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夜相知——细嗅蔷薇a
细嗅蔷薇a  发于:2013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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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地站在莫重山面前,秦夜满面羞红,轻声喊道:“伯父,你好。”

莫重山满意地看着面前的秦夜,大手一挥,豪情万丈:“什么伯父,跟着阿暮叫干爹就好。”

秦夜扭捏了一会儿,蚊子哼一样:“干爹!”

“哎!好孩子。”高声地答应完毕,眉开眼笑的凑到秦夜面前,可怜巴巴地说:“小夜夜,我不想回家,一个人都没有,太冷清了,我跟你和陈暮住一阵子好不好?”

“不行!”“当然可以。”陈暮和秦夜同时答道。

“不行不行,你又不是没地方住,什么一个人没有,什么冷清,都是骗人的!”陈暮少见的跳起来。

“小夜夜,你看他,好凶哦。”莫重山拉住秦夜的衣角,抹着眼睛,似乎那里有眼泪要流下来。

秦夜看看老爷子,又看看铁青着脸的陈暮,为难极了。不过还是同情心逐渐占了上风,软着声音冲着陈暮央求道:“暮~~~~,就让干爹去住几天嘛,如果不方便,我搬出来也行。”

因为店里装修,秦夜早在几天前就搬到陈暮的家里去了。

“那是你家,谁走你也不准走。”陈暮懊恼极了,老爷子抓住了他的软肋,他最见不得秦夜可怜巴巴的眼色。

回头恶狠狠瞪着莫重山,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赢了。”随后又补充道:“只准住一个月。”

“好,好,一个月就一个月,哈哈。”莫重山乐颠颠地走出门去爬上车,腿脚极其利索,一点都不见受伤的样子。

秦夜愕然,陈暮撇撇嘴,一副“看到了罢,他啥事没有”的样子。

第十二章:小夜的性福生活

两口之家变作三口,生活节奏变了许多。

以前的早餐,总是陈暮和秦夜一同用完,然后陈暮出门,秦夜在家里收拾完毕,就可以去店里看看进度,也可以去逛逛街,或者就待在家里东收拾西收拾,还可以什么都不做,看看电视上上网。陈暮中午晚上尽量早回来,贪恋着有秦夜的家的感觉,抱着秦夜,就象是抱住了整个世界。

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老爷子,早餐变成了两顿,陈暮吃完去上班后,老爷子才慢吞吞起床,洗刷完毕,秦夜将早餐呈上来,坐在一旁陪着再吃点。

因为无论是陈暮还是老爷子,喜欢吃饭时有秦夜陪着,不然没胃口,两人争来抢去让秦夜不胜头痛,只好陪着这个人吃一点,再陪着那个人吃一点。

午餐晚餐变得极其丰盛,人多了嘛,不但有老爷子在,跟着来混饭吃的人也一下多了起来,还常常是突然造访,提前一点儿招呼都不打的,用汪涵的说法是:“还用打招呼?什么情况了都,不来吃才怪。”陈暮的积威似乎在老爷子面前失去了原有的震摄力。

老爷子还开始光明正大的“霸占”着秦夜,有时候一早出门,晚上才回来,让陈暮一天摸不到人。有时候电话打过去,接的总是老爷子,很兴奋的告诉自己,咱们在逛街在健身在下棋在研究食谱在聊天,总之,别人在忙着最好不要打扰。

老爷子着实喜欢秦夜,喜欢他做饭的手艺,他谦恭的态度,他的善解人意,他的诚实和憨厚。

莫重山很满意。

陈暮很恼怒。

秦夜很性福。

是的,“很性福”,没打错字。

有了这许多的电灯泡亮在身边,陈暮已经有些忍无可忍,白天的时候也就罢了,但晚上也不得安宁。

刚刚摸到小夜的小手时,客厅里有人高声喊叫,老爷子看电视要找老花镜,天知道他那双离着八百里也能分清蚊子是公是母的眼睛,哪里用得着老花镜。

刚刚亲了一下小夜的小嘴,电话又响了,老爷子说睡不着觉,要秦夜去陪他说会儿话。

夜深人静的时候了,陈暮热情似火的提枪上马,秦夜羞红着脸的半拒半迎,正要入港的时候,有人敲门,陈暮乌云遮脸地去开门,老爷子抱着枕头站在门外,嚷嚷着说被子不舒服,要换一床。

