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世界 下——莫明其妙
莫明其妙  发于:201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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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面,大概是熙和已经能走能跑,整天跟在我后面打转的日子。那时候他也没显得有多聪慧异常,从一个肉团团看他学说话走路,看着他张嘴露出门牙,甜甜地叫我“哥哥”,爱意就源源不断涌出。即便是后来渐渐浮现出的妒嫉,也无法掩盖这一点。

可是当他崭露头角,以千年难遇的天才横空出世之时,我的身份却因此变化。——你要一保护弟弟,不让他受伤害。

我并不是为了他而存在的。

然而却没有人问过我的意见。

当然如果即便是问,当年的常熙也会傻乎乎的回答“当然应该保护弟弟。”可确实,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一个人问过这句话。

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一如那一年,熙和在梨园中牵着我的手,向罗刹王妃将我讨回去。那一次我选择了最刚烈的方式来回击这样的不公——可这一次,我要向谁去抗争?

林克虽然还没死透,但结局基本上已经铁板钉钉。就算想抽他一顿,也得先过他老大这一关。

可那种让人喘不上气来的疼痛浮现上来的时候,我便知道,对他我终究还是动了心的。

不然,一百年前我便不会跟他来妖魔界。

不然,一百年后我不会出现在这里。

尽管到如今我也想不出来,他为什么对我如此死心塌地。或者爱意都是相同的东西,说不明道不清……当年我爱二哥,虽说是因为二哥温柔贴心,但对我温柔贴心的也并非只是他一个。

我喝得糊里糊涂,心中烦闷,从软绵绵的榻上爬起来,展开双翼,向杀戮之王的营地飞去。

杀戮之王的军团,不愧“杀戮”这两个字,我一句话都没开口,就一通远程攻击,轰杀过来。我几步闪过,窜上临时堆彻而成的掩护体,迎面而来的却是一个头上顶着角的妖魔。他一伸手拍了过来。

我一侧身,挨了一身风,刮得有点痛。我吐出一口酒气,揉揉眼。没看错,不仅头上顶这两个角,脸上的线条青绿交错,具有十足的艺术气息。说青面獠牙过分了些,但大抵上错不了。

他的外貌不像是任何一种我所知道的妖魔。但从那满满的杀意以及强烈的气息来看,是绝对不亚于火王的高手。

他根本不给我开口的机会,左一巴掌,又一蒲扇。等妖魔喜欢用妖魔力甚至源力攻击,效果通常更为好些,但这位完全就是低等妖魔的战法,扑上来就是肢体接触。

我左退右躲,被他逼的一个跟斗翻到下面,源力一转,化成青色的烈焰。燃烧起来的烈焰只令他微微一怔,伸出一个蒲扇大小的巴掌从上而下拍来。这次我并未躲闪,向后一仰,飞起一脚,踹中他的手心。

痛。

他的肉掌,明显也带有一种火红色的变种源力。但这还不算什么,同级别的战斗,源力之间的较量本属正常。但他肉体的力量超过我太多,这一下就差点让我腿骨折断,幸好我用的是腿力,如果是用手掌,还指不定已经被他一巴掌扇到地里去了。

但这一脚总算也踢开了他的手,我乘他一顿的片刻,“嗖”地展开双翼从他身侧飞上空中,居高临下地弹出数十到飞刃。他不知嘟囔句什么,壮硕的身体灵活地闪开了那十多刀飞刃,粗壮的大腿一蹬地,猛地窜起了数丈,一拳头向我打来。

他的速度极快,我急忙拔高数尺,差点让他把拳头捅到了鼻子上面。他一拳落空,就自由落体重新回到了地面,一仰脖子,露出一口獠牙。“小子!你下来!”

