缰,轻松跃下马来,弯身便把孩子抱起,跟她的爹娘说了几句话。那两口子诚惶诚恐,感激涕零,跪倒在地,一个接一个的磕头。
白麟将他们扶起来,抱着孩子重新上马,指着远方逗她说话。小丫头从未见过这么高的天地,激动得小脸通红,搂着他的脖子,凑过去,在脸上亲了一口。
林烨脑袋里登时滑过“慈祥”二字,噗嗤就笑了。
真好呐。
将来他有了女儿,定也是这副模样。
他会是个好父亲,一个博学多才,顶天立地,温柔深情的父亲。
队伍因一个孩子的突然出现放慢了速度,满眼花天锦地,耳畔金鼓喧阗。
林烨却瞧不见眼花缭乱的锣鼓旌旗,也听不见铺天盖地的喧嚣欢闹。
他的眼里,只放得下那一个人的身影,他的耳朵,只艰难地捕捉到那人道出的一两个字。
彼此之间只隔着十几步的距离,却如同相距万水千山一样遥远。
一时间,林烨竟恍惚起来。恐怕彼此间本该如此,这才是他该有的模样。那些清淡如水的眼神,那些平和温馨的话语,恐怕只是一场不切实际、痴心妄想的梦境。
啊,梦境。
美得让人心醉沉溺的梦境。
他穿着朴实的农家衣衫,连发簪都未插,藏匿在层层叠叠的人海里,丝毫不起眼。
尽管如此,白麟还是隐隐觉察到一道与众不同的目光,绒软的花蕊一般,将周身轻轻拥裹。
那样温柔,那样和暖,好像有一双柔软的手,隔着虚空,轻轻在颊边爱抚。
他心里无端一颤,急忙放下怀中的孩子,四下里寻觅而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在他转过头的瞬间,林烨已背过身去,穿出人群,顺着墙边,一步一步慢慢离去。
身后,锣鼓声渐轻渐远,欢喜梦渐消渐散。
他无意识地盯着脚下灰暗干燥的石砖,忽然就觉得,也许这短暂一生中最弥足珍贵的瞬间,并非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也非一厢春色,一室旖旎,而是那个微醺夏日的午后,与他相遇时,彼此间的第一眼相视。
所有一切,他的,自己的,皆由那一眼顾盼开始。
而此时此刻,我的眼中独有你,你的眼中却只有天下。
这一眼一厢情愿、兀自伤怀的顾盼,是否意味着一个终点,一场空欢?
第七十八章:思公子兮徒离忧(一)
小年这日,虽未下雪,天气却出奇的冷。
疾风怒号呼啸,卷起漫天黄沙飞尘,直叫人觉得身在边疆塞外。
林烨拎着一壶烫手的烈酒,迎着寒风,裹紧棉袄,牵好马儿,深一脚浅一脚登上洛东山。
源州人不过小年,故而这一日,城中并没有温暖热闹的年味儿,整个洛东城恐怕也只有他一个思念故土的他乡异客。
洛东山算不上名山大川,只不过是方圆几十里中,最高的一座山丘罢了。西面山上多荒冢坟茔,有名有姓的,没名没姓的,有碑的,没碑的,还有被盗墓贼刨了开去,尸骨暴露在外也无人打理的。听说夜半常有冤魂悲泣,鬼火飘移,最是骇人。
林烨平日里带孩子们登山游玩,大都走的是花繁木秀的小山东侧,今日却偏偏选的是西侧的路。还好此刻尚未及傍晚,林烨也并非来探险,只不过想找个僻静处,卸下欢欣愉悦的面具,好好醉一场。
梧桐白槐,枯叶凋尽,光秃秃的干枝像被烧焦了似的,硬邦邦地支楞着,戳进灰黄的天空,满目萧然肃杀。
林烨抬眼瞅瞅,皱皱鼻子。
源州和其余各州相比,颇为荒芜贫瘠,连老天爷都不待见似的,永远都瞧不见阳光。成日里灰蒙蒙阴沉沉,却又并非要闷雨,压得人心里怎么也快活不起来。百姓仅仅依靠沙江水灌溉农田,竟然也能自给自足,种出麦子高粱,真个匪夷所思。
他晃晃脑袋,走向乱塚旁一颗歪歪扭扭的老松树,将马儿拴在树上,自己则面向西方,靠坐树下。
两手捧住酒壶,暖流沿着手心,窜进脚底头皮。他狠狠打了个寒战,舒坦地叹口气,懒洋洋靠在树干上,眯着眼自言自语。
“长天晦日,百丈空山,惟吾所享。真痛快,痛快啊!”
