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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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睡衣,两个人头顶着头,西里呼噜的吃着一个盆子里的泡面,因为溅起汤汁,他们还会互相嘲笑对方。

云多心疼旭言长途飞行,让他先去睡,自己收拾着碗筷去了厨房。

刚拧开水龙头,背后就多了一个人,用他从没有过的拥抱姿势,从云多背后,围上他的腰,他的下巴正好放在云多的肩窝,没有干透的头发带着云多最喜欢的松香味道,弥散在云多鼻息间。

“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再打开家门的时候,你出现在我眼前,让我激动得快跳起来了。我的多多肯定是想我了,才会飞奔过来给我这份惊喜。”

“那次你天一亮就出现在我家楼下,我也是这么激动。你做了那么好的事情,我也不能自私啊。”

云多用肩膀顶了他一下。

“别把身体压我身上,你很重啊。”

旭言在他头发上留个亲吻,低低的笑了,气息吹在他的脖子上,云多缩缩脖子,可爱至极。

“能看见你站在厨房洗碗,我非常满足。云多,你不知道我期盼着一天有多久,我在搬进这个家里的时候,就想着,我爱你,你也喜欢我,我们恩爱的在一起生活,我洗澡出来就可以看见你给我洗碗。我工作忙累了的时候,你可以给我洗头,那时候我想就算是折寿十年,能换的你留在我身边,我也心甘情愿。这一天终于让我等到了,我的多多满足我一切幻想,我很幸福。”

他低头亲吻上了一直在勾着他眼睛的白嫩脖颈,云多身体无一处不美,可以说成情人眼里出西施,也可以说成恋爱中的傻瓜,他就是觉得,他的云多最美,最可爱,不管做什么,不管什么角度,怎么看都是极致。

云多闭上了眼睛,享受着他湿润的唇在自己脖颈处游弋,呼吸不由自主的重了,放在他手臂上的手,不由的用了力气,抓着他的衣服,任由着甜甜的亲吻浅酌慢慢侵入他的神智。

旭言咬着他的耳朵,亲他的耳垂。向上碰触他的身体。

“多多,我的乖孩子,你简直让我爱不释手。就这么亲吻你,我想了一百多天,我以为我会继续等下去。”

旭言开始不满足,不能正面亲吻他,让他有些心急。

把怀里的宝贝转了一圈,打横的抱起来,云多有些许的惊吓,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又是羞怯,又是害怕,没有一个男人愿意被人这么抱着的,就好像是女人一样。

旭言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亲吻不在温和,他的眼神不再温柔,变得有些凌厉,势在必得的那种凌厉。

一口堵上他的唇,这一次是深深的热吻。钩住他的舌头反复吸允,刷过他的每一颗牙齿,在他口腔里每一个角落探索,就这么缠着他亲吻,脚步极快,云多还在眩晕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床上了。

旭言的手探入他的衣服里,顺着腰线往下,在一颗扣子一颗扣子的接着他的衬衫。

北方的冬天,外边虽然寒冷,可是家里却很温暖。有空调,有暖气,在家只穿一件衬衫就可以。云多正好穿的是衬衫,旭言给他买的莱卡加棉的保暖衬衫。因为穿着舒服,云多一直穿着。

“你,你还有什么幻想?”

云多在他唇下偷了半口呼吸,手软脚软的任由他为所欲为。

“在这个大床上,我们恩爱纠缠。我说过的,这张床有你一半,从你挑选大床开始,我就已经想着把你压在床上,任由我百般疼爱了。”

云朵叫了一声,这个混蛋捏了一下他的胸前豆豆。云多翻身就要逃跑。

“色狼!”

