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鸣歌——蚀骨
蚀骨  发于:2012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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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的解释自己只是去见一个普通朋友。

去他妈的普通朋友,这两个混蛋纠结在一起叫人恶心的罗曼史我是从大学一直目睹到现在的,带着被叶鸣歌这个强

力绞肉机折磨的血淋淋的心脏,我觉得随时可以找到理由结束这看来没有太多意义的小命。

他大概以为我不知道,圣诞节之前,在德克瑟斯他们就见过面了,我们开着车穿梭而过,看见齐天宝站在月台上面

我当时很想把副驾的窗户用油性笔整个涂黑,以避免这种千年等一回的含情脉脉电场在这短短几秒内透过二人的视

线扫射来去。

齐天宝在我们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开着一辆行将就木的摩托钻进小巷,我则因为在市区踩着油门将车速飚到120迎面撞

上一根1986年就立在那里的电线杆。

我们双双坐在车里看着自己的胸腔跟安全气囊争夺那一刻突然稀薄起来的氧气。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当时要自欺欺人的表现的像没看见那个原本拥有一双shining eyes的亚洲帅哥,但那以后,他

们开始给对方打电话。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也懒得诹什么第六感之类的玩意,当你满身心的爱一个人的时候,你有上亿种方法知道他现

在背着你跟谁在调情。

now,it's coming……

他们终于要见面了,我都不知道跨出这个门槛之后他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对我来说天堂与地狱并存的小屋,我了解这

个人,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但这更糟,在愧疚与跟情郎私奔的澎湃激情的交织下,我很可能会遭到他的不告而别

“鸣歌。”不明白为什么我还会冲到门口,做这种垂死挣扎的叫唤。

他回头了,满眼滥情。

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我完蛋了,大限已到,我再也无法让一个心有属所的男孩爱我了。

最后的问候:“I Love u。”眼泪,你他妈的就不能在那两颗凸状晶体里撑一会儿吗!?

温暖手掌抚上我的脸颊,我的贪婪在颤抖:“我一会儿就会来,好么?”

lie……

我站在门口像个旷日持久的寡妇盯着肌肉结实的美国大兵,然后他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雪下得有点大了,地上一排深色的脚印被慢慢掩埋。

这样的场景让我不得不想起五六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

我从小就不太喜欢跟人相处……可能跟我的性向有点关系,但我觉得主要原因是我们家的大背景。

说黑社会太夸张了,但我知道陈家发家确实是靠开赌场,我因为太独立,很早就摊牌了gay这件事,碰上冥顽不灵的

老头子,变得更加独立。

一意孤行了选了一所远离家乡的大学,越来越孤独的福利是家里人终于举了白旗,和平大使我舅舅,在我大二的时

候跑来找我做心理辅导,因为我妈想我想的快把照片镭射出窟窿来了。

小舅舅只比我大3岁,更多意义上是我的死党,他来找我的那阵子,我们花天酒地,极尽堕落之能事。

他甚至帮我叫了money boy。

在否决了那些怀肥燕瘦秀外慧中的大小妖孽之后,舅舅严重怀疑我的性能力。

我在被他纠缠了一晚上之后,终于在我们学校的淮海路上跟他发飙:“sex和love对我来说是不可分割的!我跟别人

不同不是因为我是gay,而是因为我对待感情不像大部分gay那么随便。”

“哈利路亚,我的圣洁教徒,相信我,只是因为那些人刚好不是你的type,要知道世上就是有那种one shoot,叫你

雄性激素爆发立马就地干了他的。”舅舅花花公子惯了,让我们欣赏他的直率。

话音刚落,叶鸣歌迎面走来。

刚下晚自习,还背着书包,戴着大大的黑色耳麦,嘴里哼着C21的歌,目不斜视的从我面前走过,像一阵清风。

说不清楚是眼睛鼻子还是眉毛吸引了我哪个运转失常的神经,我转过头,捕捉着他耳廓的弧线。

“see!that's your type!”舅舅的声音打断我的走神。

我觉得滑稽,轻笑道:“只是一个觉得顺眼的男孩罢了,是你爱情小说看太多,还是我想象力不够丰富?我不觉得

我们之间还会有什么交集。”

这种话真的不能随便乱说,因为两个星期以后我就在学生会的招募会上看见了他。

我当时是外联的部长,他应聘。

跟我一起的有三个人做面试,这些人小鬼大的同事们总喜欢拿新生开涮,尽管鸣歌几乎可以称得上面面俱到,可那

些刁难人的问题还是一个接一个被丢出去,好像干干脆脆说yes就会显得整个学生会都愚蠢了似地(实际上他们就是

些蠢货)。

作为面试官的我在干嘛?

