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公子(穿越)上+番外——糕小饼猥琐
糕小饼猥琐  发于:201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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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去偷个东西……进去偷个东西……偷个东西……我进去也没什么,就是去偷个东西……多么风淡云轻,多么镇定自若!

这简直就是……杀手中的战斗机,刺客中的核武器,噢耶!

我们一向面如铁板,心如止水的雷霄脑内回音了半响,也说不出什么来,默默地走到酒肆的后院,等着看对方要偷个什么东西出来。

只见小半柱香的工夫,那落花生抱着一个巨大的印花蓝布包袱白衣飘飘的落在眼前。走近了才发现,还在淅淅沥沥的滴着什么液体。

“走!”话音未落,人已使了轻功,跃出五丈有余。

真是好俊的轻功!雷霄暗赞一声,旋即跟上。

两个实力卓群的杀手谁也不示弱,惺惺相惜,足下生风,转瞬间一前一后的都停在目标柳宅几步开外的树枝上。其实,后来证实,花生根本不是争强好胜,只是害怕怀里的玩意儿消失得太快罢了。

雷霄沉默惯了,只是转头看着搭档,意思是:现在要怎么做?

花生也看着他,一言不发。

雷霄就看看柳宅后门再看看他,意思是:我们就从那里进去。

花生看着他,仍是一言不发。

雷霄再抬头看看天色又看看他,意思是:天黑动手。

这时候,落花生终于开口了。

番外一:(下)

花生终于开口了,他一脸狐疑,“铁……哦,雷公子,我的脸上是不是沾了什么东西?”见雷霄摇头,又松了口气,“那就好那就好……刚才肚子饿了,顺便拿了店里烧饼吃了几口,又夹了几块白斩鸡,又顺带吃了几口芙蓉酥,还尝了尝醋鱼什么的,我当是渣子粘在脸上……雷公子你脸色不好,难道是怨我吃独食?”

“……”

“雷公子?那我们商量一下分工吧。”

“有何提议?”

落花生煞有介事的点点头,“首先,我掩护雷公子你避开家丁护院等人冲到内室。

其次,我协助雷公子你拿我怀里这个东西砸死柳成风。

再次,我看着雷公子你用柳成风自己的衣带将这东西绑在他身上,然后将他推下湖。

最后,我和雷公子你一起收尾,然后撤退。

这样就大功告成!——雷公子你觉得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你倒是干了些啥?人家雷霄忠厚老实,善待同伴,只是略带着不解暗自磨了磨两排雪白的牙齿,点头答应。

落花生这才揭开了怀里的包袱,那竟是一块硕大的白冰。凶器几个时辰就会融化的干干净净,压重的尸体也才会慢慢浮出水面,失足落水,不留痕迹。

所以说,我们的落花公子,其实轻功和脑子都是极好使的,就是性情太懒惰了些。

当然,任务最终是按计划做成了。于是,落花公子在杀手这个行业,开始声名鹊起。这也就是为什么刺杀牛逼大和尚的任务,又落在了这个诡异组合头上的原因。

说到诡异,是源于一次组织里几个熟人一起用膳时,银狐突发奇想,用竹筷点着碗边,独自吃吃的傻笑。有钱本着怜香惜玉的精神,好心的提醒她不要把饭喷出来伤了形象,孰料银狐竟是豪爽到了极点,伏在慕容有钱的肩上狂笑了出来。半天也不见她说话,只是摆手,最后却没忍住,偷偷地对有钱说了。众人事后问及原因,有钱起先笑而不语,颇有深不可测的诸葛狐狸相。被逼问的急了,便用纸扇隔空一指,方向正对那组合,双唇微启,吐出十二字箴言:“刀疤狼被小白兔吃的死死的”。

众人:“……”

佛窟高塔那次的目标是高塔寺的全寺的头首释衍(头首,亦称执事,是方丈之下最高的职位)。释衍武功极高,看似仙风道骨,实则心计诡狡,藏匿于寺庙,私下里却做着盗墓的勾当。虽然官府也有耳闻,无奈抓不住把柄,无法将其定罪。此外寺中方丈释钺性情耿直,武功高强,爱护弟子,容不得旁人插手。更何况高塔寺信徒众多,官兵也不敢强行掳人。

