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as in the past+番外——Justpast
Justpast  发于:2013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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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着人满为患的巴士,却未曾想过去买车,我想这双手估计也再也不会碰那方向盘,触景生情是我最头疼的,就像当初我义无反顾为他沾上了烟瘾,然后在他转身离开时,我拼着老命的戒掉了它。

如果当初雨衡早一点发现他的心意,或是不出国留学,那样我们真的也许可以厮守一辈子,那样也不会再遇到之后的他,遇到我生命的转折点,也不会在多年后痛恨自己的缅怀过去。可那又只是我闲心的幻想。

回到自己租的一间小公寓——我很少称它为家,这种幼稚的行为他早已在无言让我忘怀——时已是黄昏落日,我轻声吁了口气,「叹气是最浪费时间的事情……」仿佛耳边又穿来他未完的讽刺,摇了摇头,放松情绪,回去还要应付一个小管家婆。女友有公寓的备用钥匙,经常去那进行所谓的突击检查。

『哼哼。大爷您终于肯回家啦。』一开门便对来一副怒意的脸,冲着质问的便是目前仍是我的女友的秀丽女人——依她的话是未婚妻——蔡兰涵。

她二十一二岁的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因生气而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可不像我,都快迈入30的老男人一枚。

我敷衍着『嗯嗯,昨晚没等到车,就随便找了一家旅馆睡的。』嘴上不停,关上门,一边脱着鞋子,想着睡个踏实的回笼觉,暖和暖和身子,越发觉得有气无力,是回忆与现实的交界口冲破了洪流。

我有些许萎靡不振地进行着路上的计划,有意无意地询问着『兰涵啊,我们相处了也快一年了吧。』

『嗯?是交往!喂,别打断我的话,我还问你为什么挂我电话呢!』她总是在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上钻牛角尖『其实准确的来说是11个月零9天,怎么了?』本以为她还要冥想,不料却记得如此清晰。让我有些不忍继续。

『我们分手吧。』铺垫一句足以,直入正题。如果是他的话,只会直截了当,切中要害。

『轩宁?』她愣愣地站在玄廊,声线放轻了几档地轻唤了一声,我能明白她的大脑瞬时空白,像是不参杂任何其他,因为我如实地亲身经历过,那种感觉太让人窒息,其实按理论理解,与美梦成真时的感觉是如出一辙,心脏收缩加剧,血液循环加速,但品味起来却是截然相反,或许那时血液和心脏是倒着运转的,我打趣地分析。

『轩宁,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么,你别开玩笑好嘛。』她有些眼红,毕竟是未经历过风雨的年轻小姑娘,我轻笑着抿着嘴。

『兰涵,本想满一年后再提出分手,但希望你能理解,爱情是双方的事』爱情就是过家家,是年轻一代的热恋,我老了,玩不起了,『当时接受你的时候,我以为我已经脱胎换骨……』

『不!!你不要说了,我不听不听!』她使劲捂住耳朵摇起头,泪珠已经在眼眶里打滚,就在眨眼的一瞬间脱落了下来。真是掩耳盗铃的实例。

『冷静点,请你听我说完。』我确实不懂怜香惜玉,近乎冷酷的慢慢絮叨,原来看着别人为自己发狂是件如此有快感的事『你不是想知道我昨天在干吗嘛,我确实在搬家,在搬以前的故居,如果你想问你为什么不知道的话。』完全不理睬她开始颤抖的身子。『因为我不想让你知道,或是你不配知道。』她一怔,睁大眼睛的依旧水灵灵,无神地欲想穿透我的思想『那是我和他以前生活了3年多的家!』我还是记住了这无法改口的家,记住了这漫长而又短暂的3年。

我无视她夺门而出的较小身躯,漫无目的站在原地一如既往①地叙述着『他叫凌风呐……他亲自找的房子呢,还叫人在院子种了青铜,他说他喜欢冷天,但这样树会掉叶子,他恨落叶……』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阵凉意,那时的落叶就像我现在的眼泪,不受控制的夺眶而出。可落叶也值得我嫉妒,因为至少他会注视,而他却从来不愿多看看站在他身边的我!

