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可言(出书版)下 BY 红河
  发于:2012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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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前半句的时候,白微只觉又惊异又困窘,而听到后半句,他却有种拿头撞桌子的冲动。

「妈……」

他瞪着方岚,嘴角微微抽搐,「一元?你是认真的吗?」他活到现在好歹二十几年,整个就值一元?一元?!

「我当然是啊。」方岚露出「我从来没这么认真过」的眼神,只是她那笑容可掬的表情,令白微不免怀疑她在恶作剧。

直到听见她接下来的话语。

「比起千元万元,难道不是一元硬币最简单实在吗?握在手心里面,就是最真实、最贴心的宝。」说着,她牵起白微的手,温柔

地轻捏几下,然后将之放进另一个人的手掌之中。

她笑着凝望两人,如同在说,一元的无价之宝,可一定要好好把握才行喔。

再也不需要更多言语。

那两只手,便慢慢地交握起来。

与方岚分开之后,回家路上,白微想起烟抽完了,便让慕容在路过的便利店旁停车。

但随后白微却发现,自己出门时除了礼物,什么也忘了带,他只好问慕容:「你身上有现金吧?」

然后就得到了慕容的皮夹。他从中抽出一张整钞,将皮夹还给慕容,接着去便利商店买了烟回来,找零的钱就顺手扔在了车前屉

,其中包括几枚一元硬币。

车子开回住处后,白微准备下车,却遇上麻烦——安全带不知怎的解不开了。另一边,慕容已经解开安全带,便倾身过来帮他解

围。

也不知道是否慕容的手就是比他更灵更巧,那条与他做了半天斗争的安全带,在慕容手下,却不一会就缴械投降。

注视着这张近在眼前的面容,一如既往的俊美与沉静,白微再一次地感到移不开目光。也许是情不自禁,也或许只是鬼使神差,

他凑了过去,在人脸上用力亲了一口。

慕容抬起眼来看他,久久地,定定地,令他以为接下来这人一定会吻过来,他甚至已经做好迎接的准备。

可结果他却看到,慕容别过头去,从车前屉中取出了什么东西,在他面前一示意一下,然后塞到了他手里。

那是……一枚硬币。

他睁大眼睛,差点摸不着头脑。但好在他的脑筋转得够快,数秒后便领悟过来,登时有点玩味,还有一点说不出来的……感动。

像是之前所受到的那股感动,重新涌了回来。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点哭笑不得。

一元——他就这么被卖了出去?

他张口,想要说些什么,嘴唇却在此时被封住,温软的唇舌在口腔内探索流连,如同在诉说着亲密与爱恋。

这一吻是那么久那么深,以至于他有点忐忑起来,照这样下去,他们不会暂时离不开车上了吧……

但,令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失望的,慕容并没有继续下去——至少暂时没有,而是再次从车前屉中取来一枚硬币,拿给

他。

这下他不禁困惑了:「这是什么意思?」他问,「不是给过我一元了吗?」

「意义不同。」慕容说,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端倪。

白微歪了歪头:「怎么个不同法?」

「之前那一元,是你的身价。」慕容缓慢而清晰地说,「之后这一元,是你履行身分的证明。」

白微张大嘴巴,然后慢慢阖上。他好像明白过来了,虽然有点不可思议……

「你的意思是,以后每当我和你像刚刚那样做,你都要给我一元?」他猜测说。

见慕容点头,白微当即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才好:「你……你是在开玩笑吧?」

「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慕容回道,面无表情的脸,却显得是那么认真沉着。

白微一阵语塞,好不容易才挤出声音:「我知道你一向很有创意,但是这也未免……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想看看,五十年后,你会收集到多少硬币。」慕容说。

「……」白微无言,险些又要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但他却也明白,这个人就是有这种把荒诞变为认真的本事。

所以他知道,他不需要再质疑了。他所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好在这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感觉上不是挺有趣吗?

「好吧,我也很想看看。」他咧咧嘴角,无声地笑起来,「那你可要常备很多、很多硬币才行,你知道……」有的事情是随时随

地都可能发生的嘛。

就彷佛是应证他这半句未完的话,慕容再一次地吻住他,早已熟悉的亲吻方式,令人一瞬间便放松,沉浸其中。

白微闭上眼,看来,他自己也要准备一只大存钱筒,或许要上百只才够用了。

——全文完——

后记

耶诞节,又见耶诞节。

我已经不能细数这是我第几次在文章里写到耶诞节。

于是说,我这人有圣诞情结吗?

其实真没办法,这一天对我而言的确是个特别的日子。

话说回来,最近发生一些事,让我深深体会到「人生如戏」的内涵。

毫不夸张,当时我仅有的想法就是:哇靠!这是在拍八点档吗?这么戏剧化也可以吗?难以置信,亏了我还是一个写故事的人(

扶额)。

OK,回归正题。

记得《魅不可挡》出版的时候,曾经在网上看到读者留言,质疑说:这真是红河的书吗?居然这么正常的设定……

所以说,应当可以算是比较难得的,今次我又撇开一切奇幻科幻因素,写了这样一本「正常」的书。

说到故事的起因,我已经不大记得,也许只是想要写一个简单的爱情故事,即便它没有道理可言。

但这并不表示,我不相信。

我还是相信的,世界上可以有、也一定有这样的事。纵使结局并不都能这样好。

再来说说这本书中的人物。

首先,我发现我取名字越来越懒了;其次,「人渣」与「好人」之间,常常只有一线之隔;再次,上面那条或许算不上是真理,

但在很多时候却也的确如此;最后,这条才是亘久不变的真理——

爱要做,也要说。

以上,感谢捧场,下次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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