不会飞行的妖魔占据了大部分,但只要进入化境,就能够变化成任何想要的形体,就算临时生出两对翅膀来也不是难事,但他偏偏不用。

“有本事,你上来!”一般来说我不会做这种丢脸的事,但如今带着几分醉意,也就忘记了面子这回事。

“老子不会飞,照样揍你!”他一挥拳头,猛然一道红光闪过。我闪得够快,还距离尺把距离,就烫得整个脑袋像是被火烤过一样灼痛。我终于清醒了一下,直想捶自己一顿——干什么不好,非要到敌营来玩。这人源力炙热如火,又丑成这样,八成是传说中的毁灭之王阿斯特拉。

我考虑了一秒钟,立即展开双翼,扭头就向回飞去。

“别跑!”他大吼一声,迈开大步就追了上来。

妖魔对战需要的战场大,因此相隔距离都比较远。以我的速度,大约十多分钟就应该能飞回营地。我扭头向下一看,对方正踩地咚咚响紧追不舍。

靠两条腿理论上应当是追不上飞行部队的。但他人高马大,躯体大小几乎是我的三倍,迈开大步来呼呼生风,竟然一点都不落后。

我将速度提到极致,短短数分钟就已经接近了自己的营寨。然而扭头一看,他却仍紧跟在我身后,甚至还能叫嚷:“小子,你给我站住!”

他说的是妖魔语,我虽然能听懂,但说不好,更况且这时候也我也没空跟他扯皮——跑路要紧。按理来说我这样做很不对,无缘无故出击,还把敌人引到自家门口,直接可以送军法处法办。可等我回过神来已经为时已晚,这家后在我后面猛吼两嗓子,引得营地内“敌袭”的警报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

被风一吹,我的酒劲早被吹没了,心中默念倒霉(虽然是自找的),猛然一个急刹车停在空中。阿斯特拉在下面没收住脚,一下就窜到了我前面好几步,猛地转身,投手仍了一道红色的利刃过来。事实证明妖魔每一个好惹,即便他看起来粗壮又笨拙,但险些被这利刃刺中的反而是我。

营寨内已经隐约有人影爬上临时修建的城垛头上,但估计也没什么人能帮得上这个忙。

我落到地上,几乎要仰头看好几步路外的说装身躯,拔出靴筒中的匕首,窜了上去。我们这个级别,即便是数得上号的灵刀,能起的作用也有限,但是一来用惯武器比较趁手,二来在武器上附加源力要比单纯的光刃威力更强。匕首适合用来近战,但他的力量太大,我不敢正面硬抗,只能寻找机会。

他不屑地哼了一声,一个错步躲开我的匕首,反手抓向我的胳膊。

“阿斯特拉,去死吧!”险险躲开他的爪子,猛然听到这一句软绵绵的诅咒,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紧接着一股极其强大的波动从城垛处传来,一团肉眼可见的金红色火球,飞扑二来。阿斯特拉冷哼一声,也不闪躲,转身双手推出,稳稳接住火球,眨眼的片刻,火球就在他手中消失不见。

这青面獠牙的妖魔恶狠狠呸了一口:“阿咯留斯,你个&¥$%@^%#&^!……”后面一长串脏话,我愣是一个字都没听懂。他早就不理我了,扭身冲着城垛的方向大步迈去。

火王浮在空中,火把通明的营地照得他的脸上阴影浮动,微微一扭身,顿时在原地消失。好快的速度!两人的影子交错在一起,快的几乎分辨不出动作。

以我的速度或许勉强跟得上,但那散发出来的威力却不可同日而语。这倒未必是说绝对力量相差太多,而是在力量的运用上,他们明显胜过我不止一筹。这同样威力的一击,我或许要全力而为,但对他们来说或许只需要五分之一的力量。

这样的战斗不要说下面的兵士,就算是我也插不上手。他们打了一盏茶的功夫,爆炸的气浪就几乎将营寨的围墙卷起。

我正看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一道白光从眼前刮过——并不是我看花眼,而是在这一片漆黑与金红中,六对羽翼晶莹剔透,在迷雾中显得格外耀眼……这是熙和?!

