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有明月(穿越 修仙 第3卷)——海之乐章
海之乐章  发于:2012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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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此情形,我想都没想,抱着大猫便飞上了云端,也不知该往哪里跑,一心只想着离那人越远越好。

飞了一阵,我心下盘算,那人竟能跟到这来,我身上恐怕被他下过法咒,在人间怕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甩开那人,只好回去求助于城主。

城主法力比我高强不知多少,定能解开我身上的法咒。

想到这我便往西,去找魔界结界的入口。

我这样只身跑回血月城,一头招牌银白长发自然引起许多人的注意,守城士兵连忙去通报,城主很快亲自前来,见了是我,脸上的欣喜一闪而过。

璇娟也跟着来了,看见我连忙迎上来。

我将怀里的大猫递给她,转身去给城主行礼。

城主看我半晌,只说了句:“回去再说。”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回了城主府。

议事堂里,城主紧绷着脸看着跪在下方的我,问道:“究竟何人将你掠走?竟在我血月城闹事,当我这城主是死的吗?!还有,你又是怎么跑回来的?”

我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应答,只好跪在原地不动。

城主摆了摆手:“算了,你既然能跑回来,还算有点良心,先下去歇着吧。”

我深施一礼,正要下去,却倏然想起那南诏王妃的元神,她的元神可不是我能炼化得了的,至少那妖力我就没办法。再者,我身上的法咒还要求城主帮我破除,不如将这元神给了他换他一个高兴。

想到这我又回转过来,将那王妃的元神取出,用真气向城主推送了过去。

城主见是一个即将渡劫的元神,自然大喜,连忙抓住收了起来,走到我身前拍着我肩膀:“血月,我果然没看错人,你真是我的左膀右臂呀!”

我这才打起手势:我身上被将我劫走之人设下法咒,走到哪他都能追到哪,我此次跑回来,他定会很快寻来的。

城主却笑起来:“血月,你可知魔界的结界是能隔绝一切外物的,不要说法咒,便是天界都没人能知道魔界发生了什么事,否则叫我们这些魔头如何栖身?!”

如此说来,我只要不出魔界,他的法咒就应该无法追踪到我才对。对,一定就是这样。

想到这我展开眉头,城主见我一扫先前的忧郁,笑道:“所以,你若老老实实呆在魔界,他就一定找不到你。”

我点点头,可是转念又想,打起手势:那他若是找来魔界怎么办?毕竟我是被他从魔界抓走的。

城主一看脸上挂上一层寒霜:“我就怕他不来!”

勾栏院,楼栏笼红霜,独倚危栏,心更寒凉。出去转了一圈,魔界的血月仍然那么红。而我又回来这被淡淡红纱笼罩住的勾栏苑,虽然有时也会不甘心,可血月公子似乎只能属于魔界。

一个人的时候我也会想,我从睁开眼那天起,似乎就是个莫名其妙的存在。如果是为了在魔界混日子,我又为什么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血月公子虽然在魔界名噪一时,却也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妓馆相公罢了,没有了血月公子,魔界依然是魔界,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抱着大猫靠在窗前,虽然这只大猫还是不开窍,可每每抱着它总能让我有种抱着怜玉的错觉。我不能肯定大猫跟怜玉是否牵连,可那种莫名的安心之感却不能忽略。虽然记忆仍旧不很清晰,但我知道怜玉是我亏欠并且应该去补偿的一个人,而见到怜玉坟墓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机会去补偿他了,如今只能将这些感情全部都转移到大猫身上。

记忆这东西果然是无孔不入的,就在我打开一条缝隙,去选择性的挖掘怜玉那一段过往的时候,其他的东西也会跟着跑出来。

这几日总是有些纷乱的片段从脑海里冒出来,犹如黑白胶片,在我脑中闪现。

黑白胶片?有那么一瞬间,我看见与自己身外化身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学校青青的草地上看书,在课堂上听教授讲课,在家里跟父母聊天,在集团公司给父亲帮忙,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在大人的腿边跑来跑去。

那些记忆,像是本破旧的日记,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如今将那些灰尘掸去,那么温馨令人怀念。

我鼻尖一酸,眼中溢出些晶莹的液体,顺着脸颊流下来,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跑到这种地方?我的家到底在哪儿?我究竟是谁?