林烨拔开木塞,啜了一口。
“唔……”
真烫!
他慌忙吐出舌头,伸出冰凉的手,一个劲扇,拧起眉毛瞅着手里坑坑洼洼的破酒壶,做个吊眼长舌的鬼脸,将酒壶塞进棉袄里,当做暖手炉抱在怀中。
再抬起眼,目光便落在了三十多里外,源阳城高耸的城墙上。
心里便沉了沉。
三十多里路,若真想去,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可脚下被铁链拴住了似的,每每下定决心去找他,还没迈出城门,便被勒得鲜血淋淋,生生拽回原地。
翻来覆去,少说也有五次了。
可就是——不敢。
寻贤这一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经历过了。险些被杀人灭口,被当做密探绑押上山,亲眼见到赶尸人赶尸,还曾经误陷一个怪阵,困在里面两日两夜才被人救出来。
本以为能独自挨过这些,心志坚强了不止一星半点,脸皮也早厚得像城墙,饶是天塌地陷,也能端出淡定自若的笑脸来。可偏偏在这件事上,始终举棋不定,心孤意怯。
怕什么呢?
怕他嫌恶鄙夷?
怕他生起气来,那叫人心寒害怕的眼神?
怕这一年多的分离,磨光了彼此间的熟知默契?
也许都是,又也许……都不是。
想不通,如何也想不通。
林烨深深叹口气,失神的双眼遥遥望向源阳城的东北角——泓威镖行就坐落在那里。
小年……不知常臻如何过的,约莫跟兄弟们胡吃海喝花天酒地去了吧。
他有他的自在日子,自己丝毫插不上足。即便去了,也是个备受照顾的客人,一个附赘悬疣般的外人。
还不如——不去了罢。
他从怀里掏出不再烫人的酒壶,慢条斯理打开,含一口,品一口,咽一口。
默然独坐了许久许久,林烨低下头,在身旁捡起一根拇指粗的断枝,咬着酒壶口,略想了想,在坚硬干燥的地上信手写道:
“去岁花开今作土,
冬风落尽雁归来。
铜觥碧雀白帛老,
篦栉弦琴满陈埃。”
写完盯着最后三个字发起呆,无意识地在“陈”字下面,划出一条条横线。
一阵狂风刮过,林烨忙抬起袖子遮住嘴脸。待风过后再看去,黄土地上几不可见的清秀字迹,已被悉数吹散了。
沙土夹裹着深深的思念,落在源阳城中东北角的小院里。负手站在院中出神的男子,忽然间,便被风沙眯了双眼。
常臻包下一整家酒楼,犒赏兄弟们一年来的辛劳奔波。酒过三巡,他推说酒醉倦怠,一个人先告辞了。
此时,他正枕着只胳膊,仰面躺倒在冰凉的长石椅上,眼眸清亮,毫无醉意。
他抬起另一只手,晃晃酒壶。不经意间,竟喝得见了底。索性一口气全倒进嘴里,蹙着眉心,将喉中灼烧辛辣的痛感狠狠吞下去。
任长申一家老小被秘密释放,远走他乡,究竟去往何处,除却江南王,无人知晓。
泓京那座亭台楼阁一应俱全的豪奢府邸被常臻转手售出,得来的银两,大半作为任老板一家人的盘缠,常臻只留了一小部分,在源阳镖行附近买下一所小宅院。
不大的院落,几间小屋,一角回廊,半池清塘。
他特地请来花匠,在池塘边栽满梅花,又专门找来个擅长南方菜肴的大婶,还亲手画就一张草图,寻来工匠,对照图样,赶在年前,在池旁建起一间小小的暖阁。
修葺一新后,常臻站在暖阁中,闻着新木头的清香,透过雕窗,望向院中尚未绽放的红梅。
他兴致勃勃地想,林烨若看见这小院,一定会喜欢。可这会子,面对阴阴残月,咽下浊浊寒酒,他又不这么认为了。