高塔寺,顾名思义,寺内有高塔。相传,前朝建寺之初,有得道高僧捐赠佛骨舍利和佛教经书于此,当地有官员资助,便建起了两栋木楼,一曰高塔,一曰佛窟。高塔藏经,佛窟贡骨。

接到任务出发的前一日,消息极其灵通的百里羽觋来到花生的别院,笑得踌躇满志。据目击证人小红说,这厮先是与落花公子调笑了三个时辰,又调戏了落花公子两个时辰,最后用了半个时辰与落花公子耳语一番,期间动手动脚不计其数。

百里公子早就声名在外,为人耿直,少年有为,普通货色都入不了他法眼,所以当这八卦传出去之后,无数的痴男怨女出于对他的爱慕,齐齐积聚在金陵最有名的酒楼下绝食抗议。

反观落花生,没脾气般的,任他上下其手,在听完羽觋的情报之后,却绽开了那种独有的绝色而嘲弄的冷淡笑容。尔后手拍木桌,一招漂亮的穿花飞叶,迅速地掠出了院子,径直向城外村庄方向奔去。

二日雷霄在集合的小树林里见到自己的搭档时候,差点喘不过气来。正午的阳光照在一个疯子打扮神仙模样的少年人身上,光芒万丈。

泥沫遮脸的白皙少年转头深深看了雷霄一眼,轻声道:“一切按照雷公子的计划……这身装束,请不要介怀。”

那人正是落花生,驾着一头脏兮兮的老驴拉着的芙蓉锦帐红丝楠木车,身披大红色虫蛀袈裟,头戴破落青玉道士冠,右手轻摇着纸面全无只剩下支架的黑木扇儿,左手执着用龙吟串的几块烤的焦香的水果,耀目而寂然地立在那儿。

一路招招摇摇地进了寺庙,隐藏在暗处的雷霄已经准备好接受寺中和尚的发难,然而爆发出的嘲笑奚落突然让他生出了一股心有戚戚焉的感觉。

落花生情绪丝毫没有波动,眼如启明星,直射众人,施施然开口,“人自须弥来,望见释衍者。”

众和尚一下被这清润正气的声音怔住,复又左右回首,不知如何作答。这时候,从高塔里走出两人,气度不凡,一者长须飘扬,一者声如洪钟:“不知施主如何称呼?找老衲门下头首又有何事?”

“吾乃须弥山仙使琉璃,师承观音大士,道佛双修,风闻高塔寺内弟子释衍潜心向佛略有所成,便奉祖师之命前来探查,若是通过因果轮回,便荐他随我回去修习佛法。”

仙人!这个怪里怪气的人竟是佛家弟子!不过想想,若是要行骗,哪有人会打扮得如此招摇奇怪?修行之人一生渴望的不过是他日得佛祖眷恋,可羽化登仙。于是瞬间众人眼神脸色动作心情皆变了三变。

“这……老衲便是这寺里的方丈释钺,敢问仙师可有凭证?”

“方丈想要怎样的凭证?难道不识得本座身上之物?”琉璃清浅的笑了一下,言语中的笃定,让一向见多识广的高塔寺方丈也疑惑了起来。

“张果老大仙的灵骑,唐玄奘长老的宝裟,老聃圣人的玉冠,周文王仙驾的珍翣,文殊菩萨的浑香杖——这些都是有名的仙家宝贝,他人也许不知,但贵寺的释衍一定认得。”

众人的目光一下又都聚集到脸色有些发白的释衍身上,还未等方丈开口,那释衍连忙点头称是,“贫僧都认得。”

不认得才有鬼,那些个玩意都是多亏了有钱的情报,仿制出来的前朝物品,也都是释衍曾经盗出的物品。

“既然如此,可否请方丈行个方便,本座要与有缘人单独谈谈。”