我承认当时我有点惊喜,多瞄了他两眼,却没有更多的奢望。

我胆子再肥也不敢在学校出柜的,那些刚过完青春期的小鬼跟某种名为腐女的生物会毁掉我的生活,然而这也意味

着我跟叶鸣歌的不可能。

这个城市并不大,不需要多久你便能认识这里所有的gay man,作为大前辈,我知道他不是,至少当时不是。

他很cute,也很聪明,与他一起工作是一种享受,可虽然好感一直膨胀,我却从未想过跟直人有任何的瓜葛,那纯

粹是自杀。

直到我发现他看齐天宝的眼神。

那叫做迷恋。

我见过的最露骨的红灯区男妓看嫖客的眼神也没他的人神共愤。

而除非齐天宝是瞎子,否则他不可能不知道,那叫非分之想!尤其在齐天宝还有个曹佳的情况下。

那纯粹是一锅浑水!叶鸣歌这个疯子甚至对曹佳都爱屋及乌了~

对齐天宝这个自私的显然还未断奶的低能儿(原谅我此刻的愤怒),鸣歌表现的像一个每天用眼泪拯救苍生哺育大

地的圣母。

值得被提上议程控告一百遍的案例太多了,我受不了齐天宝的欲擒故纵明知故犯若即若离拈花惹草脚踩两只船享尽

齐人之福!更受不了叶鸣歌的有求必应掏心挖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只能成为他的朋友。

有人相信一见钟情,在梦想破灭之后,日久生情成了更多人偶像剧的套路。

我很倒霉,两个都沾上了。

我都不记得怎么跟他慢慢变成朋友的,大学毕业那会儿我曾解脱似地想:谢天谢地,我没去淌浑水!

可我居然没有跟舅舅一起离开那个城市,仅仅因为他在我的散伙饭上喝得酩酊大醉:“学长……你可不可以不要走

?”

虽然我觉得大部分原因是我当时想在小城里自力更生,但那句话确实推了我一下,在我那发育不良的闷骚心脏里播

下了一颗邪恶的种子。

我大概从那时候起就开始卑鄙的思考,或许有一天我可以乘虚而入。

之后的故事你们知道,我得到了很多次机会,说真的,你们不觉得那对傻×的爱情简直像只漏风的丝袜,到处都是

可乘之机?

我一直以为我能赢的。

我做的那么好,做的那么多……

自夸?

我做了所有缺乏自尊和不知廉耻的事情去担任这个第三者的良好角色,我应得的。

可是就像我碰上叶鸣歌,无法控制的被送上一辆不能下站的地狱列车,他对齐天宝的执着永无宁日,那一部又一部

的黄手帕演到最后,我突然发现齐天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鸣歌。

这样不行的……他必须是个paly boy,必须是!

我想我已经快要绝望了,尤其是齐天宝的真心一天又一天的被抽丝剥茧,就像从深邃的海洋里采集出的珍珠,他的

光亮已经无法隐藏,所有人——包括齐天宝自己都在发现这个秘密!

离婚。

齐天宝是个天才。

他抛给鸣歌的未来终于脱去那些肮脏的尘埃,光芒万丈,无可匹敌,瞬间将我所付出的一切归零。

可在我认为我大概可以死得瞑目,忘记那疯疯傻傻的年岁……

天才齐天宝继续了他一贯的愚蠢,朝我的脑袋上猛砸橄榄枝。

消失两年真的不是普通白痴干得出来的,他的智商绝对不到阿甘的一半!

我知道我一直像个备胎,替补,秃鹫或者什么难听的词汇都可以做我的代号。

但我不在意!

历史是胜者写下的——不管它是天赐的还是我乞求的。

……

可看看现在吧,我的结局正在到来,我能听见the ending的脚步,我的故事是为了说明好人没有好报?还是强扭的

瓜不甜?反正上天正准备让我受尽折磨的心碎的满地玻璃渣。

这就像是红楼梦里的金陵十二钗,我乃凡夫俗子,警幻什么的性感女神没工夫为我记上一笔,而齐天宝跟叶鸣歌!

这对金童正抱着他们的正册从我面前呼啸而过。

17.夜半

农历新年快到的时候在唐人街跟齐天宝碰面了。

他穿着一件棕色的夹克,在饺子馆等我,桌子上放着一小碗白干,我坐下来之后他就默默的喝了一碗。

我把两手交叉放在腿上,不知道说什么的看着他。

当你无所不用其极的找一个人的时候,某人的突然出现会让你产生一种不真切的放空感。

他看了看我,朝我的碗里倒了白干,我能听到杯子渐渐被装满的咕噜声,锅里的饺子也一个接一个的浮上来。

“这半年过的怎么样?”

他居然先问了?这话怎么也该是我问的吧。

我喝了口酒,朝锅里下筷子:“还好,你现在在哪里生活?”

“德克萨斯的一个小村子。”

很奇怪,我们能如此平静的聊天,像一切安好的旧友。

“职业呢?”

“初中音乐老师。”

我往嘴里塞了块饺子,对着正前方的醋碟。

然后他说:“想去我住的地方看看吗?”