此时又听见有人在我耳边轻唤:“天雅,天雅……”,那无孔不入的魔音,赶不走也逃不开,在灵魂深处激荡起一圈圈的涟漪,恐惧和苦涩同时漫上心头,搅得人的心一阵阵锥痛。

我蹲下身子抱住头,身体剧烈的颤抖,心中无力的反抗:“别叫我,求你别再叫了!”

……

如此这般艰难的过日子,每天被各种好的坏的记忆纠缠,只有靠修炼来驱散那些纷乱的思绪。

慢慢捱到了比武大会。

这几日勾栏院很热闹,客人比平日多出数倍,生意自然也红火起来,相公们迎送着各式各样的客人。

自从我回到勾栏院至今,还没接过任何一个客人,在比武大会这个节骨眼,谁也不会愿意在妓馆罔送了性命,就算是想做风流鬼,也不必急在这一时。反正城主早已放出话去,血月公子于比武大会当日将会到场观战。

比武大会,也可以叫斗法大会,血月城百年一遇,拔得头筹之人可以继任城主。

这比武大会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刀剑无眼,生死有命,若是不小心在比武斗法之时丧命,须怨不得别人,胜利之人若是愿意,可以将失败者的元神拿回去修炼,也算是一种奖励。

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人愿意来参战,为的是博得个高手的好名声。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会痛下杀手,这就要看你有没有背景,或是走不走运了。

比赛这日,我脸上蒙着红纱恭恭敬敬侍立城主身边,这也是城主的意思,弄得神秘一点能吸引眼球!

我心里一阵腹诽,故弄玄虚!可你倒是给我赐个座啊,让我这样站着怎么看也好不到哪去!

他好像是听到我的心声一般,轻轻笑了笑,叫人给我抬上一把椅子,放在他身边。

擂台下人山人海,连黑水城和阴风城都来了不少围观之人,因为这个比武大会,最后拔得头筹之人挑战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城主。

所以这比赛定然十分激烈。

当然也有一些是来看我的。血月公子声名在外,很多人也想亲自看上一眼。

我心中感叹,人言可畏,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恐怕世人对传说的热情比真相还要大。

正在胡思乱想间,擂台上双方已经开始厮杀了。

魔界斗法大会,擂台自然要用结界罩起来,否则两方拼斗起来伤及无辜,就不是斗法大会而是屠杀了。

要维护这样的结界,城主调派了千余魔界元婴期左右的守城军士,往结界上灌注真气,如此几日维持下来,也当真耗费人力物力。

海选没什么好看,今日是第一天比试,因此城主会在,明日之后便进入程序化,直到决赛再来。

我一天神思不属,到了比赛结束之时,究竟谁胜谁负,多少人丧了性命我一概不知,自己想着自己的事。

第二日城主不来,我自然也不必在场被人瞻仰,自行留在勾栏院。

几日之后,比武大会接近尾声,决赛来临了。

决赛当日,城主又让我坐在他身边当花瓶,看着台下的人山人海,喜滋滋的宣布比赛获胜的奖励。

我斜睨着他,还奖励?若是叫他人赢了去,你这城主也就当到头了,自己给人当作奖励也就是了,还在这大言不惭!

但听城主道:“各位,本次比武大会获胜之人,除了有资格与本城主一较高下之外,本城主决定,将血月送给获胜之人!”

台下一片欢腾。

我惊得倏然睁大眼瞪着那个无良城主,恨得咬牙切齿!

城主瞟了我一眼,又道:“当然,若是技不如人没本事把血月带走,也就无福消受这魔界第一美人了,哈哈哈!”

