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男妾(包子)上——花花酱
花花酱  发于:201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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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就是小红杏最有钱的客人之一。

宋明曦跟在引路的小厮身后,熟门熟路地走进李群最常订的松竹厅。小红杏的每个雅间都别具特色,就如松竹厅,以松竹为名,里面的器具摆设皆由各类竹子制成,再搭配松树做的趣致盆栽,很有一番清新淡雅的味道。

松竹厅里不供酒,只饮茶。

穿着雪白纱衣的清丽少女端坐在临窗的案几前烹茶,一举一动轻盈流畅,赏心悦目。房间中央则修了一座小巧精致的竹亭,亭子四周垂着青纱,其下是一池浅水,水中几色锦鲤嬉戏游荡于莲叶之间。其内设有一架古琴,飘渺悠扬的琴音透过薄纱传出,和着室内松木微醺的香气一起盘旋环绕,直如人间仙境一般。

李群是个会享福的,他此时就横卧在烹茶少女对面的软榻上,一只手支着脑袋,一只手捏着茶杯,随琴音一起摇头晃脑地哼哼,显然听得十分投入。

“宋贤弟。”

听见宋明曦进来,他才把眯起的眼睛张开,身体却像化在软榻上一样,一动不动,只朝宋明曦举杯示意。

宋明曦向来不在意繁文缛节,他和李群玩惯的,径自就走到软榻边上,脱了鞋翻身上去,还嫌李群人高马大占了地方,伸脚踢踢他的小腿,把他赶进去贴着墙壁。

“哪有你这么霸道的客人!”

李群一面抱怨,一面撅起屁股往里挪。

“哪有你这么不识相的主人?客人来了,还不起身让座!”

宋明曦拿话堵他。

李群连呼交友不慎,白白浪费一片深情去关心他。

“多谢李兄,不过我不需要。”

宋明曦丝毫不领情,自己不知过得多好,除去那只不解风情的傻兔子,他现在没有半点烦心事。

可那只名叫卓青的傻兔子,已经把他的心都占满了,偏偏人家还只想当他哥。

这样一想,宋明曦又觉得满心都是事。

“真的?”

李群瞪着眼,挑着眉,死死盯紧宋明曦,似乎想从他从容淡然的表情里找出一丝伪装的裂缝。

可结果令人失望。

宋明曦不是装的,他是真的没事。

“不可能啊!”

李群大吼一声,竹亭里的琴师被他吓得一哆嗦,弹错了几个音。不过李群是听不出来的,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到宋明曦身上去了。

“你当初那么喜欢许柔霜那小娘们儿,为了讨她欢心,把我这个手足都给砍来扔了,还有那个顾滨,整日顾兄前,顾兄后的,每回我们小聚都捎上他,别提多交心了。被这两贱人勾在一起算计,你竟然一点儿不恨?”

宋明曦哂道,

“我又不是圣人,不恨才怪。”

“那你还笑得出来?”

李群估摸着,按宋明曦对许柔霜和顾滨挖心掏肺的好法,被这两人背叛,他起码得消沉个大半年。再结合自己听到那些流言,什么知道真相的宋二少爷当场昏过去,一病就是好几天,最后连许柔霜和顾滨行黔面之刑都没去围观。李群恐怕宋明曦这辈子都要蒙上阴影了。

谁知才过几天,提起这茬宋明曦不仅没咬牙切齿,反而云淡风轻的,仿佛不认识那两个人一样。

他……不会是受刺激过度疯了吧?

“兄弟,你别吓我啊……”

他可是听说宋明曦病好了才特意给他发的喜帖,就是想让他沾沾自己的喜气。至于邀对方来小红杏,则是他临时起意的。

宋明曦当初为了许柔霜冷落疏远自己,李群心里多少是有怨的,索性写了那句“宋贤弟”,想把宋明曦招来骂一顿。

该不是他那句话戳中宋明曦的伤心事,把他的毛病给勾翻了?

