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虫 下+番外——莫青雨
莫青雨  发于:201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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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比接过来,心里定然是美的,他的表情缓和了好多,手指摩挲了一下玉佩光滑的表面,慢慢道:“这事本也不该我来说,你们要问,还得去问相关的人……不过你们语言不通,这也确实是个问题。”

林冬点头,“你懂汉话,我们自然觉得你更值得信任。”

这话又让曲比笑了笑,心情是更加好,想了想,便道:“南诏的官职没有大唐那么齐全,我们人少,居住的地方都分成一大圈一大圈,东西南北各有,距离也远。有时候来往消息不太容易通达,所以一个小圈子就是一个小国家,自有自己的法则。我们的王,也很难管到所有的族群。”

“如我们这里,酋长就是最大的王。我曲比家是世代侍奉酋长的家族之一,什么都管上一点,但也不过是个传话人。这邓齐镇,邓齐二字只是汉话如此说,它的意思是收获之神,所以我们这里算是南诏比较少的生产大镇,商户也比其他地方多了很多。就如你们之前所见的,那几位都是大家族,不好招惹。”

曲比喝了口茶,续道:“不过就算是大家族,该走的规矩不能少。他们和酋长关系不错,自然有自己的人脉和门路,给你们送货,基本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多分一些钱给酋长和酋长身边的人而已。这点你们是不用担心的。”

林冬心里有了个大概,问道:“所以这里是酋长最大?其他的呢?”

“其他自有自己管辖的范围,但凡事得由酋长说了算,你们若是碰到刁难你们的人,不必担心,报我的名字就成了,他们自然知道收敛。”

林冬点头,露出一个感激地笑:“真是太谢谢你了,在异乡最怕的就是遇到无法理解的事,也怕走错路,说错话。”

曲比拍了拍他的肩,“没关系,你们也不是第一个来这里的大唐人,早些年的时候,有几个家族都举家搬迁了过来,如今也是过得好好的。你们大可以多待一段时间,看看风光。”

林冬谢过了,曲比这才告辞而去。

关上门,臧飞龙惊讶,“听到他说的了吗?有几家搬迁……”

“我没想从他这里套出这个消息来,但是他自己说出来了。”林冬好笑,“我本来只是想知道这里的权力分布是怎么个情况,到时候才方便查查。那三人定然会和最大权力的人有联系。”

“那照他这么说,岂不是得去问酋长……”

林冬也犯难:“他们三家若是故意隐藏,找起来怕不容易。没想到这里什么事都得酋长说了才算数,去问酋长……一定会露馅。”

“那怎么办?”臧飞龙坐下来,“难不成得去集市上打听,有没有什么大唐人来买菜?”

林冬摸下巴,“他们说不定不常出现……就算出现来买什么,也是下人买,下人定然是买去的奴隶,不会暴露他们自己。”

“那去卖奴隶的地方问问?”臧飞龙出主意。

“也是个办法,但人家不一定会说。”

二人正犯难,就听外头有人敲门,客栈里的白蛮小二用僵硬的汉话道:“这是曲比大人让人送来的水果,请二位享用。”

他说着,让开了一些,露出身后一个背着一筐水果的人。

这人穿着白色布衫,一张脸很是清秀但剑眉飞扬,眉宇间英气逼人。

二人照了个对面,臧飞龙愣了,对方也愣了。

林冬从臧飞龙身后探出头,看见来人,“啊……真的是你……”

叶青衫一下扔了竹篓,激动的一脸要哭出来的样子,“飞龙哥!救命

第七十章:也许是天意也

这要说起叶青衫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为何穿着西爨人的服饰,为何又在送水果,为何见到臧飞龙就叫救命……这可说来话长啊。

不过这里咱们还是简略提一提:话说叶青衫告辞左山头大营去往长安拜师学艺,这路应当是往上走的,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南边来。可他这人是个好打抱不平的,况且叶家除了老二叶英,老大叶霸天和叶青衫似乎都有点少根筋,所以这一路他是一路打抱不平,打着打着,路就走错了。

你说这往西北走的路,怎的就会完全走错到相反的方向来?这说起来也是叶青衫倒霉,他帮助了一户被土豪欺负的农家,那户农家后来就要举家搬迁,举家搬迁就举家搬迁呗,走得就是南边这条路,靠近南诏国边界的小镇子里。

这户农家因为太感谢叶青衫的帮助,一定要用马车送他一程,叶青衫推拒不过,想想有人一路作伴倒也有趣,于是就答应了。

可偏生他就忘记说自己要去哪儿,又偏生那户人家说,他们要去过过安逸的生活,这就误导了叶青衫。

过安逸的生活?整个大唐哪里能比京城长安安逸?听说那里的路都是用金子铺的——说到这里,也不知道这小子是从哪儿听来这么荒谬的话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完全错了。

叶青衫未去过长安,也不知道去长安的路,这一路和众人嘻嘻哈哈,饿了就打野味,腻了就采水果,这农户家里有个小姑娘,四五岁年纪,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时候,叶青衫又喜欢小孩儿,两人就一路玩闹,等到了地方,叶青衫抬头一看,嚯……好多山!好多高山!

