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宅——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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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双手握在一起,金童怀抱着十三郎,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怀里,让他的气息吹拂在他的耳边,这样就能知道他是否安好。怀抱着他,来吧,他们什么结果都能承受。

雷神停了一下,面沉似水,可一看金童没有离开的意思,位于云彩之上的雷神也不再有任何怜悯之心。手里的斧凿重重一击,闪电随即产生,一个跳跃,云端的巨型大鼓被他用力一敲,产生一个通红的火球。

闪电直劈向金童的头顶,可就在离金童头顶三寸的地方,闪电改变了方向,斜着下去,劈在十三郎的脚边。

火球炸在十三郎的另一边,就是不在金童身上炸开。

雷神一个迟疑,马上用尽了力气再来一次,冲着金童的头顶再来一次。

这次的结果还是一样,明明是直勾勾地冲着他头顶击去,可就在金童头顶三寸地方突然改变方向,斜着下去,就是劈不到金童。

十三郎大概是力气用尽,再也没办法维持人形,一阵白光之后,幻化成圆形,一个三尺余长的通体雪白狐狸,胸前的白毛都沾满鲜血,缩在金童的怀里。

金童把它紧紧抱在怀里,就连尾巴他都搂在怀里,这就是一个密不透风的保护圈,所有雷击,所有闪电,都由他来承担。

雷神接二连三的开始频繁发动攻击,闪电一个接着一个,惊雷一个连着一个,可都会在金童都听改变方向。

也就是说,从金童抱住十三郎开始,所有的电闪雷鸣对十三郎一点伤害都没有。

狐王呆愣了片刻,大笑出来。笑的全无形象,一扫刚才的神情凝重。

“千算万算,谁也没有算出十三郎命中的贵人是谁,原来他的贵人就在眼前,就是金童。十三郎啊,你真的太好命了,遇上了金童,是你最大的福气啊。”

雷神震怒了,前半个时辰一切顺利,照这个情况发展,十三郎至少要折损五百年的法力,谁知道来了一个凡人,情况大逆转,所有的劫难都不起作用了。

这就是命中贵人的好处,有贵人相互,十三郎一定能平安无事。

金童闭着眼睛,雷声都在耳边炸开,震得他耳朵生疼,可他就是感觉不到疼痛,以为是都击打在十三郎身上,他把十三郎保护的密密实实。

剩下的这半个时辰那就好过了,雷神所有击打一点作用都没有起,时辰一道,这场雷劫也就结束了。

果然,时辰到了,雷神停住了电闪雷鸣,手一挥,乌云慢慢散去,那回荡在云端的沉闷雷声,就好像是巨兽的低低嘶吼,渐行渐远。

雷劫度过,成仙指日可待,要想为仙,天界会给一个职位称号,位列仙班。就算是不想上天,在凡间也是妖仙,不再是妖类,也就是说,十三郎彻底脱离了妖精的行列,成为妖仙。

可以长生不老,可以享受与天地同寿,可以飞天遁地,逍遥自在。

雷神远远地对狐王一挥手,驾云远去。

雷劫平安度过,十三郎好命的叫所有妖物嫉妒。

金童还有些不明所以,呆呆地看了一下乌云散去之后,被显明亮的月亮。

“还跪在那干什么?雷劫过去了,他没事了。回去疗伤吧。”

狐王带着笑,招呼这两个傻乎乎的却命好的傻瓜。

“过去了?真的吗?可我没觉得有什么呀。”

以为会很疼,以为会被打击到魂飞魄散,真没有想到,竟然不疼不痒的就过去了?这也太简单了吧。

“你是他的贵人啊,有贵人相助,自然事半功倍。回去了,这个笨蛋被打回原形,折损一两百年法力,修养一段时间就会好了。真是没看过比他更有福气的人了,这难道就是傻人有傻福?”

