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无此人——配菜太咸
配菜太咸  发于: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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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爱里让人变成蓝色,所以他和庄雪都是纳美人。

他把水杯送过去时,小可爱递给他一个青铜器,看起来像外星人的脸,「礼物。」

「谢谢,三星堆?」陈海天一眼就认出来,他把礼物放在杂物柜上,和雨天小时候的石膏脚印放在一起,「好玩吗?」

「嗯,还不错,」小可爱似乎是心里有事,隔了一阵子,才用迟疑的语气问他,「阿万,问你喔,你知道那种,想生出翅膀把某个人带走的感觉吗?」

「不知道,是想变成好自在的那种感觉吗?」

小可爱似乎被他的挖苦打击到,责备地看他一眼,「我要一样。」

「那个人在出血吗?」不等小可爱回答,他就走回吧台,对于小可爱这种粉红泡泡式的句子,他完全无法克制心里的恶意,「嗯,你等我一下,大约三分钟。」

他走进小厨房,庄雪正在吃沙拉看报纸,他伸手就抱住庄雪。

「怎么了?」庄雪反手抱住他。

「听到太粉红的句子,有点失控。」

「谁这么大本事,我偷看一下。」庄雪抬有些啼笑皆非的把头探出去,看了小可爱一眼,又快速缩回来,脸上表情有些惊讶,「他是常客还熟客?」

「熟客,来两年多了,怎么?」

「他好像是彩虹梦的站长fafa,就是号称冰山美人的那个,我跟着大武见过几次。」

小可爱是圈内人早在陈海天的猜测里,但站长的身份还是让他有些意外,「他美是很美,但一点都不冰山呀?」

「他只对他的追求者冷冰冰。」庄雪说完,看着陈海天的表情,忍不住笑着说,「我没追过,我不追人的,那时有些酒肉朋友追过,大武也说了一些,听说fafa对追求者会很礼貌的拒绝一次,如果对方继续纠缠,或有一些出格的举动,像是拦着他要送花或在他学校公司外等他这种,他会直接打电话报警,告对方骚扰,大武说fafa的名言就是『狗至少听得懂人话』。」

「你确定你说的是他?我给他的代号是小可爱耶。」陈海天一脸怀疑,庄雪说得那些,比较像是他会做的事。

「人总是有很多面的,谁像我这么表里如一,」庄雪投给他一个甜蜜又慵懒的微笑,凑过头,闻着陈海天脖子上的咖啡香味,「不过为什么我住进来半年了,都没遇到过他?」

「他专挑奇怪时间来,而且每次来的时候,店里都没别的客人。」就像冰山一样,陈海天心想,好像所有人都约好自动绕道,神鬼退散,「好了,我出去做拿铁。」他望着庄雪的眉眼,忍不住就笑起来,他亲了庄雪一下,回到吧台,心里感慨万千。

这座城市很小,他的咖啡馆却很大,武大郎和小可爱在他的店里进进出出,却始终没碰到面。

他拿起咖啡把手,磨豆填粉,心里想着人与人的相遇和错过,把所有思绪用填压器压平,用毛刷刷掉多馀的咖啡粉。

缘份就像一步也不能踏错的梯子,如果庄雪没有放假在家,或是喝完咖啡就上楼,他就不会知道小可爱的另一面;如果把时间推的更远一点,六年前那天他记得下站、关掉呼叫器,或是看的不是海底总动员,这一切甚至都不会发生。

他用眼角仔细打量小可爱的五官,完全可以想像这个人一旦冷起脸,让四周结冰的样子,可是他并没有和小可爱互相出柜的打算,性倾向不成为交朋友的理由,和小可爱保持在「客人和老板」的状态,比较不复杂。

他把咖啡杯放到小可爱面前,杯子中间是隆起的、呈现完美弧度的奶泡。

那个让小可爱想生出翅膀的人,面子应该比炒豆机的散热盘还大吧?陈海天忍不住猜想,「为什么想带走那个人?」

小可爱用两手拿起杯子,喝了几口,想了一下,才说,「因为他很可怜。」

「嗯,」陈海天无奈的揉着太阳穴,「你捡小猫小狗是好事,但不能没事捡个人吧?」

「我没捡,捡了之后很麻烦,所以我把他丢在那里了,」小可爱的神情有些自责,有些不安,又有些无可奈何,「希望有人把他捡回去。」

他耸耸肩,随便应了一声,就走回吧台,他知道小可爱说的麻烦是什么,就像灰尘沾黏在手指上、擦不乾又甩不掉的那种麻烦。

对付麻烦的事,上上策就是不碰,不想变成好自在,最好见死不救。

第四十三章

从春天到夏天,每天的傍晚都一如既往的寻常而普通,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一年多,感情稳定平顺,没有适应不良的问题,没有发生任何波折,甚至没有发生可以特别提起的事件。