终于世界清静了,就是铁打的也没了兴致,小夜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鸵鸟一样裹紧被窝,死活不肯再跟自己亲热,陈暮以头怆墙,几乎气得憋成内伤。

第二天一早,老爷子起床后,餐桌上迎接他的是一杯凉牛奶,还有几片连狗狗都厌恶的干巴巴的面包片。

秦夜被人拐走了。

这是陈暮对前一天晚上的报复。

躲了一个早晨,却躲不了一辈子,秦夜更加频繁的被老爷子叫走,甚至到了晚上,还要陪他聊到很晚才肯放人。秦夜是个太容易心软的人,老爷子狠狠地稳稳地抓住这一点,每每放低了姿态,以可怜巴巴的神情望着秦夜时,秦夜便乖乖跟他走了。

莫老爷子是谁啊,陈暮的干爹啊,唯一的亲人了,谁能忍心违背他呢?

小夜似乎一下子被人抢走,抢走他的那个人还真的不能动用武力,陈暮一下子从丰衣足食的云端跌落了下来,变得时刻感觉饥渴,中午的应酬往往直接推掉了,晚上的也总是站站就走,一切挤出的时间都待在了家里,用在了对小夜无声的抢夺上。

这天晚上,人很多很全,菜式很丰盛。

汪涵抱了碗玉米排骨浓汤,一边挑着炖得软烂鲜美的肉块送到小乐口中去,一边警惕地扫视着手边的那盘干煸草菇,宗国胜那家伙嘴巴也太快了,还有陈暮那个无良上司,把公司所有活计全放给自己也便罢了,一盘菜他也要跟自己争,要不是抢的快,最后这点排骨也要不保了。

宗国胜吃得满嘴油光赞不绝口,这几天真是好口福,以前蹭点吃喝还得帮着打扫店里的卫生,现在可好了,想吃就吃想喝就喝,再也不用看陈暮难看的脸色,哈哈,希望老爷子永远住在这里。

莫老爷子目不斜视,一双筷子舞得虎虎生威杀气十足,有这一群狼在,不吃快点连汤都不剩了。

“你们没吃过饭吗?”陈暮黑着脸,口气里象是掺了冰。这些家伙难道都是饿死鬼托生的,小夜还没吃几口呢,这么一大桌菜就下了一大半。

汪涵:“没吃过这么好吃的。”

宗哥:“是啊。”

小乐:“嗯嗯。”

莫老爷子:“唔~~~~~~。”抢到了最后一块蜜汁里脊,哈哈。

陈暮有些火大,把手中的碗往桌上重重一放,秦夜连忙在桌下扯扯他的衣角,有些好笑地叫道:“暮~~~,吃饭啦。”夹了些菜放到陈暮碗里去。

看着秦夜亮晶晶的眼睛,陈暮心里的气顿时没了踪影,端起碗美美地吃起来,一边恶狠狠地瞪他们几眼,这帮吃货,暂时放过你们。

“暮~~~,你到底在生气些什么?”汪涵嘴里塞满了菜,有些不知死活,“我们不是在努力证明小夜的手艺有多好么。”

“哼,只是在解决你们肚里的馋虫罢了。”陈暮冷冷地答道。

“NO,NO,NO,不要说的那么肤浅,我们如此热情、狂热、不顾一切的表现,都是为了证明,这里每一道菜都是那么好吃,哈哈。”汪涵吞下一口菜,满足的摸着肚子。

“证明?你还能证明些什么?”陈暮不屑。

“那你想让我证明什么?”汪涵接口。

“譬如某人说他肚子疼,要你拿出根据来,你能证明吗?某人说他心理难受,要你证明一下,你能证明的了吗?”陈暮很少长篇大论,但话多的时候份量好象也更重。

“呃~~~~~~,这个,还真有些难度~~~~~~。”汪涵摸摸脑袋,有些张口结舌。

哈哈哈,桌上众人大笑不止,宗国胜笑得捂着肚子,乐乐滚到了汪涵怀里去,老爷子把一口菜喷到老远,大家闪避不及。能把智多星汪涵问住,大家都服了。

汪涵摸摸小乐的头发,跟着坏笑几声,斜眼望着陈暮,怪声怪调地说道:“那些我证明不了,可有件事我可能证明得了,从某些人这几天抓耳挠腮的表现,就能证明有人快憋得发疯了,嘿嘿。”