金童半信半疑,不过狐王一脸的笑容,让他塌心了。抱着被打回原型的十三郎,离开后山。

十三郎现在是一只成年的公狐狸了,不再是小小的和小狗一样的小东西了,三尺余长的身体,可还是很可爱。耷拉着耳朵,闭着眼睛,软软的白色绒毛,怀抱着贴贴时时的靠着他,乖得很。

放他在床上,狐王给他枕了一下脉。

“没事,天亮他就好了,那些鲜血是心脉受到震动引发的,内伤不严重。你给他熬一些顺吸理气的药,用不了几天就生龙活虎的,他醒了就告诉他,他现在是妖仙,不再是妖精了,我狐族多了一位仙家,可喜可贺。”

心放下了,也就不担心的什么似的。金童一下一下的顺着他的毛,觉得很好玩,太长时间没看见过他的原形了,原来这么可爱。明明是一只狐狸,他怎么觉得就是一只小狗呢,太可爱了。

在他的狐狸嘴上亲了一下,被他嘴边的胡须扎了脸,他揪了一下十三郎的耳朵。

“好好守着他吧,你们真的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对你真心,你对他真意,他爱你,你互他,相辅相成不说,你还是他的贵人,这种好事,也只有他遇得上。”

狐王笑着走了,觉得这简直就是神话一般的奇迹。

第三十三章:以身相许

金童就守在他身边,一整个夜晚他也不敢休息,一会摸摸他的头,一会给他盖盖被子,摸着它毛茸茸的爪子,亲吻他狐狸型的嘴,虽然狐王说没事,可他还是不放心。

天亮之后,十三郎被第一道阳光照射,床上白光一闪,通体雪白的狐狸幻化成人,毛茸茸的爪子开始伸展,成人形的手,后腿伸直,是他健壮的双腿,金童一直枕靠的狐狸身体,变成他结实的胸膛。所有皮毛退下去,美丽的五官幻化成他俊秀的脸庞。

只不过,皮毛退下去之后,他一丝不挂的横陈在床上。身上的被子盖在腰间,金童趴在他的肚腹上。

十三郎一动,金童就感觉得到,睁大眼睛看着一个神奇的变化。一直到他变成他最熟悉的十三郎模样,他才笑出来,挺身在他唇边留下一个亲吻。

“恭喜你脱离妖类,成为妖仙。”

十三郎把他紧紧搂在怀里,摸着他柔顺的头发。

“狐王说你是我的贵人,我仔细想了一想,果然是这样呢。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可以安心学习,踏实修炼,白天师傅教授功课,晚上你还要指点我。你为我夺来菩提子,助我法力倍增。就连这次雷劫,要是没有你出现,没有你保护我,我这一个时辰的劫难,就算不能要了我的命,我也会受内伤,修养几百年也不会好。我的好童儿,你是我的贵人,是我的知己良伴,是我的爱人,这一辈子,有了你,我别无所求。”

金童笑着,他不管他是否是十三郎的贵人,他就知道,那个时候,他们要在一起,就算是死也要在一起。所以没有迟疑,就冲进去了,却阴差阳错,保护了他。

“我是这个世上,天上人间最幸福最幸运的人,我有贵人相助,我有爱人相伴,谁也比不上我。”

十三郎骄傲自豪的大笑着,真想站在天庭,站在最高的地方,对所有人大喊,他最幸福,他最幸运。他有这么好的童儿,他要所有人都知道。

金童眼睛转了一下,趴在他的胸膛对他笑。

一只手轻轻摸着他的脸,眼睛在他脸上游弋,没有发现任何不妥的地方,也把这颗心放回肚子,狐王说得对,他只是当时被震得五脏有了淤血,吐出来休养几天也就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

“十三郎。”

金童软软的声调,勾的十三郎心猿意马,就喜欢他略带撒娇的叫着他的名字,声音软软的,就好像是小孩子撒娇要糖吃一样。

一般只要他这么叫他,不管什么要求,他都拍着胸脯答应。

金童大概也摸准他这股脉了,这一招屡试不爽。

“古时候都说,救人一命,以身相许。我是你的贵人,我还救了你一次,你是不是也要表示一下啊。”

十三郎何等聪明,一听就知道他什么意思了。手用力一抱,把他提抱在自己的身上,让他们隔着那层棉被,贴靠在一起。

“美人报恩都是用的以身相许,一方面是倾慕救她的英雄身手不凡,一方面也解决了他终身问题,一举两得的好办法。我们住的这座宅子,本来就是你金家产业,我也就是借宿。现在,金少爷救了我一命,我要想有一个家,把后半生问题解决了,也只好赖上你了。金少爷,娶了我吧,我要誓死追随你。只盼金少爷不离不弃,我们恩爱长久。”

