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默影(穿越)——半娄烟沙
半娄烟沙  发于:2012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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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雄霸天下的武功,

神乎其技的毒术,

倾国倾城的容颜,

都在隐藏在那嬉笑的面具下。

他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痞子,

一个遭人鄙视的吊车尾,

但又有谁知道,他的真实。

吴默说,吃饭吃到七分饱,喝酒喝到六分醉,

爱一个人,不要超过五分。

爱自己,要全心全意!

很多年后,吴默才知道,依然鸪代表的并不是姻缘……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年下 强强 江湖恩怨

主角:刀子,吴默 ┃ 配角:绕儿、段泠、段千浪 ┃ 其它:禄充轩

第一章:吴默已死

漆黑的屋子里流动着浑浊的腐烂之气,雨滴降落在棚顶发出“哒哒”的敲击声。

我伫立的房间中心,每呼一口气,都可以听清气流的动荡。

男人低沉的声音犹如恶魔的召唤,诱惑着我脆弱的耳膜。

“吴默,你是天生的杀手。来,扣动扳机,你会听到这世界最美妙的音乐,来,扣动扳机……”

漆黑的手枪发出沉重的悲鸣,仿佛与我内心的野兽起了共鸣。

枪口直指着一个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干裂的唇齿间呢喃着微不可闻的求救。

“吴默。来,扣动扳机,这是你存在的价值……”男人低沉嘶哑的声音如嗜血野兽的低吟。

没有了犹豫。

“嘭——”

枪口冒出缕缕的白烟。

乌云密布的天空,顷刻间电闪雷鸣,衬托着接踵而来的狂风暴雨。

青白色的冷光罩在死尸的面孔上,似乎是让我看清,那狰狞的面孔。

男人断断续续的诡异笑声在耳边响起,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

将手枪别在腰间。

我垂眸,心中却是从未有过的平静。

他是第一个,

一个新的开始。

这是我重生开始,也是我死亡开始。

别无他法,这是我存在的价值。

这一年,吴默已死,十三岁。

十五年后

蔚蓝的天空上漂浮着朵朵绵软的白云,春风中总是飘拂着淡淡的清香。

这是一栋破旧的老楼,墙面已经泛着腐朽的暗黄色,发出青苔密布的潮气。

老楼的侧面,是钢筋做成的楼梯。一截又一截,连续到三楼。

我和飞镖坐在最下面的台阶上,一根根的抽着雪白的七星。

飞镖一口接着一口,浓浓的白烟从紧抿的唇中溢出。

飞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总是喜欢絮絮叨叨的说着他所感受到的一切。而我,只能做一个忠心的倾听者。因为

,我们是搭档。

“刀子,这次,我真的害怕了。”

刀子,是我的名字,也是我的代号,和飞镖一样。我们这些人,是走在生命边缘的幸存者,名字那种东西,很

早以前,就已经舍弃了我们。

和他搭档十五年,每一次出行任务前,这是必说的口头禅。

似乎在祷告,抑或是在悼念。

飞镖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他的恐惧,他的胆怯。唯独没有忏悔。

许是我长时间的沉默让他感觉到了不快,他狠狠的用肩膀撞了我一下。

我嬉笑着躲过,将烟头按在冰冷的铁梯上,短暂的火光闪烁后,是永久的黑暗。

“刀子,你说句话啊?”

说话?

我应该说什么,说我对你的恐惧深有同感,然后再送上安慰?

还是破口大骂你是个神经病?

这些我都试过,十五年,有些话说多了,便没有了再说的价值。

价值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任何的东西都必须有他的价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我幽幽的开口:“飞镖,我十分想念少年鲜嫩的小菊花。”

“啥?”

我笑了笑,站起身,将裤子上的尘土拍掉。转身上楼,陈旧的铁梯发出“嗵嗵——”的声音。

不好听,但是真实。这证明,我还活着。

我是个同性恋,准确的说,我是一个强迫症。

女人绵软的身子,让我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恐惧感。

男人的身子坚韧而有着无与伦比的弹性,在那狭窄炙热的甬道中抽送,会有一种实实在在的撞击感。

每次任务过后,飞镖会一瓶又一瓶的酗酒。

我会和男人一遍又一遍的做爱,没有快感,只有抵死的挣扎。

这是我们这行的职业病,每一个人,都会有着一种两种的怪癖。

这是我们得到解脱的方式。

回到屋中,将房门关上,反反复复的上三道锁。

将衣扣一颗颗的解开,手臂上是密密麻麻的刀痕。

每杀一个人,伤痕便会增加一道。

从衣柜中取出未开封的衬衫。塑料的包装发出“滋滋”的摩擦声。

全新的黑色衬衫披在身上,一颗颗的系好扣子。

衣柜中有着一箱未开封的衬衫,每次出行任务,我便会穿上一件新的。

飞镖问我为什么。

我说,这是对死者的尊重。于是,这也成了他的怪癖。

我为衬衫的促销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其实,每一件衬衫,都是我为自己准备的寿衣。

