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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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对指环,可不是白金的,也不是黄金的,底材是深蓝色的,包裹着镂空的白金包衣,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的,也是包裹了一层白金镂空报包衣,除了底材不同之外,款式,价格是一模一样的。

比较起其他纯金纯银,铂金钛钢,这两种材料能容在一起,很独特,设计也很时尚。

“这只蓝色的是蓝宝石做底材,白金装饰,这一只透明的是天然钻石做底材,也是白金装饰,男士指环,不是婚戒,是单独的。”

售货员拿出来让他们看,一边解释。

旭言左看右看都喜欢,拿起那个明显要小一些的钻石指环给云多戴在无名指上,不大不小,很合适。

旭言也拿起另一只戴在他的无名指上,拉过云多得手,放在一起看,好看。这才是绝配。

“咱们不用羡慕南平,他买对戒,我们也买。”

云多把问题收回肚子,笑了。知道他也非要买指环的原因了。

木梓有什么,他就有什么,不用去羡慕嫉妒,甚至比他的还好。木梓有人疼爱,他也有人当成珍宝。他们是一样的幸福,只要互相祝福就好,不用去嫉妒。

旭言一边拿钱,一边笑,只是笑容有些扭曲。

“该死的南平,他竟然敢占用我家孩子的手指,下次看见他一定要揍他一顿,不知道这根手指意义重大呀,我都没有想到这呢,让他妈的抢去了。”

云多差一点笑趴了,拉着他的手,让他别生气了。谁也不知道云南平摆这么个乌龙啊,转了一大圈,他就成了一个道具,给别人试戴的的。

“下次不和他出来了,绝对不出来了。”

旭言这才算是放开心里的郁闷,南平这种人,也只有木梓爱到骨头里,换做是谁都不要这种人吧。爱得笔直,认准一个就是一个,一辈子就是这个。对别人都少根筋,就算是伤害了也不自觉。

佩戴着新买的戒指,云多很高兴,旭言也高兴。

送云多回家的时候,还给他买了他喜欢吃的,在车里亲吻一下之后才让云多回家。

第四十八章:一起逛超市

云多大四的时候,南平和木梓毕业,木梓果然来到这座城市,他们租了一处房子,住在一起。南平为了庆祝乔迁之喜,还请了客,虽然客人只有云多和旭言。

南平喝多了,爬木梓肩膀就哭,就像个孩子一样哭泣,木梓摸着他的头发,眼圈发红,但是一直说着,都好了,都好了。

是啊,都好了,南平父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他们打算工作半年之后,就开始供房子,旭言说先借他们首付,然后再把木梓妈妈接过来一起住。工作也有了,爱情长跑也结束了,两地分隔的情况也没有了,他们在一起,都好了。

不容易,谁都不容易,就算是正常男女恋,从小学就懵懂相爱,到高中互相表白,再到大学距离的考验,他们用厚厚的火车票见证了着爱情的不容易,一周回去一次见一面,一年里有多少次?四年里有多少张火车票?火车来回运送他的距离快绕赤道了,现在终于可以朝夕相处,心落在心口,落在彼此的手心,才是安稳了。

可在一起不是结束,他们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一辈子呢,抱着美好的想法,继续下去吧。

旭言已经成为主管,不按月薪,按年薪,一年的年薪就够在本地买一栋小别墅。

云多开始写论文,蹲家里写论文,旭言作指导,有这个本校才子助阵,自然很顺利。

“要不要到我那公司工作,上下班我们可以一起,你也不用很辛苦。”

云多摇头。

“我宁可赚和你个人所得税差不多的工钱,也不和你一起上班。”

旭言笑了,做他身边摸他的脑袋。

“为什么?”