李群把胳膊抱在胸前,一脸戒备,就怕宋明曦笑着笑着突然从背后抽出把刀来。

“你才疯了!”

宋明曦杵他一胳膊肘,

“我已经把那两个人忘干净了,他们能不能活着到漳州都是个未知数,我还一直记挂着做什么?”

宋明曦说得是有理,可李群自问是做不到的,常言道“有仇不报非君子”,所以他看不过眼之下,就替宋明曦报了点儿小仇。

“你做什么了?”

宋明曦有些惊讶,他没想到李群会插手这件事。

“也没做什么出格的。”

李群摸着鼻子道,

“不就顾滨那点子破事。他打的好算盘,一面和许柔霜勾搭,一面偷偷追求谢员外的千金。谢员外的千金你知道吧?出了名的冷美人,傲得不得了,不知怎么就和顾滨看对眼了。也不知顾滨使了什么幺蛾子,谢员外都请他过府喝茶了,眼看就要成事,却被许柔霜牵扯进你家的案子里去,自然什么都不用想了。可许柔霜不知道啊,在牢里和顾滨一副惺惺相惜的恩爱样子。我在赌坊听狱卒当笑话说的,就忍不住买通人把顾滨和员外千金的事漏给她听了。”

“结果如何?”

说是不关心,但宋明曦还是忍不住好奇。

李群见怪不怪地摊开手,

“能如何?自然是厮打成一团,又叫又骂的,啧啧,你肯定没见过许柔霜撒泼的样子,顾滨竟一点没讨到好,脸上的伤口都被她生生撕开了……我之前还觉得你可怜,现在反而是庆幸多一些。”

宋明曦感触颇深地叹道,

“我也是,居然一点不觉得伤心,反而无比庆幸看穿了她的真面目。”

其实哪里没有伤心呢?

在亲眼看见许柔霜杀死卓青,顾滨与她亲密依偎在一起,再听她亲口说出自己死亡的真相时,他就像堕进虚无的深渊里,除了伤心悲愤,什么都感觉不到。

卓青伏在棺口小心翼翼触碰他遗体的温柔神情,给了他在人间最后一点温暖。

他就是带着这点温暖重生的。

也许人心都是贪婪的。

许柔霜贪财,顾滨贪名,而他贪的,正是卓青给予他的温暖。

不止那一点点。

他要全部。

“嘿!你小子想到谁了?笑得这么荡漾!”

李群注意到宋明曦的表情突然变得温柔得不得了,根据他丰富的经验来看,他八成是想到心上人了。

“行啊你!才多久,房里又有人了?”

李群勾着宋明曦的肩膀打趣,亏自己还担心他,人家过得恐怕比他还滋润!

宋明曦抱了诚意来向他“讨教”,自然不会瞒他,便开诚布公地回道,

“是你认识的,卓青。”

“卓青?”

李群的下巴快落到地上了,

“就是读书那会儿每日接送你的那个男妾?”

宋明曦完成学业以后,就没不准卓青跟着他了,李群对卓青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只依稀记得他是个脾气很好,很温和的男人。

“嗯,就是他。”

宋明曦含笑点头,提到卓青,他连声音都变得柔软。

“你受的打击果然还是不小。”

李群怜悯地看宋明曦好几眼,因为许柔霜,他居然开始喜欢男人了……

“我只喜欢卓青一个。”

宋明曦纠正道。

管你喜欢几个,反正卓青就是男人。

李群默默反驳,话到嘴边却成了艳羡,

“我记得卓青对你爱护得很,你现在……呃,算是迷途知返,你们一起很开心吧?”

“唉……”

宋明曦落寞地叹口气,

“只有我自己开心。”

“什么?”

李群一个鲤鱼打挺翻起来,

“难道卓青他对你不满意?”

一个男妾而已,哪怕遭了冷落,还敢同少爷拿乔了?

