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世界 上+番外——莫明其妙
莫明其妙  发于:201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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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和轻轻拉了一下我,脸上带着些许得逞的意味。我木然被他牵着从梨树丛中走过,踩得脚下枯枝沙沙直响,似是嘲弄。

十指紧扣,流露出的严厉的讥讽。“哥哥,你看……你逃不掉的。”

其实我想念家乡黑色土地的气味,虽然那可能只是寂寞过后的错觉。

迦楼罗族的飞船就停在别院不远,四层的豪华飞艇,已经不是曾经我看到过的任何一艘。时间流淌日新月异,只有我在原地踏步,前进不能。

我原本以为熙和带我上船后就会露出狰狞面目,直接捆起来扔到牢房,但他只是把我安置到房里,然后静静看着我。他的睫毛修长,瞳孔带着浅绿,很是迷人。

“为什么不逃?”

我不打算打理他,他却凑了上来,一把把我抱住,直扣在门板上,喃喃低语。“哥哥,你是我的。”

“……”

“哥哥,你有其他人的气味,我不喜欢。”他用着一个真正少年的语气。我抬起头,却从他的眼睛里读出了同样炙热的火焰。

他从小粘人,我原以为是兄弟情深,却原来和我同样存了龌龊的心思。

“哥哥真是没用啊,不仅实力倒退,连这身体都可以用来卖了。”他眼中充满了恶意,嘴角微微弯过一个弧度。“堂堂迦楼罗族的三王子,竟然沦落到当别人的男宠……你到底是在丢谁的人?”

“……”

他冷笑着,手从我的腰部移动到下方。“这里被别的男人亵玩,很爽吧?”

我懒的辩驳,只是冷冷看着他,一动不动地任由嘲讽。

“你要是喜欢,也一样可以拿去。”反正这具躯体早已经肮脏不堪,倒转过来,就算白送我也不要。

“……”

“你看,用一朵万王花换我真是太浪费了。最贱的时候,一百文就可以上一次。你是我弟弟,我给你免费,不用客气。”

嘉林三百六十一年,是熙和五岁生日。迦楼罗族按照孵化出来的日期来算生日,我长他十岁,日子晚他三天。五岁的娃娃正是刚刚懂事,恶习未生的时候,几乎是全家之宝。

迦楼罗族王族人口向来不算兴盛,连带近亲也不过十几口人。大哥有妻子一名,妾氏两名。二哥未曾婚配。舅舅一名,舅母若干,表妹两只。

大嫂首先被敲诈亮晶晶的珠子一串,熙和拿来套在头顶。舅母被敲诈银灿灿戒指一枚,熙和拿来套在我手上向我求婚。我拿了戒指,然后给他发了一张好人卡:你是好人,但我已经心有所属,转手把戒指送给二哥。

二哥捏着戒指脸色发白,熙和哭得惊天动地,满地打滚。

后来大哥做主,把我们打包扔到房间,勒令我让他闭嘴才准放出来。他抽抽泣泣止了狼嚎,还是对我不理不睬。我说戒指没了,你再送我那串珠子吧。他说你当我傻瓜?但孩子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到片刻,又“哥哥哥哥”地叫个不停,珠子自然也挂在了我的脖子上。

因为弟弟站在前面,所以我总觉得是他挡住阳光,令我陷入阴影,但其实他偶尔也能用来挡风遮雨。

熙和的瞳孔中倒影出我的脸,苍白而无力。那不是常熙——常熙是个骄傲的人,即便是笑容,也显得刻薄。

我忽然怀疑记忆出了错,面前的这个精致得如同雕琢过一般的少年,也并不是童年时代的那一个。我们统统都被掉了包。不过,如果我们被掉了包,那原来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哥,你别这样对我,我害怕。”他忽然把头埋到我的怀里,几乎夹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喜欢你。”

他奶奶的!你害怕,我才害怕——做人怎么能这么不厚道……我哆嗦着把他的手拨开,手指几乎要戳到他的鼻子上。

“……”

