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轻笑,发现自己愈来愈宠陈秋,这真是一个坏习惯。习惯。跟陈秋在一起后,他也染上很多恶习,例如宠陈秋、懒惰、爱上陈秋所用的沐浴乳的香气、身旁总要有他人的体温才能睡得好……而日后,他却要戒掉所有坏习惯。
「真受不了你。」林春偎在陈秋纤瘦的胸口,梦呓似地说。陈秋伸手关了书桌上的坐台灯。入睡前,林春听到陈秋说:「你喜欢我吗?」
林春答:「你喜欢我,我就喜欢你。」
「这不算是喜欢。」
「为什么?」
「就算对方不喜欢自己,可自己也会控制不住地喜欢对方,忘不了、也掉不下,这才是喜欢。如果我不喜欢你,那你还会喜欢我吗?」
「到时你就不会在意我的感情了,因为你已经不喜欢我,我之于你只是一个陌生人。」林春的睡意退了一半。
「真是的,总说些如此没情趣的话。」陈秋掀起林春的上衣,林春很自然的缩起手,配合陈秋的动作,脱了上衣,并伸手帮陈秋脱去他的衣服。两个人都太习惯这种亲密的行为,真是糟糕。林春也发现陈秋有个习惯,就是每当说到分离、分手,陈秋就会拉他去做爱,彷佛要透过水乳交融的亲密来证明此刻,他们相爱相亲,不会分离。林春也想永远迷失于快感当中,不去想、不去看,像嗑了迷幻药,到了一个无忧无虑的极乐仙境。
注一:Datafile,即是该paper的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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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奴确实是一个十分能干的女人。明明长着一张娃娃脸,娇小可人,可工作时比男教师还拼,用了不足一星期,便将premock的paper都改完。要知道,高考的英文,就是UseofEnglish(简称UE),若不计口试,还有四份paper,分别是聆听、写作、阅读理解和综合能力。其中,综合能力一卷最为麻烦,考生须阅读至少十页资料,再找出keypoints,整合成一篇类似公文的东西,不要求文笔优美,但求中point、简洁,最好每一句句子都有一个point。
老实说,兔奴也直斥,这种机械式流水作业跟一个人的英文程度根本绝无关系,可既然是官方要求,为了升大学,大家都不得不日操夜操。有时候,林春也真鄙视自己:什么原则、什么美学,到头来还不是只要升到大学就好了吗?他干不出大事,没胆量烧书、再去信教育局及各大报章,直斥考试制度是垃圾,然后再罢考ALevel。
他想起古人有所谓风骨,可说到底,哪个诗人作家不曾为了一官半职,而去应考那痛苦的科举?无论是什么时代,文人都是一个样,嘴上说淡薄名利,可每一个都心里惦记着功名,只有少数人经过官场洗礼后,真真正正的收了心,做个田园诗人。
但「一蟹不如一蟹」(注一),古时尚有田园诗人,现代就连诗人都很少。老实说,会去品味诗的人不多,因为诗词有太多隐喻与象征,又需要多次咀嚼才能慢慢感受到那言外之意,一个忙碌透顶的现代人即使有时间,也宁愿去读读那粗浅易懂的商业小说。那些小说粗糙的程度,近于公式化,有所谓formula,最具代表性的又莫过于言情小说。
戴志有一个妹子。他很疼爱妹妹,不过青春期的女生总是别扭,一张嘴很是刻薄,也很少跟戴志说好话,但不时也会做些甜品给戴志吃,说「我下错材料,做得很难吃,但又不想浪费,你就做垃圾桶,把它吃了」,他们偶尔吃过戴志妹妹做的饼干,比饼店做的更美味。而且戴志的妹妹实际上也挺随和,文具、书本、日用品等都肯让戴志拿去用,所以戴志常常出入妹妹的房间,还无聊得拿她买的言情小说来看。