今天终于认清他的内心了,原来这么色啊。

旭言扑上来,云多踹了他一下。

旭言紧紧地压住他。

“宝贝,宝贝别闹,满足我吧,满足我一切对你的幻想。”

旭言不是那么完美的,至少对于半遮半掩的云多,他是双眼冒绿光。扑上去,任凭云多挣扎,喊叫,他就直接堵上了他的嘴,控制住他的四肢。

云多感觉自己就像是大海里的小船,被浪头一下一下的冲击,昏沉之间,就如被裹了蜜糖的糖果,被他亲吻过全身,被他触摸了全身,因为他的亲吻神智慢慢弥散,力气一点点抽离。

有他的喘息,有自己的呼吸,还有被他发觉出来的敏感地方,被他亲咬,用他胡渣轻扎,他就不能控制的发出奇怪的声音。

身体一凉一热,很奇怪,可在他大喊一声的时候,他就漂在云端,什么都忘记了,舒服的就连脚指头都伸开了。

旭言搂着他的腰,微微抬起一些,他靠上去,一边缓慢的亲吻着云多,一边在他耳边说着情话。

“我的乖宝贝,我的好孩子。”

云多身体一僵,咬紧了嘴唇,就连呼吸头停住了,一种被涨满的疼痛缓慢的传来。

旭言赶紧亲吻他得嘴。

“宝儿,好孩子,别咬了,会疼的。”

他说着情话,可身下动作却没有一点的缓慢,猛地一进攻,云多闷哼传来。

“旭言,你个混蛋!”

云多大骂一声,以为他永远是一个谦谦君子,温和有礼呢,谁知道他床上这么狠,疼死了!

旭言笑了,停在他身体力的那个东西再抽出来一点点,再猛地进去。

云多的声音就变调了。

接下来,云多的声音从咒骂,到忽高忽低的吟哦,再到迷乱醉人的急促喘,再到胡乱地叫着旭言,再到求饶,再到变哑,再到彻底无声。云多说得最多的就是,旭言,你个色狼,混蛋!

第四十一章:自家孩子自己养

天亮的时候,旭言从狼变人,把怀里的宝贝亲了再亲,才小心的下床。摸出云多的手机,到客厅里给他家里打电话。

电话一拨通,还不等旭言开口,云妈妈气的就骂开了,一连串的质问,抱怨,责骂,担心宝贝儿子两天了,要不是看见行李没有了,他们都要报警了。

到最后,云妈妈问着,死孩子,在哪呢,是不是又和哪个男的鬼混去了。

旭言苦笑了一下,他算是彻底得罪丈母娘了,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以后可要好好扭转啊。

“阿姨,多多和我在一起。他还在睡呢,做了好几个小时的火车,累到不行,才没有打电话给你们。让您放心吧,有我照顾他呢,没事的。”

云妈妈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但还是生气。

“告诉小兔崽子,他下次再敢偷偷跑出去,我打断他的腿。”

啪的一下电话挂断了。旭言碰了一鼻子的灰。

赞同他妈妈的话,云多真是个坏孩子,还学会偷跑了。招呼都不大就跑,他想学八十年代琼瑶小说女主角,私奔去啊。

要好好和他说说,这个脾气可不行,他要学会忍耐,他要知道大人家长的担心,不能一意孤行。

可回到床上,看见云多睡得直吧嗒嘴,他扑上去亲了一口,怎么看都喜欢,搂过来继续睡。宝贝孩子还是宠爱多一些吧。

云多真的成了旭言的宝贝孩子,虽然事务所初八就开始正式上班了,旭言就是请假在家里陪他。云多什么都不用做,就抱着笔记本在沙发上看电影,贺岁大片看的他笑得东倒西歪,吃零食吃的一沙发,旭言就笑容满面的看着他自己玩,变着花样的给他做好吃的。晚上了,可以手牵手的出去走走,到穷途末路去玩鼓。

开学的那天,旭言带着他去学校,云多去宿舍整理东西,搬去和旭言住在一起,旭言就去缴纳云多下半年的学费。

自家孩子自己养,从现在开始,他要负担云多所有费用。丈母娘给的钱,就当做云多的零花吧。

云多不是很高兴,闷闷不乐的回到家,坐在沙发上自己生闷气。

旭言拿出最后一桶哈根达斯,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

“最后一桶了,想吃的话过一会我们再去买一些。”

云多看了他一眼。

“我好像被你包养了。”

“自己家的孩子,我不养谁养。”

揉了他一下头发。云多还是不太高兴。

“我把银行卡之类的也都给你。我赚钱就是给你花的,一家人不分彼此,你会和你爸妈谈钱吗?多伤感情,你再说这种话我就觉得你没有把我当成家人,不爱我可以,但是你不能不把我当成亲人。”