上路子,不愧是一起长大的,就连他转一下眼睛,十三郎就知道他要干什么。

金童重重地亲吻他一口。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晚了,少爷我把你风风光光的娶进门。看天气今晚会非常晴朗,那,月上柳梢头时,就是我们洞房之时。打扮的漂亮一些,我今晚要娶妻。”

谁说童子不能成亲,谁说童子注定一生孤寂死去,谁说童子不能破身,破身必会死亡,那今晚他就颠覆过来,他要娶妻,他要给他们一个名分,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不说,他还要披红挂绿得把他娶进门,一直以来都是十三郎主导一切,今晚他也要翻身,要做回主,主导他们夜晚的激情。

十三郎一口答应,他都有些等不及了,娶亲吗?好啊,他们在一起有了名分,这也是向所有认识他们得妖物宣布,他们互属。

不管谁娶谁,不管夜晚上下问题,不在乎金童用前用后边,只要他们拜了天地,就是伴侣。

金童跳下床给他翻找衣服,他们两个人的衣服都是白色的多,也没那么多旧俗老礼,换上了最干净的最好看的衣服,虽然他们都是白色的衣服。

金童开始忙开了,打扫庭院,摘了瓜果,在葡萄架下放了石桌,老爹他们不回来,他的父母也早就认为他死了,自然高堂也不存在,摆放好了天地君亲师,香炉一放,鲜花素果弄好,怎么觉得也不像是成亲,成亲要有大红色的喜庆东西。

金童跑到屋子,嘱咐十三郎,他身体还有些发懒的话,那就不要下床,好好休养,他去集市一次,至少要有两个大红绸缎做成的花,披挂在身上啊。

十三郎点头,喜欢看他兴致勃勃的去准备。

金童急忙地出去了。十三郎盘腿打坐,运功疗伤,心口虽然还有一些丝丝拉拉的疼痛,可已经不碍事了。他不过是打坐了一个时辰,就感觉通体舒畅,遭受雷击的伤势,对他影响不大,最后还有金童保护,他休息一晚就好了七七八八。

跳下床,绕着宅院走了一圈,告诉凤回,今晚参加他们的喜宴,他们需要有人证实,他们现在有多幸福。

凤回觉得新鲜,真没看见过遭遇雷劫之后,还可以活蹦乱跳的。

他感觉法力比以前更曾加了些许,站在院子里,努力和深山里的伙伴联系,联系了小褐,通知他今晚把所有朋友都带过来,要他们观礼,要他们证明他和金童成为夫妻。

小褐一接到十三郎的千里传音,一跳三尺高,这可是最让人下巴脱臼的事情吧,凡人和狐妖成亲了,跨过了人妖殊途这道坎,不在乎他们性别的一致,真真的要成亲了?这简直要轰动整个妖界,放眼过去,各个族类都没有这样的,没人愿意和一个凡人做朋友,更不要说和凡人成亲了。

可他们就要成亲,天底下也就他们这一对特立独行。

小褐不仅要来,还会把所有朋友都带来,见证者几乎是历史性的一刻。

金童是跑去集市的,买好了东西,又跑了回来。一推开门就气喘吁吁,可他手里拿着大块红色布匹。

他们合力把这些红布悬挂在荒宅的各个角落,撕成条挂在野草上,撕成条覆盖住了灯笼,金童手忙脚乱的用红绸扎了两个大红花,他们一人一个佩在胸前。

十三郎说今晚要来很多客人,这么大喜的日子,美酒就不成席。他又跑到集市里去卖酒,买吃食。

太阳刚刚西沉,傍晚的火烧云美得映红了半边天。果然今天是个好日子。适合嫁娶会陪,适合有情人终成眷属。

荒宅从没有这么热闹过,以前就算是谢家人都住在这里,也没有叽叽喳喳热闹非凡的画面。

今晚荒宅大门敞开,就连门口都悬挂了一朵巨大的红绸花朵。

路过的行人觉得脊背发汗,这里荒废了很多年,一直都说这里闹鬼,到了夜里又奇怪的声音,没人住的荒废宅院,怎么会突然这么喜庆?难道有谁在这里结婚吗?