我定神再去看的时候,猛地听见一声闷哼,一个人影从那团光影中直线飞出,狠狠撞在背后的石墙上。原先就已经摇摇欲坠的防御措施顿时分崩离析。

“火王?!”

第六十四章

我不知是怎样在这一团模模糊糊的影子中分辨出林克来的,但至少我还认得出火王的气息。出于“好的不灵坏的灵”的倾向,他的气息一下微弱到感受不到的地步。当然与此同时减弱一大半的还有另一股强大的气息,应当是阿斯特拉也没在战斗中讨得什么便宜。

我急匆匆扒拉开城垛的灰土,他像一具尸体一样一动不动——或许他活着着的时候是火王,但死去之后,就应当是我的林克。

“……”我说不出话来。

从那若有若无的微弱气息来看,他还没有死绝。其实我很像上去狠狠踹上一脚,与其让火王把他吞噬,倒不如让我亲手把他解决了。但这又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我不是救世主,没这肩膀挑起这样沉重的担子。

“把他抗进去吧。”这话是熙和说的。

一号首长不在,要听二号首长的命令。其实我也没能力思考,随便来个谁在我身边说这话,我也会照做不误。

虽然火王也有心腹部下,这里有熙和说话,其他人并没有开口的余地。况且这只是阿咯留斯的分.身,分.身一旦受损,无论哪一尊分身或是本体就立刻能知道,所以这些妖魔根本不打算多事。

妖魔受伤,轻者回复得很快。比如林克上一次断掉手臂,也在不久之后缓了过来,但一旦超过能够自愈的界限,就会进入恶心循环,衰弱致死。虽然我不是妖魔,但也可以察觉出这一次他受的伤有多重。

根据熙和的解释,有着“阿咯留斯托大,不是完全体的分.身很吃亏”等等,从理论上升到实践高度的说明。我可以从中窥视到几分林克或许还活着意思,然而面前这一个甚至连气息都很难感受到的妖魔,并不像是能够活到见到曙光升起的样子——即便妖魔界没有白天。

手肘支撑着额头,手掌握着林克的一只冰冷没有温度的手掌。妖魔的体温也同样是可以调节的。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如果祈祷,又该向谁祈祷。

冰冷,愤怒,以及绝望。

像常熙所曾经经历过的一样,它们慢慢流淌过我的身躯。

我知道这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可以冲淡这一切。但残留下的伤口,却未必会那么容易愈合。

倘若,我对他的态度稍微好一点……把话说明白一点,是不是他便不用和火王做什么交易?

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林克的手,突然微微一动。我下意识地一把紧捏,倒让床上的家伙发出轻微的呻吟。

是林克还是阿咯留斯?

但是他只发出了些许细微的响声,之后就不动弹了。一惊一乍,倒让我出了一身的汗。

“你怎么……就那么傻?”

或许就算没有我,这事迟早也得发生——火王阿咯留斯想要办的事,恐怕没什么人能够阻拦。我低声嘟囔了一会儿,忽然觉得手上一紧,惊得抬起头来。他赫然睁着眼睛,正满含笑意地看着我。

“林克??”我当然从这眼神中可以看出到底是哪一个来。

或许是虚弱的缘故,他并不说话,只是抓紧了我的手。

“你这混蛋!”我咬牙切齿地憋出四个字来。但他的目光却好像要散了似地,微微合拢。

“不准死!听到没有!”

可是这话除了毫无威慑力之外,没有丝毫作用——即便有也只是在客观上为这件事更多洒上一点狗血。他笑笑,终于开了口:“我没事。死的是火王。”

火王阿咯留斯对我的示威并不是信口开河,在林克强行出现见我一面之后,他便加快了吞噬的速度。但也因为如此,他本身处于一种微妙的不稳定状态。如果只是这样,林克也并不可能有半点机会。

只是这一次他的对手是毁灭之王阿斯特拉。

阿斯特拉原本就是和火王同等级的对手,在进攻力上还略胜一筹。但致命的,还是他本身的状态微妙。就好比原本搭建的塔形的积木,中间被抽去几根。伤害原本预料得要重得多,几乎濒死。林克虽然抓住了这个机会,但他本身也已经弱到了极致,因此斗争分外激烈。