“他对我很好。”

宋明曦把李群按回去,苦恼地道,

“不过他根本不爱我,只把我当弟弟看。”

“嗯?你说他把你当……什么来着?”

李群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他把我当弟弟。”

宋明曦咬牙重复一遍,他看见烹茶的少女嘴角抽了一下,也听见空灵的音乐断了一瞬,她们都在偷偷笑他吧?

可恶!

不过比起面子,还是卓青更重要。

“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

宋明曦满怀期待地转向李群。

“呃……”

李群艰难地吞口唾沫,讪笑道,

“我那些招数都是对姑娘使的,我怕对你家那位不适用啊……”

宋明曦非常大度地表示,

“你只管说,我参详参详,合适就用,不合适就算了。”

李群就放开说了。

往后退几年,他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倜傥少年,脸长得不错,荷包里又有银子,看上哪家姑娘就砸钱可劲儿追,长年累月下来积累了不少经验,最后成功把攫阳城排得上名的两位美人都收到自个儿房里去了。

现在第三位也即将过门。

李群颇有些自得,讲起过往不禁有些飘飘然,附在宋明曦耳边叽里咕噜好一阵子,宋明曦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点头,一会儿作恍然大悟状。

最后不知提到什么,宋明曦的双眼瞪得滚圆,脸涨得通红,李群抖着肩膀笑了会儿,才推着他走出去。

被遗忘在屋子里的烹茶少女歪过脑袋,朝掀起纱帘,露出美艳面孔的琴师道,

“姐姐,那两位公子做什么去了?”

“谁知道呢?”

琴师勾起艳丽的红唇,媚眼如丝,

“反正不是什么好事。”

第40章:南馆

李群吩咐守在松竹厅门外等候差遣的小厮替他备好午饭,就拉着宋明曦匆匆离开小红杏。两人径直朝城南的烟花柳巷走去,路上不时有人投来暧昧的目光——当真是精力旺盛的年轻人,青天白日就捺不住要找姑娘了。

宋明曦是不在乎旁人眼光的,李群能和他玩在一起这么多年,自然也是不在乎的。

两人全然不受影响地一面走一面闲谈,拐进一条幽深的巷子后,路上就再没遇上什么人了。

“呐,走过这条巷子,就到南馆了。”

李群轻车熟路地朝巷子的另一头一指。

宋明曦顺着他的指头望过去,一眼就看见那栋矗立在小巷出口古色古香的华美建筑。扫眼一数,竟有九层之高。每层楼露台的四角都挂了一长串古铜制的风铃,其下缀着晶莹剔透的水晶石,是时恰有微风掠过,拨得风铃伶仃作响,随着风铃摆动的水晶石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仿若九天坠下的星辰。想来夜晚华灯初上之时,整栋楼都像隐在夜空之中,被水晶石化成的群星包裹。

这便是与攫阳城北的倚红楼分势而立云泽颇负盛名的另一所销金窟——南馆了。

南馆,其实谐音男馆,和花重金落力培养花魁的倚红楼不同,是专做喜好男色客人的生意的。

虽说里面接客的都是男人,但也全是顶顶出挑,别具特色的美人。

李群自己是不好男风的,他不过陪客人来这里喝过几次酒,也算开了眼界。所以一听宋明曦现在爱慕一个男人,要向自己“取经”,他立刻就想到南馆。

不得不说,南馆的老板相当会做生意,能想到把整整九层的大楼划成好几个区域。每个区域经营的名目不同,四层以下,客人最多能喝到一杯酒,讨得一盘棋,欣赏一曲舞。四层以上,客人便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干什么,但前提是,得有浪掷千金的家底和豪气。当然,与之匹配的小倌也是南馆里最出类拔萃的。

