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妖孽横行 下+番外——公子裳
公子裳  发于:201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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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投入了电影紧张的拍摄,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而程子秋有一次抑制不住偷偷到片场看他,却被倒下的架子砸中了腿。

“程先生,您的右腿伤势太过严重,我们已经尽力了。”

右腿膝盖以下空荡荡,病床上的人只是静静望着窗外,安静到似乎连呼吸也没有了。

没有撕心裂肺的大吼大叫,没有汹涌而下的泪水,但那样绝望的眼神,几乎让人喘不过气。

这样的感觉叶呈希很熟悉,那一次站在门外,他望着坐在钢琴前的范泽西就是这种感觉,心被紧紧揪住,和那个人一样难过。

电影的最后一幕,高龄得到了影帝殊荣的杨逸与家人一起乘车回家,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老人,一行人急匆匆下了车,却只见得一个痀偻的身影跌跌撞撞而去,杨逸隐约觉得背影很熟悉,百感交集,不由自主想追上去。

“爷爷,爷爷,外面好冷,我要回家!”奶声奶气的小女孩扯住了他的裤脚,向着他张开了双手。妻子、儿子、儿媳妇都站在冷风里望着他,于是他抱起孙女,一起上了车……

这就是所谓的陌路,即便再次相遇,也不能相认。

屏幕暗了下来,演员表开始滚动,叶呈希却久久无法从中抽离,呼吸沉重。

“这只是电影。”冰寒的手被温暖的掌心包裹住,叶呈希转过脸,对上的就是漆黑如星辰的眼眸,对方像是能够读懂他,“我们不是他们。”

结局让无数人唏嘘,但电影结束了,观众也得离场,叶呈希和范泽西在所有人都离开了之后,才并肩一起走出了放映厅。

人群都拥挤在电影院门口,推挤中一个女孩撞到叶呈希后向后倒去,叶呈希见状连忙伸出手将女孩拉住,因为低下头,女孩清楚的见到了他帽子底下的脸。

“叶……叶……”太过激动,女孩说话都语无伦次了。

“快走!”旁边的范泽西反应敏捷,女孩还没叫出全名,他就拉住了叶呈希往外跑。

刚刚看完电影,女孩一下子就认出了拉住叶呈希的人,因为声音和身形都太过熟悉。

“啊!范泽……”下意识叫出了声,旁边的人目光唰唰的落到了她身上,脑海中浮现出电影中杨逸和程子秋被曝光的后果,女孩立刻住了嘴,甚至用手紧紧捂住了。

她的眼睛红红的,明显刚刚才哭过。

冷风迎面而来,带来刺骨寒意的同时似乎也吹散了胸口的抑郁之气。

叶呈希手被紧紧攥住往前跑,周围的人投来各异的眼光,范泽西也没有停下的意思,风像刀锋一般割过脸颊,心里却畅快无比。

他不是杨逸,不会为事业放弃共度一生的人。

范泽西也不是程子秋,他远比程子秋勇敢,也远比程子秋坚定。

所以电影里杨逸和程子秋做不到的事情,他们能够做到。

晚上七点,金爵奖红地毯。

“现在向我们走来的是《游园惊梦》剧组,导演柯林带领一众演员,角逐最佳男主角的范泽西,入围新人奖的叶呈希,值得一提的是,范泽西是以两部作品入围,现在欢迎他们。”

尖叫声中,一众演员签下自己的名字,叶呈希最后一个签,他选定了位置后才一笔一划写下,离得远了,回头一看,能够望见两个并列的名字,再一转头,就对上了隔着导演的本尊。

目光短暂交错后默契地别过。

红毯是女星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因为女星很多,平时又没有哪一部戏能够将这么多大牌明星聚集在一起,因此如何将其他女星比下去就成了参加的每一位女星最重要的任务。

男星能够选择的服装相对较少,但同样别出心裁,范泽西和叶呈希身上的礼服都是特别定制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晚上,让叶呈希略感遗憾的是,殷旗并不在现场。

