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起——空梦
空梦  发于: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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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抽完了,他重新站了起来,露着白牙对宁铭笑着说:“我想见他,但可能如不了你的意,我不会劝他,我不敢劝他,我要是敢,他会打死我的。”

宁铭这时回过头看向了钟苟,钟苟笑着补充说:“我现在还不想死,真的,宁先生,我不想死,我想好了,他现在出不来,我等他出来,他过十年出不来,我等他十年,我就不信我等不到他,我比他年轻,就算他一直出不来死在了里面,我也会等到他的尸体……”

宁铭如同雕塑一样完美又冰冷的脸孔在河岸轻晨的风里吹,他冷冷地看着钟苟,钟苟还在笑着跟他说:“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爱他,像我爱他,就恨不得他每天舒舒服服地过好日子,让他去受苦这种事我是万万不敢想的,你知道他金贵,还让他去受苦,我是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真弄不清你这种人,怎么他那么好,还能对他那么坏呢?”

他说完,见宁铭没搭理他,他也不介意,低头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又抬眼瞄着宁铭露齿一笑,笑容里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请求,“宁先生,你能让我去看他一眼吗?”

他跟宁铭说完那些话,现在,却又跟宁铭求起了情来……

不可思议的转折,但钟苟做起来却自自然然,像是为了去见人一眼,他干什么都挺愿意的,求人什么的他也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个只要饿不死就能凑合着活一天过一天的人,没什么无谓的多余的自尊,只要能去见人一面,他挺愿意跟这个害张欢华的人适当地低一下头。

当然,不能说张欢华不愿意听的话,免得他在里面还要为他生气。

宁铭一直冷冷地看着他说,这时听完,踩熄了刚扔到地上的烟头,又问了一次:“你是不愿意劝劝他了?”

钟苟摇头。

宁铭笑了笑,也不再说话,转身就走了。

背后,钟苟在后面喊:“你能让我去看他一眼吗?”

宁铭懒得回头,沿原路走回去了。

后面,钟苟看着他的背影没再说话,只是等人走远了,他才蹲下身来掏出烟来抽。

他刚从宁铭短短的几句话语里听出来了,张欢华在里面受着苦呢。

钟苟的背佝偻地弓起,感到前所未有的骇怕跟恐惧缠绕着他,以前就算好几天没找着一口吃的他也没这么无助过,现在,他就被这种可怕的情绪包围着。

包围得他毁天灭地的心都有了。

跟钟苟见过面,宁铭第一次去看张欢华。

看到张欢华时,他仔细打量着眼前的人——是瘦了不少,脸颊没肉,深凹了进去,脸色苍白,有种病态至极的英俊。

头发很久没打理,显得长,更让他显得颓废。

但人是颓废的,但神态自若,见到他,还微微地笑了一下。

宁铭也回了个微笑,两人见面坐下,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但气氛自然,谁也没觉得有什么尴尬与难堪。

他们都是对待这种情境的高手,就算各自背着斗得你死我活,但见面了,让场面融洽得如沐春风也是他们的拿手本事。

宁铭是其中高手,而张欢华更如是。

他嘴毒,爱讽刺,但到了正经场面上,谁也看不透他。

宁铭有时也看不透,只好让自己像他一样。

两人沉默了许久,过了一会,宁铭递了根烟过去。

张欢华摇头拒绝,先开了口,淡笑着说:“这几天噪子不行,不抽了。”

“嗯……”宁铭用鼻子浅应了一下,过了一会,又抽了一口烟,才张嘴问:“感冒还没好?”

“怕是。”张欢华笑着点了点头,揉了揉鼻子,把喉咙里的咳嗽忍了下去。

这种软禁真要命,不给吃饱,不给睡好,被子也不给床厚点的盖,让他大病小病地病着,确实挺折磨人的。

“要不,早点出去?”宁铭沉默了许久,终于开了口。

他这个口本来不想开,因为根本无一丝把握,但看着张欢华这样子还是开了口,他对张欢华的爱或许不纯粹,但心意却没因此要少一分。

“早点?”张欢华淡淡看了宁铭一眼,敛了下眉想了一下说:“然后呢?”