陈暮低头把最后几粒米饭扫进嘴巴,轻轻放下碗,嘴角微翘,声音愉悦地应道:“嗯,在有人发疯之前,肯定有人会先被~~整~~死。”

怕被殃及池鱼的宗国胜高高举起手来:“我吃饱啦,我去洗碗。”

小乐乐也端起空盘子:“胜哥我帮你。”

莫老爷子低头看看腕表,惊叫道:“呀,新闻就要开始喽。”连忙逃离是非之地。

汪涵左瞧瞧右瞧瞧,只有秦夜一人在桌前收拾碗筷了,哀叫一声扑上前去,“嫂子,你救救我,阿暮要杀了我。”回头对着厨房哭叫道:“小乐,关键时刻你又弃我而去,我不活啦!”

“汪涵,你胡说什么。”秦夜脸红得象熟透的虾公,逃一样跑进厨房中去。

“哼,巴结嫂子有些晚了。”陈暮笑得有些云淡风轻。

“嘿嘿,暮哥你说,怎么才能放过我?”汪涵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就差摇着尾巴了。

陈暮半靠在沙发上,冲着厨房喝道:“阿胜小乐,还不听令!”

“末将在!”宗国胜秦乐连忙飞奔过来,站得笔直。

“将此人拖到厨房去,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奸杀一小时后,若还有一口气在,便饶过他罢。”陈暮凛然喝令道。

“呃~~~,小乐,朋友妻不可戏,先奸后杀这任务,只好由你来完成了。”宗国胜拍着小乐的肩膀,一脸悲痛状,随后补充道:“不过我可以帮你把他拖过去,嘿嘿。”

秦乐抹了两下眼,苦着脸,轻轻抚摸着汪涵的俊脸,不舍地说道:“涵哥,不要怨我心狠,我先送你去,我随后就跟你来。”说着说着忍不住笑了出来,往厨房奔去,“哈哈,我受不了了,要笑死我了。”

宗国胜也笑出声来:“这么几句就笑场,小乐你也太没出息了罢。”

“小乐,你等等我,死也要跟你死在一块。”鄙弃地看了陈暮和宗国胜两人一眼,跟了过去,“这两个家伙,看一眼我都恶心,还是你来罢,可以先奸后奸,再奸再奸,我豁出去啦!”

厨房里传来碗盘落地的声音,秦夜看他们几个耍宝乐不可支,失手打破了一只碗,天哪,这日子可怎么过。

晚上,莫老爷子似乎也收敛了许多,没再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妨碍两个人的亲热。因为每个人都嗅到了一股强烈的杀气,知道某人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如果再逼他一小步,或许就会因此当场血溅五步,明知危险还要去做,好象大家还没傻到那种地步。

世界彻底清静了,陈暮躺在床上,怀抱着小夜,神清气爽。

经过前段时间的实践摸索,还经过网上的深入学习,借助现代产品的润滑,情事已经逐渐进入化境,除了在床上的小夜仍然有些束手束脚极其害羞以外,其余的都令陈暮满足不已。

是夜,再度化身狼人的陈暮,这样那样,那样这样,反反复复要了秦夜数次才肯罢休。

第二天,秦夜整天都没出现。

房门反锁着,老爷子去都没敲开门,只听到秦夜呐呐的小声解释着说肚子不太舒服,再问就什么都不肯说了,可以想象得到,房间内那张大床上,窝在被子底下的秦夜,身上肯定是伤痕累累的,脸上肯定是熟透了的。

那个,肚子或许没事,屁屁肯定有些不舒服的。

等到陈暮家里那个大大的厨房重新开伙后,大家才长长抒了一口气,经过此事,陈暮的脸色又重新成了大家的风向标,一有不对马上努力寻找自己身上的原因,不然下顿饭恐怕还要去吃那些外卖叫来的垃圾。