「你们至少要有些冲突吧?」梁美莉坐在吧台旁,对忙着把黑胶片拆箱、上架的陈海天和庄雪抱怨,却丝毫没有帮忙整理的意思。

「有呀,去年他一次吃了五颗蛋黄酥,我跟他说这样胆固醇太高。」陈海天抽出一张彩胶,对着光源查看纹路。

庄雪看向梁美莉,像是在告状的说,「上次去台中吃烤肉,他一次吃三串烤鸡皮,油脂太多。」

「上个月端午节,他一次吃了三个包蛋黄的粽子,结果吃不下我做的香草烤鸡腿。」

庄雪反驳,「他也一样,吃饭前竟然买了六个红豆饼还全部吃掉。」

「他生病看医生,拿了药又不吃。」

庄雪再度反驳,「他老是忘了吃维他命。」

「他常常边看书边烫衣服,我有三件衬衫被他烫破了。」

「他老是买一大堆食物,吃不完又放到过期。」

「我说的是冲突!冲突!」每次遇到陈海天和庄雪一搭一唱,梁美莉就忍不住有些抓狂,「例如小雪儿搞外遇被你捉女干在床,或是你们在路上巧遇前任因此大吵一架,不然至少也来个小雪儿彻夜不归,你暗自垂泪到天明之类的,言情小说或八点档的必备桥段呀!你们不能这样平顺的过日子,这样怎么对得起读者!」

「为什么垂泪的是我?」陈海天抬起头来用眼神讯问,「而且梁美莉你书都没写,哪来的读者?」

「好吧,你就敷衍我吧,我回家看电视。」梁美莉一口气把咖啡喝光,跳下吧台椅,准备离开。

「这么悠闲?不去见见网友谈谈恋爱?」

「不了,谈的心都老了,就这样过下去吧,以后住你隔壁就好,」梁美莉耸耸肩,把咖啡杯拿进吧台的水槽放着,「反正老娘现在只是龙套,地位已经沦落到跟卖酒的美奶滋一样了,就算谈了也不会出现在台面上。」

「什么叫卖酒的美奶滋?」陈海天狐疑的看着梁美莉,身旁的庄雪却先笑出来。

「小马在脸书上抱怨,说他是三明治里的美奶滋,永远也不会变成面包或火腿。」庄雪边笑边说,手还不忘持续进行拆箱工作。

陈海天应了一声表示了解。庄雪和梁美莉在网路上串起复杂的人际关系,只有他置身事外,一点也不想靠近。

「我觉得他比较像拜拜用的海绵蛋糕上面那朵粉红塑胶花,」梁美莉背起包包,推开玻璃门,转头对他们说,「对了,他投资的那个gay bar,这个月的儿童餐送米老鼠小玩偶,改天一起去喝个酒吧。」

「gay bar里卖儿童餐?」陈海天彷佛想从梁美莉的表情看出这件事的真假。

「对,时代在变,gay bar也要变,好啦,先闪,后天又要去俄罗斯,再买娃娃给你。」梁美莉说完挥个手就走了。

这半年的时间里,梁美莉忙着学习各种商业知识,常在台湾和俄罗斯飞来飞去,阿明在上海管家里的分店,五阿哥则是每个月飞上海出差,似乎只有他困守在一间十坪大小的咖啡馆里,每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

可是他心里清楚,他正往一个遥远的地方前进,走着一条直直的、没有尽头的路,和庄雪一起。

「美莉以后会变成商界强人,然后养我们吗?」庄雪神情认真的问陈海天。

「不会,」陈海天抽出一张Nina Simone的黑胶,放在唱盘上,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从音箱里传出来,「你忘了她老是在说的那句,『生平无大志,样样有兴趣』,所以等她觉得够了,就会换工作,她超级想当槟榔西施的。」无以类聚,他的朋友和他都有点相似,不追求世俗定义里的功成名就,只想在容许的范围内依本性过日子。