据他本人说,他当时听见我的声音,立刻行动力+战力上升百分之三十,一鼓作气干掉了火王残余的神智。这人真是花花口,什么都敢说。

“你别高兴得太早,阿咯留斯迟早还会找上门来。”

“我如今能保住命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价值让他再来一次?”林克毫不担心,“要不是我当年即将破二界,他压根也看不上我。”

或许是我真情流露被他看个正着,虽然显得虚弱,但林克仍旧心情极好,还趁机口头上占了几句便宜。

“你招惹我那么多次也就算了,你想要去死,何苦又来招惹我?”(受不了了,让我一边吐一会儿。)

或许是我一脸怨妇模样令林克觉得头皮发毛,干笑着说道:“那不是,我觉得对不住你么……我也是觉得,反正也得不到你的心,不如就……”

这人向来都是肆意妄为,即便是好处都归了别人,都不能让人心怀感激。我看他一脸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得意洋洋的劲道,就想揍得他满地找牙。

“不如就怎样?自作主张地把我弄晕了扔到魔域?”虽然可能是火王阿咯留斯下的手,但这帐还得算到他头上。

“我就是怕你不同意。”林克苦笑一声,说道,“想来你也不会接受,所以我才先斩后奏。”

我叹了口气,想了想这时候纠缠在这事情上也没有必要。“我就是想不通了,我到底好在哪里,值得你这样。”你一早就应该说出来,我改了还不成吗?

林克微微一怔,苦笑一声说道:“我对你的心思,当年在金翅军的时候就应该一清二楚了。”

你当年在金翅军,姘头有一打,鬼才知道你的心思。

“我……配不上你,这才动了那样的歪脑筋。”林克说起来有些惭愧的神色,“我以为,你们皇家都不在意这些的。”

迦楼罗族的王族确实不太检点,即便是我大哥那样的正经人,也有好几个小妾。其实整个迦楼罗族风气如此,也不能说他有多大的不对。但我被他这一句说得有些糊涂,怎么忽然扯上王族去了?

“你身份高贵,看不起我也是自然。”他颇为自嘲似地笑了笑,欲言又止。

“什么……意思?”

“我出身什刹海,是大公爵府邸中一个小小的奴隶。”

“你不是镜湖的贵族?”我打断他的说话问道。我记得他以开玩笑口吻,说起他是冒名顶替的事来。原本以为只是说笑,但按照这个口吻,可能真有其事。

“我不过是一个青果,怎么可能是贵族?”他自嘲般地笑了一声说道,“这一家的镜湖贵族,和什刹海的大公爵有一点远方亲戚关系,我才被转送过去。只不过他们后来犯了事,落了一个家破人亡的结局。这家的少爷逃过一劫,求了一个金翅军的差事,奔逃到了小商河。也只有我装作忠心耿耿跟着他,在半途找机会把他杀了,顶了他的名字,混到金翅军。”

“那一年,迦楼罗族王族到什刹海祭天,我也担了一个牵马引路的差事。”

“……”

“那一年,你和如今的陛下,坐在一头穷兽上,又神气又光鲜。我简直不知道,天底下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可以那样光彩夺目。”

他这样一说,我哪里还有不明白的道理,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是知道罗夏的身份。常熙向来不喜欢应酬,很少出门,因此除了一些亲近的权贵,见过面的人并不多。

“后来,府里晚上出了事,跑了一个买来的女奴隶。按规矩,我们也都受牵连要被罚,但怎么个罚也是管事的说了算。那一次恰恰是这个管事的挨了骂,心情不好,就拿我们这些奴隶出气,差点要被打死。”林克顿了顿又说,“幸好那时候你带着人过来溜达了一圈。管事的怕出事,就放过了我们,没再追究。说起来……那时候你已经救了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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