“在家都是你照顾我,要是工作的时候,你还要分心照顾我,那你不累啊。再说了,我讨厌我们的事情被其他人指指点点,我们的事情,不需要外人知道吧。我在你眼皮底下上班,做个小特助,你照顾我,心疼我,外人说三道四对你名誉也不好啊。我不影响你的工作,凭我自己能力自己找工作去。”

他家小孩长大了,会给他着想了,越来越让他疼爱了。

“名校毕业,专业还行,现在大学毕业可不好找工作啊,我帮你留意一下吧。”

云多这几年的学习保持在中等,旷课经常的,也挂过科,疯够了才学习,喜欢去穷途末路,但到现在还和阿莫别扭着,不理睬他。

他家小孩就是不喜欢阿莫,一直对他冷冷的,小孩子嘛,不喜欢谁就不喜欢谁,改变不了。

他家小孩被他娇惯坏了,舍不得他遇上所有初入社会的人遇上的困难,想就近照顾,可他还想自己打拼。爷们嘛,这股闯劲好,但是他还是担心。要不和他手下的客户打个招呼?他客户都是一级富翁,手下公司多,随便一个招呼就能让他有个闲职,可这不是侮辱云多吗?他这个小脾气,不能接受这种救济的。

还是陪他到招聘公司去看看,陪他面试,他在审核一下公司,虽然这样找工作很难。

“这不刚交论文,找工作的事情不着急。旭言。”

云多献媚的笑笑,拉着他的手。

“咱们厨房没有酱油了,去超市买吧。”

旭言挑了一下眉头,没酱油的话楼下超市就有,何必要两个人去啊。

“一起去吧,顺便散步啊。”

旭言拿他没办法,只好去拿钱包。一起去就一起去,他肯定是有什么想吃的。昨天把厨房填满了,零食是他自己挑选的,他昨天说了,这些零食他要吃一个星期,绝对不再要零花钱了。

他不能说嘴打嘴,嘴馋了又不好意思,叫他一起去。

超市就在楼下,没必要再换一次衣服。穿着同款式的人字拖,同样子的白色肥大短裤,一件白色的夏天穿的男士背心,家居服情侣装,手拉着手就这么下楼了。

他们在一起四年了,各个住户也从震惊到接受,对他们同进同出,手拉手进超市,除了年轻小姑娘会尖叫,大叫着好萌,没有人会觉得奇怪了。

进了超市云多就丢了旭言,一个人跑到零食区去了。

旭言去拿油盐酱醋的,还买了蔬菜和水果,还给云多买了一双新拖鞋。这用去了不少时间,可云多还没有跑过来。

他家小孩弯着腰,半蹲着,不停的在寻找。

背心贴身,把他的腰线显出来了,肩膀露在外边,有一个淡淡的粉色印子,那是他前几天留下的,脖颈上也有,被头发盖住了。

裤子肥大,背心修身,他的小体格就这么呈现在他眼前,明明夜夜相拥,可每次都喜欢看他这么穿,清爽,可爱,但是很诱惑。

左右看了一下,还是别吓住邻居大爷大妈的好,没人。

旭言贴了上去,把他半个身子都压在云多后背上。

云多一下子蹲在地上。

“找什么呢?”

“灯影牛肉,我想吃了,可是没找到我要的那个牌子。”

旭言在他脖子上亲了一下。

“别闹,在外边呢。”

“再让我亲一下,我就给你找,买十包。”

云多飞快的转身,在他嘴上快速的亲了一口,得意洋洋的看着他。

别说十包,就冲着一个亲吻,五十包也买。

第四十九章:为了羊肉串就不说我爱你

云多是一个很好养的孩子,他的小幸福很简单,很容易满足。

旭言给他买零食,旭言给他零花钱,旭言每天给他一封情诗短信,都够他开开心心的过一天。

工作找到了,各项福利都很不错的公司,旭言帮他挑选的,正经的朝九晚五,节假日双休日一个不少,职位不高,工作不紧张,虽然不大可能升职,但是,很轻松啊。完全符合云多的个性。

云多第一个月赚钱了,就开始给他父母寄钱,这也是向他父母证明,他已经成为真正的男人。

云多的爹妈已经不管了,旭言有多好,儿子最知道。他们也知道。大小节日打电话问候,一个月两次电话准时请安,逢年过节一起挑选礼物送父母,真的除了是同一性别,和其他夫妻没什么差别。