******

青铜叶在无情的秋风中瑟缩颤抖,拼命的将大树攀住,充满了对生的渴求。阵阵的秋风将秋叶毫不怜惜的从树梢拽下,枯黄的秋叶在空中翻飞,无可奈何的随风飘散,是怎样的孤立无助。你慢步走向庭院,背对着我,想必一定是皱着眉,冥想着远方的一些。

你侧转过头,只是唤出的「宁」足以让我神志不清。那双飞扬的双眉微蹙着,眉宇间浮动着淡淡的忧虑,隐藏着那些不为人知的痛心。唇部的菱形也勾勒出淡漠冷峻的嘴角弧度,微抿着,我猜不出亦是不愿明了你此刻的心情。全身上下都散发出克制与疏离,气息冰冷得警告着不要靠近,但你的气质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我找到他了……」你的声音穿过阻碍的秋风,依旧完美,低哑的,却带着说不出魅惑。

Chapters4.重拾旧念

生活就像强奸,与其奋力挣扎,不如闭眼享受。本想任命的放弃挣脱,可它又总是变着姿势地折磨我,毫无快感。

本来设定好的一切,全部脱离掌控,本该遗忘的过去慢慢冲破压制,本该和平分手的节奏完全被我的发疯打断。或许应有的结局该是我和一个平凡的女子结婚生子,看着他们慢慢成长,再叹息生命的奇妙。但这些都被我的执念一一驱走。

罪魁祸首——分不清是我还是他。

晕晕沉沉地关上前女友几乎是撞开的门,从柜子翻出不知道是否过期的感冒药,简单的冲个把澡,看着镜子里的一下子老了好几岁的脸,憔悴而呆板,即使是十年前也只能标致形容,没有过多的英气,很普通。何况现在?

不算精壮的身子没有赘肉,同理,没有肌肉。

没有神清气爽反而愈加浑身无力,倒在床上,困意十足却难以入睡,已经请了三天的假,再不去上班,又要扣薪水,我幼稚的劝说着自己尽快入睡。

翻了个身,枕头被未擦干的头发漆得有点湿。退不掉的是我眼角的泪珠。

第二天醒来身体有了些许改善,悠哉地套上工作服,依旧是等着早班的车,新的一天我没有新的气象。

外贸验货员,监督装运,签字,写报告,汇报生产和检验的进度,上交。从事着一成不变的枯燥,幸运的是工资不菲。

很多公司都不是特别重视验货员这个属于辅助性的职位,因为验货员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想混个生活还行,但想有很好的发展就要付出格外的努力。我想我是少许得到了点回报,虽然我不是想发展。

『小程啊,脸色不太好嘛,请的原来是病假啊。』一进仓库,老李就放下手头的工作,交代了几句便过来搭话。我当时请假并未说明理由,只是随口一句急事。

『是啊。』我一口咬定,懒得去解释。

『唉,年轻人,好好注意身体。』老李拍了拍我的肩,相对于他的50多岁,我也就算是年轻吧。老李是这片蛮有资质的老员工,一般新手都是由他带的。

『最近上头有什么吩咐吗?』我想尽快进入工作状态,避免去胡思乱想。

『嗯,小伙子还是有干头。这有一批验货单,蛮重要的。就交给你去吧,多带几个人。』不屑他话里的热血,说着老李递给我一份文件夹。

接过,瞄到封口印着一排字[轩腾——林氏集团分公司]我蹙眉随口冒出了一句『嗯?不是常合作的公司,都没怎么听说过。』其实我在意的是这个‘轩’和‘林氏’,不会这么巧吧,我默默祈祷着不要造化弄人。却再次施展了我的一叶障目。

『程哥不知道了吧,这是林氏集团在内地开的一家新分公司哦。』说话的是刚来不久的实习生——忽然冒出来的彦浩同志。大学刚毕业,也不知道报选的哪个专业会来当验货员。他说自己是小辈,必须要尊老,便叫惯了我的姓氏加个‘哥’,即使在我一再强调换掉称呼也死性不改,我无奈。『林氏是国外有名的外贸企业,一直没在中国盛行,这几年貌似一直在动工迁一个公司,这批货是他们首次和我们合作哦。』也不知他从哪打探的小道消息,还说得津津有味。