云多听出他话里的哀怨,有些抱歉的看着他。

他到现在也没说过一句爱他的话,亲人,旭言在他的心里,只是一个不能分开的亲人。是他对不起旭言,他虽然已经断了爱南平的念头,可他摸着心说,他现在真的没有像爱南平一样,爱着旭言。在他心里,旭言是亲人,不是爱人。

“好了,别用这个眼神看我,我还不懂你吗?没关系的,咱们来日方长,慢慢来,我相信,你到最后一定会像爱着南平一样爱着我。我等着一天。可以后别再和我说伤我心的话了。”

云多有些撒娇,有些讨好的把他的脑袋顶进旭言的怀里,顶着他胸口揉着。不知道说什么好,是他不对,才会伤了他。可他会努力的,不是已经接受他了吗?那他就会努力爱上他的。

“给我零钱,我要买冰激凌。我在家买冰激凌吃都是我妈给我钱的。”

旭言笑了,小孩子撒娇方式。拿出皮夹子,给他一百块。

云多不要,从他皮夹子里那出一张五块的,三四张一块的,还有两个五毛的硬币。

看门去楼下超市买冰激凌。

旭言看着他消失笑容淡了,也是好现象,孩子都是从大人手里拿零钱买吃的,云多和他要零钱,也是一种肯定他是亲人的一种表现。什么时候,他才能升级,从亲人变成爱人。

一再告诉自己,不要着急,别着急,云多已经是他的人了,那颗心也会是他的。就这么慢慢宠爱着,照顾着,让他习惯着,还是那句话,时间一长,全部都是他的。

三年,他的目标是三年,三年之后,他和云妈妈的赌约也到时间了,这仨年里,云多爱上他就行。

被当成小孩子宠爱着,也挺好。

云多拿着十块钱零钱,买了两个一块的冰块,一袋薯片,就好像是回到了小时候,从父母那里拿到零钱,买一些喜欢的。他一直觉得,父母给零花钱就是父母疼爱的一种方式,他能感觉得到,旭言的疼爱,这种疼爱,让他满心欢喜。

在欢天喜地的回家去,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旭言看着他眉飞色舞,感到非常好笑。给他交学费他不高兴,给他零花钱就开心的什么似的,还真是一个矛盾的孩子。

以后钱包里要随时放零钱了,方便给他零钱,看他这么高兴的卖小吃的。

第四十二章:试探引爆血腥

就这么过了一年,旭言还是用他的温柔呵护照顾着他家的小孩,云多很乖,下课不乱跑,也不和他们宿舍的兄弟们去联谊,认认真真的学习,考英语六级,旭言加班的时候,他就到舞蹈社去学跳舞,要不就到小阿姨的蒂凡尼帮忙。云多把他表妹乐乐,也介绍给旭言认识,看见旭言对云多的疼爱,乐乐身上腐女潜质被激发出来,弄了一个微薄,把他看见的他们的甜蜜都写上去,粉丝直线上升。

南平和木梓感情更好了,他们都大三了,南平还保持一周回去一次的习惯,有一次南妈妈心脏病发作,南安一个人弄不了,吓坏了,一个电话打到木梓手机上,木梓飞快的赶过来,帮助南安送南妈妈去了医院,在医院照顾了好多天,南妈妈对木梓也有改观,这都是好现象。

云多可以上台演奏了,第一次上台,旭言就坐在台下,给他捧场。

云多紧张的手心出汗,这一直都是他玩票性质的,没有想到他也可以展现给别人看。

偷偷地看着台下,旭言对他微笑,他这才深呼吸,鼓槌敲击,领导乐队表演。

阿莫靠在旭言身边,看着台上肆意发挥魅力的云多,他只要打鼓,真的好像切换第二性格一样,就连头发都飞舞起来,不打鼓的时候,是个乖乖牌大学生,一旦接触鼓槌,他完全成为一个摇滚男青年,这个小孩好玩得不得了。

“你家小孩花俏很多,看把鼓槌舞的,上下翻飞,快把小杰比下去了。他要是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就让他到酒吧来吧。”