他居然是开摩托车来的,飞驰的风有些寒冷,手臂在小宝的腰上收紧,手指镶嵌到他结实的小腹上,脸也贴在后背

上,熟悉的味道不期而至。

“你要勒死我啊?”瓮声瓮气的抱怨在山风里搅起无穷的回忆,我一笑,酒精作用下感到心脏有些发烫。

他带我去的是校舍,前面铁门上的大锁已经高高挂起,齐天宝便绕到去了一处长满爬山虎的墙壁,自己垫在车座上

先爬到墙上,然后向墙下的我伸手。

我担心的看着这原生态的破墙:“会不会有壁虎?”

他说:“乖。”

没能多想已经被他拉进墙里。

那是一片开满梅花的树林,冬日的雪还细细的铺在地上,月光温和的覆盖在这片粉白交织的色彩上,美得像一部武

侠小说的插画。

靴子踩在雪地里,发出好听的嘎嘎声。

“嘘——”齐天宝指指我的脚,又指指正对着的后舍:“住宿生在睡觉。”

我只好轻手轻脚的跟着他穿过长长的走道,来到临着一片冰湖的破旧木屋。

难以想象的冷,齐天宝一进去就点了炉火,引入眼帘的是陷在一堆足球排球羽毛球当中的床垫,几本随意摊在床头

的线谱,挂在墙上的几件衣服,堆在角落里的唱片,还有落在门口的几双靴子。

简单来说就是脏乱差。

我的手指在积满炉灰的架子上抹了一下……

“鸣歌,我有一首新曲子,你听听。”他已经取下吉他,坐在那简陋的床垫上开始兴致勃勃的调试,喃喃的嗓音便

随着旋律变作毒药:

“你送我的小吉他躺在我的怀抱

你买给我的手表 放在这个包包

已经用习惯的牙膏是你喜欢的味道

挑三拣四的香皂美国总是找不到

记忆里还有你许多的记号

谢谢你曾经真心诚意对我好

我很好

回想也会面带微笑

只可惜当时我们对爱了解太少

我需要你比从前更好

如果可以

我要给你感谢的拥抱

这一秒只记得你所有的好

幸福是气泡

我很感谢自己曾经抓到……”

我坐着垫子上静静听他唱完……:“很好听。”

他笑:“鸣歌,其实我后悔了,那天夜里,你亲我的时候,如果我可以像平常那样忍住就好了。”

……

我回家的时候已经在三更半夜,却发现陈雪清坐在堂屋里抽烟。

我一进来,他就用看见鬼的眼神瞪着我。

我扯着围脖:“干嘛?半夜不睡觉,扮鬼吓人啊?”

他继续瞪我,好像我头上长角似的。

我忙着回卧室换衣服,结果一拉开门,看见地上摆着一排行李箱,从1到4挂上写着陈雪清英文名的标签。

我刚想问陈雪清是不是要去哪出差,一回头发现他已经站在我后面:“我明天就回国。”

我先被他吓了一跳,看见他那张扑克脸又慌张起来:“你要走?”

“对……”

“你不是说除非我赶你走,否则你都不会离开的么?”

他默默的盯着我:“真要……你开口说出来,我会想死。”

我叹了口气,走上去把他的脑袋往胸口塞:“呆子……就这么怕啊?”

事实上,早在得知曹佳死讯的时候我就清楚,我跟齐天宝之间再也不可能了。

我们其实本质上都是很会强迫自己的人,先不用说齐天宝消失了两年,就是为了逃避对曹佳的罪,S君大魔王殿下显

然对我历尽仁慈,因为他深深明白,对曹佳的死,不能释怀的将会是两个人,所以他宁愿失约,也不愿意让我知道

这就是我没办法不去找他的理由——

将他从无尽的自责当中解放,确定我们的结局,确定我们的不可饶恕,然后……

跟他一起放弃这段感情。

既然是两个人的罪,有什么理由不一起承受呢?

几年之后我和陈雪清一起去厦门生活,也逐步展开了新的事业,陈雪清总是有点神经质的患得患失,这使我半夜常

常被一阵痒意弄醒,醒来总会发现他无限痴迷的确认我脸颊的弧线:“雪清……你要是再摸下去皮会褪掉的……”

于是他化摸为捏:“我刚学了《deep down》要听么?”

“……你为什么老喜欢半夜把我叫醒,然后唱歌给我听?”

“……以前听你说过,你很喜欢这样。”

“哪个以前?”

“就我们吃散伙饭那会儿,你喝醉了说的。”

于是慢慢回想起来,那时候齐天宝一天到晚的张罗乐队,凌晨三点还会被他一个电话叫去,听他兴致勃勃的开口:

“鸣歌,我有一首新曲子,你听听。”

虽然拼命在心里叫嚣那些老旧发黄的画面不要像程序病毒一样源源不断的涌出来,但徒劳的听见那些斑驳画面里的

熟悉嗓音:“我的乐队就叫night吧,有种夜半鸣歌的感觉。”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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