“出去了跟我住一块呗……”宁铭说到这笑了,为自己为这事的百般折腾笑了,事到如今,他把他的最终目的说了出来,却还是一点把握也没有。

以前说,张欢华肯定是会给拒绝答案的。

现在说,他其实也没一点把握。

只是事到临头了,也只能说了。

宁铭也不后悔。

只是看着说完看着张欢华,等答案。

张欢华看着宁铭仅是短短地淡笑了一下,之后挪了个姿势,让自己靠着背椅更舒服了一点,才漫不经心地开口说:“还是算了。”

他淡淡地拒绝着,这几天他因为病着精神也不太好,眼睛要眯不眯地眯了一下,觉得稍舒服了一点,又把眼睛抬起,看向宁铭。

意料之中的拒绝答案,宁铭握着烟的指尖抖了一下,过了好一会,他叹了口气,说:“我怕你捱不住,没等你想到办法出去,就死在了里面。”

这倒确实是,张欢华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这么衰弱过,但也没办法,他这头,不想低的时候,死一百次他都低不下。

这种事,都是个人决定的事,也只好承担后果,所以也只好略带遗憾地跟宁铭说:“也只能如此了。”

他说着,也觉得自己这点执拗有些可笑,平时明明姿态该低时他也低得下,但换到这事上,就不行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些人做得太过份了。

收了他的半壁江山,如果要出去,肯定还要收他剩下的小壁江山才甘心的吧?卖了老头们费尽心机给他的零零碎碎,还要把身给卖了——这么让自己烦恼的事还是不去做了。

要是真没等到出去的那天就死了,张欢华也无所谓了。

反正,他外头留着几个人,到时候他们把他拖下水的人全部拖下来陪葬就是。

他做事低调,并不代表为人干净——他做得出来的事多着呢。

老头们之所以偏爱他,可不仅仅是因为老混蛋们终于有了个乖孙。

一年后,张欢华的会计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信息,捅了个马蜂窝,直接造成某市的市长章斯鹏畏罪潜逃出境。

出境之后几天,又被国际刑警发现死在国外的海滩上,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手脚被割掉,放在一边。

这事一出来,尸体照片发往了无数知情人的家里。

而在牢里的张欢华那里消停了不少,有顿饱饭吃了,水也给得干净了,偶尔还给他发几片止咳药。

事发之后仅仅不到两年,浦志成本来还挺黑的头发全灰白了一片,还好他为人豁达,跟人勾心斗角之余也还有力气跟家人共享天伦,什么也没落下,头发白就白了,但精神还不错,看他那劲头,活个百把岁都不成问题。

这天他约了钟苟,那个高大的青年穿着件十元一件的T恤蹲在椅子上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他跟张欢华的新家,说到兴起,眼睛还冒光。

浦志成现在是真喜欢这个孩子,沈得住气,还对张欢华死心塌地,人聪明不算,还挺有本事,逼急了也相当会咬人。

上次有人找碴,工商的人去封他的货,也硬是让这小子逼得那些人打了他一顿,然后把“执法人员”打人的视频一传到网上,在舆论的谴责下,他人给放回来了,货也给要回来了。

他吃得亏,忍得住气,有时老成得连浦志成都觉得自己几十年的修为都未必比得上他——上次钟苟被打得相当惨,头都打破了,头上还缝了好几针。

看着现在光着头,头上还缝着针的青年口沫横飞地跟他说着花园要种丝瓜,以后也就不必买了,能省不少钱时,浦志成忍不住笑了,“这个,花园种丝瓜?欢华怕是不会喜欢吧?”

钟苟一听,扁了扁嘴,骂:“德性,丝瓜也能开丝瓜花啊,我就不明白你们这种人了,同样是花,还能结出吃的来,你们怎么就爱那种只开花不结果的玩艺?真是臭德性……”

说完他挺不屑地哼了一声,顿了一下,征徇性地说:“要不种点喇叭花?”