见自己的弟子连连点头,方丈也不再说什么,便令个小沙弥带二人进入高塔。

大腕琉璃这才下了马车,衣襟飘飘的走过释钺身边时,深沉的伸出三根纤长的指头,说道:“相见既是缘,本座便送大师两个字——眼明耳清。”

半个时辰之后,众僧都只见那塔顶绰绰约约的站了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朗声道,“参悟之后,释衍便是仙缘之人,本座这便将他带走!其肉身已经服食了佛骨舍利,从此不腐。仙家路远,不必相送——”话音未落,人已快速的飞升远去。音色渺渺消散,只留下一片唏嘘和景仰。

此后很多年,方丈都虔诚供奉着自己前弟子的尸体和那辆破驴车,也被传为一段金陵佳话。出了失去了舍利这一点之外,香火钱大大增加的高塔寺还是只赚不赔的。

然而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进入高塔之后,隐藏远处的雷霄突然袭击,加之花生帮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将其撂倒——高手之间的胜负都是在一瞬间决定的,生死为注。

之后再用花未眠抹在释衍七窍,并迫使其服下加了松木的水银,死状平静,可以自然风干成为干尸,一如释衍自己掘墓时发现的前朝尸体。

正是应了那老话,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结束后雷霄披上准备好的袈裟,与落花生一同站在塔顶,说了那么几句话,便用轻功离去,还一并拿走了佛骨舍利。

花生还忍不住调笑了一番,说自己倒像是盗墓的主儿,来个“贼不走空”。

一个新人,这么轻轻松松就做成了两笔大生意,你说,这三宝殿能不将这落花生重用么?

做做任务,这便慢慢的熟络起来。

一日两人吃茶时,眼尖的铁板脸突然发现花生白皙的双手骨节分明,青色的血管微微爆着,速率极快,像是中毒时日已久。问及原因,答曰无事。

好歹也是身经百战,雷霄这点眼力价还是有的,于是坚持又问。

“有些事我不能说,而我又不想骗你。”落花生摇摇头,“这是一种师门奇药,可以消除我身上的所有疤痕……我能说的,只有这些。”

“为何要消除?有无危险?”

那时落花生对着雷霄轻轻一笑,春暖花开。他说,“我做杀手并非卖命,是因为知道自己可以胜任。我从不求死,只为求生。”

他寻父亲,是母亲最后的愿望;他加入组织,是祖父的遗训;他要杀辽王,是为了让师姐瞑目。他做了太多,却从不为自己。他选择了太多,所以牺牲了更多。他扪心自问,唯一对得起自己的,便是好好的活下去。生命,太过不易。尤其是这重来一次的机会,并不是人人都会有的。

所以他向自己许诺,当一切都完结之时,他要抽身离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其实不只是雷霄,很多人都看不懂那落花生。说他凉薄,说他诡行,说他神秘,说他笑煞,说他绝色。却从没有人,说过他古道热肠,说他心地善良,说他脆弱敏感。

他的心,向来就没有别人想的那样坚强。只不过是自个儿筑了道高墙,硬生生将真正的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开了。麻木,冷漠,才是这千门江湖的生存之道。

前路依然漫漫。

前路还依然彼娘之的漫漫。

第十四章:催眠.姑姑

经过了这么多死亡,人的心里总容易空落。

落花生心不在焉的踱回组织,不想前脚刚踏进别院,就听小红唤他。

“小落小落,葛老爷找你,你怎么才回来?有任务了,这回的搭档好象不是雷少爷,是伍小姐。”

少年对新的搭档表示稀奇,挑挑眉,打起精神随小红快步进了前厅。

立在葛神侯身边的女子长相算不得出类拔萃,一双眸子却是异常有神,仔细看时仿若海上漩涡吸人一般。见花生进门,那女子施施然前来,对着他盈盈一拜,举手投足颇有大家风范。

花生本着尊重女士的原则,伸手去扶,哪料她一抬头,两人的目光便撞了正着。

此女子嘴角上翘,似笑非笑,眼神如钩。“公子你……眉头暗锁,心中所牵何人?眸中似有血光,心中所恨何人?双唇微抿,心中所挂何事?”