看完之后,戴志跟他们分享心得,说:「你们有看过言情小说吗?我看过几本,真是大开眼界,你们也应该去看看。有一本超精彩的,一开始就描述一对男女如何『大做特做』的,整整做了两回。看到第三回,才发现那女主角原来不知怎的开罪了学生会长,又因家里破产而做了那学生会长的近身女仆,平时还要穿女仆装上学呢,笑死人。第一天上班就被那学生会长按着做了两天一夜。之后在学校其他地方又做,例如是没人的课室、音乐室、楼梯、厕所……好似观光那般到处做过一次,就杀出学生会长的美人未婚妻,于是男女主角才发觉他们爱上对方。搞了一回就KO了那千金小姐未婚妻,然后尾声,两人毕业后结婚,竟然在飞机上『偷偷』地做起来,真是疯狂。」
陈秋无奈地干笑,也懒得理戴志。林春听得目瞪口呆,说:「这还是言情小说吗?你妹妹在看色情小说吧。」
李旭还有点幽默感,故意认真地分析:「不,这故事的喻意是:爱果然可以『做』出来。其次,这故事至于用了一个写作手法,就是首尾呼应,连贯性佳,由头做到尾。啊,还有,这小说说不定展现了人体极限,一个男的可以连续做两日一夜,仅休息一两天,又日做几小时,还不精尽人亡,堪称豪杰。要知道不少帝皇都是因纵欲而亡,例如汉灵帝,据说三十岁左右就死了,还有汉成帝,被赵家姐妹迷得晕陶陶,一点血脉都没有留下来,就因为吃太多春药而死了。」
林春觉得好笑,调侃陈秋说:「纵欲而亡,你最好小心点。」
陈秋未回话,戴志就抢先说:「不怕不怕。我们秋秋连秦始皇都cos得起,一定有帝皇之资,不会死得这么容易。而且纵欲嘛,也不是一个人的责任,秋秋,你如果怕死于纵欲,就要跟你的partner沟通一下,叫对方别榨干你。」
戴志向林春挤眉弄眼,林春始终脸皮薄,未敢回答。李旭大感不满,说:「现在这算是什么!是在我面前炫耀你们有sexpartner吗?慢着,我记得戴志伟跟林春都没交过女朋友,那partner又从何而来?难道是外校生?不,林春,你该不会私下跟叶芝搭上了,又没告诉我们吧?」
「才没,你们老将我跟叶芝拉上关系。」林春略为紧张地看了陈秋一眼,幸好他还是气定神闲,没有半点动怒的样子。与朋友说些胡话,其实是减压的最好方法。不需要思考,放空脑袋,混帐话便自然从口中流泻出来,让大家笑作一团,顿时忘却了英文premock的打击,很多不快的事情就像污泥一样教清水冲去了。
中学生就是这样,容易受打击、悲伤低落,但一转眼就能回复过来,笑着吹水,明天再接受打击、再振作起来,生活是那么简单。但很多中学生都不懂得珍惜。待升了大学、出去工作,才懂得中学时代的美好,遂不断将回忆美化。
「唉,刚才接到UE的premock试卷,心情真他妈低落,可现在比较好了。真是变态的,Reading那一卷竟然只有十五人合格,也就是说合格率刚好是50%。幸好我也勉强合格了。」李旭抚着心胸,犹有馀悸。
林春经过补习社的地狱式操练后,英文果真有改善,也能勉强拿个合格,戴志这家伙有点小聪明,再加上三分运气,竟也奇迹似地合格了。至于陈秋更考了个最高分。
戴志嘲笑他说:「不知是谁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还挺鄙视念书的。现在发奋起来,倒教人刮目相看,别人不知,还疑心你吃错药呢。」
陈秋不闪躲,说:「以前不读,是因为不想读。现在我也不想读书,只是将读书作为一块踏脚石,助我去到另一个阶段。我从来不想反制度,没那么伟大,也没有什么远见,我只是个眼光狭小的人,看到什么是对我重要的,就直觉伸手抓着。碰上一个令我好奇的人,我便想了解他的脑袋,那家伙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他眼中的世界和我眼中的好像很不同。有时他是个深沉的学者,有时却比小孩子更幼稚,一些人所共知的世俗道理,他反而不懂。现在,那个人要上大学了,我便也想追着他入去,看看他眼中的世界是怎样,或者看看他眼中的我。」