殷旗在专辑推出的那一天就向他告了假,一个人背上行李,说要好好游览采风,连那座重量级的最佳专辑制作人的奖杯都是他代领的,现在的这个时候,殷旗应该是相当惬意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喜欢自由,喜欢挑战,讨厌束缚和沉闷的他应该等这一天很久了。

颁奖典礼最重要的一刻很快就到来了。

竞争影帝的都是重量级的人物,除了范泽西之外,其他三位都是资历很深的实力派演员。

气氛开始紧张起来,四位竞争者的脸放大出现在大屏幕,一丝一毫的变化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年龄相比其他三位年轻了不少,范泽西却最为淡然,带着一贯的微笑。

“获得第三十九届金爵奖最佳男主角奖项的是……”颁奖人放缓了声音,故意卖关子,过了一会才大声道:“范泽西!”

范泽西站起身后,立刻有很多人向他祝贺,和他拥抱,掌声不断,簇拥而至人让他几乎没有时间说话,但当目光掠过人群时,他看到了坐得很远的人,虽然没有走过来的意思,但是一直望着他,这一刻周围的喧嚣似乎都从耳边消失,最后一次登上的舞台,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深夜蔚蓝海边的崭新别墅,不仅迎来了它的主人,也迎来了两座金光熠熠的奖杯……

——正文完——

番外一:殷旗

“下一个揭晓的奖项是最佳专辑制作人,有请颁奖人耀司、林辛辰……”

一年一度的音乐盛典如期举行,闪动的屏幕上是昔日Spirit的两位成员,一黑一白。

“老板,来包香烟。”看到正精彩处被打断,任谁都不会高兴,但这间小铺子一到晚上就人烟稀少,老板娘倒是有些稀奇,抬起头往外瞥了一看,出现在窗口上的是一张白皙俊秀的脸庞,一双细长的眼睛冷冷清清,犹如天际勾着的寒月。

“……”这下她有些愣住了。

“老板,要一包香烟。”可能以为她没有听清楚,年轻人放缓语速重复了一遍,声音冷清却很悦耳,老板娘这才如梦初醒,估量着从货架上摸索出最好的一种。

“只有这一种吗?”接过烟的人借着昏黄的灯光一看,眉轻皱起来,似乎不是很满意。

“这是最好的一种。”这样偏僻的地方,几时能见到这样的人物,语气不觉也柔和了许多。

“那……”

“二十二届金碟奖最佳专辑制作人奖项得主是……”电视里突然拔高的声音将两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响动的掌声过后,上台的不是现场大屏幕上的人,而是另外一个年轻的歌手。

辛辰、耀司、叶呈希,EMC昔日两大组合的成员,因为一个奖项出现在同一个舞台上。

致辞很短,但是等老板娘回头再望向窗口时,那边已经空空荡荡,只留下一张红色的钞票。回想起年轻人的长相,恍然间有几分熟悉,与方才屏幕上得奖人的照片很是相像。

“真是胡思乱想,大明星怎么可能出现在这种地方?”摇摇头否定自己荒唐的想法,老板娘裹紧了身上的衣物,继续窝在角落里观看。

弯月勾着树梢,凛冽的寒风卷起地上的荒草,也吹散了吞吐出的烟圈。

这几个月,殷旗独自背着包走了很多地方,置身广袤的天地间,喧嚣烦忧都暂时抛到了身后,这段时间,他最大的收获是收集到了不少声音,平野上的风声,山谷里的雨声,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到森林的鸟叫声……简简单单、没有任何雕琢修饰的旋律。

与他在录音室里加工出来的截然不同。

有人说,一个人开始回忆回去意味着他老了,殷旗可以肯定自己并不老,可是往事纷沓涌来的时候,难免产生了些微的沧桑感。

他曾经以为Spirit是他全部的生命,而如今看来,最执着的人并不是他。

所有人都放弃了,坚守的人只有耀司。

他还用着组合时期的名字,接受采访时毫不避讳,提到过去一直是骄傲的神情。殷旗在组合解散之前自认为很了解他,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透耀司的表象,现在依然如此。