可是门口没有人来人往,问谁也不知道这里是谁要成亲。

所有妖类朋友都来了,凡人自然看不见他们,他们都会法术,一点点的隐身术,不在话下。其实,院子里早就宾客众多,嬉笑打闹着,一派热闹场面。

站在荒宅外的凡人,肉眼凡胎,什么都看不见,只看见摇摇欲坠的门上系着红布,院子里杂草丛生,夜幕降临,这里只觉得鬼魅。

院子里推杯换盏了,开始追逐打闹了,开始轰笑十三郎了,一群伙伴,让一直沉寂的荒宅,热闹起来。

第三十四章:洞房花烛

一直闹到子夜时分,这群朋友才散去。身穿白衣,却佩戴两多大红花的新婚夫夫,喝的有些微醺,互相搀扶着,进了他们的洞房。

金童心疼他的身体,把他搀扶到床上,转身去倒一杯水。

今晚他们是喝了不少,在小褐他们的起哄下,一连干了三杯交杯酒,酒喝得有些急,有些多,就连他都有些脚步轻浮,别说昨晚身受重创的十三郎。

转身的时候,看见十三郎身体有些后仰,双手支撑着床,扬高了头,脸色有些酡红,眼神带了几分迷离,罩了红色绸缎的灯笼,发出红色的光,照在他身上,十三郎现在美得亦真亦幻,恍如谪仙一般,对他浅笑着。

从今以后,他们是夫妻,不管性别,比在乎种族的区别,他们要在一起了,很久很久,这个人要在身边陪伴,他再也不会孤单寂寞了,他也有人爱了,他不会孤苦无依了。

他是他的妻,他也是他的夫,他们在一起,天造地设。

金童一把扯下铺在桌面上的红色绸缎,转身盖在他的头上。

他的妻,他的夫,今晚他们名正言顺。

十三郎搁着红色盖头浅笑着,既然他想掀盖头,那就满足他这份惊喜。

果然,金童小心翼翼的弯着腰,掀起了一个角的盖头,歪着头,从这个小缝隙里,看从今以后属于他的十三郎。

就好像凡间的那些平凡男子,新婚夜,好奇他从未蒙面的妻子什么样子,掀起了她的盖头,看见一张含羞带却的娇媚容颜。

傻乎乎的他笑了,歪着脖子,看见了盖头下面的十三郎,俊秀,精致,五官组合在一起,就是一个硬气的却风度翩翩的男子,而这个男子还对他浅笑。

他们就隔着盖头,对视着傻笑。

十三郎拉住他的手,把他搂在身边,圈上他的腰,他扬高了头,金童低下头,他们就这么亲吻在一起。

十三郎一个用力,把他压倒在床上,撤掉了他们胸前的大红花,手指穿过交叠的领口,眷恋的摸着他的锁骨,另一只手往下,撤掉了他们两个人的腰带。

衣襟散开,就如花朵绽放一般美丽。

金童也没有闲着,拔掉了他们两个人的发簪,让他们的头发都披散下来。抓过自己的头发,他的头发,在十三郎啃咬着他锁骨的时候,他把两个人的头发打成结。结发如结心,从今以后,他们是结发夫夫。

十三郎对他浅笑,金童把打成结的两个人的头发摆在眼前,让他看。十三郎指尖锋利如刀,轻轻一划,两个人的发丝齐齐断了,结发结放在他的手心。

十三郎不知道从哪摸出一个小布口袋,很小很小,就好象是装首饰用的那种小袋子,把这个发结放进去,袋子口扎紧,放在他们的枕头下边。

眼睛对视着,脸孔慢慢靠近,也不知道是金童拉着他的脖子呢,还是十三郎自己靠近的,嘴唇就这么黏在一起,贴合,分开,在贴合,再分开,在贴合,这次是深吻,深入咽喉的那种亲吻,好像他们是春天到了的时候,深山密林里发情的野兽,遇上了心仪之兽,如胶似漆,恨不得把它吞进肚子里一样。

金童的衣襟慢慢散开,坦露他的胸膛。十三郎不停地亲吻,不停地从脖颈上啃咬,揉捏他的粉色顶尖,一只手往下,摸进他白绸的裤子里。

金童也开始往下拖着他的衣服,他就比较直接,直接把他的衣襟往两边一扯,在他腰上摸了几下,直接进攻他月白缎裤子,解开了细绳,往下拉扯,就露出了他的那一个高高耸立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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