陈暮不能把老爷子怎么样,却能把秦夜怎么样。

秦夜被怎么样了,就做不了饭,就谁都吃不到好吃的,想要吃好吃的饭菜,就要小心看陈暮的脸色。

老爷子这张王牌,使用了没多久,就彻底失去了效用。

陈暮就这样把轮流转的风水,牢牢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上。事情很简单呗,小夜的性福,密切联系着大家的幸福。

有谁不长眼的,立刻拉出去枪毙五分钟。

古人说的话好有道理嘛:民以食,为天呐。

第十三章:当大哥要从娃娃抓起

两个男人的情事,似乎总是与世俗格格不入的。

陈暮本就是商界有名的公众人物,许多人的眼睛在盯着他看。

在生意上,陈暮并没有所谓的死对头,他的手段虽然杀阀凌厉,但从不赶尽杀决,也从不欺善凌弱,在业界有着良好的口碑。但同行是冤家这句话是自古有之,现如今也绝不能免除的,不过好象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在最近这段时间悄无声息地全都不见了,世界似乎成了一统,陈暮没黑没白的忙碌着什么。

秦夜忙着重新开业的诸多事宜,忙着应付老爷子千奇百怪的要求,没时间注意那些。

还有想入非非想跃上枝头成为陈太太的,象张香香之类。那晚的生日宴会上,她敏锐地感觉到陈暮与秦夜之间的微妙气氛,也曾不甘心就此放手,派人跟踪拍摄过许多次,但似乎陈暮总是把秦夜保护的很深很周全,没有留下一点点可以利用的痕迹。

张香香很恼怒,她一直以为,拿下陈暮只是个时间问题。喜欢男人,只是图一时的新鲜罢了,迟早还不是要回到正途上来,或者自己掌握了他的秘密,就拥有了成功的砝码了罢。

负责跟踪调查的私家暗探被骂了个狗血喷头,抱着那些一点价值都没的秦夜的照片滚出了张香香的办公室,正与一个满头黄毛的小子撞上正着,照片掉了一地。

黄毛小子随便捡起一张,上面的秦夜正在菜市场买蘑菇,英俊的侧脸,眼角带着些淡淡的笑意,浓密的睫毛弯弯翘起,嗯,真是挺好看呢,这张可以拿回去给太子哥看看。

黄毛拨拉了一下地上的照片,随手捡起几张拿在手上晃了晃,吹声口哨:“技术不错嘛,继续努力。”说完抖着腿门都不敲就进了张香香的办公室。那暗探愣了愣,没敢吱声。

将自己带来的照片一一摆放在那个女人面前,全部都是这女人跟不同的情人在床上的春宫,张张都精彩极了。黄毛有些鄙视地看着瞬间变了颜色的张香香,真是不自量力,什么人都敢跟太子哥斗么!

“太子哥让我捎句话给你: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你想玩的话,自然有人陪你。”丢下面如死灰瘫坐在椅子上的张香香,黄毛大摇大摆的走出门去。

靠,真是爽呆了,真想哈哈大笑三声,这可比打个小架混点吃喝过瘾多了,刚才的自己一定帅极了。站在路旁YY的黄毛只顾咧嘴傻笑,浑然不觉头上顶着路旁法桐掉下的叶子,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还以为自己魅力值飚升回头率大涨呢。

开车路过的宗国胜正巧看到,这不是盲目崇拜陈暮的那个小开嘛,在这里傻笑什么呢?这个小子看起来傻傻的一定挺好玩。宗国胜心里盘算着如何为自己乏味的生活找点乐趣,黄毛却是死到临头犹不自知。

******

漫长的暑假结束的时候,装湟一新的小秦水饺馆也正式开张营业了。

大厅经过精心装扮更加青春时尚,桌子全部换成小号的条桌,一排粉色和桔红色相间,一排粉蓝和草绿色相间,洋溢着飞扬的快乐。大厅右侧新开辟的一排小房间,其实只是些小的隔断,门口挂起半长的各色布帘,相对更加安静独立些。

左侧的墙壁上别出心裁的布置出一大块版面,红色剪纸字标明“心语花园”四个大字,一旁的小几上还准备了各种颜色和图案的卡纸,可以留言交友,可以送出祝福,可以激情表白,可以叫嚣发泄,等等等等,除了不能用污言秽语骂人,不能反党反人民,一切都可以张贴在这里。

比较早来的学生们发现,心语花园里早早就有人写了东西贴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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