「她只能当西施舌吧?」庄雪说完,突然像小孩子似的拉拉陈海天的袖子,「我们改天去gay bar坐坐吧,有米老鼠小玩偶耶……」

「只有我觉得儿童餐很奇怪吗?」陈海天忍不住发出一声叹息。

完成拆箱和上架的工作,已经是下午五点半,等庄雪扫完地,陈海天在门口挂上「暂时外出」的牌子,锁上玻璃门,两人一起往巷口走去。

搬完黑胶或生豆后,到巷口吃排骨饭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那间简餐店开了三年,陈海天却一直到和庄雪共同生活后,才在庄雪的推荐下走进店里。

「有次从你店里出来准备回台中时,被香味吸引进去。」庄雪当时拉着他的手,认真向他介绍,「他们的玉米浓汤虽然看起来像夜市牛排附的汤,土土的,可是很好喝,排骨也不错,炸工比我差一点。」

他半信半疑的走进店里,喝了一碗朴实无华的玉米浓汤,材料丰富,没有黏稠的勾芡感,是老板认真煮出来的汤,他从此成为忠实顾客。

庄雪就是这样,能在生活周遭中,注意到许多被他忽略的事物。

吃完排骨饭,他们去附近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土司,在水果行里挑捡香气四溢的苹果,然后手拉着手准备回家。

巷子里开始出现下班下课人潮,灯光从各种特色小店的大窗户透出,灰色的空气、映着霓虹的树叶、行人的笑脸、庄雪卷曲乱翘的发尾、衣服上的米老鼠,每次在这种时刻,他就觉得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淹没,这种幸福感自然而和谐的与他融合在一起,像把身体慢慢泡入温泉里。

「明天早午餐做你上次做的那个班乃迪克蛋,好吗?想再吃一次。」庄雪拉着陈海天的手摇晃,侧头问他。

「好呀,配上涂了美奶滋的三明治,」他边说边笑,「放很多火腿和起司片,你还能拍照贴到网路上刺激卖酒的小……」

「庄雪?」

陌生的声音打断陈海天的话,他看向喊出庄雪名字的斯文的男人,对方身上有一种让人很难忽视的气质,是某种和他相反的、脆弱而感性的东西,眩目又刺眼。

「嗨,好久不见,」庄雪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讶异。

陈海天看着庄雪和对方寒喧,天气不错、最近过的如何、做什么工作,对方脸上的微笑像是费力挤出来的,眼光也飘忽不定的略过他和庄雪交握的手,眉头微皱。

这个人应该是庄雪的前男友吧?陈海天心想,梁美莉的乌鸦嘴还真灵。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手不自觉的摸向手机,想传简讯给梁美莉。

「你男朋友?」那个男人的声音里隐隐有一股不满之气。

「不是,」庄雪回答的快速又简短,「他是我的伴。」

我的伴。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庄雪声音中透露出来的浓烈感情,让陈海天震耳欲聋,他把庄雪的话像焦糖可可般喝下,脑里一阵飘飘然。

我的伴。就算在同志圈子里,这也是太过古典的说法,几乎只有上个世代的同志才会用,那时同性的爱太艰难,同性婚姻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伴,这三个字就是承诺,超越法律束缚,却更加慎重。

爱情很短,陪伴却很长。

陈海天用力握了庄雪的手,不动声色的回应。

对方陷入一阵沉默,彷佛整个人忽然缩小,缩进那件名牌马球衫里,庄雪转头看他,笑了笑,又转头对那个人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能留个电话吗?」那个人的声音里有种急切。

「不太方便,抱歉。」

对方点点头,脸上有种不情愿又无奈的神情。

他们拉着手,不疾不徐的往咖啡馆的方向走,直到弯进巷子里,陈海天才说,「回去做焦糖可可给你,要一口气喝完。」可可的甜味,和这种气氛非常相配。

庄雪点点头,走到咖啡馆门口时,才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前任,交往了三年多。」音量不大,几乎快要被巷子外的汽车声盖过去。