浦志成笑。

“唉……”钟苟却叹气,“他喜欢的那些东西是真不实用,以前家里他种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花,就摆着看,还要花钱请园丁,忒浪费了,后来我帮着伺候着也觉得不服气得很,养那些破花的费用比养我还贵,现在我也忙得很,哪有时间帮着伺候那些玩艺,还是等他回来了之后再说,大不了请个园丁……”

说完,挺不甘心地妥协了,把那片地划了出来,喃喃着说:“我还是先种点丝瓜南瓜什么的吧,等他回来了再弄他喜欢的。”

浦志成看他挺丧气的,尽管对他把一幢好房子弄成一个农家乐院子风格的品味有些不敢苟同,但还是安慰了几句:“你先种着,可能他觉得新鲜,会喜欢呢……”

“哦……”钟苟不太相信地敷衍应了句,对张欢华会喜欢他的菜地的事一点把握也没有。

张欢华可是那种看着冰箱里那些他买来的菜,一边捧着电脑认真搜索图片,一边对应那些菜的样子才能说得出其名字的人。

要他去喜欢那些他绞尽脑汁才认得出的东西,怕是相当的困难。

看钟苟那脸我完全不这样想的表情,浦志成笑出了声,拍了拍他的肩,说:“吃蛋糕吧,你浦婶一大清早给你做的。”

因为钟苟这段时间常来,跟浦志成的家人也见过了不少次,浦志成的妻子挺喜欢这个来了还帮着她整整厨房跟院子的万能小伙子,现在每次他去浦家都能受到她的热情欢迎,偶尔浦志成来找他,她还会让浦志成带点吃的给他。

“帮我谢谢浦婶。”钟苟把4寸的蛋糕拿到手里,也没客气,几口全吃完了。

“平时该吃的就吃,别太省了……”见他那样,浦志成忍不住劝,上次他去钟苟的地方找了次人,发现钟苟蹲在地上吃馒头时鼻子都有发酸。

“没省,每顿得吃得够饱。”钟苟不以为然地道,其实他也没省自己的吃的,顿顿都吃得足够饱,要不然,他能长得这么高这么壮实么?

“吃好点。”浦志成这一年多把钟苟的为人看在眼里,越发地觉得喜欢这小伙子,张欢华是真养了个不错的人,进退适当,不丢人不丢份,实在难得得很。

就算是抠门,抠的也是自己的门,用这小伙子的话来说,省的钱都是以后用来给张欢华败家的。

这话说着可笑,但听在浦志成耳朵里却觉得可爱得很,想来张欢华也是因其才对他格外用心吧。

钟苟跟浦志成见过面,又吃了顿饱饭,腋下夹着新家的图纸,嘴里哼着小曲,骑着二手自行车往工作室骑去。

新家其实买了一阵子了,但装修却还是只有一小点,因为都是他亲手弄的,没请人,而他在这行又是新手,又得学着怎么弄又得买材料,有些东西还得大批地往国外买,所以进展非常缓慢。

缓慢归缓慢,但钟苟弄得也挺开心的,每天干完工作,回到家里还有事情等着干,挺好的。

干完,累了,再睡一觉,吃顿饱饭,接着再干一天,每天都有这么多事,日子充实得很。

因为把所有的钱买了大房子,每个月挣的钱大多也用来买装修的材料了,现在的钟苟穷得很,身上也没有几块钱,一般也就个几块买馒头的钱。

再加上有辆二手的自行车,省下的公车钱也够他买不少馒头了,钟苟表示挣钱很高兴,省钱那也是相当有成就感的。

只可惜,这种成就感他家的那个少爷是无论如何也感觉不到的,钟苟对此表示有些怜悯他家少爷,但又觉得这种事情又强求不得,只好独享这种愉快的感受。

不过,所幸他有同道之人能分享。

他一回到工作室,唐竹林因为午间出门东西时买了个买一赠一的便宜塑料碗正在欣喜若狂,一见他回来,连忙把碗秀了出来,还大方地送了钟苟一个。

钟苟欣然地接受了下来,把带回来的浦婶给的糕点分了一大半给唐竹林带回去给他母亲吃,边问:“哪买的啊?”

