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姻缘——梦里春秋
梦里春秋  发于:201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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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忙从包里拿出一个苹果,“这个给你,今天中午食堂有苹果,我看它特红特好看,就给你留下了,呐,拿着。”最近总是这样,无论看到什么好的东西,就总想着带回去和张绪清一起分享,只是为了看一看他的笑脸。

“谢、谢谢。”

“我去洗澡了,你也早点休息。”

“嗯。”

张绪清觉得自己的手上同捧着的是一束火焰。

他呆坐了一会儿,才听到卫生间里传来的水声,放下苹果,又探出身子看了看,才往厨房里走去。

百度上说要注意生活细节。

等到宋凯洗完澡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摆在茶几上冒着热气的牛奶。

明明进去之前还没有的,他看了一眼紧闭着的房门,整颗心就像是柔软地要化掉了,谁说书呆子只会读书的,他还会泡牛奶呢!

张绪清躺在床上,右手捂着胸口,动也不敢动,明明就隔着厚厚一扇门,却害怕自己一动就会被宋凯发现。

心跳得太快,自从宋凯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他的心脏就一直充满了活力。

这种鲜活的感觉,让他觉得生命之河还是在不断流淌着的。

宋凯端着杯子回到了那间自己死皮赖脸求来的房间,一口一口抿着奶粉冲泡的牛奶,不一会儿杯子就见底了。

他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嘴角的上翘。

这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感觉。

两个人的生活作息其实鲜少有重叠的地方。

张绪清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习惯早已经养成了牢不可破的生物钟,晚上十一点一到他就开始犯迷糊非得躺倒床上去不可,除非他心里藏着事,翻来覆去地瞎捉摸。

而宋凯过惯了夜夜笙歌的日子,住在宾馆的时间比呆在家里还要多,往往酒桌上下来了还不够,偏要再去夜店寻乐子,看上某个人了就开个房继续闹腾,不睡到日上三竿就不会起来,现在一时间也很难改过来。

所以他特地在床边摆了个闹钟。

张绪清性格虽然温吞柔软,但是做起事来从不拖泥带水,往往宋凯在床上赖个五分钟再五分钟的时候,他已经收拾妥当出门了。

当然这也有他刻意为之的成分在里面。

他怕早上见到宋凯会尴尬。

也许是托昨晚上那杯牛奶的福,宋凯早上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神清气爽,闹钟一响,他就动作敏捷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像个中二少年一样雀跃。

他一开门就看到了从隔壁房间出来的张绪清。

“早、早。”张绪清被吓了一跳,匆匆打了个招呼便三两步窜到厕所把门反锁了起来。

宋凯一手捂着裆一手去敲门。

“书呆,不带你这样的,我可是要憋死了。”

张绪清站在厕所里也有些不知所措。

自从答应他住进来的那天起,他就应该做好觉悟了的,可是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

他忽然觉得很害羞。

“书呆……”宋凯语气里都带着哀求了。

张绪清伸手将门打开。

宋凯冲进去就解裤带放水,丝毫不介意旁边还站着个人。

张绪清在面对宋凯的时候脑子不是快半拍就是慢半拍。

在宋凯进来的时候,他忘记出去了,现在再拔腿又觉得很奇怪。

听着那源源不断的水声,他的脸红得就如同昨晚上捧在手心里的苹果,他的肾功能很好啊。

宋凯咧着嘴笑够了才转过身去一本正经地问张绪清:“你还不洗脸刷牙么?”

张绪清这才像回了神般有所动作。

宋凯透过镜子明目张胆地打量着垂着头安静刷牙的张绪清。

张绪清比他矮半个头,身子骨看起来也没他结实,也许是整天呆在室内的缘故,皮肤看起来也很白净细腻。

就连那一头睡得杂乱的头发在宋凯眼里看起来也异常可爱。

宋凯摸了摸自己的老面皮,糙是糙了点,但自觉很有男人味,这样看来,他们还真是天生一对,宋凯越想越觉得两个人走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事。

第二十二章

宋凯叼着烟坐在他的专属老板椅上。

前不久他的真皮沙发才被烟灰烫了一个洞,现在这一套还是刚换上的。

但是,看起来他丝毫没有悔过的意思在里面。

宋凯盯着电脑屏幕,越看嘴拉得越长,直至拉出一个堪称傻气的笑容。

当敲门声传来的时候,宋凯一瞬间又恢复成了那个严肃冷峻的大老板模样。

“老板,下午还有一个和恒远地产的会议,现在应该可以出发了。”新来的秘书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在面对宋凯的时候总是会有些浑身僵硬的紧张感。

之前那个叫凌琳的漂亮女秘书被宋凯随便找了个理由辞退了。

仿佛是为了向过去的自己说再见,宋凯把生活中所有其他男人女人的痕迹抹得一干二净。

“好,走吧。”宋凯看了看还杵在那的秘书,问道:“还有事?”