“不明白的人一直是你。”做着残忍的事情,男人滚烫的液体却滴落在他脸上,那一刻,殷旗甚至觉得他是绝望的。

背地里打压新组合,代替他在EMC的位置,以至于后来的强迫性交,殷旗承认,如果没有这些事情,他的确不会对耀司有过多的关注,因为他记住的,一直只是他的声音。

Medea说他活得太感性,范泽西说他清醒得太理智。

实际上他们都没有说错,如果不是感性,怎么会跟培养的对象产生工作之外的感情,如果不是太清醒,又怎么会在他们动摇时毫不犹豫的退出,不给他人也不给自己任何回转的机会。

辛辰是这样,韩诀也是这样。

一旦有了裂痕,无论怎样弥补,都没办法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所以与其两个人痛苦勉强,不如放开手,放各自自由。

也许就被Medea不幸言中,“眼里容不得沙子的人,注定一辈子孤独到老!”

掐灭烟头,把包一甩,殷旗继续上路,与其在这里感怀伤秋,不如为自己找一个落脚点。

沿着公路走了挺长一段,树影婆娑,四周依然十分荒凉。

如果这是在古代,气氛倒很适合发展一段人与狐鬼精魅的故事。

脑袋里刚冒出这样荒唐的想法,身后突然白光一闪,倍感讶异的殷旗急忙往旁边一退,白光从身侧疾驰而过,他定睛一看,发现过去的不是别的,正是一辆越野车。

甚至来不及发声,车影就消失在了前方,陷入茫茫夜色之中。

殷旗耸耸肩继续往前走,在以往的旅途中,这样的事情不计其数,他早就学会了泰然处之。

“hey!”让殷旗想不到的是,没过一会那辆越野车自己倒车回来了,敞开的车窗正对着他,斜靠座椅的人修眉一扬,秀狭的眼眸眯起,似笑非笑,“我不会真的遇见了狐妖了吧?”

为抵御寒风,殷旗整个脸都快被白色连衣帽遮住了,只露出那双细长的狐狸眼,远远一看,倒真有几分狐妖的风采,如果忽略掉他背上那些太过现代的装备的话。

“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人类。”殷旗配合的调侃一笑。

男人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随后打开车门,“上来吧!”

车门刚关紧,殷旗就差点撞上挡风玻璃,男人一副悠闲的模样,转速器却快速旋转,大敞开的车窗卷进狂风,吹得脸颊生疼,不过这样风驰电掣的速度,的确很畅快。

车灯撕扯开沉寂的夜色,四周一片浓郁的漆黑,男人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发生车祸。

“我还以为你会大叫着停车。”脸上不动声色,嘴角却勾起一个玩世不恭的笑容。

殷旗将沉重的包抛到后座,双手交叉在胸前往后一仰,“到了叫我。”

男人想提醒他这种地方最适合杀人抛尸,一侧过脸,副驾驶座上的人双目闭阖,呼吸均匀而平稳,似乎一点也不介意自己在一辆高速行驶的车上,旁边还有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

殷旗醒过来的时候,夜色更加深浓,而本应该在驾驶座上的男人却不见了踪影。

试着打开车窗,却全部被反锁了。

他从偌大的包里摸索出夜视望远镜,没一会,就搜寻到了男人的踪迹。令他完全想不到的是,男人安静的蛰伏在草丛中,用摄影器材对着不远处的狼群。

独自旅行了一段时间,这还是殷旗第一次见,不知不觉之中,他们已经如此深入林区。

狼一般在夜间活动,嗅觉听觉都十分敏锐,性残忍机警,又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殷旗不是胆小怕事之辈,也惊出了一身冷汗,一旦被发现,两条腿的人类可敌不过极善奔跑的狼。

这不是聊斋里的故事,而是真真切切的现实。

心中不安,能做的事情却很有限,贸然出去肯定会惊扰到狼群,后果不堪设想。而且他也明白,男人肯定在那里守候了很长的时间,就像他收集声音一样,连呼吸都得小心翼翼,生怕破坏了一丁半点,留下瑕疵。