“……”

我终于凝聚起力量,把他从我身上推了下去。

“熙和。”我叫了他的名字——小时候我一般不叫他的名字,只叫他弟弟。弟弟,早饭可曾用了?弟弟你一双熊猫眼昨夜是不是没睡好?弟弟,今天别来烦我,我功课还没做完。弟弟……

“你杀掉我大哥,二哥,把我打成重伤,逼我断翼,躺在雪地里等死。”大雪纷飞的冬天,每一日都像是末日。

“哦,对了,我再补充一句,那不仅是我的哥哥们,一样是你的。”我冷冷说。

“在这之前,我是王子。在这之后,我被人像一条狗一样拖到最低等的勾栏里,卖了半贯钱。”

“熙和,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不够,还要我对你笑脸相迎,阖家欢乐?”

“唰”的一声,灵刀出鞘,阴冷的灵气从刀尖溢出,激起一股冷气。

熙和站在距离我三步的地方,脸上表情似笑非笑。“哥哥,嗯……你确定,你要和我动手?”

刀气划破手掌,滴血布满刀身。

“我试试看。”

六羽的实力做不到灵气外放,是因为灵力不够。十羽的这个界,由量积累,水到渠成,但其中也有质变,比如灵气外放。我曾经破界,当然知道如何形成灵刃,但由于灵气不足,无论如何都无法将灵气脱离本源。

刀身灵气流转,但就是仿佛无法脱离这半尺的束缚,只在周身形成一个环,不断散发出阵阵寒意。

“刀是好刀。”熙和啧了一声,并无想要阻止我举动的意思。

二十年前,熙和已经有十五羽的实力。比起二十年前,他现在显得更加平和,那力量的威压已经全然不见,看起来倒像是一个普通人。有摩罗这个先例在前,我可以猜到他已破了第二界,至少在十六羽之上。天人中能破第二界的,屈指可数。而我没有破过,因此也不知道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一刀挥出。

熙和一动不动,任由刀身劈面,凛冽的刀锋扑面,但就在他前方半尺的地方,陷入了泥沼之中一般,再也不得寸进。全力张开灵翼,可以看见他周身密布的灵气盾,浓厚到已经肉眼可见的地步。

“哥哥。”他叹了口气,“别说现在,即便二十年前……嗯?”

我冷笑一声,猛然将灵翼的灵气注入其中,刀尖上的灵气一荡,几乎就划开了熙和的防御。

他一顿之下,立即将灵盾收缩,但刀尖又是一颤,从中破出更强大的灵刃,寒气逼人。这样近距离的灵刃飞出,熙和也不能等闲视之。但躲闪已经来不及,他只能急速后退。

他的速度虽然比不过爆开灵翼那汹涌而来的灵气,但也毕竟差不了多少,半尺的距离,竟然被他拉开了十数米,一直退到门外,灵刃在他脸侧力尽消散。

灵刃一散,熙和就回过神来——以我的实力,哪里能放出如此汹涌的攻击来。“你疯了不成?”

自爆灵翼,就需要做到一鼓作气,不然等后遗症显现,相比是有力气都没法子用出来了。可如今我爆到三对灵翼,竟然连击伤他都做不到。

“总要试试看。可惜了。”我淡淡地说着。

片刻之后,几乎是从根源上涌来的剧痛,几乎令我惨叫出声。我咬紧牙根,跪倒在地,尽力使自己不利己陷入昏迷。——有经验就是有好处,这时候还能控制言行。

但这回情形又不同上次。上次还剩三对灵翼,这真是什么都没了。

“哥!哥——”熙和扑了过来,他确实慌了,“你别死——别死啊!”