秘书似是在斟酌着该怎么说这件事,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道:“是这样的,之前工地上出意外的那个工人的家属似乎对我们的赔偿不满意,要求增加赔款,想要──65万。”

宋凯脸色阴沉地坐在黑色的办公桌后面。

秘书紧张地咽了咽口水,遇到这样的事,第一个遭罪的往往是他们这些做秘书的。

宋凯将烟蒂狠狠地按在烟灰缸里,道:“那就一分钱也别给!”

秘书战战兢兢地跟在宋凯身后出了门。

宋凯怒气冲冲地往电梯走去,皮鞋底子在大理石地砖上踩出哢嚓哢嚓的声音,不过没过一会儿,他又放慢了步子。

他伸手摸了摸脖子上那条跟他的浅灰色西装完全不搭的蓝色领带。

怒气似乎也被这蓝汪汪的一片给挤压了下去。

这是张绪清在出差的时候给宋凯买的礼物。这种蓝色,单摆在那里看起来是讨喜,不过戴在身上却很难用别的颜色的衣服去搭配,最关键的是,宋凯已经算是大叔的级别了,戴这么一条领带似乎有些不伦不类的样子。

不过在宋凯眼里这领带也就是颜色偏嫩了些。

但是只要想到这是张绪清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他就是连这个缺点也看不到了。

最近这几天,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衬衫和西服,宋凯都要戴上这领带。

他摸着领带想,自己为这事有什么好生气的呢。

宋凯进到恒远地产的会议室时受到了热情的欢迎。

恒远的老总董!看到宋凯那一条朝气蓬勃的领带,打趣道:“宋总很年轻嘛,这领带挺好看的呀。”

宋凯摸了一下领带说:“老婆买的,他偏要我戴上,不戴就要跟我急,哈哈。”

宋凯睁着眼瞎掰掰,将八字还没一撇的事说得跟真的一样。

众人对他们“两夫妻”的感情深厚又是一番恭维。

宋凯笑得见牙不见眼。

张绪清将手头上的事做完之后,就开始脱白大褂准备走了。

“教授,要走了吗?”小雯放下手上的记录册,问道。

“嗯,你们也别忙太晚,早点回去吧。”

“我们收拾完这些就走。”

“好,再见。”

“教授再见。”

小雯凑到沙语身边那胳膊碰了碰他,道:“教授最近有些不正常啊。”

“你这么一说倒真的是这样,以前教授看起来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莫名其妙地就傻笑。”沙语将试管里的水擦拭干净。

“什么傻笑啊,怎么说话的。不过,最近教授呆在实验室里的时见变少了。每天一到时间就准时回家。你说他是不是谈恋爱了?”

“我看八成是的。”

小雯叹了一口气,道:“我总有一种优等生早恋而成绩下滑的忧心。”

“你瞎操这些心干嘛,他早该找个人了,不过我很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能和教授处在一起。”

“明天你问问?”

“我可不好意思问。哎,晚上有时间吗?我们去看电影?”

张绪清站在厨房里煲汤。他的身量不高,但是比例很好,腰上系着的围裙将他的腰身凸显得更加纤细与挺拔。

和宋凯同居差不多一个月了,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家吃饭,都是宋凯掌勺。

但是张绪清是个沾不得别人便宜的人,他总要自己也帮上点忙心里头才会觉得舒服。

今天他回来地比宋凯早,所以就亲自下厨准备饭菜。

当所做的食物不再是独自一人下咽的时候,就连平日里认为最麻烦复杂的过程也变成了一种享受。

他忽然发现,烧菜其实也是一项充满趣味性的活动。

比如说盐,加多了会咸,加少了会淡,只有不多不少才会能使菜肴变得可口,而这种不多不少又要因人而异。

而盐与其他调味料的中和又会调出不同的口味,这里面就又有一个度在。

最最重要的是,他有一个最忠实的吃客,无论菜的味道怎么样,宋凯总能每顿吃下三碗白米饭,菜也会吃得干干净净。

和宋凯同桌吃饭,张绪清总觉得自己的胃口也变好了不少。

他的厨艺不见得就比宋凯好,但是每一次他都在进步。

他觉得等到过年的时候,他和宋凯就能两个人合伙弄出一桌非常像样的菜式来了。

厨房是用玻璃与客厅隔开的,宋凯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张绪清拿着勺子尝汤的侧身。

他走过去从身后搂住张绪清的腰。

这是他试用期被无限期延长后所获得的福利,能和张绪清来一些简单的亲密的举动。

宋凯觉得今天晚上的张绪清看起来特别迷人。

他的手隔着衬衫轻轻抚摸着张绪清的腰肢。

张绪清有些怕痒似的往前躲了躲,“别动,汤要撒出来了。”

宋凯虽然心里痒痒,但还是将手老老实实地搭在张绪清的腰上,他的鼻息喷在他的耳边,那小巧的耳垂变得如果一颗通透诱人的玛瑙,“好香,是排骨汤吗?”