咖啡馆里是一片深沉的寂静,卧在吧台的雨天大人爱理不理的晃了一下毛绒绒的尾巴。雨天体重已经突破五公斤,加上波斯猫特有的长毛,就像一件堆放在吧台上的灰色毛毯。

「你知道我对过去没有兴趣吧?」陈海天用钥匙打开门。

「知道,」庄雪拎着购物袋进小厨房,「机会难得,可以当成故事听一下。」

「那我先传个简讯给美莉,然后做完可可跟冰红茶再听你说。」

「美莉这下高兴了。」庄雪有些无奈的说。

第四十四章

陈海天端了一杯焦糖可可给庄雪,还从甜点柜里拿出一片清爽的芒果慕斯蛋糕,然后喝着冰红茶,听庄雪说一段简单的故事,标准的留学生故事,因为初至异国的寂寞而在一起、等到熟悉环境或学业完成后就分开的故事。

不同的是,当庄雪决定回台湾时,对方已拿到学位,也在美国找到很好的工作,最后却执意丢弃美国的一切,跟着庄雪回到台湾。

「他要跟你回台湾这件事,你同意吗?」对陈海天而言,他只在意庄雪对这种事的态度。

「当然不同意,我跟他说过,我们之间的确有爱,但更多是寂寞和喜欢,他是非常浪漫的人,会在大雪天送鸡汤来宿舍给我,记住所有节日,自己做礼物,我闭关念书谁都不见或者自闭的性格,他都能够忍受,完全以我的生活作息为主,可是这样的感情反而给我更大压力,后来我决定休学回台湾,那时跟他交往两年多了……」庄雪有条不紊的说明当时的情况和对方的个性。

陈海天虽然不曾去国外念书,但是他能理解,身在台北的他,也曾经因为寂寞而寻找浮木,更何况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

「你们属性不合,只能砍掉重练或洗天赋。」陈海天喝了几口红茶,才补充说明,「美莉说的。」其实他也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是他知道无法交融的爱情,腐败的比夏天的蓝莓蛋糕还快。

「美莉说得也对,」庄雪叹了口气,声音里满是感慨,「我要回台湾时,跟他提分手,我心里很难受,可是我们的感情冲突太多,不停的争吵又和解,几乎快看到终点了,所以就算我没回台湾,我跟他也不会有未来,顶多再撑个半年,但是他觉得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一定可以继续下去……如果有人当你面这么说,你大概会失控。」

陈海天点点头,在他的想法里,这世界上总有些事情,无论如何也求不到,无关努力不努力,就像把不对的拚图硬拚在一起,也只能得到不连贯的图样。

「我知道有些事跟努力无关,没办法就是没办法,所以那时我跟他说的很明白,他可以为了自己回来,但不能为了『我』而回来。」

「他分不出来这其中的差别?」

「他以为他分出来了,其实没有,我回到台湾的三天后,他在机场打电话给我,说他刚到台湾,你知道,就像电影或日剧那样,说他回台湾了,我们一起努力。」庄雪似乎回想起当时的感觉,脸上不自然地笑着,「他觉得很浪漫,我却觉得这根本就是鬼故事。」

「我也觉得是鬼故事。」陈海天点头同意,那个年纪的他们,生命里都是飞沙走石,为了感情抛弃一切,只会出现在鬼故事或梁美莉的言情小说。

那个人爱着庄雪,但更大一部分是沉浸在为爱牺牲的浪漫想像里。

「我当时我跟他说,我会给他三次机会把回台湾后遇到的困境怪到我头上,第三次之后,请他给自己机会,日子已经很难过了,我不觉得我们两个人有必要让日子更难过。」

「他花了多久用完?」

「不到半年吧,可是一年多之后我们才分手,」庄雪看着空气中遥远的一个点,像是在回想,声音漠然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到了最后,他动不动就说『我都是为了你』,好像他遇到的所有一切不顺利,都是我造成的,接下来就是台湾龙卷风的桥段了,他看什么都不顺眼,不停找我吵架,我不跟他吵,他就更想吵,我提分手,他就用死来威胁,最后我就当作没有这个人,消失躲去朋友家,他四处找人哭诉,然后跟某个同情他的人愈走愈近,最后他终于主动提分手,没想到他们不到一年就分了,他又回头来找我,希望可以重新开始,这简直是鬼故事第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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