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夙并不怕狗,但在夜晚的时候,看见周围有着为数不少的体型实在算不上娇小的狗跑来窜去,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发毛的,于是紧紧贴在唐爵的身边,苦着张俊俏的脸:“你是不是准备带我体验农家生活的?这里空气挺清新的,人大概也蛮热情的,就是晚上有点吓人,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城里住一夜,等白天再过来呢?”
“害怕你就抓紧我。”唐爵故意松开了一些牵着叶凌夙的手。
“谁说我害怕了!”叶凌夙嘴硬,但手上的力道加大了,紧紧地将唐爵的手攥在手中。
唐爵的唇边露出一丝笑意,但在黑暗中看不清,又握紧了叶凌夙的手,低声向他道歉:“我以前回这里都是连夜赶路的,所以忽视了晚上风大,路又黑的问题。”
“哦?难道这里是你的故乡?”叶凌夙突然兴奋起来,“原来你是在这里长大的呀。”
“嗯。我小时候在这里住过一段日子。”
叶凌夙突然又垮下了脸:“你带我回来见家长吗?我还没准备好呢。”
唐爵愣了愣:“你没准备好是什么意思?”
“我,我是说,我们这种关系,不是很容易就能让人接受的,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告诉别人。”叶凌夙的声音越来越小,脑袋也垂了下去。
“我们是什么关系?”唐爵的声音在风里听着有点冷。
“恋人关系。”叶凌夙小小声地回答。
唐爵的嘴角绷不住了,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但依旧僵着声音:“那就一辈子不告诉别人,名不正言不顺的?”
“不是,”叶凌夙急了,“我只是想等做好了准备以后再……”
“没关系,等多久都没关系,我知道你是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暴露在他人的注视中,能不被人知道,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被人知道,我一点也不介意这个,只要能在你身边就很好。至于父母朋友,是要花时间让他们慢慢接受的,我也可以等,可以和你一起努力得到他们的谅解,我们只是相遇了,相爱了,我们并没有错。我也不是来带你见家长的,我家人早就不住在这里了,只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人情淳朴,所以我才偶尔会来看看,也想让你也看看。不要有心理负担,开开心心玩几天。”唐爵拽着叶凌夙的手摇了摇,“好不好?”
“你不生气吗?我这么胆小。”叶凌夙依旧蒙着头。
“不会,听到你承认我们是恋人关系,我高兴还来不及。”唐爵停下脚步,转到叶凌夙身前,叶凌夙一直低着头,猝不及防之下,一头撞进了唐爵怀里。唐爵拥着他,叹息一声,“你这么好,我怎么会舍得生你气,怎么会舍得不要你,但我就是想要欺负你,看你着急的样子,我才是个坏人,怕有一天你讨厌我,不要我。”
“才不会。”叶凌夙在唐爵怀里闷声闷气地说。
唐爵笑笑,又牵着叶凌夙往前走:“快点走吧,晚上风大。”
两个人又走了十分钟,拐了几个弯,居然走到了山脚下,沿着山脚下的小路拐七拐八走了四十多分钟,眼前豁然开朗,一条长长的小河在月光的映照下,好像一条银色的丝带,将天地间的月影星光尽数收到自己身上。河的两岸均临河建着一排明朝时期风格的古建筑,一眼望去,似乎河有多长,建筑就建了多长。这里的人们似乎也睡得早,只有零星几处房屋里透出点灯光,幽静而平和。
叶凌夙觉得惊奇不已,连声感慨着:“这里是世外桃源吧是吧是吧是吧,要不怎么会藏在山的后面呢?”
唐爵用手掩住叶凌夙的嘴巴:“你这么大嗓门是想把人都吵醒吗?”
叶凌夙禁了声,过了会儿又低声说:“我要夜游这里不行吗?”
“行是行,不过要等我安排好了以后。今晚我们先到旅馆休息,你今天太累了。”
“我不累。”叶凌夙蹦跳了两下,想要证明自己精力充沛,哪知道一蹦之下发觉自己腿都酸了,随后才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们这是在哪啊?”
“这个地方叫无名镇,”唐爵牵着叶凌夙边走边说,“取的是无为与祥和之意,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与外界的联系一直比较少,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也因为这些原因,即使这里风景秀丽,也没有被开发成旅游胜地。但毕竟外面的诱惑太多,生活在这的多是老年人,年轻人多数都出去闯荡了。”
叶凌夙指指头顶:“为什么这里的建筑门前建了廊桥?”
“这里有很多人开了小店,卖点小杂货,手工艺品,小吃什么的,于是都在自家门前搭了棚子遮阳避雨,后来为了美观和方便,干脆就建起了廊桥,将道路遮住,让家家户户门前都不会被日晒雨淋。若是家里要晒东西,都晒在后院里,不会晒到门前来,挡着人做生意或者走路。”
两个人说着,唐爵带叶凌夙在一幢屋子前站定,敲了敲门,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子来给他们开了门,边打哈欠边说:“你们终于到了,等得我都困死了。”
唐爵笑着道了歉,从男子手里接了钥匙,领着叶凌夙上楼。叶凌夙跟着唐爵进了房间,满怀兴奋地踏着脚下的木质地板,摸摸木雕的桌椅,仰望木头的房梁,再扣扣木雕的窗户,上面居然还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贴着白色的窗户纸,不知道会不会一捅就破,但神奇的是,居然保温性能不错,房间里比外面暖和许多。房间的正中间放着一张梨木雕花的大床,床上还挂着纱帐,床头的柜子上放着一盏有着仕女图灯罩的台灯和一个插着蜡烛的灯台。靠墙的地方还立着樟木打造的大衣柜,油漆略有斑驳,柜门闭合得很紧密,看来虽然有些年头了,但质量还是很好的。
这里每一样东西都透着古时的特色,除了这里是通电的,并没有真的用蜡烛作为照明物,房间的矮柜上也有一台电视机,不过开样子是十年前的产物,也不知道能收到几个台。卫生间装修得倒是挺先进,虽然没有浴缸,但用淋浴洗个热水澡还是没问题的。
叶凌夙洗了个澡,就急急忙忙扑上了铺着厚厚被褥的大床,打了个滚就把自己裹在被子里,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唐爵洗了澡出来,看见叶凌夙已经睡熟,胳膊不听话地伸到被子外面,唐爵过去,将他的胳膊塞了回去。
叶凌夙迷迷糊糊觉得有人触碰到了自己,不情不愿地掀起一只眼睛的眼皮,看见唐爵宠溺的笑脸,砸吧了一下嘴巴:“你怎么还在我房间呢?”
唐爵无奈地笑笑,原来他到现在还没发现自己只拿了一个房间的钥匙吗?只得压低了声音哄他:“这里不是旅游景点,就这么一间旅馆,而且还是因为老板一个人住,用不了那么多房间,才拿出一间做旅馆的,我不在这,你让我去哪啊?”
“哦。”叶凌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把胳膊伸出来,很爷们气地拍拍自己身边的床铺:“那你就睡这吧。”说完,把胳膊缩回了被窝里。
唐爵关了灯,打开另一条被子在叶凌夙身边躺下,叶凌夙感觉到身边的被褥向下塌陷了一点,迷迷糊糊的脑袋里冒出一个迷迷糊糊的念头,这算是同床共枕吗?好像,还有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和自己道了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