李旭听得呆住了,好半晌才说:「要死了,你竟然会对一个女人这么痴心。那女人是什么货色?我还挺想看一下,介绍我认识吧。放心,我李旭没下贱到去抢兄弟的女人,朋友妻,不可窥嘛。」
林春禁不住一挺身,尴尬地出声:「那个人……我见过。只是一个没什么特色的人,过目即忘。总之……没有大胸部也没有长腿,没什么好看的。」
戴志和陈秋便爆笑出来。
今年他们破天荒的没有请假,去了学校的圣诞联欢会。虽然没什么搞头,但在戴志跟李旭的怂恿下,林春跟陈秋还是去了。那天刚好是冬至,林春当然回家陪妈吃饭。林母倒心细,主动问林春:「书读得怎样?圣诞节快到,那天你会出去吗?」
林春不语,低头猛将白饭送入口。林母见着,又问:「会跟朋友约出去玩一下吗?读书重要,但过了圣诞,之后出去玩的机会也不多了。你们不是有个朋友生了cancer吗?会约去医院探望他一下吗?」
林春摇摇头,说:「不行。他还在化疗,住无菌病房,非直系亲属不能进去看他,而且让他感染了细菌就不好了。至于圣诞节……我也不知道。」
时间已经愈来愈少,不论是温习的时间,或是他跟陈秋的日子。大概studyleave开始了,他跟陈秋便很难再见面。这种关系又是建基于激情之上,隔了一段日子不见,很容易就变淡。他们也没有协议,并不是正式的恋人,也不清楚对方的感情,说到底,只是朋友再加sexpartner而已。
然而,就算他再去陈秋家,那又如何呢?多缠绵几次?缠绵之后再分开?做一次,做几次,做十次,做多少次,结果都是分开。无论有过多少欢愉,只要分开了,就变得模糊,就好像陈秋也跟好些女生在一起过,但林春现在问陈秋可记得与那些女生缠绵的滋味,陈秋只说:「我会记得起一些片段,但她们的模样都不见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好似只是跟一具具身体做爱,而从来没仔细留意过她们的外表,至于性格……」
陈秋满不在乎地说:「那重要吗?或许你会觉得我是一个贱男人,用过就丢,但那些女人跟我上床时,又可有投放过真心?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懂得什么是真心吗?或者我们自以为自己有投放过真心,但再年长一点,回头看,便觉得那些的自己真是幼稚得像三岁小孩子。」
注一:一蟹不如一蟹,借指「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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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确有轻描淡写地问过林春,圣诞节要不要上他家。林春说:「你想我上来吗?」陈秋笑着反问:「问题不是我的想法,而是你想要上来吗?」他知道陈秋的言下之意,是叫他主动一点,不要只懂被动地唯唯诺诺。
现下,面对母亲的提问,林春依旧不知要怎样答。老实说,他觉得跟陈秋做爱……不是无意义,该怎么说呢?大概是怅然。做爱时既痛苦又舒畅,直要把人逼疯。拥抱着另一具跟自己相似的、温热的同性身体,在欲海中浮浮沉沉,彷佛狭小的世界里只剩下他们二人,他们不必顾虑世俗的眼光,以他人认为是变态、不合伦理的方式获得最大的满足。然而,缠绵过后,温热暂退,虽恩爱仍在,却不免感到悲凉。
相合的次数愈多,他对于性的体会就愈深。闭上眼睛就能重温那些疯狂的片段,林春似乎拥有很多,但也仅此而已。分离之后,他便抱着这一堆回忆过活,从中得到慰藉,贪恋着那一去不复返的时光,直至能找到下一个人为止。他忽然希望自己能少见陈秋一点,逐点逐分去忘记他,总好过好似玩showhand之后输了,一盘赌局就让他失去全副身家。
他就是不敢放手一搏,因为他输不起。他不能够好似陈秋那般洒脱,说分就分,说忘记以前的情人就忘得一干二净。他做不到,为什么他做不到,而陈秋却做得到呢?