『嗯。』我没有继续了解的迹象,走到办公台开始准备待会要用的工具,足够电量的照相机,华氏公司名片,卷尺,手工刀,小量封口胶袋。老李看我外表认真的样子,也就放心去继续去交待别人的工作,随便也数落了小彦几句『你要是把有空把闲心放到这种无聊的事上,还不如多向前辈学习学习。』小彦却是一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瞥样『安啦,我知道。』

『呐呐,程哥,那就带我一起去吧。李老头也说了,多想前辈学习啊。』小彦又开始死皮赖脸的凑过来。一双清澈明亮,透着些许孩子气的眼睛直望着我。

受不了他的花招,欲试转移话题『那个林氏公司的老总叫什么?』还是忍不下一股莫名的急躁和不安问出了我或许都不用思考就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大幅度地翻动着人员名单,在几个后面打上个勾,等待着他的后话。

『让我想想,貌似叫什么,林什么heng,哎呀,知道这个作甚,程哥,就带我去吧。』他峰回路转地又开始念叨。

林雨衡!并没有太大的震惊,只是不懂这个‘轩腾’葫芦里买的什么春药,原来狗屎运是会传染的,估计又要上演一场闹剧。

一行人坐着公司的专用车,最后还是免不了看到小彦一脸诡计得逞的笑容,到达目的地,致电通知公司后就开始一如既往②的一系列验货,拍照,抽样,检查,批对,签字。不愧是林家的货,质量合格率都是难见的高分。

回公司后,对各图片的简单驻解传送到e-mail,整理样品打上标签,归档正本验货报告,一天也就被催着结束了。

下班时,手机里有条未接电话,号码有点眼熟,自从他走后,我就一直把手机提示音改为震动,错过了也是理所当然。

收件箱里还有一条未读短信,拨开一看[轩,一起吃个晚饭,xxx酒店,我等你。等你来。]发信人是那条未接电话,能这么亲昵叫我的也就那么几个人。我摇摇头,徘徊在回家吃泡面还是享口福的艰难境地,好事谁不想享受,但这面临着我要单枪匹马去应对一个棘手的人物。

******

愚痴的人,一直想要别人了解他。有智慧的人,却努力地了解自己。那我又是什么,不敢了解自己,也无法了解他人。

站在富丽堂皇的酒店大门口,有些错然,好久没这么奢侈了,我担心自己又会不按套路地出错,攥紧拳头,指甲搓的肉疼。

前脚刚踏入红地毯,耳畔响起程序化的女声『程先生,有请。』唉,有钱人就是阔佬,连迎宾的小姐都是带路的,相较与我,有种很寒酸的寓味。一身随意的灰色西服,实在找不到领带只在外套里穿了件白衬衫。

跟着身材妖娆的带路小姐,一点点的缩短与雨衡的距离,我抽了抽嘴角,想使自己看起来淡然点,自然点。

打开包房的门,小姐在离去前称职地关上了我与外界的唯一接口,入眼的是多年不见的室友。

男子不真实地看起来大约只有二十五、六岁左右,蓄着一头黑色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或许犹如一款巧夺天工的作品。

『轩。』温醇低沉的声线,他变了,无论是声音还是外貌以及气质,变得更完美,更有魅力,这些让人嫉妒的变化就如我再也无法从那双眼眸中推敲出他真正的变化。

承受过时间的打磨,从一个稚气的方形雕刻成圆滑的圈形。两个棱角分明的正方形,足有可能紧紧的挨在一起,可是,两个独立的圆,永远只能相切,也就是只会有一个交点。如同过去与现在的程轩宁与林雨衡。

而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即使是将来的凌风与程轩宁也都是反比例函数,每一支曲线会无限接近X轴Y轴但永远不会与坐标轴相交,命运替我们做出了如此无情的平面图,我无从辩驳。

Chapters5.苦涩泛口

这世上的“或许”是不能作数的。 当然,我必须容忍自己的出格,从而帮助自己困住憧景未来的我。

一个活在过去的人。塞着耳塞、听着歌,声音开到最大。想念以前的每一个人,每一段事。我的过去夹杂着淡淡苦涩,像是烟草的半成品。不过其间还是加工着尼古丁,让我沉沦至不复返。