“就前面超市外边,今天摆的新摊子,我看是积了不少货在家想腾地方在贱卖呢。”唐竹林捧着他不到一个馒头钱买的碗边端详着边说。

“还卖别的没有?”

“还有毛巾,筷子,刀子叉子之类的,但那些个没便宜多少。”唐竹林详细解说情报。

“那个我不缺。”钟苟一听没有自己要的,就没再问了,把图纸小心地塞到平时动不到的角落,就去电脑上操作今天的出货单去了。

唐竹林又端详了他的碗几秒,这才喜滋滋地放下,也接着跟着弄出货单去了。

本来他们现在的业务量已经高到可以请人了,但钟苟跟唐竹林两人都觉得这事他们还忙得过来,所以一直就没请人。

而且他们也不在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在工作当中,所以就算业务更好了,也没动真请人的心思。

反正这事现在也没必要不是。

钟苟是坐了九点半的末班车回的家。

房子是在郊区山里的一块平地上,房子刚开始建的时候张欢华还看过图纸,看意思也是要买一幢。

而且因为建房子的地产商来头不少,这房子贵得离谱,但贵也有贵的好处,房子好不算,这安全指数也超高。

至少买了不怕人打主意。

其实这房子钟苟也只付了一半款,全款他也付不起,另一半弄了个分期,每个月要缴的也不少,所幸钟苟多干了几分活,还是交得起的。

因为房子是在山区,公车只到山下的商区,还得走半个小时的路程才能走到。

钟苟也觉得不碍事,边走着边用手机处理工作上的事,也不耽误时间。

走到门卫处,见多识广的保安笑着跟这个穿着简单T恤和脏乱的破球鞋的屋主道了声晚安,钟苟回了个灿烂的笑容,跟人家常里短地闲谈了几句,把留在门卫处的一些属于他的快递清点了一下。

今天送来的东西是装箱的,东西有些多,门卫处派了两个人帮着钟苟用轻型巡逻车送到了他家,省了不少钟苟的事。

钟苟拆了箱子,对了一下他要买的货,发现没有误差就安了心,这是他要买的放在书房靠窗那块的地毯,精贵着呢。

看完货,又把带回来的电脑开了,把电脑带到院子里,边工作着边干木工,他买了好些好材料,要整一张桌子,六个凳子,两张躺椅出来。

家里的东西,除了买房子时的整体装修外,家里的其它事他都是一项一项弄的,他想,等慢慢弄好弄完,张欢华也就回来了。

回来了,知道他没偷懒,做了这么多事,他应该会为自己高兴的吧?

020

五年后。

衣服一大清早就送到,有单独的浴室可用,洗漱用品也是从外面送进来的。

香水也是他喜欢的那种青草味,淡得就算仔细闻,也会觉得若有若无。

张欢华整理好之后,门被打开,门外的人递了根烟给他,两人就那么站着交谈了起来,也没再去找地方坐。

“你瘦得有点多了,回了家好好养一阵……”穿着便装的男人朝张欢华笑笑,“你妈还在外头等着呢。”

“给你找麻烦了……”男子跟张欢华算是同辈,但比张欢华大近十岁,他的身份张欢华本应该对他用敬称,但还是省了敬语,让口气把尊敬表露了几分出来。

男人只是笑笑,拍了拍他的肩。

张欢华在前几年本有机会出来,但为了当时的势态还是多在牢里呆了几年,等到他上位。

跟张欢华的合作,一直都帮着他省了不少事——这个有着大局观的男人只要结果是大胜,并不在乎多受点罪,多失几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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