这不,云多大学毕业,他们如胶似漆的还在一起,感情深厚,情深意长,做父母的怎么能让儿子不高兴,也就随他了吧,长吁短叹也没办法啊。

云朵的别扭脾气也被旭言改好了,不再喜欢发脾气,本来就是好孩子,除了玩鼓的时候有些狂野,他喜欢宅在家里,做沙发边看书,要不就在阳台的藤椅上晒太阳,有时候打网游,更多时候是靠在序言后背上,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不管说什么,不管旭言是否在忙,他们就闲闲懒懒的聊天。

不去所谓的G吧,也不用和那个圈子接触,他们就是相爱的两个人,那个世界和他们无关。旭言觉得那里太黑暗,云多不合适,才不带他去。云朵压根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那种地方,是同类聚集的地方。他的世界很简单,旭言,父母,这就是他的全部。

赚着一个月工资只是旭言所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多的工资,可他可以穿最舒服的棉加莱卡的衬衫,每一件衬衫都是最舒服的,最修身的,款式最新颖的,有很多件衬衫是需要他半个月工资的,他不加班,也不追求业绩,就松松懒懒的上着班,很自由,很惬意,不为生活所迫。

他朋友很少,本来他的性子就有些冷清,一个单纯的只上学的单纯孩子,被旭言刻意的养在温室里,所以他不太懂这个社会需要人际关系来维持。

有很多同事都在窃窃私语,说他的一个公文包就是他们两个月的工资,说他一双鞋是最新款小牛皮,有人说他一条领带就是他半个月工资,明明赚得不对啊,可他有时候会有名车接送,还会和一个模样周正的男人亲吻。

公司里谣传他是被人包养的,可云多不知道这些,他就知道今天下班的时候,要去超市一趟,旭言说今晚给他做小炸虾的。

旭言却从人们的指指点点里看见了,搂着云多摸着他的耳朵,问他有没有受到排挤。

云多觉得很奇怪,还不那样,有什么好排挤的。

旭言怕他真的有委屈,盯了几天,真没发现云多有丝毫的不开心,他这算是放心。

云多平淡的工作态度对所有人都没有竞争压力,渐渐的也就对他不再说三道四。

在这一点上,云多的迟钝,让他少受了很多伤害。

所以说,云多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旭言把他家小孩疼到心坎去了。

可就是有一个问题,纠结旭言很久了。

从他们认识到现在,四年多了,住在一起也三年多了,不管怎么哄他,不管怎么威逼利诱,不管摆出什么哀伤的表情骗云多,云多总不能满足他的小小心愿。

云多可以满足他一切幻想,他喜欢在云多洗碗的时候,从后边抱住他的腰,最激动的一次,还在厨房的台子上把云多压倒了,狠狠地疼爱他一番。

他在躺椅上摇的时候,也会扑过去把他压倒。也会从沙发上一起翻滚到地毯上,激动的时候,做晕他也不新鲜。可是,就算是他意乱情迷,不可自控,他那时候诱惑他说,宝儿,说爱我,说你爱我。

云多浅笑,很性感,配合的说,说你爱我。

他就连做梦说梦话的时候,都不会说爱他这句话。

这是他一直很郁闷的事情。

用云多最爱的烤羊肉串逗他,就好像逗着一只小狗,把羊肉串举得高高的,云多对眼肉串流口水,随时都想扑上来。

“说爱我。”

云多不理他,继续想找时机扑上去。

“说爱我,宝贝儿,你从来都不说我爱你。”

云多被逗烦了,主要是吃不到好吃的。

“大老爷们何必在乎那句话,你娘气不娘气啊,又不是二八小姑娘,一句我爱你就让你爱我一辈子。”

“说一句你爱我,可以让我高兴一辈子啊。”