殷旗就这样静静坐在车里等待,察觉到异动时他立刻抓起望远镜,男人的反应速度比他想象中还要快,飞跃的身影很快就到了车旁。

嘶吼声在寒风中格外凛冽,奔逐的狼群露出了白亮的利齿。

千钧一发,男人跳上车时,手臂被最快追上来的狼撕开了一道口子,所幸关门的速度够迅速,它再扑上来时重重撞在了铁质的车门上。

牵一发而动全身,更何况狼这种群体性动物,男人来不及查看伤口就握住方向盘,踩下了油门,尖锐的摩擦声刮过耳膜,殷旗通过透视镜一看,黑压压中无数双眼睛似乎都在盯着他们。

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没有这辆车,他们肯定会在利爪下被撕成碎片。

惊心动魄的追逐战,直到天亮才落下帷幕,一路乱窜,到最后他们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窗外蒙蒙亮,高大的树林间隙间落下阳光,殷旗也是到现在才看清了男人的长相,他的侧脸很好看,深邃的眉眼有一种令人难以忽视的凌厉的美,微微抿起的唇透着坚毅执着的味道,摆弄着摄影器材的手指干净而修长,完全不像一个野外探险家,更像清晨悠闲坐在自家沙发上欣赏自己作品的富家子弟。

“你似乎一点也不为自己脱离了险境感到庆幸。”相比他的担心,这个男人一直都很镇定自若,就算被狼群追逐,也没有惊慌失措,撞上路边的大树。

“这些是我今年最满意的作品。”男人扬了扬手中的器材,挑眉道:“难道你不觉得这个晚上过得很有意义吗?既惊险又刺激。”

“的确很惊险刺激,要是你动作慢一点,现在就成了别人的餐点。”殷旗嘲讽道,他虽然也喜欢挑战,但不喜欢事情超出自己的掌控范围,他讨厌那种感觉。

“很多事情你不去做,怎么会知道不会成功?”男人嘴边扬起的弧度既洒脱又倜傥,“冒险得到的东西才越弥足珍贵,而且我也享受这个过程。”末了他添上一句,“征服的过程。”

自信坚定,意气张扬,眼底的锋芒比窗外的阳光还要耀眼。

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殷旗想起了以前的自己,Spirit鼎盛时期的他。

那一次的失败,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能够云淡风轻的对待,但实际上,在那之后,他变得裹足不前,感情的挫折,不完全是对方的责任,因为他从来没想过去挽救去挽回。

害怕再次失败,就像他又一次失去了创立起来的组合——Singular。

叶呈希说过,是他使得他的事业起死回生,但实际上,叶呈希同样是他的那根稻草,再次证明自己的机会。

他从不服输,专辑推出之后离开,不仅仅因为采风,也有一定逃避的意味。

而现在,在这个人烟稀疏的荒芜地方,他竟然找回了当初的感觉。

“喂,借个火。”思绪被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殷旗刚想从口袋里拿出打火机给他,男人却叼着烟凑近,直接将香烟顶端靠到他点燃的那一端,淡淡的烟草味窜进鼻腔,几缕烟雾映着对方的脸,也喷薄在他的脖颈。亲密不如耳边厮磨,缠绵不如唇舌交缠,纯粹简单的靠近,这一刻,竟比任何一种还要令人动心。

“看来我们分不开了。”

“什么?”殷旗晃过神,被他的话吓了一跳。

“车子没汽油了,这里又收不到信号,我们必须在天黑之前走出这个森林。”男人拎起后座上的包,“走吧,我们注定要搭伙一起过了。”

将沉重的包背上的殷旗不置可否,一同推开车门下了车。

阳光透过稀疏的桠枝铺在地板上,驱逐了夜晚的寒意,也将前方的身影拉得很长。殷旗这个时候已经记起了男人的名字,在一本杂志上见过的,介绍亚洲知名的摄影师——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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