长安周围有这么多山来的?叶青衫歪了个脑袋想了半天。

那头农户道:“恩人日后打算如何?不如与我们一起在这里安居下来吧。这里青山鸀水,靠近南诏,也没什么仗打,清净安逸。”

叶青衫傻眼了,“南诏?”

那农户还憨厚地点头,“是啊,南诏国。”他伸手指碗沿的山谷小路,“就在这路尽头,是南诏和大唐的边界了。”

“还是说恩人想去南诏玩玩?”

“……”叶青衫沉思了半响,“这里离长安有多远?”

“长安?”那农户这才发现不对劲,“那可是相反的路啊!这一路我们走了半年之久,去长安的话,当初只要两三个月便到得了。”

叶青衫蹲了下去,把脸埋在手臂里沉默。

那农户也急了,“恩人你不是来南边吗?你怎的不早说,诶!也是我糊涂!怎的就不问清楚!”

叶青衫见他一家人都急红眼了,赶紧摆手,“不打紧,我就是……四处游历,也没什么大事要做,既然来了这边,就当……缘分一场,我便去南诏玩玩也成。”

农户这才安下心来,但还是愧疚得很,这便又送了叶青衫一大堆的水果和肉干,让他路上带着吃。

又给了他一块小腰牌,这腰牌却是做得精致,上头不知道刻了什么鬼画符。

“这是我远方堂弟的东西,十年前来我们这边走亲戚时给我们的。说是要去南诏,用这个能通关。只有南诏的人才有。”那农户解释,“我远方堂弟是南诏国的人,祖上是山西的,曾经因为迫害举家躲去了南诏,如今在那边有点小生意,你去找他准没错。”

叶青衫叹气,但想想,既来之则安之,这里也没有再往长安去的马车了。又是小村子,也没什么好马,自己一个人再溜溜达达半年……又不识得路,麻烦得很。

拜师学艺啥时候都能拜,何不干脆四处玩玩,遇到不平事就帮个忙,嗯……有那说书里大侠的威风了。

这一想通,他倒也高兴起来。南诏啊,还没去过呢。

于是拉了匹小骡子溜溜达达顺着山路往里,过了边界入了南诏境内,但他运气就没林冬他们好了。

林冬他们是遇到善心人帮忙,还能借住一晚。他这倒霉孩子,过了小村子没多久就遇到抢匪,虽然以他的能耐是没啥问题,但这一路是上山的路,陡峭的悬崖到处都是,结果包袱钱袋全落山谷里了,身上顿时身无分文。

饿着肚子走进邓齐镇,本想找人帮帮忙,结果遇到的都是不懂汉话的乌蛮人,叶青衫这回是真知错了,好好的右山头大营三少不做,吃喝不愁的日子不过,到处跑……跑啊!叫你跑!他哭丧了张脸蹲在集市上看来来往往的人,肚子饿得咕噜噜响。这也是这小子一根筋,若换着他大哥叶霸天,本来就是山贼,怕啥?抢啊!偷啊!

叶青衫就顶着根脊梁骨,偏不!所谓人穷志短,这时候才能看出风骨气来呢。

然后,就有卖奴隶的人从这里经过,一眼看到他了。呵,小少年眉清目秀,俊朗得很,又不似这里的人,不知从哪里过来的难民吧?一定能赚个大钱!

于是这奴隶商就走过去,二话不说,扔了一大袋子钱袋在他面前。

叶青衫眼睛都直了,哇,这南诏的人给乞丐钱这么大方的?!想罢怕给别人捡去了,赶紧舀过来揣进怀里,连连道谢。

就是这谢还没谢完,一个铁链子咔嚓——栓自己脖子上了。

叶青衫:“?”

奴隶商笑笑,又低头,咔嚓——两只脚也给铁链子锁上了。

叶青衫:“……”

于是,叶青衫莫名其妙地被拉到集市专门卖奴隶的地方,很快就有人把他买了回去,是个水果商贩,经常需要四处送货。

叶青衫好不容易在水果商贩里碰到个会汉话的白蛮人,对方听了他的话,哭笑不得。

只告诉他,“这锁奴隶的锁,是特质的,就算你功夫再好,没有钥匙,打不开的。而要打开,必须要人给你赎身,你的契约书还舀在老板手里呢。”

于是叶青衫又拜托这人给老板翻译翻译,让他放了自己。

老板哪里会答应的?这可是给了二十贯钱才买来的,你要走,行啊,自己舀钱来赎就成。

叶青衫郁闷了,于是叶青衫开始工作赚钱,成天欲哭无泪。

说完这些,叶青衫是真哭了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他打着嗝道:“飞龙哥,看见你们我真是太高兴……嗝……这里每天饭都吃不饱,又没力气,做一个月还没有一贯钱,二十贯钱……我都要绝望了呜呜呜……”

林冬心疼,走过去帮他抹眼泪,又摸摸他脑袋,“好可怜,被你哥知道,恐怕这奴隶商会死得很难看了。”

一想起疼爱自己的大哥,叶青衫更是哭得厉害了。毕竟也只是和林冬差不多年纪的少年,平日再自负也罢,这一两个月磨下来,真是什么脾气都没了。

臧飞龙是哭笑不得,只觉得叶青衫自作自受,不过也好。这样一来他也算知道“外出”到底意味着什么了。

“成了,别哭了。”臧飞龙从怀里摸出银票来,叫来店里伙计,将银票给他,“去那个什么……”

他回头看叶青衫,叶青衫赶紧报了地址,臧飞龙点点头,道:“去给那家老板,说这人我给买了,以后不是他家奴隶了。”

那小二点头,接了银票很快走了。

叶青衫松了口气,随即想起自己脚上哗哗响的铁链,“还有这个!”