“熙和……熙和……”

事实只能证明,我是傻的,你是疯的。

我叹了口气:“你出生那年……我发过誓的。……你是我弟弟,我会对你一辈子好。如若不然,让我不得好死。”

没有灵翼支撑,浑身灵气开始溃散。

人死魂散,而这渺渺三千世界,从此与你再无半点干系。

(上半部完)

番外一

到什刹海那年,我才刚满二十。后来大发神威的弟弟还是一个小屁孩。不过此时,他的光芒已经早已经盖过了我,神童之名传遍整个贵族阶层。

不管他是多么天才,但幼小而未发育的身体只能靠在我的胸膛上,我们骑在一头穷兽上,走进什刹海大公爵的府邸。这位大公爵拥有王室血统,渊源可以追溯到最早的迦楼罗族。

公爵的府邸一个座建在坡地上的农家庄园,从庄园的后方崖壁,可以临高眺望整座草原。为了远道而来的客人,庄园被打扮地焕然一新。奴隶们也被洗得干干净净,肌肤白皙的靠前站,面嫩地像是要滴出水来的小姑娘们都放在第一排。

篝火,宴会,草原的摆裙舞,这一切对于我来说确实很新鲜,但也不过如此。迦楼罗族的饮食相当清淡,但什刹海这里却又不同,肉食品种多样,全都是草原出产的灵兽,富含灵气。

我那时候比较挑嘴,一顿晚饭也没吃下去多少东西。其实吸收的灵气足够,不吃东西也无妨,只是饥饿感仍然存在,这点时常令人感到苦恼。

当天晚上,公爵送了娇滴滴的小姑娘和美少年各一名到我房里——其实是除了熙和,每人都有。王族规矩多,未成年之前不得接触性事。那名美少年长得清秀可人,只是唯唯诺诺,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也勉强尚可凑合。我知道倘若不要他们服侍,他们回去便要受罚,于是便指了那少年留下。

但我这里还没有开始来得及做些什么,熙和就闯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盆瓜果,笑嘻嘻地说道:“哥哥,我看你没吃东西,就去厨房偷了点来。”

“说什么胡话,你要吃的,他们还敢拦着你不成?”

美少年在一边衣服脱了一半,正不知怎么办才好。熙和瞥了他一眼,一挥手就说:“你下去吧,这里不用你服侍了。我要和哥哥睡。”

“……”

他一句话就搅黄了我的好事,还不自知地坐到我对面,剥起皮来。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只能陪着这小祖宗。

熙和兴高采烈地谈着今天下午的摔跤大会,他压的人赢了,因此得了彩头,拿出来夸耀。 又说今天跳舞的那个舞娘真是艳光四射,不仅身材姣好,眼睛也能勾魂。我问他你是不是喜欢这一类,他瞥着眼睛说,支支吾吾红着脸不肯回答。

“她是紧那罗,当然和迦楼罗族风味不同。完美的女人,需要有乾达婆族的脸,紧那罗族的腰,迦楼罗族的脚。”

见我说得头头是道,这破小孩还不高兴了,撅起嘴来说道:“哥哥要是喜欢,为什么不让大公爵送到你房里来。”

我心想送来也会被你赶走,还不如不开这口。不过我不打算和他计较,撇撇嘴正要说话,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嘈杂的喧哗声传了过来。

熙和比我更起劲,“咕噜”一下就从地上爬了起来。“有热闹!我门去看看。”他这会儿也不跟我赌气,拖着我就就向外走去。

草原的夜空星星密布,弯月高高悬挂。公爵府里远远就看见火把和人头,一队人马向着后园而去。我们不明所以然,扯了一个侍从问道:“出什么事了?”

“一个侍寝的女奴跑了,现在正是去抓她。”

那个侍从的神色扭扭捏捏,被我脸色一沉才说了实话。这女奴被派到我大哥房里伺候,她趁着大哥出去说话的时候,竟然跳窗跑了。大公爵怒不可遏——这女奴也是千挑万选出来美人,送出来当然是为了博大哥的欢心,现在半途跑了,这简直就是在打他的脸。

有热闹可看,熙和当然比什么都要开心,跟着队伍就跑了。

后园是公爵府邸的私家花园,园中本来就有树林,虽然现在季节不对,树木还显稀疏,但暗黑的天色仍给寻人带来了麻烦。火把点起来之后,这一片才被照得犹如白日一般。片刻听见前面的骚动,有人高声叫道:“找到了,是从这里跑的!”