他对张绪清有欲望,有时候这种欲望还很强烈,但他不知道该如何向他开口。

在宋凯眼里张绪清的情感生涩地如同一个高中少年。

“嗯,茶菇排骨,马上就好了。”

“阿清……”

“什……”张绪清才刚转过头,就被宋凯吻住了。

宋凯的吻称不上温柔,还带着一丝烟味。

他的双手牢牢地禁锢着张绪清的腰,力道大得张绪清都有些吃不消。

餐桌前,张绪清端着饭专心致志地吃着,白皙的脸颊上却还是通红一片。

在宋凯的强烈要求及实践下,他们每天都要接吻,但每次接完吻,张绪清总要脸红上一段时间。

这样的表现总是激得宋凯想要再深入做些什么,但也就仅限于想想罢了。

“……你今天,遇到什么事了吗?”张绪清觉得宋凯今天的吻特别激烈,试探着问。

“嗯,今天谈成了一个大项目,特别开心。对了,这个星期六晚上不是有个烟花大会嘛,我有两张头等座的票,我们一起去看吧,你能腾出时间来吗?”

张绪清想了想,道:“可以。我要不要准备些什么?”烟花大会年年都会举办,但是他从来没有去过,想着能和宋凯一起去看一次,心里也很是开心。

“你只要人到就好了。”宋凯扒拉了一大口饭,心里却不知道在打着什么小九九。

“啊,我也有事要和你说。我师弟,就是浩瀚,他当爸爸了,要我下个月去吃满月酒。”

“你下个月不是很忙吗,一大堆这个会那个会的。”

“可是,这次一定要去,我可以尽量腾出时间来。浩瀚说要我当他儿子的干爹!”

“这样啊,那一定要去了。”宋凯放下碗,心里有些不舒服,他知道张绪清很喜欢小孩子,而他们之间是肯定不会有孩子的。

“想好送你干儿子什么礼物了吗?”

“我上次在金店看到一只长命百岁锁,我想送他这个,应该很适合小孩子。”

“钱够不够,不够我帮你凑。”

“够的……那个,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我可以吗?”宋凯惊讶地看着张绪清。

张绪清有些难为情地点点头。

“……我知道你和浩瀚之间有点误会,我想,你们两个多接触接触,总是好的,如果你不……没时间也没关系。”

“我当然要去了,你的干儿子不就是我的干儿子嘛。”宋凯的内心非常激动。

对他来说,林浩瀚一家就是张绪清的娘家。

这次去南方就是回去省亲。

张绪清愿意带上他就说明他已经接受自己,甚至希望他能和娘家人好好相处!

宋凯忍不住喜上眉梢,“我也要去好好准备一份礼物才行。”

之前他还觉得张绪清对自己的感情反应太缓慢。但是现在想想才发现,他其实一直都非常温顺。

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他从来没有反抗过。

宋凯的眼睛都亮了。

第二十三章

打开门,没有看到熟悉的身影,宋凯将公文包放在鞋柜上,换上拖鞋。

张绪清出差已经3天了,宋凯有些不适应。

原先一个人过活,也觉得没什么,乐得轻松自在。

可是当习惯了身边另一个人忙碌的身影和温和的气息的时候,乍一分别,倒是分外不适应起来。

宋凯拿起抹布擦了擦茶几。

茶几上放着烟灰缸,烟灰缸旁是张绪清常用的那个茶杯。

是什么时候开始,双方开始融入对方的生活中呢。

一步一步处心积虑地走过来,现在回想当初倒是找不出个起始了。

张绪清的东西宋凯是不敢乱动的。

那些书架上摆不下的书被一本本整齐地堆在各个角落里。

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连宋凯都觉得自己沾上了不少知识分子的气息。

不过这些书多数是宋凯看不懂的,即使有些外国的小说,那也是宋凯看不下去的调调。

附庸风雅做做表面功夫他倒是挺内行,但要他说出个一二三四就等于是抽他嘴巴子。

看着那些他连题目都看不懂的外国书籍,宋凯心底有一股失落。

他除了现在有几个臭钱,无论在哪方面都是配不上张绪清,也难怪林浩瀚看不上他。

为什么有些人大字不识几个却还要花重金买名书来充场面?

也不过是不想被人看不起罢了,但是这种拙劣的手段无异于东施效颦。

宋凯可以在自己的别墅里装点出一个高档书房,可是一面对真正的行家,就原形毕露了,他从来不在张绪清面前卖弄他那些自以为深刻的见解。

宋凯心不在焉地擦着书柜,却在最底层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本与其他书籍格格不入的大众读物。

宋凯伸手抽出来,是一本教人如何提高交际能力的书,他随手翻了翻,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做满了笔记。

眼前仿佛出现了张绪清挑灯夜读的场景,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真实的张绪清。他也有自己的烦恼也有自己的短处也有如何也改不了的缺点。

宋凯打扫完后,又回房拿出了要清洗的衣服和裤子放到了洗衣机里。

他看了一会儿捏在手里的两张烟花大会的票,又伸手从洗衣机里掏出那条西装裤,将票塞了进去。

看着在洗衣机中不断旋转的衣物,宋凯心里带着点洋洋自得又带着点负罪感。

他知晓自己的卑劣,但他不能不这么做。

住在宋凯楼上的住户是良好市民的典范,很早之前就把水管修好了,只是宋凯想要在张绪清家里多赖上一会儿所以满而不报,但这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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