台下又是议论纷纷,看来爱看热闹的习惯不论是在人间还是在魔界都是一样的。

我觉得额上几根青筋暴跳起来,往那二百五身上飞去几十个眼刀。

但是比赛仍要进行。共有四人进入了决赛,分成两组斗法。

第一组上场之人乃是个一身太极八卦道袍的花白胡子和一个负着一把大剑的中年剑仙。

锣声响起,两人开始拼斗起来。

第九十七章:比武大会中

魔界的比武大会没那么多规矩,自然可以斗法,然而若两人实力相差较远,斗法自然有用,若是实力相差不多,法术对对方的伤害倒不如武器来的直接。

比如风咒雷咒之类的小法术,对方用仙器一挥便能挡下,还白白耗费了真气,所以比武大会斗了半天,其实都是在斗兵器。

再看台上两人,那两人功力已经比我强了,剑仙身后的大剑虽大,飞转起来却相当灵活,那花白胡子使一拂尘,两个兵器均是上品仙器,看来进入决赛之人果然不简单。

两人鏖战许久,那飞剑虽利,却割不断那拂尘,那拂尘虽强,却也不能近了那剑仙的身。

一时之间僵持不下,这就是比拼持久力的消耗战,就看谁的内息充沛,谁就能坚持的时间长。

那花白胡子显然比剑仙修炼时日多,内息绵长,经久不衰。果然过了一段时间,剑仙开始显出疲态,花白胡子越战越勇。

忽然花白胡子挥舞着拂尘看准一个空当卷住了仙剑的剑柄,用力一拉,飞剑脱出了剑仙控制,往远处甩去!

花白胡子抖出飞剑,撤回拂尘反手便向剑仙攻去。

剑仙的飞剑脱出控制,怎能抵抗那拂尘一击?!一下子被拂尘击在胸口,倒在地上口吐鲜血。

若是一般的比试,到此处已经可以分出胜负罢手了,只是这是魔界!

于是那花白胡子又将拂尘抖出,卷住了那剑仙的脖子用力一拉,剑仙正在重伤之时如何抵挡得主这般力道,脑袋立即飞离身体,肉身死了。

剑仙肉身既死,身外化身自要脱出身体寻找活路,又被那拂尘卷住,那拂尘便结果了身外化身,抽出了元神!

台下一片欢腾,魔界的人确实喜欢血腥的场面。

我看着那花白胡子皱眉,那么老的一个人,看着就很反胃,那个无良城主出了那么个馊主意,无非就是让我替他挡住挑战之人!

可是转念又一想,挡住获胜之人,若是灭神在手尚有可能,可现在灭神在那人身上,叫我如何抵挡?!

想到这我心里有些没底,看了看那二百五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怒从心起,明明功力那么高了,还怕这怕那,真不像个男人!我死了不打紧,以后没人帮你收集元神,你别后悔!

再看擂台之上,那花白胡子向台下打了一圈稽首,又转过身向城主施了一礼,看着我笑得满脸褶子。

我心里一阵恶寒,连忙将头转到一边,幸好蒙着面纱看不见我的脸,我想我现在脸色一定黑得跟锅底一样了。

再转过头,第二组人上场了。

此二人其中一人竟是个鬼仙,鬼仙没有肉身,只凭身外化身在外行走,如此一来他的分身必定十分强大,此人断不好对付。

而第二个人却相当神秘,穿着黑色大斗篷遮住身体和脸,看身形当是个壮年之人,手持一把宝剑,气息沉稳,法力定然不弱。

这两个可比先前那一组有看头多了,我转过脸津津有味的看着。

那鬼仙也是使剑,那柄剑泛着幽深的黑芒,当是上品仙器。而那黑袍之人却使一柄看上去极普通的宝剑,也不知这样的剑如何与仙器相抗?!

铜锣一响,两人各自出招。

那黑袍之人果然不俗,将真气灌注于剑上,竟使普通的长剑能与仙器相抗!

此人功力深不可测!

我仔细看着那人的动作,那剑法我虽然不认得,可怎么都看着十分眼熟,两人你来我往,斗得不可开交。

几十个回合之后,鬼仙兵器厉害,心中自然有些托大,那黑袍看准机会伸手成爪,竟然抓住了鬼仙拿着剑的胳膊。

鬼仙一惊,连忙运力抵抗,却无法挣脱,我心想这次这鬼仙死定了,想那黑袍之人只用一柄普通的兵器便可以抵抗他的仙器,被他抓住自然不好脱身。

那鬼仙见争脱不掉,连忙伸手变掌往那人身上印去,那人动作极快,就势反手将宝剑插入了鬼仙手掌心!