每一次任务,都象征着死亡。

若我死去,起码,我穿的并不寒酸。

走进厕所,对着镜子,细细的梳着从未染烫过的黑发,垂顺亮直。

打理好后,静静的打量着镜子中的脸庞。

白的透明的皮肤下是流动的血管,泛着淡淡的青色。一双上挑的丹凤眼黑白分明,深邃无波。

露出一个还算明媚的笑容,声音阴柔低沉。

“兄弟,一路走好。”

是的,一路走好。

对即将死去的人,也对我自己。

我们与死者的关系,正如那首歌。

你走了,天黑了。

我走着,天亮了。

这次的任务,是暗杀一个帮派的三把手。

三把手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上百万的资产,意味着五千多个小弟,意味着在这个城市中有着显赫的地位。

无论哪一个,都够我和飞镖死上百次

夏天的夜晚,炙热而烦闷,知了在树枝上百无聊赖的吟唱,吟唱这个短暂的夏天。

我和飞镖蹲在高楼上,手里的狙击枪机械化的瞄准。

“刀子,如果有下辈子,你想做什么?”

飞镖的问题永远是无厘头的。

想是一码事,到了下辈子,我现在所想的,会存在吗?

但是,我还是幻想了,“我想做一个平凡的人。”

娶一个温柔贤淑的老婆,生一个顽皮可爱的孩子。

每天清晨,在孩子赖床的哭闹中醒来。

吃着简单的稀粥馒头,翻看当天的报纸,财经政治,千奇百怪。

“刀子,出来了。”

飞镖的话使我中天马行空的想象中转醒。

一个男人从对面的大楼中走了出来,昂贵的黑色呢绒大褂,头上的帽子压的很低。

只留下巴上的半扇阴影。

有些不对劲,我的直觉在拉警报。

“嘭——”飞镖扣动了扳机,男人的帽子从头顶飘落。

“飞镖,快跑。”

帽子下的脸,并不是我们的猎物。

那结果,只有一个,我们中了埋伏。

“嘭嘭——”熟悉又陌生的枪声,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胸口的剧痛使我直直的摔倒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咳咳。”一口咸腥从口中喷了出来。

飞镖和我并肩倒在了地上。

看着漫天闪烁的繁星,一种解脱的感觉使我勾出最真心的笑靥。

“刀子,你在想什么?”

飞镖的声音,越来越虚弱,小的,我都听不见了。

“我在想少年那鲜嫩的小菊花。”

轻声的叙说着飘渺的话语。

直到意识陷入黑暗,我才意识到,那是我此生的最后一句话。

众人,称之为,遗言。

第二章:一种悲哀

长久的黑暗,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黑暗犹如空气一般,吞噬着我麻木不二的内心。

当我以为,我要在黑暗中沉睡过去时,一丝亮光,照进了我的世界。

用尽全身的力气,眼睛睁开了一条缝。

我看到了一个男人。

三十岁左右,饱满的额头,周正的面容。长长的黑发梳在脑后,穿着一件暗棕色的古装,右手的手腕上,带着

一个黑色的铁环。

铁环上,篆刻着一只怪物。

是的,是怪物。

狐首,凤尾,马身,龙鳞。

他暗红色的嘴唇张张合合,我却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眼皮上犹如压上了秤砣,越来越沉重。

在我重新陷入黑暗前,我听到了他的声音。

“少爷,您要记得,您叫禄充轩。我们,一定会报仇的。”

我的嘴角勾起了诡异的笑容。

报仇?

抱歉了,我是一个被仇恨包裹的人。有太多的人,想要杀了我而报仇。

我呢?不会那样做。

能杀了你的人,绝对不会给你留下报仇的机会。

七年后

当我重新醒来时,我便知道,我对下辈子的幻想,灰飞烟灭了。

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女人。

只是一个被历史忘却的国度。

这里没有朝廷,没有皇帝。统治着这片大陆的,是四个武林帮派。

传宗接代不再会有女人,这里的男人每个人都可以繁衍后代。

转生到这个世界后,已经度过了七年。

躺在嫩软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绿草,看着清澈如水的天空,我衍生出一种浓浓的悲哀。

如果,我能忘了前世,该有多好。那么,我可以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嬉笑玩耍。

可是,我却深深的记得。

前世的生活,就像血液一样,流入这个身体的四肢百骸。

我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

午夜时分,别人正在沉睡,我的神经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看到任何的人,嘴角不能控制的露出虚伪的假笑。

面具带久了,就忘记了,原本的面容。

“刀子。”一个软软甜甜的声音。

我坐起身,嚼了嚼嘴里的草,发苦。

远处跑来一个粉嫩嫩的娃娃。穿着一件桃粉色的长衫,上面绣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小人的白皙的脸庞

上,镶嵌着一对犹如黑宝石般水汪汪的眸子。

刀子,我从可以说话开始,吐出的第一个词,就是刀子。

因此,这个村里所有的人,都叫我刀子。这是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村民善良质朴。

我冲小人招招手,呼唤道,“绕儿,过来。”

绕儿绝美的小脸上露出娇羞的笑容,像只小兔子般,欢快的跑了过来。

“父亲让我叫你来我家吃饭。”小人把青草从我的嘴里拽了出来,把玩着。

这里的家庭是由两个男人组成,生孩子的男人被孩子叫为爹爹,是家里的贤内助。另一个被成为父亲,负责赚

钱养家。

男人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微妙的,每个人都是雌雄一体。因此,双方较量后,弱者生孩子,强者负担起养家。

孩子对于长辈,总是会心怀着敬畏与爱慕。

正如绕儿与我。

我点点头,从身边的花丛里摘了一把鲜花,双手熟练的翩飞,花梗与花梗相互交织。

绕儿比我小两岁,身高刚触及我的胸口。

“刀子,你在干什么呢?”