传言住在第九层小倌只有一人,至今无人见过他的样貌,只有进入八层的客人偶然听过他的琴音。

那客人虽不识音律,却也听得痴迷,直叹“此曲只应天上有”,若不是再往上一层要掏去他一半家产,他肯定要去见见那位“仙人”。

当然,这些不过坊间传言,李群当消遣讲给宋明曦听。

他们可不是来找乐子的,只打算在第一层逛逛。

初初进门的第一层,其实还算不得南馆的大堂,而是南馆专门拨给那些上了年纪,没办法再出卖皮相,又没有找到下家的小倌做生意,赚几个钱糊口的。所以第一层就像一条修在室内的专门做生意的街道,两旁满是卖各种物品的店铺。

不过这里的物品比较特殊。

有卖专门润滑后面的香脂的,有卖根据自己亲身体验写成的房中术的,还有卖恩客送的各种稀奇玩意儿的。反正林林总总,品类繁多,直瞧得宋明曦目瞪口呆。

“有意思吧?”

李群被他难得露出的傻气逗笑了,搂过他的肩膀朝他挤眼睛。

“是很有意思,我从没想过小倌馆还能这样做生意。李群,你见过南馆的老板吗?”

惊讶过后,宋明曦对想出这个主意的南馆老板充满好奇。

李群颇惋惜地摇头,

“我倒想见,却没处见去。南馆的老板隐得很深,做生意这么多年,生意越做越大,却没人见过他的真容,着实低调得很。”

“当真有些可惜。”

宋明曦失望地叹一句。

“老毛病又犯了!”

李群受不了地翻个白眼,宋明曦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结交怪里怪气的朋友,什么只画开春第一枝花的和尚,专记录别人怪梦的老秀才,和什么人的笔迹都能模仿得惟妙惟肖的落魄书生,隔三差五就要给他引荐一个。说起来顾滨倒是他们之中最正常的人了,正常到李群都有些不理解,宋明曦怎么就和他称兄道弟,成了生死之交?

或许是因为顾滨救过宋明曦的命吧?

李群抓抓脑袋,觉得人心真是太复杂了,就拿顾滨来说吧,他当初既然救了宋明曦,还把许柔霜介绍给他,宋明曦对他也好的没话说,他怎么又要害他呢?

唉……真是搞不清、弄不……

“哎?明曦?宋明曦!你哪儿去了?”

还没等李群感叹完,宋明曦已经趁他不注意走远了,李群孤零零一个杵在过道中间,转着脑袋四下喊。

直喊了好几声,宋明曦才从几米处的一家店铺走出来,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群大老远都能看出他的脸有点发红。

“明曦,你买啥好东西了?”

鉴于这里的货品“特殊”,李群的语气猥琐得很应景。

宋明曦不自在地把手背在身后,摇头道,

“我什么都没买,就随便看看。”

李群察觉他的脸又红了三分,分明在说谎,于是拖长了声音强调,

“真的就只是随便看看?”

“真的、真的!”

宋明曦立刻恼羞成怒了,推搡起李群往前走,一面走一面转移话题,

“你说的那个微澜书局到底在哪儿啊?我找了好久都没看到。”

李群没搭理他,他正忙着找宋明曦刚才逛那家店。知道那里卖的什么,不就等于晓得宋明曦买了什么吗?

他都要为自己的机智折服了。

可惜路旁的商铺一个接一个,全都装点得亮晃晃的,在他看来就是一个样子,所以他并没有找到。

唉,又白白失去一个取笑宋明曦的机会!

李群不甘心地转回脑袋,宋明曦明显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再次让他呕个半死。

走进微澜书局的时候,他还有些闷闷不乐。

微澜书局,名字听着挺大,其实也就是南馆底层众多铺子之一。

这个书局的特色也明白写在店名上了,里面只卖一个人的作品。

那个人就叫微澜。

但凡喜好龙阳的人,没有不知道微澜的。

微澜是个专画春宫图的画家,并且只画男子之间的情事。他的画风清雅秀致,擅用暖色,线条凝练流畅,人物表情刻画得栩栩如生,隔着画纸,都能感觉到令人血脉贲张的火热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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