一个多月过去了,派出去寻找林烨的镖师,丝毫音信都没有。大过年的,依他的性子,恐怕早跑到天山瑶池逍遥戏耍去了,怎会愿意待在源州这么荒秃秃的地界。更何况,他林二爷府上那么多花草亭阁,哪看得上这巴掌大点儿的地方。白麟说的没错,等他看遍了繁华盛世,赏遍了山河湖海,怎还看得上自己为他守护的那一片逼仄狭小的天地。
这么想着,便灰心沮丧起来。常臻自嘲一哂,随手将酒壶掷在地上。
酒壶“叮呤当啷”滚出老远,被梅树挡住了去路,打几个晃悠,停在树下。
他歪过头,没精打采地瞧向洒满朦胧月影的梅枝,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一年喝的闷酒,比过去五年里加起来还要多。酒量倒练出来了,心中烦难却丝毫不见消解。
真是“举杯消愁愁更愁”,这话太对了。
第七十八章:思公子兮徒离忧(二)
陈大侠窝在空无一人的院中黯然神伤,却不知他心中惦记的人儿此时就距离自己一炷香的脚程。
而那人的情形,比他更糟。
林烨快一整年未喝过烈酒,这会子一壶下肚,醉得晕头转向,连数都数不清了。
他眯着眼睛仰望天空,打个酒嗝,像真的能摸见月亮一样,伸出根指头凌空戳了一戳,嘿嘿傻笑:“三只玉兔白又白,八只耳朵竖起来。爱捣仙药种青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唉,只可惜你们……你们的小尾巴团儿,没有我们家乘风的长,编不成麻花辫……”
夜风愈发紧了,可他浑身热燥,一把将领口拉开,仰起脖颈,任凭寒气顺着脖子灌进袄中。
吹得好一阵,他舒舒服服叹了口气。歪着脑袋,眯缝着眼睛,前后左右扫了好几圈才瞧见乘风在哪里。
他咧嘴直乐,冲乘风拱手作揖:“哟,乘风乘大人,小的可算找见您了,小的给您拜……”打个嗝,“拜早年!咱们回乘大人府、府上继续喝,乘大人意下如何?”
乘风立在一旁,叼着一根枯草慢慢嚼,早习惯了一样,压根儿不准备搭理。
林烨扶着树干摇摇晃晃站起来,脚一软,摔了个屁股蹲儿。他“哎呦”一声,揉揉屁股,又重新站起身,一把抱住松树,整个人贴在树干上,哼哼唧唧道:“白麟,你怎么不扶我起来?你是不是……真的不要我了,真的不来见我了,是不是把我、把我忘了?一年了,你肯定、肯定已经忘了……”
说着说着,脸上的憨笑便消失了。
“你想啊,宫里那么些漂、漂亮姑娘,你若喜欢,什么样的讨不到,还要我一个小子做甚?不中看,也不中用,还不如苹果梨子,吃进肚子还能顶个饱……”
泪水毫无征兆地涌出眼眶,先是几滴,接着一串,然后汇流成河,滂沱而下。
“你说我爱胡思乱想,我、我承认,我就是个小心眼子。我偏偏忘不掉,忘不掉……我该怎么办?我心里难过,总喘不上来气,吃药也不顶用……郎中说,若再解不开心结,可是要减寿的……”
他抱紧老树,手指抠住树皮,仿佛那是这世上最令人踏实的依靠。
“白麟,你都不知道我病了。我怕你担心,没告诉你。可你都不要我了,哪还会担心?如今便是死在这荒山野岭里,身子都冷了,你都不会知晓。你们、你们都不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