云多看看举高的羊肉串,觉得今天要是不付出点什么,这好东西肯定吃不到了。

好吧,好吧。

云多开始解他的衬衫,他今天穿了一件粉紫色的衬衫,白色裤子,光着脚。

这件衬衫还是旭言出差从国外买来的,同样的面料,棉加莱卡。

衬衫半遮半掩的挂在他身上,露出昨晚上,他们疯狂恩爱的痕迹,肩膀上有他留下的草莓印子,胸口还有呢。一般情况下,他身上的印子不会消失,除非旭言出差很多天。总是老印子加新印子,弄得他夏天不敢随便穿短袖背心的出门。

特别委屈的看着旭言。

“你吃我吧,吃完我再让我吃饱。”

还眨巴眨巴眼睛,恋恋不舍得看着羊肉串,那模样就好像是被迫卖身的可怜孩子,饿得要死了还要接受虐待,用身体换羊肉串,就为了这口吃的。

旭言罪恶感爆棚,也更想笑,苦肉计,云多倒是学到了。不给他吃他就成了没有人性的土豪劣绅。

“吃吧吃吧,真拿你没办法。”

还给他到了一杯水,无奈的支着脑袋,看他大口小口地吃着,旭言心里不舒服。

狠狠的揉了一下云多的头发。

“说一句我爱你就不行吗?坏孩子,就不会让我高兴一下。”

云多眼睛都不抬,根本就不理他。

爱不爱的是嘴上说的吗?大老爷们的,何必执着这个字呢。

第五十章:爱上最合适的男人

旭言在他们都是双休日的日子里,带着云多去买衣服,还是老习惯,去他们都喜欢的服装店,挑选衬衫。

旭言用一种侵蚀的办法,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慢慢的把云多以前喜欢的纯棉衬衫,都换了。换成了棉加莱卡面料的衬衫,和他喜欢的面料一样。

然后让他养成习惯,天天穿着这种温暖舒服不束缚的衬衫。偶尔让他试一件纯棉衬衫,不用旭言说,云多就觉得不舒服,赶紧脱下来,衣服穿着不舒服还怎么穿。

所以,近两年,就连云多都爱上这种面料了,所有衬衫就连内衣,都是棉加莱卡的。

他们有固定喜欢的店,直接奔那边去,买了衣服在外边转一圈,再吃一顿饭,在回家,算是购物完成。

旭言去停车的时候,云朵站在店门口等他。

无聊的四处看,看见街口小店外,南平和木梓再买东西,木梓不知道在挑选什么,南平发现一个黄色的小老虎,凑到木梓面前,两个人拿着布衣小老虎笑得开开心心的。

云多刚想伸手和他们打个招呼,可有发现,南平靠近木梓耳边,不知道说了什么,木梓斜着眼睛看他一眼,低头开始寻找,找打了一只布衣小牛,举到南平面前。

南平用小老虎顶小牛的脑袋,木梓躲了一下,南平马上搂住他的肩膀,和他头碰头的碰了一下,木梓就笑了。

云多伸出的手又放下来,他想起来了,木梓是属虎的,南平是属牛的。

叹口气,再看见南平和木梓恩爱他心里多多少少的有些不舒服,可是,对于南平和木梓来说,他就是一个观众,一个过客,可以把南平木梓之间的爱情当成电影,就算是身灵其境,就算是感同身受,可他一就是个观众,主角不是他,顶多算是个配角,甚至是路人甲,他们的爱恨情仇,恩爱纠缠,轰轰烈烈,和他都没有关系。

就如现在,看见熟悉的朋友想大声招呼,可他们隔着一条街,他们在对面看不见他,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它的存在,偶尔的出现,也只是路过。

虽然他对旭言死心塌地,可谁也改变不了,他爱过南平十几年的事实。就算是不爱了,可南平还在他心里,不管多少时间,他就在那里,他代表着初恋,代表着年少时候的执着,不可能忘记的。

他爱南平,虽然已经放手,可他还可以说,就算是对旭言,他也爱,但是爱的分量绝对没有南平多。

那是一段执着的,不到收拾不罢休的一种执着,年少的一种痴狂,他从七八岁就开始喜欢的人,怎么可能说忘就忘呢,感情在哪了,不是说不爱就消失的。

可是,爱的那个人不一定可以和他天长地久,你爱他,最爱他,不代表他也爱你,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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