我从来都是个胆小鬼,是感情逼迫着我面对生活,就像即使事隔多年,我依然可以闻到一股肆意散发荷尔蒙的荒淫,从8年前的某个房间。

雨衡见我杵在门口,便撸下袖口,两腿并拢,上身向前弯曲,做出邀请的鞠躬,目视着我,期待着我的回应。

他一身淡雅的衬衣牛仔裤,使他看起来儒雅清新得像个未经世事的大学生,事实可不就是你瞎了眼睛后的荒谬。

即便如此,举手投足之间,他还是带着一种英伦贵族的翩翩绅士风度,起码就我目前目光短浅的赏识评定,优雅的无可挑剔。

『林先生,不用客气,一届小职工可受不起您如此的恩惠。』我干巴巴地讽刺,顺带瞥了一眼,兀自踱去饭桌,解决温饱问题是此行的重大目标。

与他擦肩而过的刹那,我一度怀疑心脏是否早已超负荷运转而导致罢工。我可以置之不理他的泠漠,但我无法阻挡他的温柔。也就是那瞬间,他站直了腰板,扬起一抹不明所以的微笑,困人至深。

他低了低头,对我的回话熟视无睹,『轩,你变矮了。』妈的!老子前三秒还在感伤,这就随即一重磅的打击,不容作假的身高差距,他足足高了我半个头,本初眼望去,是察觉到自己的过多的弱处,十年前我们也就是那几厘米的可随便忽视的参差。难道是受外国佬感染,他明明过了迅速长高的年龄。

或许我有点自卑自己的不足,就似关于我外在的一切都只属于平民,很容易淹没在人群中。

『是啊,托您的福。』我咬牙切齿,能让我一而再再而三冒火也就数他最多,我爱这种感情波动,只因畏惧了凌风带给我的另一番的无力,来自灵魂的深深的虚脱感。

『呵呵,轩,不玩了,这么多年没见,好好吃顿饭。』他扣住我的手腕,施力拉我入座,我任他摆布,他身上一股Calvin Klein的Contradition,细闻,充满东方人特有的神秘利诱。我该庆幸自己的嗅觉异常灵敏还是愤恨记忆的永葆不忘。终归那样,凌风只有一身深入骨髓的烟味,令人颓靡。

包房里流淌着清幽优美的旋律。

我们相对而坐。

『想吃什么,我推荐3成熟的RIB-EYE,很地道。』他不料我的无言,气氛不免有些僵持。

我夹起高脚杯,晃荡着,专注地凝视着杯中的红酒『说实话,雨衡,在这装斯文人从来都不适合我,不如请我去BAR喝个通宵。』这是9年前我的热衷,和凌风一起喝的烂醉,拥着各自看中的MB上楼开房,尽情地做,虽然我一直最想做的是踹开凌风的房间,踢开他怀里一如既往③同种款式的男孩,然后和他深吻,互相撕扯衣服,挑逗,爱抚,迎来我期待的高潮。但如果让凌风知道我脑海里这么龌龊的思想,首先不用他出手,我都会把自己揍一顿,这太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但这仍是我本性的最真实透露。

『轩,你难道还去那种地方厮混吗,太脏了。』他明显有被我对他称呼的改变取悦到,但还是一脸的鄙夷。我真想吐他一唾沫,这就是所谓的六亲不认的魂淡,想当年也不知道是谁死求着我让他在BAR跳脱衣舞。

『雨衡,我承认,你变了,不但变得愚蠢还有迂腐!』放下酒杯,我站起身,绕道他身旁,俯身探下,用手指一圈一圈的搀起本是啡色的发丝『十年,如今回来纠缠于我又是什么诡计,嗯?』我依旧玩起黯昧,干燥的双唇搭在他的耳垂。为他的下一步而警惕着。

他转头,蜻蜓点水地啄了我一下,无关情趣的一个吻,他眼里尽是笑意『我就知道,轩,你还没变。』他像是极度饥渴的人一般有无止境的端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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