熙和显然觉得站在队伍后面看热闹不过瘾,索性低空飞到了前头,我连忙跟了上去。

林后是山坡后方的断崖。说来这片公爵府邸脚下的山坡并不陡,但这山崖至少也有十多丈高。公爵的部下追到山崖边上,那女奴显然是被追得无路可逃这才被逼到了顶上。

我定神一看,竟然是今天献舞的那位,叫做金兰的女子。

她穿得很少,身上只有一条薄薄的布片。火光照得她的脸忽明忽暗,脸颊上泛出不正常的红晕。她的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肩膀上,修长的细腿在裹布中若隐若现。起伏的胸膛,以及微微的喘息加深了这种致命的妩媚和诱惑。即便弄得灰头土脸,狼狈不堪,也难掩这名女子的丽色。

因为当年战败,紧那罗族的贵族沦为奴隶的不少,这些带有贵族血统的紧那罗往往最受欢迎,几乎供不应求。这女奴八成也曾是紧那罗族的贵女,因此大公爵才弄来招待迦楼罗族的帝王。

“金兰,你不想活了?!”或许是因为慑于这种美丽,才有人开口劝说。

她不开口说话,只是紧咬着嘴唇。

“不想想自己,也要想想你弟弟吧?”

“你们以为我不知道么?我弟弟早就死了吧。”她的语调中带着颤音,似乎像是要哭出来似的。

“你还跟她说这些干什么……不过是一个奴隶。赶紧把她抓下来!”不知队伍里的哪个人打断了这短暂的对话,便有人向上走去。

“我不做你们的奴隶!”她露出坚决而然的神色,猛然纵身向外一跃,像一只折翼的鸟儿,向山崖下扑去。离得最近的那人窜上前一步,伸手一撩,却只抓到一片衣角,她的身影却已经坠得看不见了。

倘若她是迦楼罗族,那怎么跳也不会死,但她并没有我们的翅膀——这种十几丈的高崖掉下去,一定跌成血肉模糊的一团了。

熙和在半空中“啊——”了一声,哑然无语。

我也沉默半晌,说道:“这么高,摔下去一定很痛。”

“她为什么要死?”熙和的语调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

与其说他在问这女人为什么要死,不如说他在问在她为什么要逃。大哥是迦楼罗族的王,不仅英明,而且神武,可以侍奉我大哥,应当是她的荣幸。我倒没这么觉得,如果要我去侍奉大哥——想到这里我就打一个冷颤,狠狠地将这个念头甩到脑后。

我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或许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大哥……”。我说得有气无力,想来这也是绝对不可能的答案……

她跳舞完毕还上来敬过酒,笑起来也是极可爱的。只是刚才站在崖边的时候,神色冷冽,却又换了另一种刚毅的美丽——人都死了,而我竟然在想这些。

紧那罗只有两条腿,没可能从重重包围的公爵府离开。

第二天大公爵为表歉意,又送给大哥一对双胞胎姐妹。她们长得一模一样,脸蛋圆圆,长得很甜。这对双胞胎是歌姬,说话像百灵鸟儿那样清脆悦耳。

大哥当然不会为了这种小事责怪公爵,高高兴兴地收下这对姐妹花。我和熙和也都有重礼——弟弟拿到一张灵弓,兴奋地早就把昨晚的事抛在了脑后。所谓灵刀易求,灵弓难寻,能够承受并且吸取保存灵气的弓弦是十分难得的东西。

熙和拿着弓就拖着我要去狩猎,缠了半天,大哥在一边被他闹得头痛,终于把手一挥,勒令我们滚出他的视线。为了维护王子的安全,身后护卫跟了一堆,而且也不能跑到太远的地方,但弟弟还是兴致盎然地玩得不亦乐乎。一圈跑下来已经接近晌午,我们兜回来,就近找了一条小溪处理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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