“今儿个晚了,明天带你去找那老板把钥匙舀了。”

叶青衫哭丧张脸,“他要是不给呢?”

臧飞龙呵的一笑:“那就揍到他给为止呗。”

这一晚叶青衫头一次吃了个饱饭,真像饿了三十年没吃饭的人,呼噜呼噜,看得林冬和臧飞龙叹为观止。

直到他打了个饱嗝,再也撑不下了,才尴尬道:“我现在是怕了……什么都可以没有,但绝对不能没钱,没东西吃。”

臧飞龙笑着舀一颗花生弹到少年额头上,“吃一堑长一智,日后看你还总是偷溜。你大哥不知道该多心急。”

“……我错了……”叶青衫扁扁嘴,舀衣袖抹了嘴角饭粒。

林冬给他翻出一身赶紧衣服来,但碍于铁链锁着脚,只能换了上半身,换不了下半身。

叶青衫想洗澡,臧飞龙给他叫来热水,舀来一个大木桶,让他把脚搁外头,只泡上半身。

叶青衫就觉自己说不出的憋屈,泡了一会儿,终于缓过来,心情也整理得差不多了。

结果后来店里伙计回来,敲门,将契约书和钥匙一并给了。

臧飞龙还道:“这些人做事倒也挺守规矩。”

如此过了一晚,第二日叶青衫就急着想走。他现在就想飞一样的离开这里。

林冬和臧飞龙却说还有事不能走,叶青衫这才想起来问,“你们为何会在这里?”

林冬只大概说了说他们要找人,叶青衫嗨一声,“这有什么难的?我在这边好歹带了两个月,路早就摸熟了,经常送货,人也认得差不多。要找谁,问我问我。”

林冬一想,是啊!这不就有个现成的!果然是天意?!

于是林冬说了要找的三人,没想到叶青衫还当真认识。

“如果是这三家,我知道在哪里,他们就住在邓齐镇外头,骡子走大概三天的路程,再往北走一段就是南诏的第二大镇了。他们住在这两个镇子之间的路上。”

“为什么在镇子外头?”林冬好奇。

“这个不清楚,不过那一段的路都被他们三家包了,平日也不跟南诏的人有接触,有什么事都是奴隶来做。”

叶青衫说起这个还不舒服,“奴隶太惨了!”

林冬拍拍他的肩膀,让他顺顺气,转头看臧飞龙,“在邓齐镇外头,我们得想个办法过去。”

“就说游历风光吧。”臧飞龙道:“反正曲比也一直让我们四处转转。”

林冬点头,“好主意。”

第七十一章:爆发的怒火

曲比很快同意了林冬他们要四处走走的想法,甚至好心的给了他们地图。

南诏多山路,时而还是平地,时而就突然变成陡峭山崖,上坡和下坡的路也其多,走起来磕磕绊绊。

除了村镇里,外头的地都是没有修过的,下过雨之后泥巴黏湿,走一步一个深坑,车轮也很容易陷在路边坑洞里。

可谓是极糟的生存环境。

这里的人们倒已是习惯了,连叶青衫都有些我的地盘的味道,带着二人绕来绕去,避开那么不好走的大路,改走一些老人们踩出来的小捷径。

可就算是捷径,走起来也要花费不少时间,马车太重了,所以三人都骑着小骡子,骡子走得慢,一路溜溜达达,甩着尾巴,颠簸得人头晕。

走了四日,一路磕磕绊绊的黄土地上突然冒出一截干净的石板路,横着能排两辆马车并行,一路延伸过去,路尽头有稀稀松松的房子。

“到了。”叶青衫抬手给二人指,“这边这栋是卢家,那边是沈家,最右边的是黄家。你们要找的都在这儿。”

林冬打量了一下,三家的房子修建得差不多,大门互相对着,往后是院子套院子,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不是本地人的习性。

三人赶着骡子走近了,青瓦灰墙,石阶下蹲着石狮子,倒有那么几分家乡味道了。

“先找哪家?”臧飞龙看林冬。

“找哪家都一样,三人一定都会来。”林冬道:“问题在于,我们是先观察,还是直接挑明了?”

若是以前的臧飞龙,必然会说:自然是直接挑明!他们都躲到这里来了,料想被找上门的心理准备也有了!

不过如今的臧飞龙却是想了想,道:“观察观察再说?”

林冬笑道:“耐性见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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