“邀兰,莫对落公子施催眠了。”葛神侯笑道,“应该没什么用的,落花他好像是百毒不惧的好体质!”

“如此……小女子得罪了。”她收了目光,转身退回大厅中央。

伍邀兰,伍家三姐妹排行老二,受雇于葛神侯,江湖传言伍氏姐妹个个身怀绝技,尤以会催眠术和读心术的伍邀兰为最。虽说落花生得那荇玉玲珑护身,适才也是迷惑了三分。

“伍小姐 ,在下落花生。”他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拍马张嘴就来。“伍家绝学名动天下,没想到今日花生能有幸一见,多谢伍小姐赐教。”

“几日不见,落花越发会讨人喜欢了!”葛神侯哈哈大笑几声之后,话锋一转,正色道:“这次的任务恐怕有些难度,目标正是当今皇上的一名宠妃周采莲,江湖人称花非花。”

花非花!那个两年前谜一般从江湖上消失的前任武林盟主!少年脑中回忆起此人种种信息,不觉脸色难看了起来。

“你们要多加小心,花非花几年前将我们一名成员打成重伤,废去武功,手段可不简单!不过眼下她隐退江湖两年有余,又有孕在身,正是动手的好时机。邀兰,落花,我已与宫中打点好,你们日暮时分动手,现在便出发吧。”

心里稍稍舒坦三分,落花生和那伍邀兰点头称是,两人同时飞身出屋,动作干净利落,直朝皇宫奔去。

根据打探,皇帝出了宫,到夜里才能回来。这期间,便正是他们动手的时机——传闻那皇帝李煜武功极高,深不可测,连全盛时期的花非花也不是他的对手。

两人扮成了皇妃身边的使女和掌灯的女官,用催眠术一路混进了寝宫。那花非花正平卧在富丽堂皇的水纱帐中,面色安详。如此对手,必须步步为营,伍邀兰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柔柔上前一拜,道一句,“娘娘,该喝安胎药了……”

花生还未及反应,伍邀兰就被一招雪花六出击出殿门,翻滚着落在他身边。水纱中,花非花傲然站立,面容模糊,却掷地有声。“谁敢动重光之子!来人,抓刺客!”

来不及思索何处出了纰漏,花生抱起邀兰冲出寝宫——这是他在三宝殿第一次任务失利!

利羽夹在风中自耳边呼啸而过,墙下无数长矛利刃,背后还有花非花,加之怀中之人不断涌出的鲜血,他从未如此狼狈的逃命过。这时花生心下才知,那时候耶律璟对自己已是手下留情。

落花生心中大骂那些写传奇武侠小说的作者,什么神勇无谓,什么大义凛然,让他们自己试试!飞天一个小爷看看!变身一个小爷瞧瞧!五千禁军再加一个武林盟主,搁谁谁筛糠。这时候充英雄,不是冤大头,就是精神病。

不幸中的万幸,花生轻功最为出色,两人才得以逃出生天。但怕有追兵跟踪,在夜色中围城绕了几个弯,这才回到组织。

招如其名,伍邀兰被雪花六出的气剑贯穿了六处,四肢,左肩,右腹。她必是拼死护了心脉与脾脏,让气剑稍微打偏,这才击中的是左肩与右腹。虽然性命保住,但是浑身筋脉伤了数处,至少一年不能习武。

那花非花,果然是下了死手。

一时没有其他合适的人选,花生的原配傥荡也不在身边,葛神侯陷入烦恼。原地转了三十几圈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般道:“请曲流萤来。”

此言一出,在场之人皆变色。

连在一旁打水为伍邀兰擦拭的小红也‘哐当’一声,失手将那铜盆掷地。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檀香的木门被轻轻推开,走进一位蒙了面纱的女子来。

鹅黄流苏鲛稠裙,淡粉对襟大开衫,薄肩披云领,蛇腰系绦带,一头青丝盘髻于头顶,露出雪白的脖颈,美艳不可方物。即使是蒙着面孔,也能让人想象出,那纱下是怎样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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