把最后的花梗打成一个死结,转过身,将花环轻轻的带在绕儿的头上。绕儿的长发长及腰间,用粉绳束起。

姹紫嫣红的花瓣环绕在浓黑的青丝上,绕儿长长的睫毛半掩,温婉柔顺的娇笑,桃羞李让。

“这是我送你的,花环。”

绕儿眸子低垂,看着脚尖,声音微若蚊呐:“刀子,好看吗?”

从身后拽下一根草,叼在嘴边,我很痞子的一笑:“好看。”

绕儿就像一杯温和的蜂蜜水,甜醇芳香。

拉起绕儿的柔荑,绕儿手一僵,怔怔的看了我半响,双腮又浮现出红晕。

没有缩回手,任由我牵着往回走。

绕儿虽小,但在这十里八乡,算一等一的美人胚子。

绕儿的家就在我家对面。

拉着绕儿,走进屋。

一种饭菜的香气迎面扑来。

内屋走出一个男人,年值中年。

“刀子来啦。”看见我,男人总是很高兴。

男人麻利的用袖子擦了擦长凳,我习惯性的坐下。

“是啊,忠叔,我又来蹭饭了。”

忠叔是绕儿的父亲,对待我,总是有着若有若无的尊敬。

而我,也从未点破。

绕儿窜到我身边来,坐下。

“绕儿,别没有规矩,坐这边。”忠叔呵斥着绕儿。

绕儿扁扁嘴,从凳子上跳了下去,做到旁边的凳子上。

我拿着筷子,眼角的余光撇到眼忠叔的手腕。

手腕上带着一个黑色的铁环,上面篆刻着一个怪物。

狐首,凤尾,马身,龙鳞。

收回视线,对上忠叔温和的目光。

“刀子最近武功练的怎么样?”

在我重生的第五年,忠叔给了我两本书。一本是《净绞真经》,一本是《巫医》。

从那天气,我便练起了《净绞真经》,也开始研究《巫医》。

我很清楚,如果想在这个世界存活,不会武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没有抗拒,我便乖乖照做。

看着忠叔带着希翼的目光,我有些涩然。

《巫医》上面记载了很多的毒术与医术,包括易容。我也花了两年的时间,让我的面容,一点一点的改变,在

潜移默化下,带上了一张薄薄的易容。

现在的这张脸,掉进人群里,是最不显眼的一个。

枪打出头鸟,这是必然的定律。

我原本那张小受脸,我永远不会让任何人看到。

《净绞真经》可以说是一本可以改变他人与自己的心理学。

凡习得者,肌若凝脂,身材纤细,永驻容颜,内功深厚。

我的喉结,也比一般人要小很多。

遇到敌人时,《净绞真经》就犹如催眠术一般,可以使别人的身体不受自主控制的由我支配。

我曾一度觉得,《净绞真经》相当于葵花宝典。

“练到第七层了。”我笑眯眯的回答忠叔。

忠叔的眼里闪出金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

“进步如此神速,甚好。”

我说谎了,我已经练到了第十层,并且将《净绞真经》和《巫医》全部烧毁了。

我的记忆力前世就很好,转生到这个身体上,头脑变得更加灵敏,过目不忘。

绕儿在一旁听着我们的谈话,小脸上颇带请求的对忠叔说:“父亲,也让我学武功好不好?”

忠叔收起笑容,表情严肃:“不行。”

绕儿的目光暗淡了下来,重新坐好。

我拉起绕儿的手,声音带着诱哄:“绕儿不用学武功的,有我保护你。”

绕儿定定的看了我半响,小脸上又恢复的神采,点了点头。

敏叔将饭菜都端上了桌,敏叔是绕儿的爹爹。

鸡肉炖土豆,韭菜炒鸡蛋,还有一盘土豆丝。

这样的饭菜,在这十里八乡已算得上难得一见的丰盛。

绕儿的家境并不是很好,破旧的家具,粗布的衣衫,却总能吃到一桌的好饭菜。

忠叔总是把鸡肉和鸡蛋夹到我的碗里,我再夹给绕儿。

绕儿是欣喜的,忠叔是无奈的。

并不是因为我疼爱绕儿,而是对油腻的东西没有好感。

吃完饭,我答应绕儿傍晚带她出去玩,然后回了家。

踏进家门,老爹正在屋里做针线活。

我坐到对面,给自己到了杯凉茶,一口喝光。

“去绕儿家吃饭了?”老爹的年龄很大,五十岁左右,白发白冉,小小的眼睛里满是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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