鬼仙吃痛,自然将注意力转移到这只手掌之上,那黑袍却放开他的手腕,顺着胳膊向上,便掐住那鬼仙的咽喉,且不待鬼仙反映,手上用力,捏碎了鬼仙喉咙,直接抽出鬼仙的元神,反手收了。

这一切一气呵成,台下功力低微一些的人都尚未看清,黑袍已然获胜了。

台下宁静片刻,而后爆出如雷掌声,黑袍向台下施礼一周,连看也未看台上,飞下台去。

我看看城主,城主轻笑一声:“这人倒是有些意思。”

我翻了个白眼,等你上场以后更有意思。

最后的决赛终于来了,黑袍对花白胡子。

这一场获胜之人将挑战城主之位。

那黑袍仍旧使一柄普通的长剑,不知是没有仙器还是托大,亦或是不愿意显出兵器深藏不露?

总之普通长剑对花白胡子的拂尘,怎么看也没有胜算。

铜锣一响两人开始过招,十来回合之后,黑袍的长剑果然出了问题,那长剑本就是普通兵器,全靠黑袍真气灌注于内,如此相抗仙器,简直太儿戏了。

再加上他已经战过一程,而今体力真气消耗都非常大,再以真气凝聚剑上抵抗仙器,无论如何也不行了。

长剑被拂尘卷住断成两截,黑袍也就弃了那柄长剑。

拂尘跟着欺上,黑袍情急之下幻出一把长剑迎敌,果然他是深藏不露。那把长剑,一看便是极品仙器。

极品仙器在魔界相当少见,不是因为魔界没有功力那么高强之人,而是所谓财不外露,魔界之人窥视他人武器而杀死持有者之事比比皆是,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所以,若有好些的兵器,还是最好藏着些。

此剑一出,拂尘立现吃力,隐隐有着败走迹象。

魔界比武大会,若是有本事逃得走,也算是个本事,决不会遭人非议。所以说,魔界一直是个高度自由的社会。

可惜拂尘没能逃脱,两人又过了几招,拂尘已然毫无还手之力,那黑袍看准拂尘一个破绽,将其结果了性命,夺了拂尘元神。

台下又是掌声雷动,众皆议论纷纷这黑袍是何方神圣。

城主一抬手,止住众人议论,问那黑袍:“阁下因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那黑袍沙哑着嗓音,听上去像是特地幻化以遮住原本的声线:“在下长相甚是骇人,还是莫要吓到众位。”

城主闻言看了看我,又道:“阁下若要挑战城主之位,不以真面目示人,恐会遭人非议,若是阁下当真赢了我,如此遮遮掩掩如何服众?”

此言一出,台下又开始议论起来,大家纷纷点头,从没见过城主成日穿着个斗篷的,如此岂不叫血月城丢了脸面?!

然而那黑袍却桀桀怪笑起来,指了指我:“在下不坐城主之位,只要血月公子!”

台下又是一片哗然,城主笑弯了眉眼,我心中怒气上涌,今日便是粉身碎骨也不会遂了你的愿!想到这狠狠剜了那无良城主一眼,长身而起,扯了旁边站的一个侍卫的宝剑,便往台上飞去。

待我飞至台上,黑袍抬起脸,我终于见到了他的真面目!

这一看之下我立时感到无边无际的恐惧涌上心头,痛苦的往事一幕幕在脑海中上映,记忆里那地狱般的折磨直吓得我魂飞天外,当场将宝剑扔在了地上,全身不住的颤抖,僵在原地完全忘了反应。

那黑袍见我僵在当场,猛地提剑向我刺来,我竟连闪避都已经忘了!

第九十八章:比武大会下

如果没有我的经历,你一定不会相信,有时候疼痛比死亡更可怖,比爱更让人刻骨铭心。

所以在见到那张脸孔的时候,我僵硬着身子呆立当场,任恐惧侵蚀着我的脑海,脑中瞬间一片空白。有那么一霎那,我竟觉得如此死了也好,至少不会再活在这种恐惧的煎熬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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