旭言摇摇头。

“酒吧太乱,他一个单纯的孩子,我怕他受委屈。他性子清淡,玩鼓就是他的兴趣,他没有发展下去的兴趣。随他高兴吧。”

“旭言,你,你不觉得你对他的保护太严密了吗?你快成他爸了,孩子嘛,总是要单飞的,你把他保护的不食人间疾苦,万一你们分手了,他会死的啊。要独立一些,别把他害了。”

旭言喝着酒,笑的算计。

“飞?怎么飞?我就是让他习惯我的疼爱,成为他的支柱,一旦我撤退他就活不下去,这就是我要的。他已经从他父母的怀抱飞到我身边,我是绝对不会再让他从我身边飞走。遇上其他的诱惑,或者有人追求他我都不担心,因为我已经把他宠坏,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适合他。不会有分手那一天的,我爱他,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我每一次看见他都觉得爱他又多了一些,怎么会让他有分手的机会呢。”

宠爱要是罂粟的话,云多已经深深沉迷。就如一个隐君子,他已经把毒品当成生命,一日没有就不行。云多就是这样,他也许还没有自觉,还没有发现他已经离不开旭言这个事实,可旭言已经慢慢渗透,慢慢入侵,宠爱已经入骨,云多戒不掉,离不了。

都说是奸商奸商,他一个帮助奸商赚更多钱的经济顾问,已经坏到骨子里,所有谦顺,温文儒雅都是表面,对云多疼爱虽然发自内心,可每一步都是算计好的,他算计着做些什么会让云多疼喜欢他一些,直到天长日久就是获胜的筹码。他把疼爱这种慢性毒药已经一天一天喂给云多吃,云多已经沉沦。他都沉沦了,还怕什么。

比如他消失几天,什么也不给云多留下,云多肯定六神无主。如果他把每天一封的情诗停掉,云多肯定会慌乱。如果他表现出一点点的疲惫,云多肯定如临大敌战战兢兢。如果云多做错事他冷着脸责罚,云多肯定乖得就像是一只小绵羊,老老实实的,还会讨好他。

云多都落入他的网里了,逃不了了。

这个网,用温柔体贴制成,用甜蜜呵护做诱饵,抓捕云多。

也好像是用细水长流的默默付出做装饰,用痴心等待做屋子,只等云多走进来,把他关在他设好的牢笼里,一辈子逃不掉。

他就是这么做的,现在只等收网。收网之日,就是云多心甘情愿陪他过一辈子,爱他一生一世的开始。

所以说,旭言也不是什么好人,他就是一个完全腹黑的家伙,云多这种小白痴,别扭的家伙,早晚会被吃得渣渣都不剩。

“他还不爱你啊。”

旭言摇了一下头。

“他是个别扭的死心眼的孩子,他以为他还爱着南平。不过我喜欢他的死心眼,一旦爱上我,就是海枯石烂,多好的坚贞执着。”

阿莫笑了笑,压低身,和旭言咬着耳朵。

“要不要试试他,看他对你到底是什么感情。”

旭言有些惊觉,阿莫这个老油条,在这种场所混久了,什么歪门邪道都会。

“哎,你别过分啊,我家孩子心眼小,人单纯,别玩过头了,让他误会什么。”

阿莫看了一下台上,演奏已经结束,乐队成员正在答谢观众。有观众在大喊着安可,再来一个。

云多兴奋的小脸通红,眼睛精亮的看着这边,好像是一个等待夸奖的孩子。

阿莫贼贼的笑了,一手扣住旭言的下巴,低下头去,角度刚刚好,刚刚好到让云多看得一清二楚。

云多看见,阿莫正在亲吻旭言。

云多瞬间眼睛瞪得很大,通红的小脸马上变得刷白。

怒火再也压抑不住,本能的从舞台上跳下来,用他从没有过的飞快速度,几个跨步从过来。

一把采住阿莫的头发,阿莫大叫着疼,云多一直都乖得像个小绵羊,怎么会有这么暴力的举动啊,那不是揪,是采,狠狠的一把抓住他头发,狠狠地往后拽,也不知道从哪来的蛮力,丢向一边。云多手里还抓着阿莫掉下来的一撮头发。这个孩子也不知道用了多大力气,硬生生的把人家头发都采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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