那一晚,林春没答母亲的话。林母见状,感到不妥,也不多问,只着林春想清楚一点,以免后悔。林春好似听出另一种意思,不知怎的,竟觉得母亲好像知道他和陈秋的事般。真有那么明显吗?他当然不敢问母亲。人们说恋爱中的人是盲目的,林春现在就好似走入了一个局,迷失其中而走不出来。身边的人就围绕着他,在局外看着他这个局中人,像看戏一般。
到了十二月廿四日,陈秋给他打电话,一来就说:「我不找你,你还真是不会找我。」
「……」林春听着,说不出反驳的话,想了一会儿才说:「那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见你,你想见我吗?」
「……」林春不知道要怎样回答。若是为了保护自己,便应该理性地回绝。可是,一种力量好似攫住了他,使他只能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任何话来。有时他真想飞到未来,看看一年后的自己在做什么,那当下就不用想出任何抉择,只要依照未来去做就可以了。但他们这个年代并没有时光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作抉择。选错了,也不能回头再选一次。
「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有时真的很累。」陈秋在那方说:「你有点决断力好吗?为什么常常要人踢你一下,你才动一下,自己则像块木头般,呆在原地,不懂选择,就算见了喜欢的东西,也早就认定自己不会得到,因而眼白白看着好机会溜走。以往我跟女人在一起,总是她们做主动,如果不是她们叫我出来,我就真的不去特意找她们。
「她们总是骂我没有心,不是真正喜欢她们,又说这种感觉很难受。现在,我才明白她们说的话。是的,在一段关系中,总是由同一方做主动,真的很难受。有时候,我多希望你能拨一通电话过来,跟我说几句话。这几天,我无时无刻不将手机带在身边,想着你到底什么时候会打过来,但你终究没有。
「你就这么害怕吗?你就真的怕踏出一步,然后会落得粉身碎骨的地步吗?你知道我花了多大勇气,才能一次次去缠着另一个男生?你以为我就不怕受伤吗?但纵使你那么冷淡,胆小又不敢豁出去,我还是想要将你拉在我身边,想要跟你在一起。你会为了我而搏一铺吗?」
林春几乎想像到电话那头、陈秋的样子。他一定是激动得脸也红了,一双眼睛炯亮得惊人。他没说什么,单只说:「我想跟你谈一下。」
还是下午,林母仍在上班。林春给母亲发了一通短讯,说有事要去陈秋家一趟,夜晚也许不回来。他不禁想,母亲会否早已料到这一天呢?或者她一早就料定自己一定会去找陈秋。
林母未回覆,林春已急急赶去独秀居,出门才发觉天气冷得很,也懒得折返多拿一件外套了,就只穿着一件薄黑色高领毛衣和牛仔裤。陈秋为他开门时,也傻眼:「你疯了吗?今天只有十一度,还穿这么薄的衣服。」
林春话也未说,头便俯冲向前、打了个大喷嚏。陈秋气急败坏的拉他入去,先叫他坐上沙发,抛给他一盒面纸,再入厨房给他调一杯热的柚子蜜。林春冷得鼻头也红了,连续打了几个喷嚏,眼睛也有点红,喝了几口热饮,身子才暖和一点,脸色没那么苍白。陈秋本想好好骂他一顿,可看他喝着柚子蜜时那一脸满足的样子,什么气都消了,只说:「你今晚不打算在这里过夜吗?看你一件衣服都没带来……慢着,你该不会连银包都没带在身吧?」
林春颔首,专注地盯着那淡黄色的热饮,说话时尤带点鼻音:「出了门才发觉没有带。然后就用跑的,经T市公园跑来这里。」一到了冬天,T市公园的单车径便刮着强风,尤其在冷峰经过香港时,那风劲得直要将人吹起。林春不是不知道,可经T市公园去独秀居,是最快的路线,而他又想尽快见到陈秋,才出此下策,想来他还真是傻得要紧。
说他傻,并不是指他走捷径,而是指他今天听到陈秋的声音,才猛然发觉自己有多想念陈秋。心擂动着,催促自己走快一点,旁边的景色都入不了自己的眼,自己成为一枚只懂盲目向前冲的导弹,只想快点看到他。完了。
「身子暖一点了吗?」陈秋过来抓住林春的手,不肯放开,林春讶异发现陈秋的手比他更冷一点:「你的手怎么比我更冷?」
「这几天只有我一个人,不想下去餐厅吃,又懒得做菜,就随便吃点饼干蛋糕算了,一点热的东西都没下肚,除了热水之外。两个人在一起会温暖一点。」说着,他拿走林春手中的杯子,轻轻将林春拉入怀内,从后拥着他。林春故意不使力,放软整个人,让身子沉到陈秋怀中,果然听到陈秋的抱怨:「喂,你也坐好一点,整个身子摊软,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